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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依稀已化蝶

发布: 2014-9-12 16:39 | 作者: 桑宜川



        香江佚事,蝴蝶一樣的胡蝶
        在遠赴加拿大之前,胡蝶在香港和臺灣銀屏或舞臺上仍然獨領風騷,获奖已是家常便饭般的寻常事。影星的人氣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使廣告商也不甘落後,借此風勢,當年英商中國肥皂公司也在港岛發起了一次“力士香皂電影明星競選”,結果胡蝶又名列第一。中國福新煙草公司發起的“中國電影皇后競選”中,胡蝶也再次當選。由於胡蝶在兩年之內“三連冠”,此後人們即以“老牌影后”稱之。然而最讓胡蝶感到高興事是由她主演的影片《自由之花》被中國教育電影協會評為優秀影片;同年又被送往義大利萬國電影賽會參賽獲獎。
        1930年,由胡蝶擔綱主演的中國第一部有聲影片《歌女紅牡丹》開拍,並於第二年3月15日在上海新光大戲院首映。因為是中國第一部有聲片,不僅引起了上海以及全國各地的轟動,而且招來南洋片商競購拷貝。隨著左翼電影運動的興起,胡蝶又相繼主演了反映現實生活的《狂流》、《脂粉市場》、《鹽潮》、《姊妹花》等片。其中《姊妹花》堪稱其電影表演代表作。她以嫺熟的演技將兩個經歷性格完全不同的雙胞胎姐妹演得各具光彩,影片上映後,接連公映兩個月不衰,盛況空前。
        對於自己當選影后之事,半個世紀之後,胡蝶在回憶錄中這樣記述:“1933年另一件有趣的事是選舉電影皇后,這是因美國電影女明星瑪麗·皮克福特得了第二屆奧斯卡最佳女演員金像獎後,就有‘電影皇后’之譽。瑪麗·皮克福特來滬訪問後,《明星日報》也在每日報端附印選舉票,把收到的選票放入特製的選舉箱,並且鄭重其事,當眾開票,由於我的票數最多,就得了這個稱號。幾十年來這個像遊戲之舉的稱號一直跟著我,這是觀眾對我的愛護,我卻不敢妄自尊大。”
        1935年初,蘇聯在莫斯科舉行國際影展,中國電影界首次被正式邀請參加國際電影節,由於胡蝶是中國參展四部影片中的《姊妹花》和《漁光曲》的女主演,因而成為代表團中惟一的演員代表。作為中國影壇上第一位正式出國訪問的女演員,胡蝶獲得了巨大的成功,她使尚不知曉中國已經有了自己電影的歐洲人通過中國的電影,感悟了這個神秘的東方國度的傳統文化。影展結束,胡蝶又赴柏林、巴黎、倫敦、羅馬等地考察。她回國後,還應良友出版公司之約,撰寫了一本《歐遊雜記》。(右圖為1949年在香港的十大民國影星合影,中間黑旗袍者為胡蝶)。
        
        莫須有的緋聞,胡蝶和張學良
        正當胡蝶的事業如日中天的時候,東北爆發了震驚中外的“九.一八”事變,伴隨著戰爭而來的是她和張學良的“跳舞事件”。當時胡蝶正隨劇組赴北平拍攝《自由之花》、《落霞孤騖》和《啼笑因緣》的外景。為將中國人民的怒火轉移到對張學良這一不抵抗將軍的怨恨上來,日本通訊社四處散佈“九.一八”之夜張學良與紅粉佳人胡蝶歡歌共舞的謠言,致使輿論四起,上海《時事新報》還刊出了廣西大學校長馬君武作的打油詩,“趙四風流朱五狂,翩翩胡蝶最當行…….”這首詩很快不逕而飛,一時之間胡蝶成了“紅顏禍水”的代名詞。儘管事後胡蝶在報上闢謠,不少人仍將信將疑,這件事成為伴隨胡蝶一生的陰影,她終生耿耿於懷,後來在她晚年的回憶錄中,還發出這樣的感歎:“該結束這段莫須有的公案了吧?”。
        歷史真實的一面是,就在上海《時事新報》發表馬詩的當日,胡蝶所服務的明星影片公司就做出了快速反應,並連續兩天在上海最具影響的《申報》以胡蝶的名義發表聲明闢謠,意謂馬君武之作乃一派胡言亂語,根本沒有此事。明星影片公司的著名導演、編劇、演員張石川、洪深、夏佩珍、龔稼農、鄭小秋等人也紛紛出面助陣,刊登聲明,為胡蝶洗刷不白之冤。
        為此,胡蝶頗動感情地表示:“蝶亦國民一份子也,雖尚未能以頸血濺仇人,豈能于國難當前之時與負守土之責者相與跳舞耶?‘商女不知亡國恨’,是真狗彘不食者矣!嗚呼!暴日欲逐其併吞中國之野心,造謠生事,設想之奇,造事之巧,目的蓋欲毀張副司令之名譽,冀阻止其回遼反攻。願我國人悉燭其奸,而毋遂其借刀殺人之計也。”當“闢謠啟事”刊出後,社會上有許多人對胡蝶蒙受“不白之冤”表示同情與義憤,曾力主胡蝶訴諸法律,與馬君武對簿公堂。
        在回憶錄中,胡蝶提到了當年馬詩引起的令她一生都為之耿耿於懷的跳舞公案。文中說:“馬君武這兩首詩是根據傳聞而寫。據後來瞭解,是日本通訊社從中造謠中傷張學良,以引起國人對他的憤慨,轉移目標。馬君武激于義憤,一時也未能考證事情的可靠與否,只是將我也牽連進去了。”事過境遷,如今這段往事已經過去了大半個世紀,讀者大多以善意來理解胡蝶當時面臨的窘境,已經沒有責備。
        最後,胡蝶頗為感慨地說:“現在我已年近八十,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齡也算高夀了,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實是很短暫的。對於個人生活瑣事,雖有訛傳,也不必過於計較,緊要的是在民族大義的問題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 儘管這段話字裏行間耐人尋味,意在表述外間盛傳的她在重慶與戴笠的一段私情,但明晰的一點卻是在民族大義上的“不含糊”,這一點,胡蝶自信是做到了的。所以,她頗為自慰說:對於有些謠言,“我並不大在乎,如果我對每個傳言都那麼認真,我也就無法生存下去了。我和張學良跳舞的事情,鬧了近半個世紀。現在不都澄清了嗎?”
        事實上,張學良與胡蝶確實終生都未謀面。“九·一八”事變後,張學良因公務到滬,有人欲從中促成其與胡蝶謀面,以不枉“翩翩胡蝶正當行”之詩意。張即正色謝絕:“如果這樣,謠言豈不得到證實?”頗有意味的是,1964年6月,胡蝶應邀赴臺灣出席第11屆亞洲電影展,也曾有好事的記者問胡蝶是否要見一見張學良,他們可以代為安排。胡蝶頗為輕鬆地笑答:“專程拜訪就不必了,既未相識就不必相識了。”因此,張、胡這對民國時期最為耀眼的酷男靚女,失去了最後一次翩翩起舞的機緣。儘管發生了無法澄清的“跳舞事件”,胡蝶在觀眾心中的影響力並沒有因此而減弱。(右圖為民國八大影星合影,後排左三為胡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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