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余英时谈治学经历 (下)

发布: 2014-7-31 19:37 | 作者: 余英时



        我对于中国文化传统也是抱着这一态度。上世纪末我在牛津大学讲“民主、人权与儒家文化”,便是从这一观点追溯中国儒家传统中有关“民主”、“人权”的意识。中国没有西方的概念,但是有着大同小异的意识,不过是从不同角度,并用不同名词表达出来。事实上,中国传统文化中,这一类大同小异或异名而同实的意识俯拾即是,多得数不清。让我再举陈寅恪为例。陈先生从早年为王国维写纪念碑,到晚年写《论再生缘》《柳如是别传》以及其他数篇文字,一再用“真理”二字。他甚至露骨地说: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便不能发扬“真理”;他同时又坚信“真理”是永远不能“磨灭”的。“真理”当然是从西方传过来的一个新名词,但细加推究,我们立即发现,他的“真理”便是传统的“道”或“理”的现代新版。他在晚年《赠蒋秉南序》中则特别强调自己一生未尝“曲学阿世”,这也是他对于“真理”作为一种价值所表达的无上敬意。这四个字出于汉代一位老先生警告公孙弘的话:“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他要士大夫维护“学”中“真理”,不能为个人利害的关系作任何歪曲。由此可知,“真理”的概念虽非中国所固有,但关于“真理”的价值意识却源远流长;现代中国知识人对“真理”一词之所以能一见如故,决不是偶然的。
        中国文化中和现代普遍价值可以互通的意识并不限于儒家。儒、释、道是中国自来公认的三大思维系统,道、释两家中也同样含有许多普世价值的意识。这是必须专门研究的大课题。试以“自由”、“平等”二词为例,都是因佛教徒的使用才在中国流行起来的。“自由”两字虽在汉代已出现,但其实是因后来禅宗常用而流入诗人之口;“平等”则根本是佛教名词,如“圣凡不二,人心平等”之类。其原义虽和现代普遍价值不同,但毕竟有相通之处,所以才被借用为freedom和equality的译名。“自由”和“平等”的意识也是庄子思想的一大特色。“逍遥游”便是对于自由境界的向往,即《天下篇》所谓“独与天地精神往来”。他所向往的是个人的精神自由,和西方建立法律基础上的个人自由不同,但庄子思想为中国知识人提供了一种背景,使他们能很快地接受现代自由观念。庄子又说过一句很重要的话:“天子之与己皆天之所子。”这是说:人君和我自己同样是“天”之“子”。依这一说法,一般庶民和人君,所谓“天子”之间并无高下之别,这可以看作是君民平等观。这一看法在魏晋时期得到新道家,如阮籍、鲍敬言的进一步发挥,终于出现了一种“无君论”式的无政府主义。他们不但将政治秩序的作用压缩到了最小的限度,而且还特别强调集体秩序正是为了使所有个体、个人都能自由地实现他们自己。道家思想中存在着不少可以与现代价值互相印证的意识,是不容怀疑的。
        以中国本土思想接引外来观念最早始于魏晋以下佛教传入的时代,当时称之为“格义”,即将佛典中的概念与儒、道书中相近似者互相配合,使初学佛的人易于了解。这一“格义”方法的运用,在佛教征服中国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功效;因此佛教终于成为中国“三教”之一。最近一两百年来,因为和西方文化多方面接触的缘故,中国学人的主要努力便集中在“格义”上面。但因西方文化内容极为复杂,而佛教则仅仅是一家宗教,一难一易,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佛教的“格义”最初虽有勉强的附会,最后却十分成功。依陈寅恪的判断,宋代理学的成立也是“格义”的一大成就。不幸现代的中、西“格义”却是失败远大于成功,至今仍然在摸索之中。我相信,中国进入现代普世文明的主流和我们今后在“格义”方面是否能走上正路,是密不可分的。
        在西方传入的价值之中,现代知识人最重视的大概要算“自由”。严复译穆勒《群己权界论》,即J.S.Mill,Onliberty,对“自由”观念,他用“自繇”两字,进行了最早、也最有系统的介绍和讨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等名词都在译文和“译凡例”中一再出现。这部书是1903年出版的,因此我们可以断言,“自由”作为一个核心价值是从二十世纪开始才在中国普遍流行的。大约也在这时前后,美国革命家“不自由,毋宁死”一语也传到了中国,并且立即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言。但是在学术和思想的领域中,“自由”往往是和另一价值“真理”连在一起的。“真理”一词也是严复在《群己权界论》中常用的译名,truth;他在“译凡例”中说:“须知言论自由,只是平实地说实话求真理,一不为古人所欺,二不为权势所屈而已。”前面谈到陈寅恪的《王国维纪念碑》和其他作品中有关“自由”和“真理”的论点,其实便是从严复这几句话中引申出来的。这里我们同时也看到,中国文化传统中确实拥有不少精神资源,可以引导出现代的普世价值。换句话说,这是“格义”成功的例证之一。
        我之所以选择中国思想史、文化史为终身的专业,也是受了这一求“真理”的精神的感召。我一向以为中国现代化是一个整体性的大运动,决不是“富国强兵”这一急功近利的目标所能尽。除了政治、经济、军事等实用方面之外,学术思想则是现代化进程中更为根本的部分。我们只要稍稍回顾一下西方的情况便可以得到这一认识:西方从中古走向近、现代,始于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再经过科学革命和启蒙运动,最后才发展出工业革命和民主革命。在这个意义上,我对“五四”新文化运动是十分肯定的。陈独秀在“五四”时期所提出的“民主”和“科学”两大纲领,一直到今天还是多数中国知识人向往和追求的现代价值。但由于“格义”碰到了不少歧途,以致一百年来中国距离“民主”和“科学”的目的地还是相当遥远。这个问题太复杂,姑且不谈。但应该郑重指出,“民主”和“科学”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五四”运动的一体两面:前者指政治、社会结构的新安排,后者则指在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不断建立新的知识。当时胡适首先接受了“民主”和“科学”作为“新文化运动”的纲领,但进一步说明:这两大纲领具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必须建立在“评判的态度”的基础之上。所谓“评判的”,今天叫做“批判的”或“批评的”。
        胡适的说明确已抓住了“民主”和“科学”的本质,但可惜对“评判”的涵义没有作深入的发挥。我认为卡尔·波普尔(KarlR.Popper,1902-1994)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一书很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民主”和“科学”在“五四”运动中的纲领作用。最简单地说,波普尔所谓“开放社会”指的是一种向理性批评全面而永远开放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不允许有绝对不可动摇的最高权威的存在,包括制度和思想上的最高权威,那便是中国传统社会所谓“定于一尊”。为了保证开放社会可以持续下去,我们必须建立一个民主的政府。因为民主也同样遵循“开放”的原则,对一切因理性批评而引出的反对意见,只有尊重而绝不镇压。只有这样,社会和政治才能不断地改革和修正。最后波普尔则特别强调“科学”的无比重要性。他毫不含糊地指出:开放社会和民主政治的顺利发展则必须依赖科学的引导。为什么呢?科学是知识的来源,而对社会和政治的理性批评则往往以新知识为基本根据。因此科学所不断提供的新知识正是社会和政治得以改进的原动力。不但如此,科学也和民主一样,是不能“定于一尊”的;科学家不但不盲从任何权威,而且还永不止息地向现有的权威挑战。波普尔的分析一方面澄清了“五四”时期“民主”与“科学”之间的复杂关系,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发挥了上引康德关于“启蒙”的界说:“公开运用理性于一切事物的自由。”
        
        1970年唐君毅与程兆熊、徐复观、牟宗三合影(从左至右)

31/3123>

发表评论

seccode



View My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