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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宿命:作为小说的哲学隐喻

发布: 2011-12-15 20:24 | 作者: 钱超英



        这是一个带着阴森快意的奇特的文学玩笑,是林达提供的一个关于“身份错置”的象征。死人是不能为自己证明身份的,而附在它们身上的所有故事只是别人任意注解的结果:无论对错,一个死人无法再为自己言说什么。在任何死亡案件中都会有一些只有在场者知道或谁也不知道而被死亡带入沉默与遗忘的东西。这个象征对一切试图弄清事物确切成因的“真理”进行了残酷的嘲弄。
        小说中的母亲似乎是做了大半生“必然性”的仆从之后,玩了一回只有上帝才有权玩的把戏.她也把自己和上帝的身份错置了。她从此知道自己罪孽深重。
        但是,罪孽深重不仅在于她故意让尸体失去身份。一个问题是,就算在她“正确”地编写着尸体档案的时候,难道她就没有僭越上帝的权能吗?人真的可以确切地掌握真相、真理、因果、规律、本质、必然性吗?
        在这个作品中,“我”作为留学生的出国故事是这样穿插进来的: 
        “母亲”一生只为两件事,一是成为一部解剖书的作者,二是强迫“我”学医.“母亲”认为,人体如宇宙奥妙无穷,而“我”始终觉得人体只是一副臭皮囊,不能与宇宙同日而语.“我”开始与“母亲”作对。作对以“我”大获全胜告终.“我”远走悉尼攻读神学,“我”相信,“母亲”折腾一辈子拯救的充其量是人的肉体,而 “我”拯救的是人的灵魂.虚无的神学不过是一出对严谨医学的“恶作剧”以及对“走吧,再不走,日子都过完了”的一个随机选择。此后,“我”开始了在澳大利亚折腾。……
        多少年之后,在“母亲”弥留之际,“我”赶到了“母亲”的病床边。 “我”给“母亲”最后捎去只是(只能是)鲜花,“我知道,对于母亲,鲜花与神学一样虚无缥缈”,“母亲”在她生命的尽头,仍然期望“愿望达成”.那一刻,“我”坐在“母亲”床边,一遍一遍向“母亲”解释那些令“母亲”耿耿于怀的恶作剧,“我的执着与母亲的执着一样不可置疑”.“在明明白白的死亡面前,我相信了一切有关‘原罪’的说法”。生命有许多无可挽回的遗憾,“我”终于感悟到自己当年执着于自由选择的“恶作剧”,其实只是证明了人性的偏执和迷误,也由此证明了“我”确有“原罪”,正如人人都有一样。而“我”卷入神学,又似是歪打正着,不意而得之。这使“我”在悲哀之中有了喜剧式的发现。
        这整个故事充满了关于“必然性”的虚妄和“偶然性”无所不在的启示。在这种启示中带出了一些汉语文学不多见的神学和哲学命题,例如关于“原罪”,关于人的偏执与宽恕,特别是关于意志自由的限度.值得注意的是,林达不仅是在对社会束缚应否作出反抗这个意义上提出自由意志的限度问题,而且是在对人的行为能否作出有效的完满的解释这个意义上提出了问题。
        三
        把林达的作品看作一种“叛逆”之后的“回归心理”或“忏悔故事”是不准确的,虽然《天黑之前回家》的主人公赶回母亲的病榻旁边时的确充满了悔意,她的悔意不是指不应该出国,而是不应该以恶作剧的、反叛长辈的形式出国。但是,这种悔意完全是一种面对垂死亲人的“情感发现”,而不是一种凡事三思而后行、循规蹈矩的劝戒。因为,这个故事的内在逻辑,使那个可能用于“母亲”的问题也适用于“我”:如果没有出洋闯荡,而固守于长辈规范的生活轨道,我们的“罪孽”就会少一些吗?
        因此,真正的问题是人类在这个世界全部生存所具有的“漂泊”性质:没有哪一种人生选择是能够预知后果和有确切意义的。林达已经表示过,新华人在澳大利亚的居留这个结局其实没有什么皆大欢喜的价值,它根本不是“漂泊”的结束,而是“生命历程中真正的漂泊”的开始。居留曾经充当了这批中国人舍命追逐的一个本质上是临时的、现世的目标,一旦达成,目标的意义便同时失去。只有在这时,为什么在这里活着的问题才真正突出了出来,人生的“漂泊”性也才变得极其尖锐起来。“漂泊”这个隐喻同时唤起了“流逝”与“流失”的意味,这使人们对于自己经历的意义解释成为急迫而尴尬的任务。如果万里出洋不只是一番来自“恶作剧”的“原罪”证明的话,人们能够就中国人在澳大利亚的经历出示什么令人满意、不致前后矛盾的理由呢?
        林达故事的主题是关于“喧哗与骚动”背后的意义困惑。人的经历之所以充满混乱是因为其中的意义缺乏有效的解释,缺乏解释将进一步导致经历的混乱。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她对那些“尸体”的反复陈示,才令有关“死亡”的问题具有了极度的严重性:无法为自己作出满意解释的人就是处在无名尸体那样随人搬弄、失去身份、任凭误读的状态。这个严厉的象征,构成了对一切活着并正在逝去的人生是否真有意义的重大质疑。由于每一代人、每一个人“在场的”经历都有某些无法挽回的、趋向于“死亡”的属性,这使他们的自我确认变得非常重要。在《天黑之前回家》这篇小说中,“我”眼见自己的前辈(外公、外婆、母亲)一个个地随风逝去,这种连续的“死亡”更使人对找到人生经历的满意解释产生分外的焦灼。当林达在另一个中篇里使用了《最后的天堂》这个题名来书写新华人的澳大利亚故事时,这类一再出现的神学能指,的确埋藏着一个持续压迫过其他更多的新华人文学代表的巨大困惑,注意澳华文学的人,可以从欧阳昱、赵川、朱大可和张劲帆等大批不同风格作家的写作中,读出这种困惑。    
        如果说,林达的小说以高度风格化的叙述透出了虚无主义哲学的人生解悟,那么,作为澳华写作在这个命题上的另一极,朱大可则是以身份虚无化的挑战者姿态出现的,他试图从“另一个世界”(非世俗境界)的终极信念中探询一种超越性价值。但是这种立场如何和新华人的具体处境发生建设性的关系却是不明确的,明确的只是:他使出国问题上的文化离心倾向剥离了某种“罪性”的民族主义研判。如果从林达故事的哲理立场出发,出国这种自由选择本身已具有恶作剧式的“原罪性”,因此无论如何不会结束其漂泊感。从这些哲理上的是非差歧,读者不难想见澳华写作的多姿多彩,以及它与当代中国、当代世界文化思潮脉流的联动。
        林达小说有一个介入于故事然而往往并非核心角色的叙述人。不论在故事中的关系如何,似乎他(她)并不急于延着单一的线索把故事连续地讲下去,结果总是使故事的结局显得有点无关重要,重要的是叙述的从容性和弥漫感。我想说,林达小说的潜在的真正主角是无法预知的宿命,而偶然性则是人和这个宿命相遇的方式。
        这一点也许可以用来解读她小说中很多难以解释的“无厘头”情节,除上述外,还包括《最后的天堂》中有显赫前半生的史密斯太太,史密斯太太在她垂暮之年,日复一日莫名其妙地去“磨”(锯)一棵百年老树,主审法庭对这一“破坏环境罪”的成因,万般推敲竟一无所获。其实这也许是她消磨岁月的一种方式,根本与明确的社会目的和物质后果无涉。林达小说精彩地描写了人的生命的热辣的、执着的活力与其在时间中荒谬的存在,这个对比是如此尖锐,使她的故事在从容行进中产生了惊心动魄的效果。一个最集中的例子也许就是《最后一局》(《收获》1998年第5期),那个被失败的命运反复播弄、一次次致命击打的主人公,在“我”消极、颓然的人生态度面前,显得那么百折不挠、可敬而又荒唐可笑:
        我已经记不起陈四长什么模样,只记得这个人很瘦,手臂摆动得快,手上握着大把的生命。
        这个结句,明显不是一种赞美,但我想也很难仅以读出其反讽的意味而满足,严格地说,它是多义的,至少,在生命的无情浪费中其实也有着生命不屈于荒诞的、西息弗斯推石上山式的内在悲壮。而林达的故事,每每借其参透世相的叙述人,掩盖了这种悲壮。
        从上所述,尽管我对林达小说的印象是如此的不完整,但我仍希望借此表达我对其小说在当代汉语写作中重要性的初步体认。简单地说,把林达的小说视为海外华文文学中后现代实践的一种标本,应不为过。至于对其小说更深细的体验和更准确的估价,我想,应该让在时间中涌现的更多有心读者来完成。
        2005年1月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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