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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值得推荐的优秀小说――《特蕾莎的流氓犯》赏析

发布: 2009-3-27 08:56 | 作者: 黄惟群



       (一)末条小说
      
       借来一堆杂志,想了解时下文学创作,然而,读得很失望。
      
       这失望有二。一:小说家们的视线,似乎一致投向了社会问题。小说领域中,社会问题不是中心,最多不过是个切入口,真正的关注,仍然是人、是人的心灵。二:语言、文字没有感觉,严重缺乏文学味;既不能让人在思、想、情、感方面得到冲击,又不能让人在理、趣、智、巧方面得到享受。
      
       然而,很有趣、也很说明问题的是,当改变了通常抽阅头条的习惯,反其道而行之,一本选刊的末条中篇小说,刚读几行,便感到一种情绪一种氛围正在迅速聚集,形成一种气场,对阅读产生了无形的但却是浑厚、浓重、沉甸甸的、摆脱不了的缭绕乃至逼迫。
      
       这个中篇,就是《特蕾莎的流氓犯》。作者:陈谦,女,旅美华人。
      
       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第一次阅读这位女作家的作品。
      
       一个简单而复杂的故事。女主角特蕾莎本名劲梅,少女时期举报了一个“猥亵”过她的叫王旭东的男孩。因她的举报,男孩被定为流氓犯,受到严厉的、可能影响一生的惩罚。然而,正是这事,几十年来成了她的一个心病,成了她隐藏心灵深处不敢面对的恶魔。因在心的真实处,她清楚地知道,其实当时,她是喜欢这个男孩的“猥亵”的,甚至有意无意地对他进行了“勾引”。她所以举报,根本原因是妒忌,仅仅是妒忌,因她看见了他和另一个女孩的激发她妒忌心的两性亲热。故事中,几十年后,身背良心十字架的特蕾莎,碰到了这个当年的男孩,为表达歉疚,为摆脱她心灵的阴影,她决定迎上去,向他当面忏悔。然而巧的是,这男子确实叫王旭东,也确实曾经“猥亵”过一个叫小梅的少女,但是,这王旭东不是女主角特蕾莎的那个王旭东。更巧的是,这个王旭东和特蕾莎一样,心中也有一个终身纠缠的阴影:当年,因他逃避责任反咬一口,因他父亲利用了权势,结果,受到“猥亵”的女孩一家被“发配”去了更远更贫困的农村……
      
       说复杂,这是一个由两个人的两个故事拼就而成的故事;说简单,这两个故事中都只有一个中心细节,就是男女主角少不更事时的一次“风花雪月”。
      
       (二)魅力所在
      
       一篇被淡化了故事情节的小说,作者重视的根本不是叙述故事,而是直接进入了精神领域,瞄准并且重笔书写的是人物的心理、感知、情绪。小说所发出的力,也因此远远超过了将精力花在循序而进的故事情节发展上的同类文本。根本而言,精神领域的反应,是任何事物、任何故事情节在人类身上的最重要也是最后抵达的最高层的反应。小说创作中,做出这样的跨越,对作者有着极其高的素质要求和写作技能要求,需要作者对事物表像所内含的实质具有根本的把握,需要作者具备一种去芜存菁、删繁就简,提取事物精髓的本领,并且,这样的前提下,还需加上一种对提取的精髓进行精神情感再生产的本领。
      
       小说《特蕾莎的流氓犯》中,作者牢牢紧扣的是这个故事的内核,对于这个核所具有的能量了然于心。但是,即使对这个作为因的核,作者也没过多着墨,却大量书写的是这个小小却高度压缩的核所产生的果,写它的辐射、它的波及、它所造成的影响。然而,正是因为对这个内核有着精确的把握,小说人物的心理、情绪、感觉,一思一想、一举手一投足,一个转身、一个注视、一声叹息,全都成了这个核的准确投射,全都具有这个核所发出的力、染上这个核所散发的气味。
      
       一种高明创作。一种值得文学注视的创作。
      
       这篇小说中最特出最优秀的部分是语言。这语言充分打开了所有的感官世界。
      
       “她的衣橱里没有一点儿的花色。各色的黑,各色的白,各色的灰,涂填着她的四季。”
      
       “她住在河边褐色的公寓里,夹藏在异国的风寒中,寂寞而安全……在蒙特利儿短暂的夏季,她一个人在走廊上,手里拿住一瓶啤酒枯坐……”
      
       这语言始终带着浓烈的情绪,带着引人探究的原委。即使是一个简单而短促的收笔也不例外。
      
       “她们偶有联系,却从不提那个夏天。”
      
       “她从此再没回过南宁。”
      
       都是生了根的语言,貌似遥远,貌似琐碎,貌似不着边际,实际则是紧紧连着那个影响了人物一生的原点。
      
       “人家看她一个适婚年纪的女子,总是三个箱子,马不停蹄的样子,都诧异她的野心。她哪里是有什么野心?她只是不敢回望来路,那路上有一个怪兽,天涯海角追赶着她。只要她不回头,就不用面对它……
      
       小说中的文字经常似乎是淡淡的,像是飘过的秋风中随手摘来,但却是越读越觉得浓得化不开。这文字始终处于一种下沉的语调中,是经过了三十年的沉淀,早已在装满岁月沧桑的大染缸里浸泡透了的,一个轻轻的浅浅的提取,都渗透出浓浓的压抑的情绪,浓浓的沉沉的伤感,始终让人有一种抚摸着那一块若隐若现的深痛的感觉。
      
       小说的语言,时常漂亮得让人叹息。
      
       “她看男人的眼神像是在看一杯清水,连心思都是淡的。她想她或许也是爱爱情的,却爱不上男女之情。”
      
       “她喜欢他镜片后简单得透明的眼睛。它们太简单了,一张,一合,泻出的全是光明。”
      
       “当顶光出现的时候,阴影遁匿无踪,她对自己说。那一年,她三十三岁,披一头长发,转过身去,果然一地清辉。”
      
       ――“连心思都是淡的”,“泻出的全是光明”,“果然一地清辉”。
      
       超然、素雅、清淡。聪慧,灵巧,却含蓄;凝神垂目,却天生丽质,挡不住的风情。
      
       都是介绍的文字、交代的文字,却写到如此的精简,如此诗意、如此形象化、意境化,给阅读打开的是,可以充分想像但却难以填满的空间。
      
       这语言让人不自禁地生出想要捧在手里亲吻的冲动。
      
       再看细节――
      
       “他的手摸到她的裤头……她竟哭了起来……她听到她的心,从胸腔深处一级级往上跳跃着……她大哭起来,她想将那心哭出来……”
      
       “哭了起来”、“大哭起来”、“想将那心哭出来”。 一步一步升级,制造出了异常强烈的冲击阅读的效果。“哭”,一个很独特的反应,但这反应极其准确,极其恰当地出现在一个十三岁的初尝禁果的少女身上。这哭中有害怕,有紧张,有痛苦,有被惊恐挤压得尖细的欢喜与激动,这哭中还有着传统观念和父母目光的审视……这个“哭”,是多种因素在一个少女身上剎那间的汇集所产生的爆发。这个“哭”准确而独特。因准确的独特而产生额外的效果。优秀的写作,需要寻求的,正是这种情理之中预料之外的细节。
      
       小说中,男女主角被频繁使用的人称是“她”和“他”。然而,尤其是“她”,阅读的感觉中一直不是“她”,而是“我”。感觉中,似乎有这样一个画面:作者正看着自己的身影在写自己,看着三十年一路走来的自己,在对自己说话,在对自己的历史、对自己的伤痛说话。说得诚恳,说得轻轻,像絮语,充满理解舆怜爱。对自己说的话,不需解释,不需心机。这些话,已被过滤了三十年,没有杂质,只有心的真实和纯粹。于是,这些话成了空气,成了气场,成了缭绕不去的情绪,带动了作者自己,也带动了读者,诱发了读者心深处的一份沉重。
      
       不排斥小说受到杜拉斯《情人》影响的可能。但必须指出的是:受影响和模仿搬弄完全不是一回事。
      
       杜拉斯的功绩在于,她从人类所拥有的多种情愫中提取了一种,那就是,生命和历史中所固有的伤感、沉闷、压抑、苍凉之感。她不仅提取了,而且将之纯粹化,去掉所有水分杂质,包括适合于相对低智商的铺垫和几乎所有的交代解释,以最浓最厚最重的形式,集中而饱满地出现在文学中。
      
        “文章由学,能在天资”,《特蕾莎的流氓犯》的作者,能够恰如其分地运用这样的情愫这样的笔调,其根本原因是:这些都是她本身所固有的。本身没有,读得再多学得再多也徒劳,发挥照样四不象,不是这里不合就是哪里不妥。也就是说,如果杜拉斯确实对作者起到了作用,这作用就是,作者在她那里发现了自己。因发现了自己,因发挥的是自己的固有,于是,这发挥便自然天成,理通情畅,核与其辐射间,没有阻碍,浑然一体。
      
       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特色在于构想,在于两个巧中之巧的故事的汇合所产生的特别效果。
      
       这“巧”,追求的不是戯剧性,作者并不在乎戏剧性的巧合所制造的曲折起伏的效果。作者极其理性地安排这样的巧,为的就是通过这样的巧来帮助说明她想说明的推理性求証性的问题。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名字,却是不同的人。这王旭东是王旭东而非王旭东,这劲梅小梅是劲梅小梅而非劲梅小梅。是也,非也,结论是什么呢?结论便是“是是也”。也就是说,这王旭东、劲梅、小梅其实不仅是他们,也是你是我,是我们每一个人。
      
       “是也,非也,是是也。”
      
       于是,意义被扩大了,发生在一人身上的事,成了发生在毎个人身上的事,出现在一人身上的怪兽,成了毎个人身上的怪兽。
      
       现实生活中,这怪兽确实可以推而广之,因它确实存在于我们毎个人的心里。人的一生,多多少少,都会做过这样那样的错事,心灵中都曾出现过这样那样的丑陋、甚至邪恶。尽管这样的丑陋邪恶,可能冠冕堂皇地经受了当时社会舆论和准则的检验,但却最终经受不了人类良知――道德良心的检验。即使没人知道也没人指责你,但却自己知道,受自己的指责。自己很难骗自己。于是,愧疚感、负罪感,有的纠缠一时,有的纠缠一世。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一个非常理性地构思的小说,却是以非常感性的形式予以表现的,超常的感性。理性藏在背后,只是两条线,作者始终在清晰的状态下给阅读予以感性的误导。阅读所能得到的,始终是美丽误导的点点滴滴所组成的雾一样的朦胧感。迷人的朦胧,带一点忧伤的醉意。忧伤但却美丽。而当读者终于清醒过来时,作者的用心也跟着跳了出来。
      
       真正优秀的小说,一定是理性和感性的完美交融,在充满感性的文字后面,一定有一双理性地操纵的手。即使感性处于晕晕忽忽的巅峰状态,这手始终清楚知道自己想干吗,想要怎样的效果,怎样制造这效果。或者说,即使是晕晕忽忽忘乎所以的感性状态,也是理性绝不晕忽绝不忘乎所以的清醒制作。
      
       可以说,小说《特蕾莎的流氓犯》是一篇集感性之美和理性之美于一体的小说,是一部张开双臂拥抱了文学的小说,是文学所渴望的所该回以拥抱的小说。
      
       (三)几点欠憾
      
       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在当下充斥市场的品位低下,视点出错、文学味奇缺的文学作品的陪衬下,尤显迷人耀眼。然而,这样一部合了文学心意的小说,在赞赏它的高、它的优美的同时,我们还该将之放到更高层面,对之设置更高标准提出更高要求,我们在欣赏赞美它的同时,还得一丝不苟地问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之心,是否还有欠憾?是否还有疑问?是否还有感觉别扭之处?这,也是对心爱作品心爱作家应有的认真、“苛求”态度。
      
       说这篇小说的语言好,是因这语言内涵量大,语言的背后还有语言,而不管是语言前的还是语言后的,这些语言直抵的是人物的心灵、始终被浓厚得难以化开的情绪所包裹,始终在沉甸甸地打动人。这类语言,沉得越彻底,也就越出色,也就真是洗尽铅华、炉火纯青了。
      
       然而,小说中,真正达到这一境界的,是写女主角的第一部分。
      
       很明显,作者对于女主角的把握是够火候的,表述语言始终被胸有成竹地控制着,分寸感极好。但是,第二部分写男主角时,也许因这是两个类似的故事,作者已将出色的能力投放到了第一部分,也许因作者想要有别于这两个故事,也许因作者对男主角缺少对女主角像对自己那样的了解……总之,语言风格不统一了,第一部分的阅读中,已经形成、已经储藏于大脑中的语言韵味和魅力,被削弱了。下沉的语调不再那么下沉,时而压不住地翘起,那一片浓厚得让阅读透不过气来的浸透沧桑感的醉人氤氲被稀释了。第二部分中,出现过多的介绍和交代,过多相对这篇小说而言的介绍和交代。这是一篇凭感觉、凭情绪、凭气场、凭精准的、诗意的、意境化、形象化的文字感染读者打动读者的小说。这样的小说中,介绍和交代太不重要、实在实在太不重要,甚至可算是杂质,是对纯度的一种破坏。这样的小说,介绍交代,越精简越好,不得不做时,也该是在不露痕迹、无所知觉、没丝毫突兀感的前提下,混合在情绪感觉所营造的气场中自然而然地流出。就像第一部分中用自己的心对自己的身影说话那样。
      
       说这部小说的构想好,主要是喜欢这个构想中透出的聪明气,喜欢这个构想中透出的理性美;这美就像被求証了的数学公式,就像电脑集成板上的线路一样精准。然而,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构想在这篇小说中是显得有些刻意的,人造色彩浓了,和小说的主体风格不合拍。这样的构想,更适合出现的,应该在是另一篇小说中。
      
       小说中,我们可以明确感到,作者一直在用她的笔将主旨往文革上靠,努力要将小说与那个时代发生关系,想于小说中提炼出那个时代的特征、对那个时代的内含深意进行剖析。作者似乎相信,小说能因这样的努力而独特,其价值也能因此而大幅上升。
      
       用心良苦。
       做得很努力,然而很辛苦。辛苦,只因这一努力做得勉强了。
      
       第三部分中,作者说了很多理。所以要说那么多的理,根本而言,是因作者没掌握这些理。真的掌握了,就不用如此直白如此大量地将之说出来了。深义曲隐,这是高明的写作必须遵守的准则。
      
       这个故事最为中心的成功揭示,是人的妒忌心。不错,我们可以认为妒忌心是文革中得以泛滥并且造成了重大恶果的一种心,但必须指出,文革中得以泛滥的丑陋心有很多,还有极端的自私心、恶毒的仇恨心、疯狂的迫害心,动物的野蛮心,叛徒的出卖心,趋炎附势、投丼入石的小人心,等等,等等,很多很多;这个特别的时期,汇合了人类几乎所有的邪恶心,是人类丑陋邪恶心的大汇合大暴露,仅仅一个妒忌性,远远概括不了文革中见到的人心,远远不足以用来解释、揭示文革的本质。更何况,小说中的妒忌心,出自的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更何况,两个故事,都还只局限于“性”的范围中。
      
       “在动乱的时代……权力的副产品是夺取他们以前从来没有机会接近的漂亮女人。在那样的时代,美人的命运更能反映这一时代的真实。”
      
       作者想用漂亮女人的命运来解释动乱的文革。很独特。然而,这解释是缺少精确度的。
      
       很有意思,在具体语言文字的运用上,不管是语言文字所直接指向的,还是对之进行的形象化、意境化、感觉化的变幻、以及变幻后所指向的,作者都显示了特别出色的精准能力,但是,当对故事本身的含义和时代蕴有的含义进行“重大”衔接时,作者的这种能力,竟然完全走样。
      
       “接近漂亮女人”是所有时代所有男人的特点,而不是动乱的文革时期拥有权力的人的特点。美人的命运,或许能够反映说明文革前的某一时期和文革后的某一时期,但恰恰不能反映的,正是文革时期。
      
        文革中,很多欲望得以充分膨胀充分发泄,最不得膨胀、最难得发泄、最不敢发泄的,正是性欲。
      
       不谈个别,就整体而言,文革时期,可以说是一个禁欲主义时期。
      
       “一个男人要有大出息,就要管得住他那个鸟玩意儿。”
      
       ――这才显示了一点文革时期的特征。
      
       作者不是完全不知这一事实,只是她太想将小说的用心落到对文革本质的深度挖掘上了。
      
       这不是小说《特蕾莎的流氓犯》的作者陈谦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大多中国作家身上存有的问题。
      
       往历史上靠,往政治上靠,往社会问题上靠,靠出大意义和大深度来,这已成了大多中国作家的习惯性思维。只有靠上这些方面,他们才感踏实,才感到为自己的小说找到了最好的归宿最好的家。但事实上,他们完全疏忽了,他们极尽全力所做的这样重大靠拢,恰恰是以丢失更加的重大为代价的。一如小说《特蕾莎的流氓犯》,本身揭示的是人所固有妒忌心和负罪感,这样的主旨本是足以在任何时期任何人的深心中被引爆的,然而,由于小说“匠心”地选择了文革时期为落点,由于对这落点的必然性缺少真正的精确把握,意义因为“歪”了反而小了。
      
       如果作家能在人心的探究上再多作一些探究,在准确的感觉上再多加一点准确,在醇厚的氛围中再加一点醇厚,那么,这篇出色的小说将更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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