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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声吟唱,心有所敬——大解诗歌阅读印象

发布: 2010-12-16 18:50 | 作者: 辛泊平



       一
      
       在文学史上,有两类诗人耐人寻味,一类是时代的歌手,一类是生命的倾听者。前者总能把握时代的脉搏,与世俯仰,让他们的声音和时代一同起伏,形成那个时代的黄钟大吕、震耳大音;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这种与时代同步的诗章很容易被人忘却,只剩下文学史上的意义,缺少生命上的启示与深刻。而后者却似乎与时代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符合季节的韵律和生命的节拍,在近乎归隐的情绪之中,梳理着心灵的枝桠,清洗着灵魂的斑点。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似乎容易分出这两类诗人的重量,从人类学的层面上,我们却很难分辨其诗歌价值的高下,如果仅仅从艺术的角度去分析,则又显得过于意气用事。所以,最有效的读法,只能是避开二元对立的价值判断,而是回归阅读的最终印象,于多元的文本中寻找你最直接、肉感的发现和感动。在我的印象中,大解属于后者。作为当代重要的诗人,大解似乎从来没有处于诗歌艺术的风口浪尖,相对于当下喧嚣的流派和林立的山头,大解显得那样遥远和古典,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争论中展露峥嵘,然而,你却无法绕开他,他用他扎实的文本叙说他的观点,传递他写作的重要性。他一直在写,用他的笔,用他的感悟,用他的灵魂,在书写生命的节奏和灵魂的纹理。
      
       大解喜欢收藏石头,近乎石痴,在我看来,这正是大解对生命的姿态,他看石头,不仅仅是以艺术的眼光看石头奇绝的脉象,而是以生命的感觉去拥抱石头。在他眼中,石头和人一样是有呼吸和体温的生命,所以,他才能“在一块石头上发现了月亮”(《发现》),感知到石头沉静中的体温和神秘。从一粒沙粒看世界,这是佛陀的智慧,也是诗人大解的生命哲学。那种久远的感动,是诗人最初听到的生命回声,也一直支撑着诗人走过红尘的磨砺和洗礼:“我只听到过一次它的叫声/我想  它一定是只美丽的鸟/我一边想  一边赶路/我一边赶路  一边回忆/慢慢地  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对一只没有见过的鸟,诗人竟一下子痴迷几十年,那不是出自猎奇,而是真正把那种婉转、自然的叫声当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对鸟儿、石头如此,对人也是这样。在大解的心中,朋友没有有用无用之别,而有情趣之分,正如那段经典的“雪夜访戴”,只要有趣,那就是理由。一切都自然而然,简简单单,复杂的其实是世故的人心。在《去山中见友人》里,在未见到朋友之前,诗人想像朋友相见之时的深情,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山村里没有复杂的事物/我去找他  就真的见到了他/他确实笑了  高兴了//一切就是这么简单/李白去见汪伦的时候也是如此”,拂去尘埃,还原生命本来的简单,便能充分体验到摒弃欲望之后的丰盈与自足,这个过程不是加法,而是减法,在一点点擦去耀眼的花絮之后,便能抵达一种久违的诗意人生与诗意伦理。
      
       “那时我还没有出生  而现在我已变老/几百年后  我早已成为过眼烟云//唉  相对于山脉/人生和世事竟是如此之轻”(《过眼云烟》),面对神秘而深厚的自然,诗人是虔敬而谦卑的,在自然的演变和生命的轮回中,他看到了无语的自然有它自己的人生,它的重量我们无法承担,它的辽阔我们无法抵达,人在自然里,犹如一滴水滴进大海,虚无而渺小,我们只是构成自然的另一个维度和天空,并没有达到与自然之母分庭抗礼的独立与自信,我们只是它的一部分,我们没有骄傲和狂妄的理由。“事实远非这么简单  我查过人的档案/从个人史到人类史  都是受造的/法则规定:人无权决定自身的事情”(《生命原稿》),这是人的局限,正因如此,人类的谦卑才有了高贵的光芒。在群山深处,村庄出现和消失没有声音,人也是类似泥人,“渐渐成了幻影”(《渐渐成了幻影》),可以这样说,大解对生命与自然的虔敬才不仅仅是生命的姿态,更是一种彻底交还自我的“给”。
       在《感恩书——写在五十岁》中,短短的几行诗,几乎就是诗人对一生的回顾与反思。生命的最大收获就是没有遗憾,而诗人回顾往昔,反观内心,释然地说出这一句,那就是源自扎实人生的充分自信:“我所做的和我必须做的正好相等/剩下的事情顺其自然  任它水到渠成”。这样的人生是简单的,但同时也是丰沛的。因为,该做的,诗人已经做过,那种“我无力到达的广阔的领域”,不仅仅是诗人个体的遗憾,那是人类整体的宿命。面对世界与生命的残缺与不足,我们看到更多的怨天尤人,而内心强大的人才能坦然地领受生命的光明与黑暗,而且“怀着感恩的心情”。当然,领受命运不等于删除生命美好的愿望,诗人在持久思考报答的问题,而且,“想到这些  我的心/渐渐红了”。这也是“给”的信号。 “我要”,是人的呼吸,而“我给”,是上帝的声音。这一给一要,便是上苍与红尘的清浊分界。诗人渴望光,更渴望“变成一束光  融化掉命里的杂质”。在上帝面前,诗人如赤子一样虔诚与谦卑,通体透明。作为人之子,俯下身子却体现了人生的高度,作为诗人,压低的声音却赢得了持久的回声。
      
       二
      
       从“要”到“给”,与其说是人类行为方式的转变,毋宁说是心智与情感的成熟。反映在诗歌写作上,那些“要”的作品总是显得肉欲十足,棱角峥嵘,要房子、车子、票子和女人,要花天酒地、醉生梦死,要社会关怀,要地位尊严,仿佛世界或者时代就欠他一个人的。世界当然不欠任何人的,所以,这种诉诸物质的欲望肯定无法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于是,他就开始牢骚,开始骂娘,开始玩世不恭,游戏人生也游戏自己。这样的诗作多乖戾之气,甚至践踏普世的伦理,所以,容易刺激读者的感官和眼球,也容易和某种风气形成共鸣,常常以“先锋”的面孔出现。
      
       而当心智与情怀达到一定境界的时候,反观自我,往往会发现世界给我的已经太多,而我所能给予的却太少,于是产生了羞愧,走向了感恩,最终倾向于“给”的立场,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奉献(在这里,奉献不代表意识形态方面的界定),这时,便接近了上帝的荣光。“一想到我这泥做的身体/也能成为圣殿  我就感到不配/但我已经蒙恩”(《蒙恩书》)生命的局限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苍白与无力,局限与残缺,于是,再一次面对曾经诅咒的世界,羞愧难当,无地自容,然后深深忏悔,在忏悔中接近谦卑的高贵与尊严。所以,优秀的诗人都是关注“小”的,小的生命,小的悲悯。然而,这“小”中有大,正如那位甘做仆人的人之子,他的眼中是弟子的鞋子,而心中却是人类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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