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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尔,语言里的正义

发布: 2017-4-27 17:25 | 作者: 周泽雄



        三
        除小说外,奥威尔也为报刊撰写评论文章,其中不乏堪称知识分子典范的文字,如写于1945年的《为P.G.沃德豪斯辩护》。
        沃德豪斯是一位英国作家,德军1940年初夏穿越比利时,顺便把他掳走了。他曾长期在德军监视下居住,“从他后来发表的声明看,好像德国人对他还不错,附近的德国军官时常‘到他家里洗个澡或者开个舞会’。”随后,他应德国人之邀,公开发表了一些符合德国人期望的言论,但并不过分。不管怎么说,在伦敦上空一度布满德军飞机之后,群情激昂的英国人,难免依照某种战时的阔略化手段,把沃德豪斯说成“卖国贼”。按说这没什么问题,战争年代嘛,人们总有特别多的仇恨需要宣泄,特别多的危机需要转嫁,特别多的正义需要声张,对有些人,恐怕还有特别多的利益需要攫取,而人们能够在大脑里调用的理性资源,通常又特别稀少。显然,一个看上去符合仇恨标准的人,如沃德豪斯,就能同时满足上述需求。
        奥威尔从来不是一个对纳粹德国有好感的人(他曾念念不忘杀死一个法西斯分子),但他首先是一位优秀知识分子,也就是说,一个任何时候拒绝将大脑出租给形势的人,一个任何时候都不愿放弃独立思考的人。他不为汹涌舆情所动,认真研读、分析了沃德豪斯的言论,尤其侧重于结合时代背景和沃德豪斯个人的心理特征(奥威尔少年时代即读过沃德豪斯,共计读过这位作者三分之二的书,不少于30种),得出了相反意见。在这篇文章里,奥威尔以特有的冷静、从容,辅以扎实细密的案头工作,替那个与他素昧平生的同行进行英勇的辩护。他认为沃德豪斯只是一个糊涂虫,他出语谨慎地写道:
        假如我对沃德豪斯心理的分析是对的,那么,认为他在1941年有意资助纳粹宣传机器的说法就站不住脚,甚至是荒唐的。他可能是因为想提前出狱而上了当,但是他不可能明白自己的做法会对英国的利益造成损害。
        不用说,这是一种吃力不讨好的意见。公然与一边倒的鼎沸舆论作对,那是任何一个信奉“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文人学士都不愿干的傻事,奥威尔却这么做了。与埃兹拉·庞德等名头更响的“卖国贼”相比,沃德豪斯只是个小人物,唯其如此,奥威尔的声音就更加独特。
        事实上,奥威尔并非在一个注定会引来大量关注的话题上“反弹琵琶”,他深入民主的细节,像一位正在做脑外科手术的大夫那样进行写作,他要求自己在细微之处捍卫人的权利,他不允许个人权利被某种正义的宏大声浪所涡卷、吞没。——不过,幸亏他生在英国,若在某些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国家,他这种态度即使逃脱官方惩处,也会淹没在民众的唾沫中。民众的正义感往往取决于一个标签,只要自认属于爱国者阵营,他们并不介意把任何与自己意见相左者往死里打。毕竟,“于细微处见精神”是一种精细活计,普通人对此难免不耐烦。
        在一封写给《泰晤士报》编辑的信里,奥威尔针对英军用铁链锁住德军战俘一事,再次勇敢地发表了异议(可惜,那封信未获登载)。英军虐待德军战俘,原本事出有因,是德军虐待英军战俘在先。但奥威尔再次着眼于细微,他提醒国人留意“民主和法西斯之间深刻的道德差异”,正告英国人竭力避免任何“与敌人同流合污”的行为,他写道:“假如我们总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来行事,定会使人们慢慢忘记这些差别。”
        伟大的知识分子往往共有某种正义基因和行为操守,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在自己的国家被德国人占领之后,曾在1943年的《自由杂志》上发表过几封《致德国友人的信》,内云:
        我想告诉您的是,我们正在为细微的思想而战斗,而这种细微思想对人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我们为这务虚细微的思想而战斗,这是将牺牲精神与神秘主义、将力量与暴力、将能力与残忍区别开来的细微思想,我们为这种特别细微的思想而战斗,因为这是将真与假、将我们希望的人与你们所崇敬的怯懦的神区别开来的细微思想。
         
        四
        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每一位自以为重要或不甘寂寞、好出风头的知识分子,都会热衷于展开宏大叙事的笔墨,或参与若干群体签名类事件,或加入游行队伍并力争走在队伍最前面(罗素、杜威、萨特等人均乐此不疲),而如奥威尔、加缪等凤毛麟角的精英,则选择默守书斋,专注于那些弥足珍贵的“细微思想”。他们的声音在当时总是不那么响亮,时过境迁后,则会提升人类的整体精神。
        或可顺笔提及知识分子的三种依赖路径:较常见且极易令人不屑者,是依附政府或权贵,这号人物距“社会良心”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最远。第二种路径是刻意当反对派,其中又可粗分两种,一种是伪反对派,他们只是由于自身所属派别暂时处于在野状态才成为反对派,一旦拥有权力,也可能立马与不权者交叉换位;另一种是不党不派,专以批评、监督政府为己任。后一种人物中可能诞生优秀知识分子,但如果他的反对态度过于“蓄意”,也会损伤其言论品质,并最终把他还原为凡俗之辈。第三种路径则以取悦大众并以民众代言人自居,由于他们持续声称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当他们确实这么做时,或者,当他们得到民众认可时,就可能名动天下。尽管,准确地说,他们更像道德英雄而非知识英雄,或如德国学者沃尔夫·勒佩尼斯在《何谓欧洲知识分子》一书中形容的,只是些擅长调动民众情绪的“多愁善感的人”。
        第一种人是帮闲或帮凶,第二种人由于总是将张扬自身的风骨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似乎客观、理性的表达反而变得次要,所以,到底把他们看成思想勇士还是极度自恋者,还得因人而异,分别对待。第三种人实为媚俗者。至于奥威尔和加缪,则在此三者之外,他们是更加纯粹的知识分子,在世俗层面也最易遭致误认。他们除了真理、正义别无他求,我们在其言辞中很少看到姿态性的东西,他们不会为对抗而对抗,为反对而反对。无论奥威尔对沃德豪斯的辩护、对英军虐待德军战俘的批评,还是加缪对“细微思想”的强调,都很难在一种群情激昂的环境下脱颖而出,他们的声音总是更容易被淹没,他们必须耐心等待人们觉醒,他们最大的奖掖往往来自内心的确认。
        奥威尔失之简单且政治先行的文章也为数不少,读者并非都能认同。写极权体制是一回事,将文章弄成另一种“政治挂帅”,又是一回事。约翰逊博士说过:在作家活着时,人们用他最差的作品来评价他,当他死去,则以他最好的作品来评价。偏颇中自有公道。小见以为,最能展示奥威尔知识分子品质的文章,是他写于1946年的那篇《政治与英语》。在这篇字字珠玑、浓缩了大量思辨精华的文章里,他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假若思想能败坏语言,那么语言也能败坏思想。”他将思想与语言的因果关系,言简意赅的表述为:“因为我们的思想愚蠢,所以我们的语言变得越来越丑陋和不准确;而语言的败坏,使我们更容易产生愚蠢的思想。”
        奥威尔首先向当代政治语言问责,他表示:
        在我们这个时代,政治讲演与政治写作多半都是在为不可辩护的东西做辩护。对英国继续在印度实行殖民统治、俄罗斯的大清洗和大驱逐、在日本扔原子弹这类事情,的确可以辩护,但是,辩护所用的论据,必定是极端残忍,以至于绝大多数人无法面对的,并且是跟政党所宣示的目的不相符合的。所以,政治语言不得不主要由委婉式、祈求问题式和纯属云山雾罩式的说法组成。
        他对人们偏爱的某类大词的分析,也极益心智,“像‘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爱国主义、现实主义、正义’这样的词,都有不同的含义,而且各种含义相互并不相容。比如‘民主’一词,不仅没有公认的定义,而且各方面也反对给它下一个公认的定义。大家普遍感觉到,如果我们说某个国家是‘民主的’,那就是在夸它;因此,为各种政体辩护的人,都宣称那个政体是民主政体,他们担心,一旦‘民主’一词的含义被确定下来,自己就不能再使用这个词了。”“政治语言的目的,”奥威尔继续写道,“是为了使谎言看上去更真实可信,使谋杀变得更值得尊敬,让空话显得更有分量,这一点,对于从保守党到无政府主义政党的所有政党来说,都是适用的,只不过各自的程度稍有不同而已。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改变这种状况,但我们能够改变自己的习惯,而且,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大声地嘲笑那些过时而无用的短语(诸如‘高压统治’、‘阿喀硫斯之踵’、‘温床’、‘熔炉’、‘严峻考验’、‘十足的地狱’等等),我们还能逐渐地将它们扔进垃圾箱。”奥威尔猜测道:“德国、俄国和意大利的语言,在过去十到十五年间,由于独裁统治的缘故,已然退化了。”
        为了避免退化,奥威尔在文中向自己——也向他的读者——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个审慎的作者,对自己所写的每句话,都至少要问自己四个问题:我想要说些什么?那些词能表达哪些意思?用哪些成语或者比喻能使意思更清晰?这些比喻是否足够新鲜、能在读者脑海里留下自己所希望的印象?他也许还会多问自己两个问题:我能更简洁地表达它吗?我是否说了本可以避免的丑陋的话?
        我们不能确认,只要照方抓药,当代语言的病态就能重获生机,但我至少可以肯定,转机就在其中。最后,让我们再聆听一下奥威尔的高论,以便知所鉴戒:
        语言清晰最大的敌人是不诚实。如果在你真正的目的跟你所宣示的目的之间存在着差距,你自然会选择长词和用滥的成语,就像乌贼鱼喷射出的墨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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