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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是怎样炼成的——约翰•麦克菲访谈

发布: 2011-9-29 20:22 | 作者: 何伟



 
        
        Hessler: 选题写东西是不是很难? 
        
        McPhee: 我当时真的是在抓瞎。比如说我想写蛤蚌,当我去告诉肖恩这个构思时,他就会说,噢,不行,不行,这类选题一般都是让另外一个作家来写。这类选题一般都是让另外一个作家来写。是不是很吃惊?肖恩从不在一个作家面前提起另外一个作家,就像在操作一个旧式车轮的轮毂,轮辐向四面八方延伸,作家就像轮辐,谁也不会碰到谁,肖恩神奇地使这个车轮一直运转着。他会事先想好很多选题,所以问题在于如果你提到某个选题,他可能在以前早就想到过了。他总会立马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有时他会说这类选题一般都是让另外一个作家来写的,有时他只是不感兴趣而已。要是他对某类选题不感兴趣的话,他会说,噢,不行,这个不合适我们。 
        
        不管怎样,在1965年的首个月份,我来到了《纽约客》,我在和他讨论选题的事情——噢,不,这不适合我们!他一次又一次的这样对我说。最终,我说,好吧,我还有另外一个构思,写一篇关于橘子的文章。这就是我说的——橘子。我没有提果汁,没有提树木,也没有提热带,提的只是——橘子。 
        
        噢,就它了!噢,就它了!这个选题很好。紧接着我就到了佛罗里达州,找橘农聊天。 
        
        Hessler: 你是从哪里找到选题的? 
        
        McPhee: 当我刚开始着手时,我对我的朋友说我正在寻找创意。我有个高中的朋友叫鲍勃.范迪温特(Bob VanDeventer)的对我说,为什么我不写松原地区呢?我就问他指的是什么?我在新泽西州出生并在那里长大,但是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然后范迪温特就开始告诉我那里的松树怎么怎么样,那里的土地有深不见底的洞孔,且婉转地说那里的人还古里古怪的。他不知从哪里听来了那么多关于松原地区的故事。这里没有冒犯我的好朋友鲍勃的意思,事实上他所说的这一切都是错的。但是,他所讲的却启发了我的灵感。它就在新泽西,就和树木相关,这两点都是我感兴趣的。 
        
        接着,无数的构思出现了——它们就像中子一样接连出现在我的脑海。那么我到底选中了什么东西来写呢——是什么东西让我写了足足三年时间呢?如果列出我在《纽约客》上所发过的文章,你就会发现九成以上的内容都和我小时候做过的事情相关。我写过三类运动——这三类运动我在高中时都玩过。我写过很多关于环境、户外的题材——这些都源自于我13年来在佛蒙特州凯威汀夏令营(Keewaydin)的经历,当时我每年夏天都去那里野营,刚开始时是作为夏令营营员,后来是作为夏令营辅导员。我还独木舟旅行过,徒步旅行过,在森林里一呆就是一夏天,睡在地上。 
        
        Hessler: 还有没有别的朋友给你的故事和书出过主意? 
        
        McPhee: 我写《来乡下来》这本书是因为受到约翰.考夫曼(John Kauffmann)的影响。我写的许多东西都受到了约翰.考夫曼的影响。1955年时,我们都在普林斯顿的胡恩中学(Hun School)教书。他有个独木舟,小时候就是在新罕布什尔州北部有独木舟的环境下长大的。在周末时,我们会沿着特拉华河而上到达某个地方,晚上就睡在河岸上,每次旅行的里程大概有四五十英里。 
        
        约翰最后去了国家公园管理局工作。他在1971年申请调到了阿拉斯加工作,成为了一名公园规划师。此时距吉米.卡特总统完成使国家公园体系增加了两倍多的目标还有7-8年时间。约翰真正的兴趣在于布鲁克斯山脉(Brooks Range)中部的阿拉斯加州的北极地区。他曾到那里徒步旅行过,一个又一个夏天的呆在那里研究。约翰的工作促成了北极门国家公园和保护区(Gates of the Arctic National Park and Preserve)的成立,它的面积有将近900万英亩。在公园开发方面,约翰对那里的公园管理局的最终建议就是“无为”。目前看来,公园管理局也确实是这样做的。 
        
        当他在家的时候,他会过来看我,告诉我与阿拉斯加有关的故事。然后,我就想,上帝帮帮我,让我去阿拉斯加吧,所以我就去找到肖恩问我能不能去那里。哦,不,这不适合我们,他对我说道。 
        
        后来,我发现肖恩说的不适合我们的理由是因为那里很冷,而不是因为这个选题一般情况下预留给另外一位作家了,具体地说它没有预留给任何作家,只是因为那里很冷,肖恩不想读到任何关于描写寒冷地方的文章。有一次,我试着让他同意我写关于纽芬兰岛(Newfoundland)的文章,他直接问我道,那里冷吗? 
        
        不管怎么说,我去不了阿拉斯加了。但是,我又试了一次,不行。我又试了一次,我想他对我有点不耐烦了。但是,当时却发生了一件事:他正在尝试着做好接班工作。从根本上说,他根本不想找接班人,但是他却不得不装作在找接班人的样子,所以他找了一串的接班人,从比尔.麦克基本(Bill McKibben)到乔纳森.谢尔(Jonathan Schell)再到罗伯特.宾厄姆(Robert Bingham)。有一天,肖恩打电话对我说道,我们这儿有些新的变化,从现在起,关于文章构思方面的事情交给宾厄姆就好了,宾厄姆会决定行不行的。 
        
        我就直接找到了宾厄姆,告诉他我想去阿拉斯加,没过多久我就真的来到了阿拉斯加。 
        
        Hessler: 《来乡下来》一书中第一部分“被环绕的河”(“The Encircled River”)的结构很有意思。它以你独木舟旅行的中程开始,当时你正沿布鲁克斯山脉的鲑鱼河(Salmon River)而下,文章时态用的是现在时。然后,你到达了旅程的终点——但是此时你却倒叙回到了旅程的起点。此后,你就用过去时态,行文以你看到了一个大灰熊而结束,当时你正坐在独木舟里,旅行刚开始还没多久。正如这一部分的标题一样,叙事也绕了一个圈,你是怎么想到这个结构的? 
        
        McPhee: 结构没有模版可套。它不是靠曲奇模切出来的,而是从你现有材料中自然生成的。在写“被环绕的河”时,我亲自去阿拉斯加体验,沉浸在那里的世界里。在那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世界万物的循环。在鲑鱼河谷处没有任何人烟,连爱斯基摩人都没有。1年,5年,1000年:各种循环一直在进行着。野生动物,不同物种生生死死,循环不止。这种循环一直都会在你的脑海里浮现。 
        
        然而,一旦开始写作,你就要讲述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旅行的故事。在旅行中发生了一些事,比如遇见了大灰熊。与大灰熊的遭遇是件很令人兴奋的事情,它发生在旅途刚开始没多久的时候。但是,结构上来说,这件事却不好写进去,因为它是故事的高潮部分。但是,你又不能避开大灰熊不写,因为这是一篇非小说类纪实写作。 
        
        于是我就想,何不从河下游开始写起呢。这样的话,当你到达旅程终点时,故事其实才刚刚讲了一半。这时,我只要把时态转换成过去时,采用倒叙手法,就可以回到旅程的起点,重新开始旅行。这样,当讲到遇到大灰熊的时候正好是故事的高潮部分。这就是非小说类纪实写作令人兴奋的地方。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倒叙,但是它却和现在以及过去的所有循环相呼应。 
        
        Hessler: 你提到在给《纽约客》写过一段时间后,你想写些不同类型的人物,为什么呢? 
        
        McPhee: 我开始时是写单个人物的,当我写够了的时候,我就开始写一对人物。我同时写两个人是觉得1加1可能会产生大于2的效果。这两个人会是谁呢?很适合的一对人物就是弗兰克.盖里(Frank Gehry)和皮特.刘易斯(Peter Lewis)。这个皮特.刘易斯可是个人物???——他是个独腿的保险业的亿万富翁,一年里的大部分都在世界上最大的游艇上度过,还有一次因携带大麻入境新西兰被抓。他捐献六千万美元在校园里新建了一座图书馆。弗兰克.盖里就是弗兰克.盖里。然后要让他们两个相互认识——建图书馆是因为皮特.刘易斯捐助的,并且指定弗兰克.盖里为图书馆的建筑师。如果你即要写弗兰克.盖里和又要写皮特.刘易斯的话,你就把他们放在一起写,这样1加1的结果可能就会等于3.6. 
        
        这就是我要找的人物。一个建筑师和他的客户——当时我脑海里出现就是这一对人物。一个舞蹈家和一个编舞者——对我来说就不那么合适了,因为我对这个话题根本就不了解。一个棒球教练和一个投手。你可以一直列下去。不管怎么说,我一直在寻找一对合适的人物。1968年的一天,我正在观看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节目,放的是克拉克.格雷布纳(Clark Graebner)和亚瑟.阿什(Arthur Ashe)间的一场美国网球公开赛半决赛的对决。他们俩同龄——都是出生于1943年——自11岁起就已相互认识了。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一个是牙医的儿子,来自于俄亥俄州谢克海茨(Shaker Heights)的中产阶级家庭;而亚瑟.阿什是公园看守人的儿子,来自于弗吉尼亚州里士满(Richmond)。 
        
        所以,我就去找肖恩,告诉他我想写这一对网球运动员。我还告诉肖恩没有比赛录像的话我没法写——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对比赛进行了录像,如果他们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份拷贝的话,你会付钱吗?没问题,他答道。接着,我就跟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打电话,此时距比赛结束已经有好几个星期了。那是已有电视屏幕录像,是用电视监视器制作的。这场比赛录的实在是糟糕。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说你打电话打的正是时候,因为录像带原定这个下午就要擦除的。这个故事写的就是这两个球员间的这场比赛的,一拍一拍写下来的。我在采访他们的时候,一边看比赛录像,一边聊天。如果没有录像的话,我真的死定了。还好,边看录像边访谈进行得很顺利。 
        
        在写过这一对人物后,我的野心更大了。我决定再进一步,写三个人物的——分三个部分,每部分单独写一个人物,但他们都和第四个人物有关系,第四个人的故事贯穿整个创作过程。所以,我就在墙上写下ABC与D。我把它粘在一张3*5寸的卡片上,上面用大大的字写着:ABC与D。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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