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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十,十一,十二)

发布: 2009-3-27 09:05 | 作者: 张慈



       
       第十二部份 哈尔滨机场
      
       在中国北方一座叫哈尔滨的城市里,一个不老也不年轻的女人坐在机场候机室里,那个人就是我,张西。
      
       2006年11月X日是一个很不晴朗的日子,类似一个阴沉的记忆。我在哈尔滨机场後机大厅内等着他来接我,我已等了很久。外面刮起了很大的风,如此初冬我从没见过,而他已经熬过了数十年。阴冷和肆虐的北风,与云南人熟知的小风小雨完全不同,好像隔着机场的有机厚窗也能直扑人面。中国人只有来哈尔滨转游转游,才会知道寒冷究竟是什么感觉,就像你得到爱尔兰去去,才好读懂「尤利西斯」一样。有洒水车从机场後机大厅前面经过,街上很干躁,不见生命迹象。而昆明此刻应是树叶子饱含着水,绿得发亮,无处不飞花。
      
       上帝给了我们一个恩赐:互联网。在六年前,他通过互联网查我的联系地址,轻易就查到了。我在网络上发表了很多文章,其它叫张西的人也很多,但烧成灰他也能认出我来。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不是他的字迹,是电脑的数码宋体,但烧成灰我也能认出来那是他写的信,病句多呢。
      
       那封信可称惊天地动鬼神,把他从我的记忆深处一下子就翻出来,见了天日。当时我正在第五大道上的纽约公共图书馆二层楼,我在一个第三世界研究系统里的申请项目里做住馆作家。我做的是一个中国现代战争项目,研究人口增长对战争的影响,是纪实写作。隔壁是一位哈佛大学学者,获过普利兹奖。对面是非洲的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我收到他的伊昧儿信,感觉上是获了一个由男人发给女人的奖,高兴都高兴不过来。
      
       以小资产阶级观点从事历史记忆的反省,多少人对过去历史有着深深的压抑和不满,但都推给了政府和所属文化,不敢承认年少轻狂时,曾被共产主义和自己的狂想猛烈吸引过。面对过去,中国人总是说﹕「那是四人帮横行的晦暗年代。」似乎当时的中国人民是一大群被一小撮乌合之众,黑帮土匪所蒙骗、所吸引的愚昧民族。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的确受到极大的诱惑,毛泽东思想引导着当时多少年轻人对文化革命的澎湃热情,八十年代,我写作就是因为受这股激昂澎湃的革命热情背后的因素所推动。而半世纪之后,还要继续深入这个主题。
      
       我们的电话联系始于一年以前,那时候我还在加州。那是我们交往过程中,第一次用云南方言讲话,也是通话时间最长的一次,从美国西海岸晚上11点一直聊到第二天早上6点。反复说着在崛起中的中国,爆发户的腐败,与日渐西化的社会风尚。他用大理腔探讨中华民族经济起飞和产生腐败的原因,同时也说起中国和越南两国已经成为朋友的事实。他这个越战英雄对1979年到1982年的那场自卫反击战只有厌烦与挥之不去的感伤。他的战友老郭现在是东北一个军区的官员,他的战友们有的回乡务农,有的当了药材公司采购,有的开保龄球馆。不管他们干什麽,他们都有一个手机,能发短信,能呼叫对方,能讲话。
      
       我说:唉,在八十年代,除了坐几趟公共汽车去电报大楼发电报,你真不知道如何找人。我还说他怕我找不到他,还将他妈妈的地址给了我,作为失掉联系後的联络中心。
      
       他说过他的太太是北方人,高大爽朗,善良有正义感,携老爱幼,嫉恶如仇。我听了很不以为然,这些都是共性,她的个性呢?他说:大醋罐子。河东狮吼。
      
       说到各自的父母,我说我妈一直在美国跟我住。刚来时她脾气大得很,天天发脾气,动不动就发脾气,让人受不了。面对资本主义的超级市场,她吃惊不小,极为喜欢。她最喜欢的是SAFE WAY,巨大新鲜又丰富,我妈爱占便宜,进去老偷人家的葡萄吃,有时抓几颗草莓,有时抓几颗花生,抓到就往嘴里送、、、我吓得提醒她无数次:吗,人家抓到你要做牢的!她不当回事,美国人,她说,善良得很,根本不会抓人,这麽多东西,根本不会计较。要是没有我们这些移民来美国,这麽多东西他们根本吃不掉。
      
       要是没有我妈来美国,我和麦旭的小孩肯定也长不大。史蒂文是我妈一手带大的。孩子跟姥姥感情非同一般,他有很多坏习惯,比如在学校不上厕所,憋到放学回家才上。跟我妈睡一张床,不睡自己的床。一整天在吃东西,看电视没完没了地吃,饺子包子坐沙发上就吃,全是我妈惯的。我妈还说:「如果人有来世,我还是要来美国做史蒂文的外婆。在美国养孩子多容易,不愁吃不愁喝的,空气又好。」
      
       孩子在电话里说:唉呀,你妈哪麽恨我,瞧不起我,有个洋女婿,她满意了吧?
      
       我跟孩子说:别那麽想,真的,我妈有问题,跟你没关系,她不是瞧不起你,她是瞧不起她自己。
      
       我和孩子从认识到分开一共只有一年四个月零十二天,而见面的时间全部加起来不超过三个月。遇到他后,我突然发觉感情的事情真是不能以时间来衡量的,爱上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前提是这个人就是你想遇到的。 他离开云南时,还差五天,就是他26岁的生日。他是党员,没读过党章的那种党员;他写得一手烂字,世上除了我,没人会觉得那种字是一种独特的书法风格,很好看;他身高1.85米,是射击队长。
      
       他说他这一辈子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在越战後碰到了我,很冲动地跟我好了。至今,他想到我,还是会心疼。他等了我多久?二十四岁前都在等我。在他走后,我撕下一张报纸,将红衣娃娃包起来带去了美国,还跟小娃娃说着「三民主义同盟」里的话:革命尚未结束,同志须继续努力。
      
       孙中山,哈哈!孙中山。。。中国人都把他忘了。
      
       回首这数十年的路,他说﹕「往事对我紧追不舍,我也不用跑了,不如回过头,好好面对它,面对真相。」他终于打破对我撒谎的缄默,说他年轻的岁月,深受各方姑娘的吸引。她们那么天真,无限热忱,胆子又大,在八一队集训时,游泳的,跳水的,打球的,骑马的,耍剑的,打枪的,骑自行车的,带着他疯狂在田径道跑八千米跟他比赛的。。。後来回云南,发现另一种更吸引他的姑娘们,她们在大学的校园里,她们也会打球,跑步,游泳,跳舞,关键是,她们除了有体能的荷尔蒙外,还有思维的荷尔蒙。我最喜欢听到的,是他说认识我最初几天,发现我那麽穷,让他有机可乘,几张粮票,一个塑料娃娃,一辆破旧自行车就能把我搞定,呵呵,我竟然还感恩不尽,在饭票背後写诗感谢他。他说那首诗他至今还收着呢!他追悔莫及,电话打到天快亮时他陷入深深的自责,因为他尽管一直对我怀有爱恋,但道德的约束使他把情感强压心底。
      
       他说:「现在,四十都过了。有些话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自己说,他在地球的背面找到了心爱的人。这个地方,不就是新大陆及我吗?在结束谈话前,他用云南话说道:张西,你听好了,我爱你,我非常非常的爱你!
      
       为了见20几年前失去的男友,我专程来到哈尔滨,等待照面。穿梭往来的人群中,他,一个高高的神秘的和清瘦的人,将会出现。他与窗外忙忙碌碌的世界有着时光交错的距离,我坐在这里犹如是什麽人安排的,尽管我不是信上帝的人。我只是觉得若不见他,人生一直还是不见底。当然,也许见到了他也还是不见底。我的回忆因时间太长,已经变得太有文学色彩。我慢慢磋摸人生,磋摸为什麽要来来哈尔滨,这次见面对我有什麽特别的意义?也许毫无意义,只是为了有始有终。
      
       在这封闭式机场内,我拖过行李箱。拉开箱子拉练,想拿件外套穿一穿。结果我大笑,在混乱的PACKING中,我竞将家里的移动电话搁放在箱子里了。我想像着麦旭到处找电话的样子,不止一次地按那个找移动电话的发音键,骂骂咧咧,气不可遏。我是美国人最梦寐以求的妻子类型 ── 永远让丈夫忙於无意义的小事。儿子只用手机,家里丢失什麽,对他来说没有知觉,无关痛痒。
      
       说来幸运,出国至今,我碰到了一个好丈夫,他非常固执,像所有的西方人一样,他的固执表现在他坚持人的本性上。比如带我出国,完全是莫名其妙,作弊这种事多了,但他不能原谅自己;不离婚,也是这种固执的表现。我都用英文出版书了,他还是不离婚。他认为对我们两个人来说,史蒂文才是最重要的,孩子和父母生活,长大後才会自信。家是一个孩子成长的土壤。我没想到自己会走到今天的局面,大慨是时势造老婆造母亲吧。麦旭当然是我生活上的好伙伴,他激发我去想很多过去我找不到角度去看去想的东西。大慨因为他是外国人,我什麽都跟他讲,讲小时候我妈打过我,讲我初恋的孩子,也讲我爱慕过的晓南,还讲过我住病院的历史,讲过我家的悲惨,讲过我害怕分回门县去。
      
       我觉得我变了很多。想到灵魂的一半之说,我内心里黑暗的东西,我的秘密,我都让他知晓,包括我嘴里少一颗牙,我也让他看。没有一样是他不知道的;他的秘密和他的黑暗,他的食量,他对他父母的担心,他为什麽去中国,等等,我也一清二楚,我们是两个透明的好朋友。我问麦旭为什麽我们是史蒂文的父母?我们做夫妻是偶然的吗?他说是的。只有一样他不肯定,他说如果有下一辈子,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有八辈子就跟我在一起八辈子!
      
       我挺感动的。
      
       关键是,他和我一样,都没有生育欲望。这一点使我们能相安无事。他在惠普当软件工程师,我在家里写专栏,这一点也使我们能相安无事。
      
       皮箱里那个电话,让我哭笑不得,它似乎在埋怨我把它带到这麽远的第方,这麽冷的环境里。
      
       皮箱里还装着那个小红衣娃娃。一天的徬晚,儿子不知道从车库的哪个箱子里找到一個红娃娃。儿子拿来给我看时,傻声傻气地说:我找到了她!是你的吧?我愣了一下,心动了一下!多久了?那还是我第一次擁有一個玩具娃娃,在昆明百貨大樓买的。算算都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红衣娃娃是一個金髮,仰著臉笑,穿著鲜紅裙,跪坐著。她的手指甲剪的圓圓,塑料壳的身體是粉肉底的,她的眼睛显得格外黑艳,那片红唇上的顏色已掉到几乎没有。她看上去还像崭新的,但她的實際年齡已有二十四岁,是大於我的儿子的年齡;也由于是新发现的,儿子难得主动將红娃娃伸出的小手仔細彈掃,使她的細小的指甲重新變得生動。儿子说:这玩具太中国化了!
      
       此刻我专心地放下这个二十四岁的红娃娃,我握住她如同真人白胖的小手,仔细地看着,這情景让我想起当年他買红娃娃給我的情形和给我剪指甲的情形。 我们怎样相爱,又怎样分离。那是一个克制的,艰难而漫长又言不及义的过程,他的拥抱与亲吻,必是我人生路上的一笔财富,是我生命中的最快乐时光。 我们有相互的身上想要的幸福,那也是我的贪欲启悟的时刻,占有他是我痛苦的开始。 而最糟糕的结局,还不是在我预料之中的: 他抛弃了我。
      
       一次真挚和诚恳的爱情陷入一个混沌的纠缠中,混沌并且轰鸣;一次相刻入骨的经验变成一个悲伤的故事,一朵浮云,一个男人,一个ASS HOLE 。
      
       每天我仰望藍天白雲,那是我的坟场墓地。
      
       很多年來,我一直忘不了他。为情所困,当我看见天上的云,含著茶色的浮云,我的记忆里到底有什么,连我都不知道。就算我的记忆里有了他,他的记忆里有了我,又怎样?他的生活还是他的,我自己的生活是我和麦旭、史蒂文的。故事終了,是终点也是起点,我们总是不断地期待、寻找、迈向一个什么地方。生、老、病、死。蕴含着生命的花总会凋零,人总是别无选择。愛过一段,这经历也许是我时刻怀念的一种例外,与我对宇宙起源意识的好奇有关。
      
       我有不仅东方人才会有的一种叫阴的东西,与一种叫阳的能源一起,流动在无形中终於相交,产生真爱。在虚缈的人生中,真爱的意义是什麽?我天天跟麦旭在一起,我不听他的话,也不跟他说「我爱你」之类,我写很多故事但不写他,嘴上也从不挂「老公」这个词。我只是随遇而安地活着,水到渠成地成为老中年妇女。
      
       万事有终,说来简单。天下最难之事就是终。写一本书很难结束,不知如何结束;一段真实的关系很难结束,要付出最大的痛苦。连一部电影,在银幕上看见『终』(THE END)时观众已受尽了折磨。终,等於时间到了,结束了,水果坏了,车到站了,人咽气了。
      
       我想,至少,当一个作家的心念,似乎就是在认识这个五角星大兵的那天开始的。所以,将他和我的爱情故事当成一种文学现象,也就很合理了。 再说,说到有始有终,我就要得知,终一直并非始的对立面,终如何潜伏在我们的始之中。
      
       再说呢,把要用一辈子去忘记的东西就是永远也忘不掉的东西;作为生命存在的基础--身体的逝去,换来最不可触摸的精神--活着的人的怀念;说到底,怀念是私人的事情,但正由于它的私人,才使得怀念有了普遍的意义。 对于心灵摇荡者,每个人的怀念都不尽相同,因我们与被怀念者的关系、距离而有着或浅或深的区别。把私人化的东西公开,是一种释放。也许我们并不能完全理解凌雪的悲伤,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感受作为人性中最重要情感之一的爱:性的伤害。
      
       在我的盼望之中,我的另一个自我终於来了。内穿西装,外穿呢子大衣,高高大大,神气十足。混到四十出头,混了身西装,在一家保险公司当了一个付总经理。
      
       我面对他,说实在话,要看进他的眼睛深处去,听到他那口云南夹东北口音的嗓音,我才能认出他来。我开了个玩笑:你这身衣服是借来的吧?
      
       这西装也是符号,是云南人当上了北方人的像徵。在我们四季如春的昆明,谁需要这种呢子大衣?我呢,却穿着从圭谷COSTCO买的男式不男式,女式不女式的中性短大衣,头发既不烫也不染,剪短,洗澡就好,连梳都不用。我在美国已经平民化了。
      
       我离开加州时真实的情形是这样的:我用电话卡打了电话给他。他竟然说,我有点忙,我可能不能去机场接你。你自己打出租车进城好嘛?到了酒店後我再来找你。
      
       我说,那我立刻取消飞行。不去了。
      
       他尴尬地笑了两声,呵呵,那。。。就,唉呀,别这麽。。你这个人真是的。。。
      
       我上了飞机。很气愤,很不以为然。
      
       现在,我就在哈尔滨机场。出舱时,通过机舱行道走向接机的人群时,我不敢抬头,真的,二十年的陌生感压得我抬不了头;年龄使得我不敢正视他,还有多少年的隔阂,等等。等我走道了尽头,我深吸一口气,胎儿出世般地杨起了脑袋,却发现他根本不在人群里。
      
       我松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自由和失望同时等着我。他真的没来。那我来干什麽?
      
       我站在那里,犹豫不决,要不要停留机场,等下一班飞机回北京?
      
       现在,他出现了。风风火火,叫着:唉呀,我跑到国际接机去啦!那边什麽人都没有,我才想起来你是从北京飞过来的。
      
       他的确穿着一身西装,藏青色的,说土不土,说洋不洋,只是他丰颜俊腮依旧,使我不致太失望。他仍然很瘦,高高的个子,神情有些羞涩又带着些傻大胆。
      
       我上了他借来的货车,用手抓安全带,没有。我坐在驾驶室里,这种老式货车是驾驶员和乘客都坐在一条皮长椅子上。我没得话说,只好疲倦的闭上了眼睛休息。
      
       不料这个动作引发了他的怜爱,他伸过一只手来,放在我的手上──我奇怪地看着那只手,那只手又熟悉又陌生。它在我的少女时代,摸过我身上所有的地方。
      
       那大块的时间到哪里去了?那个美好的开端到哪里去了?情意是多么脆弱, 青春的机会象日光而逝, 情爱不再,他令我几度失望。
      
       他穿着黑牛皮做的意大利皮鞋,干干净净搁在油门上。我穿着透气的大球鞋,脏兮兮地摆在一旁。
      
       四周无人。鞋子们属於谁?
      
       也许,什麽都不因为,只因我想看他最後一眼,我来到了这个地方,比外国还远,比死亡还冷。在这辆借来的货车上,我看见前方的道路上有一个人飞快地跑着,拖着我的旅行箱,向中国的大门外跑,要跑到外国去。一架飞机停在路中间,飞机后面排队等着很多旅客,飞机四周也站满了人,都要到天上去,找自由去。我还看见有两排迎接我和孩子的军人,他们表情都很严肃,每一个人的耳朵上都别着一朵粉红的桃花。其中,一个牙齿咬着一朵粉红桃花的年轻军人走上前向我们敬礼,他很面熟,看军衔他职位很低,我知道他是谁,他姓吴,炸死过上级军官;我还知道这是我的幻觉,他是使者,曾经在我的幻觉里帮我报过仇,枪杀过孩子。
      
       风的声音分明是哽咽着的,荡漾在东北广大的空间中。良久的沉默后,他的眼泪流下来,一点声音都没有。我舔舔嘴唇,给自己添些热气。我还看见了我的爸爸妈妈,在很多很多年前的一个冬天,大约是我五岁时的冬天吧,俩人给一只鸡打针。那只家里养的歪脖子鸡生病了,大慨是患重感冒了,不吃不喝尽打嗑睡,还流出些眼屎。妈妈拉着它的腿,把它的翅膀别在腋窝底下,爸爸抽好针水,不说话,照准鸡大腿戳进去,打了一针青霉素。针水推进去後,鸡的脖子一软,头耷拉下来,死了。
      
       爸爸脸上的疤发黑,他气得狠狠一甩,把鸡摔得大老远,一直摔到离我家门口大老远的公共LA圾堆上去了。妈妈卑萎地乾笑几声,说的:算了,不过是只病鸡嘛,脖子还有毛病,算了。
      
       打了青霉素的鸡,几小时後醒过来了。天快黑时,它歪着脖子,咯咯咯地欢叫着,朝站在门口的爸爸妈妈跑过来,它斜着眼睛,似乎在生气,从一大片草地上,朝着爸爸妈妈咯咯咯地欢叫着跑过来。
      
       爸爸和妈妈露出了我从没见过的喜悦,俩人站在一起,都伸开了双手,等着这只歪脖子鸡颠颠地飞跑过来。
      
       我就是这只鸡。
      
       (全文结束,共十一万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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