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文学史上,有两类诗人耐人寻味,一类是时代的歌手,一类是生命的倾听者。前者总能把握时代的脉搏,与世俯仰,让他们的声音和时代一同起伏,形成那个时代的黄钟大吕、震耳大音;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与时代同步的诗章很容易被人忘却,只剩下文学史上的意义,缺少生命上的启示与深刻。而后者却似乎与时代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符合季节的韵律和生命的节拍,在近乎归隐的情绪之中,梳理着心灵的枝桠,清洗着灵魂的斑点。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似乎容易分出这两类诗人的重量,从人类学的层面上,我们却很难分辨其诗歌价值的高下,如果仅仅从艺术的角度去分析,则又显得过于意气用事。所以,最有效的读法,只能是避开二元对立的价值判断,而是回归阅读的最终印象,于多元的文本中寻找你最直接、肉感的发现和感动。在我的印象中,大解属于后者。作为当代重要的诗人,大解似乎从来没有处于诗歌艺术的风口浪尖,相对于当下喧嚣的流派和林立的山头,大解显得那样遥远和古典,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争论中展露峥嵘,然而,你却无法绕开他,他用他扎实的文本叙说他的观点,传递他写作的重要性。他一直在写,用他的笔,用他的感悟,用他的灵魂,在书写生命的节奏和灵魂的纹理。
大解喜欢收藏石头,近乎石痴,在我看来,这正是大解对生命的姿态,他看石头,不仅仅是以艺术的眼光看石头奇绝的脉象,而是以生命的感觉去拥抱石头。在他眼中,石头和人一样是有呼吸和体温的生命,所以,他才能“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月亮”(《发现》),感知到石头沉静中的体温和神秘。从一粒沙粒看世界,这是佛陀的智慧,也是诗人大解的生命哲学。那种久远的感动,是诗人最初听到的生命回声,也一直支撑着诗人走过红尘的磨砺和洗礼:“我只听到过一次它的叫声/我想 它一定是只美丽的鸟/我一边想 一边赶路/我一边赶路 一边回忆/慢慢地 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对一只没有见过的鸟,诗人竟一下子痴迷几十年,那不是出自猎奇,而是真正把那种婉转、自然的叫声当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对鸟儿、石头如此,对人也是这样。在大解的心中,朋友没有有用无用之别,而有情趣之分,正如那段经典的“雪夜访戴”,只要有趣,那就是理由。一切都自然而然,简简单单,复杂的其实是世故的人心。在《去山中见友人》里,在未见到朋友之前,诗人想像朋友相见之时的深情,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山村里没有复杂的事物/我去找他 就真的见到了他/他确实笑了 高兴了//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李白去见汪伦的时候也是如此”,拂去尘埃,还原生命本来的简单,便能充分体验到摒弃欲望之后的丰盈与自足,这个过程不是加法,而是减法,在一点点擦去耀眼的花絮之后,便能抵达一种久违的诗意人生与诗意伦理。
“那时我还没有出生 而现在我已变老/几百年后 我早已成为过眼烟云//唉 相对于山脉/人生和世事竟是如此之轻”(《过眼云烟》),面对神秘而深厚的自然,诗人是虔敬而谦卑的,在自然的演变和生命的轮回中,他看到了无语的自然有它自己的人生,它的重量我们无法承担,它的辽阔我们无法抵达,人在自然里,犹如一滴水滴进大海,虚无而渺小,我们只是构成自然的另一个维度和天空,并没有达到与自然之母分庭抗礼的独立与自信,我们只是它的一部分,我们没有骄傲和狂妄的理由。“事实远非这么简单 我查过人的档案/从个人史到人类史 都是受造的/法则规定:人无权决定自身的事情”(《生命原稿》),这是人的局限,正因如此,人类的谦卑才有了高贵的光芒。在群山深处,村庄出现和消失没有声音,人也是类似泥人,“渐渐成了幻影”(《渐渐成了幻影》),可以这样说,大解对生命与自然的虔敬才不仅仅是生命的姿态,更是一种彻底交还自我的“给”。
在《感恩书——写在五十岁》中,短短的几行诗,几乎就是诗人对一生的回顾与反思。生命的最大收获就是没有遗憾,而诗人回顾往昔,反观内心,释然地说出这一句,那就是源自扎实人生的充分自信:“我所做的和我必须做的正好相等/剩下的事情顺其自然 任它水到渠成”。这样的人生是简单的,但同时也是丰沛的。因为,该做的,诗人已经做过,那种“我无力到达的广阔的领域”,不仅仅是诗人个体的遗憾,那是人类整体的宿命。面对世界与生命的残缺与不足,我们看到更多的怨天尤人,而内心强大的人才能坦然地领受生命的光明与黑暗,而且“怀着感恩的心情”。当然,领受命运不等于删除生命美好的愿望,诗人在持久思考报答的问题,而且,“想到这些 我的心/渐渐红了”。这也是“给”的信号。 “我要”,是人的呼吸,而“我给”,是上帝的声音。这一给一要,便是上苍与红尘的清浊分界。诗人渴望光,更渴望“变成一束光 融化掉命里的杂质”。在上帝面前,诗人如赤子一样虔诚与谦卑,通体透明。作为人之子,俯下身子却体现了人生的高度,作为诗人,压低的声音却赢得了持久的回声。
二
从“要”到“给”,与其说是人类行为方式的转变,毋宁说是心智与情感的成熟。反映在诗歌写作上,那些“要”的作品总是显得肉欲十足,棱角峥嵘,要房子、车子、票子和女人,要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要社会关怀,要地位尊严,仿佛世界或者时代就欠他一个人的。世界当然不欠任何人的,所以,这种诉诸物质的欲望肯定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于是,他就开始牢骚,开始骂娘,开始玩世不恭,游戏人生也游戏自己。这样的诗作多乖戾之气,甚至践踏普世的伦理,所以,容易刺激读者的感官和眼球,也容易和某种风气形成共鸣,常常以“先锋”的面孔出现。
而当心智与情怀达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反观自我,往往会发现世界给我的已经太多,而我所能给予的却太少,于是产生了羞愧,走向了感恩,最终倾向于“给”的立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奉献(在这里,奉献不代表意识形态方面的界定),这时,便接近了上帝的荣光。“一想到我这泥做的身体/也能成为圣殿 我就感到不配/但我已经蒙恩”(《蒙恩书》)生命的局限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苍白与无力,局限与残缺,于是,再一次面对曾经诅咒的世界,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然后深深忏悔,在忏悔中接近谦卑的高贵与尊严。所以,优秀的诗人都是关注“小”的,小的生命,小的悲悯。然而,这“小”中有大,正如那位甘做仆人的人之子,他的眼中是弟子的鞋子,而心中却是人类的救赎。
小到什么程度 才能和蚂蚁互称弟兄
跟它们一起爬树 奔跑 搬运
小到什么程度 才能被蚂蚁抱在怀里
小心呵护 睡吧 睡吧 可我就是不睡
像一个不听话的昆虫
我设想过许多种变小的方式
可我太大 太老了
生活从我心中取走了火苗 换成灰烬
我已经冷下来 变成一个软化的石头
失去了童心和激情
如果真有一只蚂蚁称我为兄弟
我将跪下来与它结拜 我们互相尊重
从此我将小心走路 注意脚下的生灵
我愿意照看他们的宝宝
拍抚它们的蛋 轻声地说
醒醒 醒醒吧宝贝 可他们就是不醒
像我那贪睡的女儿
翻个身 继续做梦
——《小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