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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坎村

发布: 2014-5-30 05:19 | 作者: 袁劲梅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最高美德,就好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最高美德。
        正义是灵魂的需要和要求。--约翰. 罗尔斯, 1999, <正义论>
        
         1. 陪审团与我们罗坎
        
        认识老邵的前一年,我亲眼看见我的同事,哲学家布朗教授在办公室里被两个警察带走了。原因是他收到了镇法院传唤他去当陪审员的通知,看了一眼,就忘了。公民当陪审员是法律责任,无理拒绝法院传唤,为犯法。或罚款,或坐牢。布朗教授正在写一本<存在的形而上结构>,写得瘦骨嶙峋,不食人间烟火;把罚款的机会又给错过了。突然间,两个“形而下的存在”彪悍地立在他的办公室门口。他认了半天,认出这两个“存在”原来穿在警察的黑制服里。只好气哼哼地伸出手,戴着铐子,跟着他们坐牢去了。
        民主好吧?民主是你要的,它掉过头来打你一耙子,你也只好认了。别以为民主是个好东西,你选择了民主,你要了责任,你就要有牺牲;得到正义不等於得到自由。所以,一年后,当我收到镇法院传唤我去当陪审员的通知时,我们全哲学系的人都诚惶诚恐,动不动就有人提醒我不要忘了到法庭报到的日期。布朗教授不喜欢说废话,他闷头闷脑走进我的办公室,要过我的传唤通知拿在手上看了半天,然后,像对付一个仇敌一样,把我的通知狠狠地拍到桌子上,两片才长了一些肉的薄嘴咬牙切齿:“不是活成野兽就是活成上帝。要想活出第三种情形:既是野兽又是上帝,就得活成哲学家。陪审团既不管野兽,又管不了上帝,管管人间是非,找人去就行。为什么总是麻烦哲学家!”布朗教授这样说的时候,自然是带了情绪,於是就有其他同事过来插话:“还是先活成一个公民吧,戴博士还年轻,美国的监牢毕竟还是形而下的地方。”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活成哲学家,我倒情愿活成个诗人。如果我有一半得是野兽,我就让脖子以下变成美女蛇或者狐狸精,但头脑一定留给上帝,让他随便塞进来一些智慧。做女人也许应该连头也变成美女蛇,我的问题就是保留了头。这样的坏处是:让男人受不了;好处是:在对待法律的问题上,我头脑清醒。
        这天,我一改开会迟到的坏毛病,提前三十分钟到镇法院报到。报到不是开庭,报到是让被告选自己信得过的陪审员。那个被告就是老邵,癌症研究室的白老鼠饲养员。
        老邵的名字叫邵志州,英文名字叫戴维邵,黑而矮,一副倒霉相。额头上有一些老实巴交的皱纹,圆脸圆鼻子,眼睛看不出是什么形状,藏在变色的眼镜片后面,嘴巴有肉,紫黑色的,和他脸上的肤色很般配。这样的男人,让人一看就爱不起来;不过,也恨不起来。老邵对我谨慎地一笑,嘴鼻之间皱起两道括弧。我也对他一笑。信任建立。老邵在二十个陪审团候选人中选中了我。我成了老邵案十二个陪审员之一。
        老邵案是一期虐待子女案。告老邵的人是老邵十六岁的儿子和他的代理人--镇政府指派的免费律师。老邵没请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英语马马虎虎,能把话说清楚。他的故事很简单:儿子不读书,玩电子游戏玩昏了头。他不过是管教儿子。他是单身父亲,谁还能比他当爹的更痛儿子,更为儿子好?他老邵是砸了儿子的光盘,打了儿子一个耳光。可没想到人高马大的儿子跳起来就把他打到床上,左一拳右一脚把他给狠揍了一顿。老邵不是儿子的对手,瞅着空儿打电话给警察报警。警察一来,二话没说倒把老邵给抓起来了,说老邵犯了虐待儿童罪。他儿子打他,那叫“自卫还击”。老邵说的时候委屈得不行,还提到他小时候老爹打他,把他从裤腰带处吊起,挂在房梁上,轮拳头挥棍子,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那才叫打,越打越孝顺,越打越成材。他至今还感谢他老爹的那几顿打,因为他逃学、偷邻居家的鸡蛋吃,没那几顿打,他邵志州也出息不到今天的戴维邵。说到这里,老邵要求法庭考虑到他家的文化传统给予公正判决。
        老邵儿子有律师,人家不用亲情、关系、回忆、类比说事儿。人家用证据。证据一:老邵白纸黑字写给儿子的三条选择:1.每天 写一百个汉字,每个写二十遍;2. 到大太阳底下晒三个小时,晒到中暑为止;3. 自己选一条皮带,让老爸打一百鞭子。按这条子上的日期看,老邵儿子那时才八岁。让一个八岁小孩在这三条道路上选一条走,选哪条都构成儿童虐待罪!证据二:老邵在家请客过春节。给儿子倒了杯酒,儿子不喝,反倒叫客人到屋子外面抽香烟,老邵骂儿子没规矩,举起大汤勺打到儿子头上。那时儿子十三岁,老邵逼十三岁的儿子喝酒,犯法;用汤勺打人,虐待。而那年老邵自己兴头高,一个春节请客都录了像,录像带就在律师手里拿着!证据三:老邵和儿子最近的冲突也不尽如老邵所述。老邵从儿子身下翻身出来,不仅打电话报了警,而且直奔厨房;出来的时候,手持一把菜刀!被儿子用手机拍录下来。那照片上,老邵龇牙咧嘴,头发竖立,眼镜挂在一只耳朵上,一手高举菜刀,如同杀人犯一般。
        老邵还有什么可说?要法律干什么?不就是同情弱小保护弱小吗?现在,“弱小”手里全是被欺负的证据,法律还能不维护这个公正?
        我们十二人陪审团中,有三人是中小学老师,四人是农民,一个理发师,两个家庭妇女,一个超市经理,外加我。算我学历最高,同情老邵的就我一个。十二个人个个认真负责,有裁决权在手,才真叫“民主”。大家把案情翻过来掉过去地研究,又扮演现场打斗情形:超市经理演老邵,理发师演儿子,其余演警察,由我掐表看时间。结果,算出:超市经理(老邵)有足够时间先打电话报警,后又进厨房持刀,然后花了四分钟以上时间,举刀威胁儿子生命,在警察敲门时,又花三十秒把刀放回厨房案头,接着,以受害者的姿态去开门让警察进来。老邵的“儿童虐待罪”着实成立。据此,陪审团认为:老邵应该入监下牢三个月;儿子搬出单住或寄宿,老邵每月付儿子九百美元抚养费,至十八岁止。
        就在赔审团表决前,我突然提到了我的老家罗坎村的七个牌坊。我说我在罗坎村住到七岁,会认字了,那七个牌坊前都有说明,我小时候一遍一遍读过很多次。那是七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明清之交某女子为小妾,十九岁守寡,守节。养育丈夫与前面诸位妻妾生的十三个子女,让数个子女中举做官成材。该小妾任务完成,三十六岁归天。罗坎人立此牌坊以表彰其贞节有志。又,明清之际,有一九岁男孩,其父好赌,离家不归,该男孩养母养弟,又数次出寻,将父找回。最后一次,其父跑到甘肃,该男孩又不远万里将其父找回。其时,父亲已病,男孩自己放牛种田,养活一家,将父亲养老送终。罗坎人又立一 牌坊表彰男孩遵守孝悌之道。又有某书生,家贫寒,好学,以沙为纸,以水为墨。得功名,中进士任高官,治世有功,罗坎人立一 牌坊表彰其政绩......
        我说:当年,小小的我站在那七个牌坊下,弄懂了一个词儿:“宏伟巨大”。后来学了中国历史,也想到那七个牌坊,觉得它们着实如社会栋梁。在一个不靠民法宪法活的大家庭里,我们立几个牌坊,像立地界一样,祖宗们就地划个圈,谁要跑出去,“伦理纲常”就兀凸支起来了,叫你老实坐下!中国社会几千年原来就是这么过下来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规矩根据亲情、等级立。家有家法,族有族规,天下才能有秩序、有和谐。谁都知道中国大圣人孔子吧,这是他老人家给世界上五分之一的人设立的价值标准:等级、孝悌、忠义,从家到天下。
        戴维邵从中国一个叫邵坷庄的地方出来,那还不就是另一个罗坎村呀?他老家说不定也能有一溜牌坊。他提出要我们考虑他的文化传统,我们也许应该考虑他不过是在按另一套道德体系行事。虽是违反了美国法律,但说他要故意虐待儿子,是否可能冤枉。人家是单身父亲,对儿子还不知有多少期望呢。
        我这么一说,陪审团的人都愣了一下。没想到!原来有些地方,不吃法律饭,光靠家庭关系人也能活,还活了上千年;这故事有学问。陪审团责任重大,不能只用自己鱼缸里的水去度量人家鱼缸里养出的鱼。陪审团得跳出自己的文化框架。於是,大家又对戴维邵的虐待动机进行了重新分析。最后,陪审团提交给法官的裁决是:老邵入监一周,儿子搬出去住,老邵付抚养费到十八岁。
        
        陪审职责尽完,回到哲学系,就有同事笑盈盈地过来问我行使司法权的感受。我就说了案情,判案经过和罗坎的七个牌坊。布朗教授也在这几个充满好奇心的哲学家之中。他在光脑袋上抹了一把,就嘿嘿笑了,说:“在美国当人,或者根本没有自由,或者拥有全方位的自由。中间的边界是“法律”。美国的法庭要的不是伦理意义上的公平。是逻辑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和亲情在边界上一撞,定撞出个二律背反。它俩的化学性质不相容。”
        从这个话题开始,我的哲学家同事们挤在我的办公室里,转而讨论起“正义”问题来。有人随手从我的书架上抽了一本罗尔斯的<正义论>,说罗尔斯认为:法律和社会制度不管多么有效和有序,如果不正义,就必须改良和废除。有人立刻追问:正义不是菜刀,社会不是萝卜,你怎么切,怎么改,才能确定社会走在正义的大路上?引用罗尔斯的人就进一步引用,说:有办法。当社会的设计不仅为增进人们的利益,而且受公众正义观的有效规范时,这样的社会就和谐有序。然后,大家又开始批评美国政府,这个政府真让美国人感到羞耻,怎么能把石油放到“正义”之上呢?於是,大家又计划起带领学生到乔治亚去参加反战大游行的事。公众的利益,公众得自己说出来.....总之,老邵案突然又和人类历史、当今世界联系起来了。
        后来,与我同在陪审团的一个中学历史教师又打电话给我,说他对我说到的罗坎的社会结构感兴趣。那样一个尊重亲情伦理的社会,似乎很有情感。可是非对错如何决定。光是靠伦理道德,立法司法执法怎么分开?如果不分开,会不会父亲权力太大,儿子没有权力?社会的公平问题怎么处理?
        我本来以为老邵案一完,就可以把这个没啥情节的案子丢了,写我自己的诗,吃我自己的哲学饭。但周围的人又发评论,又提问题,使我的思想继续纠缠在“公正”、“正义”、“伦理纲常”这些问题上。觉得人活成什么样子大概是一种训练,西方人从柏拉图开始就把是非看得比情亲重。古希腊的尤什伏赫能痛苦不堪地跑到法庭告发其父杀了人;苏格拉底拒绝学生的情谊帮他逃跑,选择冤死在监狱而不违法越狱。我们的孔夫子却教导学生:父亲偷了人家的羊,要“子为父隐”,当孝子。换成现在的话,就是“靠关系”。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邻居父亲偷了我家的羊,叫“贼”;我家父亲做贼,我就要保护同志,宁死不说。我们就是有大义灭亲的典故,灭的也总是儿子。看来,“公正”不是一把糖果,撒下去大家都甜。什么都是有得有失,要么坏了人际关系,要么坏了原则。这么想着,我就又把罗坎的旧事翻出来,唠唠叨叨地讲给人家听。那是我们经过的训练。对我,是回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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