他,幼儿园入学考试没通过;他,小学时做生物学家的少年助理;他,中学时养成朗读作品的习惯;他,大学时毕业论文写小说;他,在《时代》杂志修炼7年;他,给《纽约客》投了十年稿才发表第一篇文章;他,20多年坚持写地质题材;他,30多本著作等身;他,如今桃李满天下;他,就是约翰.麦克菲。
约翰.安格斯.麦克菲(John Angus McPhee)1931年出生在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就读于家乡的普林斯顿大学,至今他仍居于此处。当开车路过镇上的时候,他会给你讲那里的故事,处处都留有他的回忆。(他说:“我在校园里长大,知道这里的每一个洗手间和台球室的位置。”)麦克菲童年时的家?——白栏杆围起的阳台和窄窄的车库——仍矗立在枫树街21号。( “它们一点都没变。”)离家几个街区远处的那座灰色石砌建筑就是他读小学的地方,现在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刘易斯艺术中心所在地,也是创造性写作项目的上课地点。(“就是在这座建筑物的地下室里我没有通过幼儿园的入学考试。”)麦克菲的父亲在普林斯顿大学的麦考士卫生中心(McCosh Health Center)做了36年的医生。卫生中心隔壁就是盖奥特礼堂(Guyot Hall),麦克菲现在的办公地点就在这里,这里也是20世纪40年代中期他做兼职的地方,那时他是一个生物学家的少年助理。(“我的工作就是把他们做过实验的果蝇给杀掉。”)
麦克菲的首本书的选题自然离不开普林斯顿。1965年,他出版了 《你在哪里的感觉》(A Sense of Where You Are),主人公是大学篮球球星和后来成为了参议员的比尔.布拉德利(Bill Bradley)。然而,他的第一本书看上去更像是解放了麦克菲。这本书出版后,虽然还住在家乡,但是他的研究却带他走遍了世界。他写过阿拉斯加(《来乡下来》“Coming into the Country”),写过瑞士军队(《中立国瑞士》“La Place de la Concorde Suisse”),也写过位于苏格兰内赫布里底群岛上的一个岛屿(《佃农和地主》“The Crofter and the Laird”)。他的写作领域涵盖原子弹、环保运动、美国商船队、俄国艺术和钓鱼。他有四本书写地质、三本写交通、两本写体育,还有一本专门写橘子。
迄今为止,麦克菲共有30多本书问世,这些作品首发在《纽约客》上,自1963年以来,他一直都是《纽约客》的特约撰稿人。他曾获得过美国艺术暨文学学会的“文学学会奖”,还凭借《前世年鉴》(“Annals of the Former World”)一书赢得了普利策奖,书中对北美的地质状况做了详尽全面的调查。他的作品激发了一代又一代的非小说类纪实文学作家,他讲授的文学新闻学课程也享有盛名。自1975年起,他开始在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非小说类纪实文学写作课程,他的约有一半的学生都走上了出版和写作的道路,其中包括理查德.普莱斯顿(Richard Preston)、大卫.莱米尼克(David Remnick)、埃里克.施洛瑟(Eric Schlosser)和罗伯特.赖特(Robert Wright)。在他的校园办公室里,有一排书架摆放着215本他的学生写的书。他说:“这大概只有他们写的书总数的一半左右。”
我们这次谈话大部分都是在麦克菲的办公室里进行的,持续了好几天。60年前,他还在盖奥特礼堂的地下室杀果蝇,而现在他却在这座礼堂顶部5楼的角楼上办公,这里以前是放涂料的储物间,电梯无法到达。办公室窗户上有哥特式的狭缝,墙壁上挂有地图,书架上摆放着二十多本字典:德语、法语、威尔士语、冰岛语、意大利语,还有关于地质学、物理学、医学、化学、动物足迹和可食性野生植物的书。这座盖奥特大厅是普林斯顿大学生物和地质系大楼,这座楼里可没有别的作家。多年以前,由于人文系大楼翻修,他暂时搬到这里。他一搬进来就特别喜欢这里,所以就呆在这里了不走了。
在《你在哪里的感觉》一书中,麦克菲把布拉德利描述成一个“按照篮球比赛设计的方式”来打球的运动员。尽管投球精准,布拉德利却主要以步法、传球和战术而出名。从某种程度上说,麦克菲的写作也同样如此。他很少在写作中突出自己,但他对写作的结构、细节和语言的把握却是如此的精妙,以至于在每页书中都能感觉到他的存在。在写人物类的书时,他倾向于采取同样的技巧。他最擅长写的是那些感情炽烈却经常独居的人物,从天才型的网球明星亚瑟.阿什(Arthur Ashe)到隐居型的独木舟制作工亨利.瓦尔兰科特(Henri Vaillancourt)他都有写过。
麦克菲有一双锐利的蓝色眼睛,一头稀疏的灰发,一幅腼腆男人的络腮胡子。他很少接受采访,他的照片也从未出现在书的封面上。他语速缓慢,用词精确,有时会停下来品味下他所喜欢的一个单词或术语:措辞(phraseology)、新手(abecedarian)、固结砂(consolidated sand)。虽然已经79岁了,他却没有停止写作或教学的打算,每天还保持着严格的锻炼习惯。在我采访他的那几天里,他每天都要沿着特拉华和拉瑞腾河(Delaware and Raritan Canal)旁边的纤路骑自行车锻炼7公里。他和妻子尤兰达.惠特曼(Yolanda Whitman)一起在普林斯顿生活,他们已经结婚38年了。他的第一次婚姻育有四个孩子:珍妮(Jenny)和玛莎(Martha)都是小说家,劳拉(Laura)是摄影师,萨拉(Sarah)是建筑学教授。麦克菲一直在保护他的个人隐私。在他的写作生涯中,他很少写自己以及他的家庭。表面含蓄的他实际上是一个非常热情和幽默的人,他明白追求艺术创作意味着什么。有一天,我们正在聊天时,玛莎打电话过来告诉她爸爸说,她历经多年创作,刚刚写完她的第四本小说。“好极啦!”,麦克菲感叹地说。“太棒了,太妙了!我太高兴了!现在你可以抽空关心下我的问题了。”
译者注:为便于阅读,下面采访内容中采访者为彼得.赫斯勒,被采访者为约翰.麦克菲,将用英文姓指代。
Hessler:是不是“独居”这个主题有吸引你的地方?
McPhee:我当然不是特意去写独居者,但是我对某方面的专家很感兴趣,因为他们会领我进入某个领域,把它传授给我,然后我又传授给别人。理想的状况就是你能看到某个人正在全身心地做自己的事情,以至于根本没意识到你的存在。他们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非常自信,一点都不会觉得难为情。我想这些人通常会是独居者。
Hessler:你什么时候开始考虑从事到写作这一行的?
McPhee:没有任何早期的征兆。我小时候最大的爱好是体育,主要是球类运动。我父亲是运动医学医生,在普林斯顿大学工作。当我在成长的时候,我们住的地方离学校很近。下午的时候,我会跟父亲一起去看大学的比赛训练——橄榄球、篮球、棒球。我经常跟许多比我大10到15岁的橄榄球运动员混在一起。不久,他们为我做了一件印有橙色和黑色条纹的普林斯顿大学球衣,跟他们这些大人物的球衣一模一样,我的球衣号码是33号。
Hessler: 谁为你做的这件球衣?
McPhee: 我的球衣和普林斯顿大学橄榄球队的球衣都是同一家公司做的。在我8岁的时候,我得到了这件球衣,一连穿了好几个赛季。比赛开始时,我会和球队一起进场。在比赛中,我呆在边线处。客场比赛也一样。当普林斯顿大学队触地得分后,我就跑到球门后接住额外得分球,再得1分。
有一次是在11月份的一天,天气很糟,我在下面球场的边线上,又湿又冷。我朝体育场的上面望了望,看到了记者席。防风雨罩!我知道他们那还配有暖气设备,这帮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那里,而我却只能在场上忍受凄风冷雨。他们写字、打字、暖暖和和的好不惬意。此情此景使我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作家。
这就是我经常讲的使我下定决心成为作家的故事,除了3-5%的内容有点假外,剩下的绝对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