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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十,十一,十二)

发布: 2009-3-27 09:05 | 作者: 张慈



       
       第十一部份 出国
      
       至今,我还是偶尔能听到狗叫的声音, 就那样走着。似乎不知道疲倦。也不知道终点。我盼望前方有一盏不属於人世的灯,微弱但坚定的不是人世的灯光。我记得翠湖东路街道上新的梧桐树叶在深夜掉下千千万万的丝,小吊死鬼(树蛆)就在丝丝上揪着打秋千。昆明是多麽的宁静。
      
       真有一种巨大的悲哀笼罩着我,好像我所有的血管都在怪叫,要我把它们切放出来。就像我所有的付出,在一瞬间,都没有了。我受了伤害。
      
       这种伤害又意外又不可思议。像游泳时被扁鱼的尾巴扎了心。我希望这不是真的。一个人如果受到伤害,最好的地方是家。家是温暖的,可以暂时收留无助的和孤戚的心。可我在昆明连家也没有。我心里充满了仇恨。
      
       就让我消失吧。
      
       剩下的一度是恨。如天下最残酷的社会动乱被称之为「文化革命」,对抛弃我的人的恨我称之为「人性觉醒」。我坐在宿舍楼五层的水泥大阳台上,手拿许国璋「新慨念」英语第一册,念来念去反覆着第一课:她六点起床。她在六点起床。闻着无处不在的屎味,想像他的灵魂就是些青油油的韭菜,经过口腔由劲道滑进肠子,落入胃中与一堆烂肉拌在一起,韭菜腐掉,再经排泄道排泄到粪便槽里,发出一股揪心的恶臭。有味道的灵魂值得我恨吗?望着空荡荡的东二院,噢,来了位大兵,面曾相识,穿的正规军装,帽子上有一颗红色五角星,令人肃然起敬。越战已经结束,血染的风采已然褪色。他的形象有些无畏,我问:嗳,同志,告诉我你是谁?
      
       他说:我是使者。来为你报仇。
      
       这个兵拿出一只歪着的手枪,对准了一个人,是阴影中的孩子。
      
       我的头轰的一声:你是谁?
      
       政委手下一个姓吴的士兵。很多年前我犯下了杀人罪,但萧云逃掉了。今天是他的日子。
      
       我驳斥他:你没有权力。
      
       使者说:是他自己找死。你的病与他有关。你不能安心,你爱得不浅,这是真相。他背叛了你,我要杀的人是他。或者,我替你揍他一顿。
      
       我说:离开,是他的希望。
      
       使者说:他算什麽男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做出这种事。你可以在他的口缸里下药。泄药便宜他,毒药最好。
      
       我驳斥他:那你又算男人吗?你还不是为了达不到你的目的杀了人。
      
       使者说:两回事。你不要自欺欺人。利用小说反战的批评只是你们的挫折,关键是他有别的女人,把户口加上筹码,他抛弃了你。
      
       孩子站出来了,驳斥他:不对,你不了解情况。我打战时,杜宾一直给我写信。我保证过她,能活着回来,我就娶她。
      
       使者说:那你就不该欺骗张西的感情。
      
       孩子驳斥他:我没有。我见到张西,动摇过,难道不可以动摇吗?我改变过主意,问过张西愿不愿跟我结婚,她出尔反尔,不清不楚。她令我极其痛苦。我怕我委屈了她,你见过她妈妈吗?她哪里看得起我?记得吗?你说,谁之过?(他咬住嘴唇,艰难地欲说还休)。
      
       刺客点点头:他妈的有道理。
      
       他客气地:你要杀我也行,但我爱人已经怀孕了。你不能让我的孩子出生来世没有父亲。你问问张西没有父亲是不是件可怕的事?
      
       刺客高举手枪,把他干掉了。掌声哗哗想起,声音也随之传递到我头上的空中:干得好!
      
       成为罪人的他死在地上。我翻开他尚有体温的手,手心里用原子笔写着一个名字:张西。看到这个细节,我几乎昏过去。我一遍一遍用脏话骂着,骂着!我只骂他,不骂我自己。
      
       那一刻很复杂。我感到的是自己没有能力知书达理,没有能力处理这样的事。
      
       卑微,我有卑微的过去,我是一个卑微的人。每个生命都是上天给予的卑微的礼物,但卑微的出生,使我成为今天的我。
      
       他死後,那狗不复存在。已经永不存在。
      
       爱在停留的时候,它的气味融合置身其中的人。而当我们分离之後,又回复自身的身体中。
      
       我只能盲目地望着我的将来。时间在我头顶呼啸而过,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我那时的心情。生命逝去的悲伤,自己不果断的后悔,男人们的鲁莽。後来的两年我又谈过些男朋友,大致上有个感觉:理工科的好处些,思想简单,聪明,爱玩;文科的思想复杂,爱批评别人。学宗教的好一点,心胸还算开阔;学法律的差一点;学历史的最可怕,又穷又酸又臭。毛主席可能也是学了太多的历史,变得不可思议。反正在许多个炎热的白天里,我同时间与几个人周旋,又莫名地陷进了狂躁与悲伤。
      
       狗有生命。且有意识。他们对人有依恋。对死亡有恐惧。我接近死的那个夜里,那条狗真的出现过,我到美国後养了三条狗,就是为了保持危机感,告诉自己别忘了辛苦的过去。不过我养狗跟养猪一样,尽喂它们残汤剩饭。
      
       曾几何时, 我拼死地出入书本, 探讨战争与幸存的战士。那些八十年代越战留给人的悬念, 我一直以为是孩子和我不能沟通和圆满的原因。即我是学生, 他是军人。两人之间的距离,岑如患糖尿病的与患风湿性心脏病的,无法体验对方的苦痛和诉求。甚至来到美国,我也一直寻找机会参军, 没当过兵, 怎么可以理解自己唯一的一次爱?怎么可以理解一个被自己搞丢了的人呢? 但这一切的努力 ,随着时间和新的生活带来的无数的问题而逐渐消失了。关键是,我发现人总是沉迷于一个自我论说的世界中, 暧昧大慨就是生活与人心的实在。
      
       甚至连他对我的情意是否存在过,也值得怀疑。能让我确定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疯病与情爱,仅仅是我的有雷锋做封面的日记本。雷锋是多麽虚假的一个人啊,一辈子写日记,就想证明他是一个他想证明的人。从小学到大学,一提到雷锋这人,必是他的好人好事与他在旧社会的遭遇,在万恶的旧社会,受苦受难的小雷锋,因为饭吃多了一点,被地主婆用柴刀砍了三刀。
      
       到西方後,我接受了另一种教育:心理学。 雷锋与旧社会两断,顿觉新社会给了他精神支柱,某种希望;後来新社会也不饶人,砍了地主婆三刀,把她砍死了,还把地主婆的财产分了。
      
       为了报答新社会, 雷锋拼命做好事,给五保户担水,帮穷人砍柴,控诉过去,参军打战,当了个汽车兵。雷锋爱一切人,因为他把精神寄托在这种徒有虚名的英雄情怀里了。他不爱阶级敌人,所以他的爱是有限的。
      
       最後,我给雷锋戴上了一副苦大仇深的面具。
      
       学车的新兵倒车时撞倒了电杆,教车的教练正好是雷锋,他被电杆轧死了。他的魂含不甘带大冤而去。使我们中国成亿的青少年感到困惑。我在日记本的封面,不仅给雷锋戴上了一副苦大仇深的面具,还画上了一滴泪。
      
       我的毕业考都通过了,除了英语。我天天坐在宿舍楼五层的水泥大阳台上,手拿许国璋「新慨念」英语第一册,念来念去反覆着「她六点起床」。这外语要捏死我。我怎麽可能在一个月内从十三分考到六十分?考不过就不能毕业,就算我妈是大学校长也没用。小段想了个天山鸟飞绝的办法:她给我找了个家教,一个叫麦旭(MATTEW SCOTT)的外教,她们外语系最肯帮助人的人,中文名字叫马思德。
      
       麦旭是个什麽人?他比我小一岁,是个倒三角形的人。
      
       我同他约好在云大後门见面。我到时,他正在跟体育系的一个老师讲话。问人家今年大专院校的篮球比赛衰况。他反覆问道:为瑟麽(什麽)医学院是第二名?为瑟麽我们一名夜(也)不是?见我,他打个招呼:你好,嚣(小)张!跟着他过马路,进了外教院,大道通天,树林在侧。路上有几个男生在草地上下棋,他站着看一阵,手支着下巴,挺专心的。我实在无聊,就咳了几声,他马上说:就走就走!恋恋不舍走了几步,看迎面来了几个女生,他跟她们打招呼:嗨,密司黄,刘,孔,陈,沈!他小声跟我说:只要我跟她们说,我在美国会开飞机!她们都愿意做我的女朋友,真的,很灵!我不理他。他很礼貌地问人家:吃了吗?哪里去?人家说:我们要去喝茶,你去吗?他顿时来劲:喝茶在那儿喝?她们说:在李年志他们宿舍。他立刻跟着走:我去我去我去去去。他跟我说:我去喝茶一下就回来。你等我一下,在路边,等我一下。
      
       我在路边等着,背着一书包许国璋英语课本。他去喝了杯茶,才又回来了。
      
       到教师楼,见外语系的小刘老师搬家,他又帮人家搬了会儿家,人家谢他,他说:不客气,学雷锋!到篮球场那儿,他上去投了几个球才跑回来;我终於不支了,问他:我想回去了,你还教不教我英语?他马上说:现在就教,现在就教。可是刚走了没几步,见田径场上有人横了根竹杆在练跳高,他立刻挽起袖子,冲上去就跳,才跳了四次,就把脚裸扭了,他泄了气,一歪一扭地朝我走来。
      
       终於到了外教宿舍练英语。
      
       麦旭不是基督徒,也不是犹太人。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他和我第一次在青年路的一家空荡荡脏兮兮的冷饮店碰面,两人坐在一张大圆ZUO旁。我有生跟外国人第一次如此接近,这已经不像在承德那会儿,外国人对我已不再有多少神秘感了。他比我小一岁,脸色白里透红,毛绒绒的头毛,像刚下树的猴子。眼睛是板栗混涩绿,总是直视我的混浊的眼睛。他试了一下我的程度,在一张纸上写了几个简单的句子让我翻译: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我们要向雷锋同志学习,你叫什麽名字?你参加过中国共产党吗?你坐的椅子是什麽颜色?你是汉族吗?你在云南住了多久?
      
       我写了I am Jackie,I am from Yun Nan,We are learning from Lei Feng。别的句子多数拼写有错,语法有错。这是你的课本第一册的水平。他严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橘子,送给我,说的:一个月补你的英语?门都没有,吃吧,我会想办法。
      
       我刚吃了小橘子,他又掏出一个香蕉。我高兴得眉开眼笑,又吃了香蕉。
      
       他说,唯一的办法是作弊,过关拿到毕业证後,再带我到美国去补英语。我呵呵地乐,说麦旭你真会开玩笑,你真会开玩笑。
      
       补考那天,天阴冷阴冷的。我穿了一件短袖衣,浑身发热出了门。
      
       他让我在我在补考时将试卷抄下来,他则等在会泽楼左侧的公共廁所裡。我到了系办公室的二楼上,监考老师是一个从来没有教过我的老太太,很有气质,像留过洋的那种,她称自己姓曾。曾老师将補考卷给了我,她自己拿着笔在另一张办公桌上写什麽。那场面上就我一人,我悄悄把考題抄在紙上,塞在衣角内侧,说:曾老师,我要拉肚子。曾老师走过来,和蔼地摸摸我的肩膀子,说:穿少了,着凉了,去吧。我帶着抄在紙上的考題,下楼就飞跑,去那個臭哄哄的公廁找他。他已等了近一個鍾頭,被臭味燻得暴跳如雷,骂声不绝。他差點就走了!麦旭捂著鼻子將題做好后,我捏得緊緊地跑回樓上,遮遮隐隐著抄在試卷上。监考老师為了让我毕业,也為了外教的年終奬金,睜只眼閉只眼,让我过了关。事後,我生了一场大病,类似感冒,手发抖,心发凉,脚後跟就跟转到了前面一样。走路不会前行,只会左右摇晃 ── 為那天的經歷的後遗症。万一那天他在我趕到廁所以前走了,我就。。。不敢想,太可怕,太慘了。那是一個很大的可笑的恥辱。
      
       我毕业了。
      
       麦旭回美国了。
      
       照过去的约定,我去找晓南的父母,请他们帮忙把我留在昆明。见面是一件大事,我好好地准备了几天,穿的衣服,写的文章,梳的头,都有讲究。最後我是打扮得很正统去的:百货大楼的土黄色卡基夹克,化纤裤,戴着眼镜,头发扎成两根辫,挺胸收腹,去了。见面第一件大事就是户口,千万不要让户口在我离开学校前下门县去;第二是学校给县里的大学生分配名额已经下去了,劳动局发的工作调函正在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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