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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木朵访谈:寻找个体处境的阿莱夫

发布: 2014-12-25 17:12 | 作者: 窦凤晓



        ①木朵:《张枣》这首诗只有两行(“你知道吗,收集甜花粉的罐子/是尘与土的亲戚”)——似乎是一首短诗的极限了:一首诗如果只有一行(一句话或一个词),看起来不像样、不过瘾,缺乏阴阳调和、刚柔并济的平衡感。就这种人物诗而言,你是如何做到让自己相信这首诗确实可以这么短——它确实写完了,达成所愿,也没有更多的后续步骤了?当你把心目中一个光辉的诗人形象简化为两行诗时,是否已做过反复的筛选法?凭借你的写作经验,短诗创作是在跟时间赛跑吗?又应关照哪些诱因?还需要挣脱怎样的镣铐?
         
        窦凤晓:谢谢木朵兄注意到这首诗。对我个人而言,这首诗也确实代表了我的一个短诗态度:意尽而止,不为词语和修辞而诱惑。
        说说这首诗的创作情况:当时在外出发,手机收到短讯说张枣去世的消息,非常震惊。太喜欢他的诗句了。我的手机上记了他许多的首诗,有几首几乎能背下来。先不说《镜中》这首被誉为完美之诗的诗,单说《何人斯》这首吧。这首诗带给我太多令人敬畏的微妙感触,以至于某些句子已经融合成为我个人的审美经验,就像一次成功接骨手术。那些已消逝的、正消逝的和必然要消逝的东西逼近到我个体的写作当中,既是唤醒,也是一种深刻的共鸣。在我自己的尚不成形的诗歌阐述中,这种鱼骨般的坚硬的理性之光、秩序之美,多次由内而外地穿透我。关于生命必将在消逝中永存这个主题,我写过多次但从没达到理想的透彻;生命这件事情常被人喻为筵席,这个能指的尽头正是离去、消散。“消散”这个词,好像是一个密码,“包含着生命与爱情的全部的秘密。”
        事实上得知消息后我马上用手机记了很多纪念的碎句子,但几小时后连手机也消失了。那些没有经过筛选的句子就此失去了落地成形的机会。回来后又写这首《张枣》,其实原诗并没有这么短,当时是四句,分两小节。写完后怎么看都不满意。仔细端详它:“你知道吗,收集甜花粉的罐子/是尘与土的亲戚”,这句话其实已经把存在之甜以及甜之后的因果结局都说尽了,再说下去就多余了。于是这首诗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不只给张枣,给他的诗句,也给自己,给所有人。这与其说是哀伤的悼词,不如说是预先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口径很小但可以无限囊括的容器——我自己在这两句话中读出力量来。
        通常感觉到了,想写点什么的时候,我会先尽情写,然后用减法。尽量削砍,一直砍到下不去手的时候,从二十句到两句,自己对它并无严格的规划。有效的元素呈现了,骨点出来了,力量有了,写作者就可以收手了。
        我写过的最短的诗是《信物》组诗的末一首:
        “最好的信物就是你”
        其次,自己比较满意的两句诗还有:《明月》“明月高悬/时时有伤肝胆。”以及《无人问津的月亮》“他抱着爪子坐在天上/一个人明晃晃的”,有趣的是都是关于月亮的,是敝帚自珍的两首。
        这些极短诗的到来非常突然,如果以“赛跑”作比,那么这样短的诗歌,试图赢得的正是那电光石火的一瞬——我记下它们,对它们只字未改,鞠躬如仪。而长一些的诗歌则欢迎必要的圆润,我允许其适度丰满肉感,但尽可能地避免赘肉——在“我”在场的诗句里怎么样剔除主观的、乐于表现的“我”,实在是一种艰苦的修炼啊。写作初期往往很陶醉词语和感觉的舞蹈,现在我更信任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这句:“必须丢开一切解释而只用描述来取代之”。
        
        ②木朵:从外形上看,你的诗保持了两个特征:其一,部分地使用标点,但没有全程使用;其二,分节并不追求匀称,完全取决于实际需要,也可说,你几乎不写每节行数相等的规整之作。这两个特征都关乎着你写作的呼吸与节奏,以每行偏短的《证据》与每行字数较多的《奥德修斯的爱情》为例,在写作时,是如何调整呼吸与把握语速的?也许,有的读者会认为你的诗句粘带着甜蜜的哀婉,或者说,你寄情于爱情诗时,一下子就协调好了诗中两个人称的关系。你渴望通过自己的创作勾勒出一幅怎样的自画像?
         
        窦凤晓:我认为标点是一首诗的重要器官之一,但必须是能自由呼吸的器官。
        比如《立冬日》一诗,我用了密集的句号来说明冬的浩大和冷的难以逾越,句号强调“此路不通”,起了警示作用,这种尽量表现出来的决绝之力不是简单的分行就能胜任的,因而句号的出场成了一项义不容辞的任务。在做《天边的证词》这本集子时,我曾专门对标点做了几次认真的清算,凡是能独立发声的、有自我意图的都被保留了下来。也就是说,要一首诗散发出什么味道,确实需要一点儿小伎俩作为作料的,这些作料都往一处聚集,那就是语义和诗意的呈现。当然这也是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写作历练之后生成的习惯,我不知道旁人会不会也喜欢用这样的小伎俩。
        写作时我不会去考虑行数和分节的数目,尽量为其保持着一种生态面目,让它视需要自由生长。当然过于自由的后果就是显得乱,把一首诗写得像一个不称职的主妇的凌乱的家,这的确会让人难堪。但一首诗能传达出它的意图就够了,不应该再求全责备地要求它同时具有秩序美和音乐性。它需要一些执拗的跳脱和适度的自作主张来完成它的多项意指。
        分节的不平衡伤害了节奏感但却造成了意外顿挫,像一个小小的跟头,有点疼,也有点惊喜。从个人趣味上讲,我不喜欢把一首诗修成溜冰场,那种一滑而下是很难让人平稳收脚的——而我自己确实制造了太多这样的溜冰场,它们让我眩晕,仿佛是抱来的孩子,让人不能心甘情愿地认领。
        呼吸和节奏感在一首诗里必须受到重视。一首诗的每一句后面通常不设标点,这并不是说这首诗里每句话都节奏规整,呼吸平均,它还有一个音长的差异性问题。在现代诗的写作中,如果每行字数相等或者说仅差一两个字,那么读起来语感是很不伦不类的,因为现代诗不是古诗,没有对仗押韵等方面的要求。每句的字数最好能相差上三个字以上,这样,因其音长的基本不同而使节奏感更加明晰,更具有可吟诵性。这个问题,无论是每行偏短的《证据》,还是每行字数较多的《奥德修斯的爱情》,其实都给予了刻意的注意。
        每行偏短的诗句要少于每行字句稍多的诗句吧?因为有些人提过意见,觉得我的诗特点之一是太绕,话没有直说。其实把诗歌高速公路修筑得旁逸斜出,一定是遇到了不忍下手的树木,为了让她生长,大家就得绕点儿弯道。因此,字数偏多的诗句相比字数偏少的诗句少了一些确认和判断,而更多的带了描述性和情感倾向——“甜蜜的哀婉”一说是否针对句子的缠绕而言?很有趣,我很喜欢,仿佛隐藏的内心被人窥见、揭破。
        因此爱情诗就更适合承载这样一个责任:认出他!说出来!我在其他地方说过,爱是“极端困难的事情”,是“至高至难之所”,正如茨维塔耶娃所说:天空之上是我的葬礼。爱是极端的理想,它只有将实体虚化才能安全恒久,突破“人间没个安排处”的窠臼。我为这种极端人格写下了大量有关于爱的诗句,后来发现这些诗句其实是一件归去来器,赠予之后往往又循着来路返回自身——爱中的两个人何尝不就是一个?如是,如何协调好诗中两个人称之间的关系,这项任务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我的爱情诗大多以自己的爱情经验为发端,虽然没有单纯地将一首诗写成赤裸裸的情话——生活本身的各种渠道都足以胜任地提供了这类传达——而是尽量地从自身剥离,提取,从高处看,向远处看——也就是说,你所看到诗歌中的我的面目不是我自身的面目,至少是部分地取自于他人,取自“我”之外的任何可能,是在世界每一个崎岖的罅隙里都有可能存在的生发和触动,它是考察智力和敏感度的,而不仅仅指向肾上腺与荷尔蒙。
         
        ③木朵:在写作中逐步形成自己显著的特色,应是一种正当的积极诉求,只不过这种特色的来历又常常给写作施加干扰:其一,它促使你朝后看,逼迫你进入一个审美体系中,在早期诗人那里寻找异己思想以体会自我的珍贵;其二,你的读者所给予的反馈会适时修正狂野的心,使得你朝他们公认的正确方向前进,从而不断强化你的某一部分特征——强者愈强,于是你果真就有了这方面的明显特征;其三,在你所写的不同时期的诗所构成的合集中,特征一旦被分离出来,成为谈论你的诗风的凭借,而不再是诗的成分,它们就成为缠绕不散的幽灵,似乎你的相反方向的努力也是在喂养这群宠儿,简言之,在那几个特征之后,你就定型了、风格化了。你自查时,发现自己诗中存在哪几个明显特征?它们分别是怎样形成的?下一个阶段你将通过哪些创举来更新自我形象?
         
        窦凤晓:对木朵兄所说的“风格化”我还没有感到明确的压力,因为自己还是一个初学者。
        我的诗写得比较芜杂,抒情的,说理的,柔和些的,硬气点的,有些带了一些古典主义的顾影自怜,还有些则被人简要的归纳为“海派”。我自己比较喜欢这样随心所欲地杂糅着来写,这可能是写作风格的尚未成型造成的,更多的时候是,想试试让一首不被局限的诗生长会什么样子。因为性格固执,很难被什么意见影响(有人告诉我我是个很难被影响的人,我信了),也没有多少读者,因此我基本不用顾忌他人的提示。我几乎没有跟人写过临屏同题诗,也没有为什么活动盛会写过什么颂扬之辞。我一直狭隘地认为:诗仅关乎个体,或仅为某个人写的;若扩大一下言说的野心,那就是为某几个知己写的:“诗歌的确存在一个呼唤同类的功能”。它是无政府主义者,既不觊觎政权也不图谋构成一个国家。一首独立个性的诗应该坚定自己“无用”的立场,拒绝成为某种目的的道具。这样卸掉使命感之后,纯粹向内而生的、因冥想而发端思考的诗句不会纠结于“to be or not to be”的问题,但一定会被影响,甚至会不可避免地陷入“影响的焦虑”,这就是来自师承的尴尬。一个人若不是文明的发明家,就不可能没有师承。师承确定一首诗审美方向,说什么,怎么说;但这唯信同时又是有风险的——它的判断同时也否定了其他的可能——即积极的被选择之后接着就会领教畅达后的失意,因为这干扰造成一种“顺流而下”的状态,是一杯加了习见和惯性的隔夜茶。因此,“在早期诗人那里寻找异己思想以体会自我的珍贵”那种知己之感很快会由于缺乏更新的内容而变得乏味,并且因为总是翻唱他人的缘故使得自己的歌喉变成了一件出自他手的赝品。
        这是一个需要警惕的事实,却很难规避。我常常会对着某个刚刚写下的句子感到沮丧,因为那句子似曾相识,是别人的经验,不是一个自我创造的结果。经验就是用他人模仿自己。在绘画上是这样:初学者从临摹开始,找出一张绘画风格自己喜欢的摆在面前,照着画。写诗也这样,前人怎么说,自己也那么说。创作成了成语训练营——对初学者而言这是个必要和必然的过程。而风格化是“说人所未说”,这张富于表现力的脸必须历练达成。
        我思考“为什么会这样说,怎样才能不这样说”,得出的结论是:我的眼界太窄了,太在乎某种“得体”的表达了——习见的审美使经验变成了壁垒。下一步的自我更新计划是 “深入日常和细微,写自然的诗” ,“为庸俗卑下的事物写诗”,尊重来自头脑里的风暴,也许每一寸微小的神经末梢都有可能找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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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4-12-28 20:41:49
深处的诗性,坐在生活深处,目睹或者默写下这个时代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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