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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锐的时间和毁灭的焦虑

发布: 2010-11-11 21:04 | 作者: 苏野



一次对朱鹤龄《同里顾氏梅林记》的文本细读

 

       同里环湖泊之秀,多故家士族。元末倪元镇、杨廉夫辈尝游憩其地,遗迹至今存焉。东偏有园林一区,故顾氏之居也。老梅铁干几二百株,中有高丘矗上,可十余丈。登其巅,则庞山、九里诸湖皆在指顾,风帆、沙鸟灭没烟波,邨坞、竹树历历可数。当花发时,高高下下,弥望积雪,清香闻数里外。
      
       居其侧者,章子两生、顾子仲容。余昔寓同里,与二子为文酒会,晨夕过从。每至春日暄妍,香风馥郁,必提壶造其地,痛饮狂歌,不烛跋不止,翩翩致足乐也。不十余年,仲容举进士,宦游去。余复徙居邑城,键户不出。萍踪离合,感慨系之,盖不过梅林者三十余年矣。
      
       今春避兵,栖泊兹土,因与两生至其处,则园林已数易主矣。东阡西陌皆非旧径,惟老梅尚存百余株,亭亭发秀,冷艳迎人。鼻观嫣香,沁入肺腑,慨然与两生追数旧游,怳如噩梦。自变故以来,风俗之古今、墟井之盛衰、友朋之生死聚散,其尚有可问者乎?当日与里中数子对案操觚、飞扬跋扈之气不可遏抑,而今于何有?素发历齿,已亦自憎其老丑,而况后生乎?计自兹以往,或十年,或二三十年,此老梅必尚有婆娑如故者,而吾与子安得西山之药,驻颜续算?然则人寿之不如草木者多矣,而犹不深省于石火电光之说,岂非庄生之所大哀乎?
      
       请与老梅约:嗣后每岁花发时,吾两人必携豚蹄,载醇酎,狂歌痛饮,追复旧欢;送皓魄于夕阳,依清棻而发咏;以嬉暮齿,以遣流光。梅花有灵,当必一笑而许我也。1
      
       《同里顾氏梅林记》(以下简称《梅林记》)包含了古典传统中众多的文学母题:对自然风物的耽溺与回归,生命的无常与变幻,昂扬的青春和悲伤的垂暮,友情的共同体和孤独的个人,不可复得的快乐和人事凋零的现实,名士风度、黍离之悲和生死之感。通过舒缓儒雅的语言和哀婉低回的语调,所有这些都被安置在时间消逝与变化的基座上,指向毁灭的尖锐的恐惧。文章或尽情宣泄,或隐忍克制;或黯然神伤,或自我纾解,的确如《愚庵小集》中柯寓匏的评注所言,“无限悲感,写得淋漓”,而这些悲感,不仅是时代的,更是个体生命的。
      
       1
      
       以园林之衰败寄托陵谷、虚无之感慨,表达对过去的沉思,是比兴美刺的古典传统中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和抒情策略,早已形成了一种固定的言说模式和象喻系统。在更嬗鼎革之际,因为与朝代“共灭而俱亡”(《洛阳名园记》),废园,以及相对应的芜城更是俨然成了隐喻时代和国运的语词容器,蕴含着“对王朝和文化变更的哀伤”2。赵园曾列举自鲍照《芜城赋》、李格非《洛阳名园记》以来、这一言说传统的众多成例,如宋元之交周密记宋代名园,元明之交陶宗仪记浙西某名园,明清之交钱谦益记萧士玮春浮园、祈彪佳记越中园林、冒襄记水绘园、吴应箕记南京名园、方以智记桐城名园3。在这些“利用那些耐久的碎片,努力重组失去的完整体”4的过程中,废园作为一种“触媒”(赵园语)和一个召唤者,一个丧失者、毁灭者的形象和符码,与个体共同分享了时代肌体的衰微之感,在承载怀旧者无常之感的同时,也深藏着遗民们的故国之痛。
      
       同里顾氏园林也不例外。当朱鹤龄在“变故”(指甲申之变)之后旧地重游,时间消逝与变化的尖锐之感无处不在。顾氏园林“数易主”、“东阡西陌皆非旧径”的现实,及与“婆娑如故”老梅的对比反差强化了他人世变易、万物迁流的黯淡认识,使他意识到“人寿之不如草木者多矣”,从而“深省于石火电光之说”。更重要的是,顾氏园林的变化是与时代之大变故联系在一起的,“园林已数易主矣”的所有权之变,不过是明清之际山河易主的一个朴素的象征。时代之大变故是认识顾氏园林之小变化的背景,是确立其时空坐标和毁灭系数的参照系;小的变化则始终指向大的变故,是大变故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的必然结果。“自变故以来,风俗之古今、墟井之盛衰、友朋之生死聚散,其尚有可问者乎?”这句话已经明确表露了对一个下降时代整体境况的悲哀判断和受制于时代的无奈。顾氏园林之变作为风俗、墟井、友朋之变中一个微小的组成部分,因而也是时代大变故的一种表征、镜像和回声,一种隐喻的视角,在向故地重游者昭示变化即为衰败的同时,也理所当然地唤起了故地重游者作为遗民的黍离之悲。
      
       需要注意的是,朱鹤龄对故国之痛的言说惯性和其天然的道德优势其实怀有深深的警惕。在《愚谷诗稿序》(《愚庵小集》卷八)中,朱鹤龄以宋代谢翱《唏发集》与林景熙《白石樵唱》为例,明确反对仅以“吴宫花草、晋代衣冠托之悲悼”,因为这些诗文不过“音响是而性情非”5,是现成隐喻系统和主流道德观念的惯性滑翔。万金油式的静态符号、凝固的寓意和程式化的言说同化、覆盖了个体独特而鲜活的经验,在呈现出故国之痛表象的同时,却屏蔽了个人的胎记、体温和丰富的细节,故国之痛也就被拔离了生长的土壤,丧失了现实的指向和生机。
      
       《梅林记》体现出朱鹤龄的这种警惕,彰显出与死节论者或仕清文人在言说策略、道德意识和价值观念方面的不同。他写与园林有关的亲历,赋予它以个人的体温,赋予原本如骨骼的象征符号以个体的血肉、纹理,却并未强行占领空洞的意识形态高地,任由气节论的滑翔欲望肆虐纵横,使顾氏园林衰败的内涵极度膨胀,而是谨慎地保持了节制,将重点放在梅林上,借由老梅之不变,感怀人生之短暂、虚无,重在反省永恒的生命困境。他尽情宣泄今昔对比下个体的无常之感,“悲愁愤激”,溢于言表,却并未由此而“戾温厚和平之旨”(《辑注杜工部集序》,《愚庵小集》卷七),走向偏执和极端,被“帝王之统绝”(王夫之语,《宋论》卷二)的绝望图景完全主宰,对此一时代变故进行道德意识形态的批判和阐述,并将它神化为某种历史的起源和开端,无限夸大它对个体命运的影响。相反,他对时代大变故的一带而过,以及“计自兹以往,或十年,或二三十年”的说法,都显示出他能运用一种历时性的眼光来审视生命境遇,及时代大变故本身。在时间长流之中——而不是仅仅在时代大变故的特殊背景之下——人世的变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时代大变故本身也不过是时间长流中“变”的一部分,它既不是起点,更不是终点。这种瞩目于历史长河的视角反映出的是由明递清的部分遗民将治统和道统相分离的倾向,以及生命和节义并行不悖,以人存道、承继道统的价值追求,这也即是朱鹤龄的好友顾炎武提出“亡国”和“亡天下”之分这一著名论断的用意所在。
      
       同时,在以往园林兴废的隐喻式抒情传统中,废园遗迹往往呈现出榛莽横生、杂草茂密,荒烟断霭弥漫的凄凉气象,这意味着破败衰亡的极致和丧失的绝对性、完整性,是往昔全部生活不能幸存、绝对不能重返的明证。但《梅林记》中,顾氏园林仍保有了一丝往昔的生命力,老梅“亭亭发秀,冷艳迎人”,“嫣香”“沁入肺腑”。这既与同里可以“避兵”的隔绝、封闭有关,更是朱鹤龄上述时间观、价值观的投射。老梅及其“嫣香”是一种暗示,暗示现实的破坏并非无边无际,丧中有常,一个遗民仍有晦迹遁形,全气节、续道统的空间,足以“变不失贞,穷不陨节”(《辑注杜工部集序》)。这与“避”也是呼应的,“避”即意味着残酷现实之外的另一重空间。而从时间上来看,在朱鹤龄的意识中,老梅以其不变成为了抗拒现实之变化的一个反抗者的角色,它的“婆娑如故”,体现了时间的连续性,暗示了重返往昔的可能性。时代之大变故并未从根本上打破时间的流动,所以,一个遗民也就不必非以失去生命的代价来应和时间的短暂断裂而赢得气节。老梅虽然也标刻了现时与往昔的变化,但也因此以其连续性成为保存往昔美好的证物,它是怀旧者据以反溯往昔的缆绳,不断唤起怀旧者对往昔的热情,以便追怀、重构和重返往昔。
      
       所以,最后朱鹤龄“与老梅约”,企图重温青春时代“狂歌痛饮”的欢愉来“嬉暮齿”、“遣流光”,缓解洞悉生命真相的虚无与绝望,就是顺理成章的题中应有之义。文章也由开始的悲慨沉痛,一变为“梅花有灵,当必一笑而许我也”的自我宽慰。而“追复旧欢”之所以能消解“人寿之不如草木者”的“大哀”,就是因为朱鹤龄站在了现实空间之外,站在了整条时间长河的堤坝上,以其“亲鱼鸟、乐林泉”乃“性分所至,非可矫饰为也”(《愚谷诗稿序》)的本心之真,缩小、忘记从而也部分地跨过了现实。
      
       2
      
       从根本上来说,《梅林记》通过将园林、时代之变故和老梅之不变作对比而表达的对“变”的恐惧,事实上是一种对毁灭的恐惧,变化呈现出直线下降的趋势,覆亡显得近在咫尺,并且无可更改。舍斯托夫曾经指出,从远古时代起,人们就把毁灭思想和变动性思想捆绑在一起,“以至于最终这两个思想仿佛融为一体了。变化之物被认为是如此渺小和微不足道之物,就像注定灭亡的东西一样”,人们并不是害怕变化,“变化能力本身并不带来任何坏东西”,人们害怕的其实是“人和事都不照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变化”,“惧怕那隐藏于变化之下的灾难的可能性”6。朱鹤龄对“变”怀有恐惧,不仅因为变化即衰败、毁灭的认识既是中国古典传统中先验的真理,而且他的切身体验也印证了这一认识:国家由兴而亡,风俗由古而今,墟井由盛而衰,友朋由生而死、由聚而散,肉体、意志由“飞扬跋扈”而至于“素发历齿”和“老丑”;同时还因为他所亲历的这些变化都复杂莫测,难以判断具体方向和轨迹,脱离了人所掌控的范围,从而暴露了主体的渺小和无能为力,人对未知之物总是饱含恐惧。
      
       如舍斯托夫所说,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拒绝所有变化之物”,并“在变化之物的下面寻求永恒之物”,“而且将其视作理想,甚至神”。因为“恒常之物”“无始无终”,既以其不变、不趋向毁灭而向人提供了一种安慰和典范,更以其静止、恒常给了人一种认知世界的幻觉和存在的信心。对朱鹤龄来说,老梅即是此一“恒常之物”。老梅“亭亭发秀,冷艳迎人”和嫣香“沁入肺腑”的恒常、美好是朱鹤龄评判时代变故“怳如噩梦”的参照系,是他超越时代变故的榜样,也是他幻想逆转个人之“变”趋势——由“素发历齿”的衰老转向“驻颜续算”的青春——的动力。
      
       然而,虽然以静止对抗运动、以恒常对抗混乱的驱魔心理是趋同的,朱鹤龄的老梅与舍斯托夫所说的宗教信仰中的“永恒之物”远不能相提并论,他对老梅的谨慎期待——“或十年,或二三十年,此老梅必尚有婆娑如故者”——与“永恒之物”绝对的“无始无终”也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相信“十年,或二三十年”的保守推想,带有中国古典传统的思维和话语习惯,只是一个古稀老人7屈服于变化即毁灭的黯淡认知,企求及时行乐、安度余生的最低愿望的体现。朱鹤龄其实需要的不是永生,而是时光倒流,是昂扬的青春和强大的生命力,去“携豚蹄,载醇酎,狂歌痛饮,追复旧欢”。舍斯托夫说过,人们应该认识到变化和流逝并不必然导致毁灭,更不应该把“对永恒之物的爱”当作解决生命问题的唯一答案。虽然舍斯托夫从来也未否认过老年人对变化的认知很难避免趋向悲观的合法性,但相对于舍斯托夫对必然性和自明真理的反抗、对存在深渊的坚定揭示,朱鹤龄对老梅的信赖显然远不能提供终极救赎的保险。
      
       在1811年成书的《同里志》中,地方志学者周之桢清清楚楚地写道,梅山“在果字圩明顾世懋宅,中有高阜如山,梅百馀,花时望之如雪,香气袭人,今为墓地”(卷五《建置志下·古迹》)。在140年8后,在满足了朱鹤龄愿望的100年后,曾以其“婆娑如故”既给予朱鹤龄“石火电光”之“大哀”,也给予他短暂自慰,召唤他追怀往昔的老梅终于荡然无存,归于消逝。而如果我们考虑到周之桢的《同里志》是在整理、辑录其父及由明到清的众多前贤方志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9,这个时间也许还要短,于是我们在认同舍斯托夫变化并不必然导致毁灭观点的同时,却也会意识到良性的变化和毁灭之间也并不会相隔太远;如果我们再考虑到朱鹤龄写作本文的17世纪70年代(见文末注释),距甲申之变后、江南名城被大肆破坏的1645年已有30余年,即便经历过六日屠城的扬州,此时也已逐渐恢复了它升平享乐、浪漫迷离的欢娱形象10,那么,我们会相信,在悠长的岁月之中,毁灭其实是变化的自然结果,而并非非由破坏而来,长久的变化必然是以毁灭为终点的。是啊,如果时间的游丝拉得足够的长,有什么事物能历经千变万化而永世长存呢?相对于以上帝为后盾、以圣经的启示真理为支柱的舍斯托夫,对没有信仰却又悲观的朱鹤龄而言,短暂的自欺正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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