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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西部大平原

发布: 2016-10-06 20:35 | 作者: 路也



        莱斯丽·岩井
        
        凌晨四点钟,我准备上床去睡觉的时候,莱斯丽就开始起床了。偶尔我们在共用的门厅和厨房相遇,她会对我说“晚安。”我就对她说:“早上好。”我躺在床上,听见她那屋里响起了很微弱的圣经音乐,轻轻拍打着我们之间的墙壁。莱斯丽每天都起得很早,起来做祷告,到KHN艺术中心来入驻,她随身带着三本《圣经》,一本放在卧室里,一本放在门厅里,一本放在了她的工作室里。我说:“你起得太早了,上帝还没睡醒呢,估计听不见你的祷告。”我虽这样说,但有时候我又感觉到她的祷告也许真的都已通过我们房顶上的烟囱,经过天空,到达上帝身边了,被接收到了。我天天都在这样轻轻温柔柔的圣经音乐里入睡,我会一直睡到中午,直到被咖啡的香气熏醒,厨房里咖啡壶亮着指示灯,莱斯丽还没有来得及喝完的咖啡总是这样温着,她人到楼下工作去了。
        莱斯丽·岩井是我的第二个室友。她是一个混血儿,长了一张典型的美国脸,配了一个标准的日本身子,还有一副地地道道的夏威夷表情。她的母亲是美国白人,父亲是从未去过日本的第二代日本移民,她出生在夏威夷,长到15岁,才随全家迁来本土。莱斯丽是数学学士、化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但她最终选择做了一个专职雕塑家,在我看来她是把数学化学和建筑学混血了,弄成了她现在正在从事的软雕塑,工作室里摆着计算器、尺子、圆规、玻璃药瓶和各种废旧材料,甚至还有一个很大很大的降落伞摊在地板上。她的姓名在我看来也是混血的,是拼音文字与象形文字的混血,岩井是一个日本姓氏,写成英语时已经找不到原来的发音了——就像莱斯丽这个人一样,除了身材,她的身上没有任何一丁点儿日本痕迹,她其实已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她来报到那天,听说我是个诗人,她一边大喊着“我喜欢诗,我喜欢诗”,一边旋风一般跑回屋里搬了一摞诗集回来给我看,第一本是T·S·艾略特的《荒原》,第二本是T·S·艾略特的《四个四重奏》,第三本是泰德·库瑟的《光明与阴影》,第四本是安妮·狄勒德的《如此这般的早晨》……我顿时两眼放光地说“你等着——”,转身跑回我的屋子,很快也抱了一堆诗集回来,当我们看到各自诗集里有着几本是重复着的,两人相视而笑,我找来红酒,一人倒了一杯,提议为找到知己干杯。后来她帮我用她的信用卡在网上买安妮·狄勒德的诗集,送货地址写的就是KHN艺术中心,时间有些紧张,就在我离开艺术中心的日期前后,我有些担心人走时书还没有送到,那可怎么办。莱丝丽却一点也不担心,她说“别担心,上帝会帮助我们的。”
        除了偶尔卖出一两件作品,莱斯丽没有挣钱的工作,我问她靠什么生存,她愣了一下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每到关健时刻,上帝就会帮我。”她还说她偶尔会出去到艺术学校或教堂里去工作上一阵子,但都是做义工,不要报酬的。她看上去永远精力充沛,乐呵呵的,笑容照亮着脸庞,口头语是“上帝会帮我。”她穿着非常随意,总是干干净净的旧牛仔裤和旧T恤衫,极其简朴,有一天我见她穿得稍稍鲜亮些,穿了花裙子,更罕见的是,还化了淡妆,因为那天是星期天,她要去我们楼下的那个教堂。还有一天她也明显地打扮了一下,她解释说,总统选举到了最关健时刻,她这样做是为了要给奥巴马祈祷。她吃得极简单,简直就是个清教徒,一大条硬硬的全麦面包可以吃上两三天,用刀切成片并在中间抹上果酱或者夹进奶酪,外加一杯黑咖啡,就是一餐饭。我知道那种面包有时是来自一些餐馆,早上进的货,如果晚上七点之后还没有卖出去,就可以让顾客免费随便拿走,拿多少都可以。她见我老是在厨房里忙碌,动不动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地烧出两盘菜来,举着两根烤肉用的竹签当了筷子大吃一番,就问我“你在中国也是天天都要这样做饭吗?”问得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莱丝丽用完餐具,从不马上清洗出来,都是堆放在水池里泡着,水池放满了,就放在水池边上,整整围成了一圈,然后是第二圈,用过的盘子杯子们如此排着队伍,立正稍息向右看齐。在莱丝丽来之前,我刚刚跟一个无比讲究的韩国女人住了一阵子,时时感到拘束,现在终于遇上一个跟我一样随随便便大大咧咧的,所以感到很放松,索性我也不按时洗碗洗锅了,比赛一样,也排在了那里。
        为了照顾我的听力,莱丝丽把英语说得很慢很慢。有一天中午我俩坐在桌前闲聊,我说,我原本希望希拉里能当总统的。汉语里译成“希拉里”音的这个名字,其实译得不准确,英语原来写法Hillary其实更接近“黑勒瑞”的音,而我当时刚来这里,由于没有注意到这个名字的英文写法,只是在中国看过报纸上的汉语译法,所以不知道这名字是具体由哪几个字母拼写的,所以无法根据国际音标去正确读出来,只好根据汉语发音“希拉里”把舌头胡乱一卷一伸,想当然地去还原成了英语音“塞勒瑞”,而“塞勒瑞”听上去却仿佛是单词celery(芹菜)了。莱丝丽无比困惑地问我,你敢肯定,你希望让celery(芹菜)当总统?我很肯定地点点头。她突然大笑起来,惊讶地说,celery是一种蔬菜,你想让蔬菜当总统呀?我这才意识到我把音错发成了“芹菜”,也大笑不止。接下来我马上又想当然地改正了,把那汉语音译还原回去读成了英语音“萨勒瑞”,于是又成了Saralee,莱丝丽这次笑得更厉害了,说Saralee在这里是一个面包公司的名字,你想让面包当总统吗?她一边大笑一边说,现在她终于明白了我想说的应该是Hillary,是一个女政治家,克林顿的夫人。后来,我们俩只要一提起“让芹菜当总统”或者“让面包当总统”的话,就都笑得直不起腰来。
        莱斯丽每天都要跟我讲解一通圣经。她提到圣经里的某个句子,马上就能不假思索地说出这是哪一章哪一节里的,并且随手就能准确无误地翻到那页,找到那一行。我对她的语调渐渐熟悉了,有时候跟其他人打交道时,别人说话,如果我没听懂,她就会立刻把别人刚刚说过的话再转述一遍,用她的语调将快速中速转成慢速,我就能听懂了。她说:“信仰是第一位的,艺术永远只是第二位的。”说这话时,她表情坚决,目光镇定。谈到艺术的标准,我们俩不谋而合,认为好的艺术都应该是“单纯的”,同时又是“深刻的”。
        有一天坐在餐桌前,莱斯丽告诉我到下个月她就满37岁了。我从来不去询问别人的年龄,除非别人主动告诉我。她问我是否成家,我说“我单身。”她说“我也单身。”俩人一起笑了。她进一步解释她单身的原因是,没有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正确的人。我接着解释我单身的原因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错误的人,所以结了又离了。于是俩人又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单身着是美丽的,而到了这个年龄依然单身,应该叫做辉煌。我没有问莱丝丽有没有男朋友,反正我从来没有听见她的手机响过,门厅公用电话也从来没有打过来找她的。美丽的莱丝丽,瘦小的莱丝丽,孤单的莱丝丽,她每天只跟上帝说话,跟雕塑说话,就已经像小鸟一样快活了。
        而快活的莱丝丽,她的作品却永远是哀伤的,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每一个雕塑的主题都是哀伤,总是哀伤。她把那种空了的针剂小药瓶收集了许多,在里面放上盐水,圆形瓶口朝下倒扣到黑色画板上,放到工作室门口的地板上,在烈日下曝晒,风干之后,那些盐渍就黑色板子上留下了一圈一圈粗砺的白色印痕,这一个又一个整整齐密密麻麻排列着的小圆圈圈在黑色背景上看去,很像一个个蜂巢,但没有蜜蜂,也没有鲜花,只有空荡和茫然。我问“这是一个蜂巢吧?”莱丝丽点头肯定,进一步解释她的这个作品:这是一个没有蜜蜂的巨大蜂巢,曾经的蜜蜂都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这多么像我们的城市,也许某一天,人去楼空,巨大的城市空空荡荡,生命消失了,人类的未来在哪里,想到这些,怎能不感到哀伤……这时我看见莱丝丽眼里闪着泪光。
        我合同期满要离开艺术中心时,规定要在某个周五的下午五点钟以前离开,莱丝丽替我在网上买的书恰好就在那天中午到达了,莱丝丽说,“我说的没错吧,上帝会帮助我们的。”我走后,莱斯丽还要在这里呆上一段日子,我们拥抱告别。
        我从艺术中心去了另外一个城市,那个城市一个大学里的师生译了我的诗,定好了在下个周二晚上举行一个小型朗诵会。临别时莱丝丽拥抱我,并说她想下周赶去参加朗诵会。我并没有太将她的话放在心上。到了那天晚上,秋雨淅沥,凉风嗖嗖,朗诵会进行到一半时,一个人影推门而进,竟是莱丝丽!她的前额头发都是湿的,进门悄悄坐下,远远地用口形对我说“对不起我来晚了。”从艺术中心所在的小城赶到这个城市有一个多小时的高速公路车程,约60英里,将近100公里呢,况且又是在这样的雨夜,没想到她还是来了。莱丝丽听得很认真,不断地向我这边看过来,用欣赏和鼓励的眼神。朗诵会结束时,她又要开车一个多小时连夜返回KHN艺术中心。我们再次拥抱,都说会记住彼此。我送她到大厅门口,大平原正秋意瑟瑟,正雨蒙蒙夜茫茫,她的身影融进了这秋天的雨夜,愈发显得瘦小而孤寂。
         
        紫外线披肩
            
        正值盛夏,我走到哪里都打一把遮阳伞。这是一把产于中国杭州的天堂牌防紫外线防雨两用三折自动折叠伞,外层伞面是奶油绿的,内层涂了一层银胶。只要一出门去,就顶上这把伞,像个大蘑菇,在小城里移来移去。他们对此提出疑问,我解释我怕晒,皮肤对紫外线过敏。他们还是不理解,对我说,你天天打着一把伞,像十九世纪的人,在电影里才能看到。他们还说,太阳这么好,你竟然还打伞,所有人都会认为你疯了。
        那太阳真的是太好了,好得实在过分。光线的亮度与强度会让人禁不住想起凡高画里的令人晕眩的色彩,那阿尔的太阳,那激情燃烧着的大地上的万物。而阿尔在地中海沿岸,远远没有这里平坦无垠,当阳光无遮无拦地普照着整个中西部大平原,每个白昼都是一场幅员辽阔的火灾,只有夜晚可以将它扑灭。阳光一个劲地催促植物成熟,田野里似乎发出噼里叭啦的声响,那些玉米田正在变成锦缎,那些豆田正在变成金库,那些大树的叶子正在变成绯红。这里的太阳不仅伟大而慷慨,还有着强制和暴力的倾向,仿佛在命令大地上每一个生物:“必须快乐,永远快乐!”如此照耀下,人们只能成天心无城府咧着嘴乐呵呵,脸上的表情总是欣欣向荣,任何多愁善感情绪都没有产生的可能,任何小心眼小算计都会显得滑稽,这里的人除了“Yes”和“No”,没有中间状态,他们永远理解不了林黛玉,不会知道戴望舒《雨巷》里有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谁敢说自然地理对一个民族性格没有影响?
        有一次打伞在街上走,三五个大学生模样的人走过,惊奇地打量我,驻足,回首,其中一个男生还吹起口哨,从口哨旋律可以听出兴灾乐祸。还有一次在超市门口,一个戴头盔骑赛车的小伙子冲我先是发愣,既而咧嘴微笑,然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转身上车走了,等骑出去一段路了,又忽然回转身来,冲我大喊:“Be Careful ——”有时汽车从身边开过时,我也能感觉到车里的人正朝我看过来,正迷惑不解:想晒太阳还晒不够呢,而这个人偏要在太阳底下打伞。
        我决定不打伞了,免得人家以为我是拍电影的或是个疯子。到旧货店里去花一美元买了一顶旧草帽,草的质地柔韧,帽沿够大,帽子上还缠了一圈彩色珠珠项链,这喜欢这草帽透露出来的华茂的质朴,就把帽子扣到头上了。可帽子戴久了会让人不舒服,会出汗,感到不清爽,额头发闷。于是就摘下来,干脆挂到卧室台灯上去了,只当摆设,那草帽真是像野花一样好看。
        最后我不打伞不戴帽,改涂防晒霜了。我随身带来了防晒霜的,但总无端觉着凡防晒霜都有毒,于是从来不用。现在不得不用上了,防晒系数为30。结果没几天,就晒成了棕色人种,棕色皮肤上分布着扁平五官,这个州过去就是印第安人主要居住地之一,现在还有不少印第安人保留地,走在街上,一定会被认成印第安人的。一定是防晒系数太小,只好重新去买防晒霜,在药店里看到了货贺上有防晒霜,最小SPF值竟是40,最大SPF值竟达到了70!真是夸张得可以。可想想外面那疯癫了的太阳,那绝对权威至高无上的太阳,就觉得系数70也能理解了。
        买了防晒霜,也并不常用。我想通了,这个国家既然如此热爱阳光,拿紫外线当了披肩,那就不必躲了,索性让太阳把我晒成一颗土豆吧,一颗刚从黑土里刨出来的棕皮土豆。
         
        一棵苹果树      
        
        那棵苹果树并不生长在郊外的果园里,而是生长在小城中心街道旁边一个拐弯的岔路口上。它不远处的那面红砖墙壁是一家蜡烛店的侧墙,专卖乡村蜡烛、家庭自制的肥皂和香料之类,店主是一位姑娘,它告诉过我店里的所有产品都出自她父母之手。苹果树就生长在那里,只有这么一棵,孤零零地站在市井,像是从果园里不小心走丢了的。
        第一次见到这棵苹果树时,它正被秋天午后的阳光映照得闪闪发亮,一只只果子坠在枝头,它跟我在郊外果园里见到的那些通红通红的像涂了胭脂一样的红苹果不一样,而是在青绿中带了点儿表示成熟的微黄。果子结得太多了,使得原本就横向生长的树身进一步弯下腰来,罩住了一大片地面。那地面上落满苹果,而且落了不止一层,早落下的已经腐烂,有的半好不坏的,还有一些是刚刚落下不久的,是很新鲜的。两只松鼠在树下啃掉到地上的苹果,用双手抱着,一点一点地啃,看见我走过来,扭过头来瞥了我一眼,接下来继续它们的宴席。它们往往将一只苹果啃上不到一半,有的甚至只啃了一小下,就改换成另外一只新的来啃了,所以很多苹果上都留下了松鼠天真的小小的牙印。周围没有任何民居,不知道这棵丰收的苹果树的主人是谁。树差不多生长在红砖路面的中心街道和柏油路面的岔路相交界的地方,没有行人,偶尔有汽车从它身旁开过去,车上的人连瞧都不瞧它一眼……就是这样,它的果子几乎无人瞧见,无人采摘,落在地上也无人捡起来,这棵树它寂寞吗?它应该比我更寂寞吧?
        我没有从树上摘苹果的想法,那些长在枝上的果子或许是有主人的吧,如果它们没有主人,那就属于这个小城里所有的人,任何个人都不可以去占有属于大家的东西;即使它们不属于这小城里的任何人,那么它们也同样不会属于我,它们应该属于上帝和大自然,那就应该让它们在那里自自然然地开花、萌芽、结果、并且凋落。至于那些已经掉到地上正在风里悄悄烂掉的果子呢,我是否可以将它们捡起来,像松鼠那样把它们抱在怀里并且吃掉?我犹豫着,在树下蹲下来,近距离地察看那些果子,树下土层松软,隔年腐叶积了一层又一层,果子陷落在那里,一颗颗安安静静的,却让人觉得每一颗苹果内部都仿佛有一颗心在跳动。小城太干净,风吹过街道,或者车子从路旁开过去,也不会扬起一点尘土,苹果们都很干净,就是沾上了这树根部的一点儿湿土的苹果,也还是干净的,那点湿土像是与大地亲吻留下的痕迹。我觉得让那么多苹果在那地上白白腐烂掉真是可惜。可是,最终我没有捡它们,就离开了。
        又过了大约一周,当我第二次路过那棵苹果树时,发现上次看到的那些刚刚落到地上的新鲜苹果,大大小小的,已经不同程度地腐烂了。当然又有一些更新的苹果落到了地上,等在那里,它们等来的还是松鼠。最后我还是没有捡,空着手离开了。
        又过了三五天,我第三次路过那棵苹果树,第一次见到的地上的苹果已经完全烂掉了,第二次见到的那些落地苹果也开始了腐烂,最新刚刚落下的果子还是那样地新鲜,跟枝头上的一模一样的新鲜,散发着青绿的芳香。这次我毫不犹豫地捡拾了整整一兜子,把随身背的皮包装满了。
        以后我每隔几天就去那个岔路口捡那掉在地上的苹果,背回来放到冰箱里。我吃了一个秋天的苹果,全是脆甜的。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只松鼠了。
         
        英语发芽,汉字开花
        
        行到美国,忽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成了一只盛满汉字的罐子,那些方块字由于忽然失去了使用场地,找不到及时的出口,只能在我这只高一米五八的罐子里面密封着、烦闷着、膨胀着、挤压着、惆怅着、等待着,仿佛里面关进了一群亮闪闪的蟋蟀,或者里面在日日夜夜地培育着催生着植物胚芽,跟生豆芽一般……我的天灵盖,也就是罐子上方那只圆圆的盖子,快要被压抑着的巨大的母语的力量掀开来了。
        有时候我又感到自己的身体是一只地面上的雷达,里面的导航系统装置完好,却怎么也搜索不到要找寻的飞行目标了,灵感不再,甚至连表情看上去都有些发呆了,我想,那是由于汉语的领空换成了英语的领空,我这只中国制造的雷达失灵了。
        被英语包围,四面楚歌。
        可是这楚歌又让我无比兴奋,其实从感官到心理,我对英语都有着类似红杏出墙的热爱,它能带给我城池沦陷般的快乐,它的干练准确和绅士风度让我着迷,以至倾倒。
        我疑心英语的每一点进步似乎都在以汉语的退步为代价,身体里的英语也在发芽了,虽然是孱弱的,却正在一点一点地挤走汉语的地盘。于是我很快就开始想念汉语了,三十多年来,第一次,我在一个没有它的地方想念它,我想模仿都德《最后一课》里那个教师的口气武断地说,汉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那时我才强烈地感觉到我原来是离不开它的,我对它的爱是前世的、今生的和来世的,我生是它的人死是它的鬼。我常常一个人在路上旅行,随身的背包里总是塞着一本唐诗宋词元曲的选本,有一次在从迈阿密飞往费城的飞机上,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一个东方面孔,我忽然想到,此刻在这个机舱里,除了我,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本书上写的是什么,这差不多相当于在这架波音飞机上藏了一份用密电码写成的高度机密的军事文件。是的,在英语那连绵不断蜿蜓起伏的大好河山里,想着古汉语的四合院和画栋飞檐,的确有着很奇特的感觉。在一面镶着字母似的卷涡纹边框的西式的镜子里,在元音辅音映出的光泽里,照见的却总是方块字里的中国,繁体竖版的中国,声母和韵母拼出来的中国,用点横竖撇捺弯勾一笔一划地写出来的中国,它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清晰。
        去看海明威和惠特曼,没有朝拜的心情,倒是有走亲戚串门的感觉,从前看的是中文版的,这次我却想把象形文字的他们统统再翻译回去,看看拼音文字的他们,我想知道他们本来的模样。在路上我总是能想到“八里洼”这个地名,地球是圆的,我这样不停地走下去,途经海明威的家、惠特曼的家,途经梭罗的木屋,走过狄金森的窗下,最后一定还会走回到我的八里洼。
        诗都是后来写的了。我遥遥地赶回地球另一边,走在蒙着烟尘的天空下,沿着永远飘散着白菜味的街道拐进小巷,走进光线昏暗斑驳的楼道,回到那个属于我的小小角落,重新坐在那扇有着白杨树的南窗下……我感到自己正面对着整个世界。
        那满满一罐子汉字,蟋蟀们蹦跳出来了,每一个汉字都是一个压抑不住的茁壮的胚芽,都舒展开了枝叶,抽出茎干,开出花来,那雷达在汉语的领空重新有了信号,找到了目标。
        诗后面标着日期,年和月,我没有像过去那样标上写作的日期,这次我标的是我最初想写这诗的时候的那个日期,我认为对于这些诗,产生想写它们的念头要比真正写出它们来更重要。
        诗写的是美国,但更是中国。很多年以来,其实在我心里,常常莫名其妙地吟咏着一句诗,“我的心啊在高原,这里没有我的心。”我还会同样不知为什么,默默地哼起一句老歌,我只会哼那么一句“美丽的哈瓦纳,那里有我的家。”而这里的“哈瓦纳”,并不在古巴。
        
        启程评估
        
        我在KHN艺术中心入驻期满,将即离开。按要求每个入驻者在离开时都要写一篇“启程评估”,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工作总结吧。这是为了给中心的工作人员看的,当然要用他们看得懂的英语来写。为防止出现语法错误,写完之后,我再三斟酌润色,并发给英语好的朋友去校正,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我按照要求交待了一下我在这个夏天和这个秋天里总共写下了多少文字:一组诗,名叫《水码头》,水码头是宾夕法尼亚州伊利湖附近的一个小镇的名字,是我这次刚到这个国家时小住的地方。一首长诗《内布拉斯加城》,写的就是KHN艺术中心所在的这个中西部小城;一篇万字散文,写的是中国北方的一个地方;另外我还写了一个长篇小说的开头;最后还翻译了美国作家安妮·狄勒德的一组诗。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这里得以拥有一段完整的时间和空间,它们像大片空白一样等着我去填补,这是一大片跟我过去生活隔了遥远距离的空白,逼着我在这其中思考很多问题,去想明白不少事情,与生命、死亡和艺术有关的事情。
        我感谢迪尼斯·布瑞德请我喝咖啡,感谢她几次载着我返往于内布拉斯加城和克瑞顿大学所在地奥马哈城之间,我们有过多次有趣的聊天。感谢凯特的冰激凌。感谢莱丝丽给我讲解圣经。感谢大家为了让我能听得懂,把英语说得很慢很慢。感谢这里的卡通狗和野黑猫陪伴过我。感谢城里的一个个小旧货店,让我淘了不少我喜欢的便宜的宝贝,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只嘴巴大大的木制奶牛,它望着我时的眼神那么温润。最感谢的当然还是,这个安静而空旷的小城。
        在太平洋那边,我会想念这个中西部大平原上的小城,想念曾经在这小城里居住过的那个孤单而快乐的我。
        最后,我写道:“我是一个尚未正式加入某个具体宗教的人,但在这小城居住期间,我的心变得如此清澈,似乎看见了上帝的脸庞。”
            
        2008年—2010年写于NE,USA,中国·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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