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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直立行走——答《上海文学报》傅小平

发布: 2014-9-11 15:05 | 作者: 袁劲梅



        小说题辞用了易卜生的名言:“我们对于社会的罪恶都脱不了干系。” 实际上,谈到了怎样正视历史和承担责任的重要命题。这个命题其实并不新鲜,甚至在官方、在知识界都已然成了一种“共识”。这看似一个很好的现象,但未尝不是没有问题。毕竟,模糊抽象的空谈其实不难,大而化之的道歉也只是流于表面,但具体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细节就变得特别困难。因为谁都知道这是利益攸关的问题。正因为此,在小说里读到“我们对‘暴力’的反思,止于能够给我们带来利益。”这句话,就特别有感触。那么在你看来,在当下中国,让这种反思和忏悔真正成为个体的自觉行为如何可能?
        
        我们是个很功利的民族。是非对错,以能否带来功利来判断。这让我们很容易放弃,很容易改变,很容易原谅自己。我们还喜欢自己骗自己。一场文革难道真是四个人闹起来的吗?明摆着的不可能。跟自己家兄弟打,打赢了,也敢称自己是伟大的军事家。说这个党不好,那个党不好,这些党是谁呀?还不就是我们自己。骂这个贪官,那个贪官,等自己到了那个官位,也成了贪官。
        中国人以集体中的一分子而存在。大家都是大厦里的一块砖。房子建歪了,每块砖都是歪的,却个个可以不负责。这是不行的。如果,我们想过一天算一天,自然可以就这么混下去。到大厦轰然倒塌的那天为止。要不想大厦倒塌,拿军队守着,拿红歌哄着,都是没用的。得从第一块歪掉的砖改起。就算那第一块砖是总设计师奠的基也得改,改痛了,改到体制也得改。这种改应该是和平的,自觉的,从上到下的和从下至上同时进行。中国总要成为现代社会;总要有先进的社会价值观作精神支柱(如果没有宗教的话);总要认识到:权力不是好东西。要把它管住,要有法制社会才行。
        在这个大厦里,每一个个体,有没有承担社会罪恶的责任感和反思忏悔的能力,就看到这些个体,能不能站立起来了面对自己的错误和弱点。大家其实都不想当一块砖,都想当个人。可是,在等级制下,永远是只有“位置”没有“人”。就算你当了高官,前呼后拥,人们尊重的,也是你屁股下的位置。你一下台,人们又前呼后拥地跟着坐在那个位置上的新人了。
        您问如何让这种对社会罪恶的反思和忏悔真正成为个体的自觉行为?这当然首先是一个个体自我选择的问题。我只能做我自己的主,做不了别的个体的主。但是,康德有一个简单的原则,可以帮助个体(或“每块砖”)获得自己的独立人格:“永远不可将人,包括你自己,当作工具,而只能当作目的。”
        
        这让我想到,大陆研究国际关系的学者资中筠在一次会上提到,有人佩服她说了真话,但她之所以敢说,是因为她不是普通人,她说了对自己也没什么损失。类似的说法,私下里也经常在大陆的作家群里听到。他们羡慕海外华文作家,认为他们之所以能说一些犯忌的话,是因为他们生活在海外,即使说了对自己的实际生存也没什么影响。是否有人对你提过这样的质疑,你自己怎么看?
        
        大陆的作家写作时有禁忌。我能理解。不是说谁比谁更勇敢,更聪明。作家的发言权如果和他的生存权连一块了,这是作家和文学的悲哀。很遗憾。如果,让作家要了自己发言权,就没法生活。那就怪不得作家只写一些不痛不痒的休闲文学了。
        美国也有铁饭碗,教授的终生制,就是铁饭碗。这个铁饭碗保护了学术界的言论自由。没有教授会担心因为说了什么“犯忌的话”,就丢了工作。教授只在二种情况下会丢了铁饭碗:1)犯了学术欺骗;2)对学生有性骚扰行为(师生恋为禁忌)。
        如果有大陆作家对我提出这样的质疑,我一定老老实实承认:我不是英雄。我刚到美国的那年,系主任对我说:有FBI的警察要找我谈谈。我一听“警察”二字,立刻说:“我这一年就是好好读书,没说反对中国政府的话。我还有儿子父母在中国,可别影响他们。”系主任莫明其妙地看着我,说:“跟你儿子父母没关系。FBI的警察是抽查外国学生的经济来源。”我这才反映过来,要来找我谈话的是FBI的警察,不是中国警察。过后想想:我这种反映,也太狗熊了吧。
        所以,我很理解大陆作家的质疑。我只是想说,我知道我的优势。我会珍惜。这个优势给我更多的责任。同时,我也期望:所以的作家都不会因言获得罪。
        
        在你的很多小说中一以贯之的重要命题,该是国民性的问题。我总感觉,鲁迅之后,国民性的问题就被淡化了,尤其到了当下,对国民性的理解,实际上已被所谓共通的人性人所替代。以此看,你对国民性的持续发问,看似有些不合时宜,却特别让人钦佩。体现在《青门立志》这部小说里,你其实写到了文革前后和改革开放两个时期的生活。世易时移,这两个时期的生活,从表面上看截然不同。但在你的理解里,所谓不同只是争逐的对象从过去的成分转变到了现在的金钱,但带有根本性的思维模式其实并没有改变。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发现。是否在这个意义上,你觉得谈论国民性在当下依然很有必要?
        
        您这个问题提得很深刻。为什么鲁迅之后,国民性的问题就被淡化了?是不是鲁迅提出的那些国民性问题已经不存在了呢?我觉得不是。中国人还是中国人。吃白菜炖肉,喝二锅头(官场上喝茅台);吃完饭要抽棵烟,不把朋友灌醉不过瘾;见了领导要用“有件事跟您汇报一下……”这样句子开头;为了子女出国留学,卖掉房子;遇到是非问题,立马就用相对主义自己糊弄自己;对邪恶能宽容,对不同却不能;对男人养二房,供小姐,理解;对女人一过三十就要歧视,叫人家“剩女”;……这些不就是我们的国民性吗?
        用“所谓共通的人性所替代”国民性的问题,要分开看。哪国人都是人,男男女女也都是人,作为“人”当然是有共通的人性,比如说:爱情,欲望,英勇,胆小……。写这些共通的人性,当然是好的。也是文学应该做的。说不定,也是对文革中的文学,把人分作阶级来写的那种“革命八股”的否定。写共通人性的作品一定会有很好看的,很有价值的。但是,“共通的人性”不能代替国民性问题。否则就是一种回避历史,回避现实的态度。因为,如上所说:文学不光有休闲娱乐的功能,还有探讨生命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功能。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光描述性爱的细节,它不可能成为《查泰莱夫人情人》那样的名作。既然是中国人,中国人国民性就应该是一个永远可以发掘的写作资源。
        中国是一个几千年的宗法等级社会,中国人的国民性是在这种宗法等级社会中炼就出来的。等级制在中国的语言中、人际关系中、甚至在吃一顿饭如何坐座位的规距中。甚至就在人们赶着挤着去买iPhone, iPad这样的时新产品时,到底是为了实用还是为了显身份,都是说不清的。我在中国看到的宝马车,高级手机,比在美国看到的多。要是我说:我身上穿的衣服是25美分在旧货市场买来的,我开的破车是六年前3000美元买的,我到现在也没有手机。但是我照样活得很高兴。那是因为没人介意这些。可是,若我长年生活在国内,我还敢不敢穿25美分的旧衣服满街跑,还自称自己是“教授”“逻辑学家”?我不知道。至少,我没有手机就活不了。
        时代可以变,如何划分等级的法子也可以变来变去。因时势而变,因权力转移而变。但是,中国的等级制从文革到现在,没变。变得只是从用政治划分等级到用金钱和权力花分等级了。那我们的国民性又能变多少呢?
        
        谈论国民性,很可能回避不了一个矛盾。因为,国民性多半包含了一种类似于集体无意识的深层意识。比如,鲁迅揭示出来的阿Q精神,显然属于国民性范畴。你在《老康的哲学》里面提到的等级制,或是在《罗坎村》里写到的摆排场,或是在这部小说里面有所演绎的“革命疯”等,是否也构成了国民性呢?有人就质疑,这些并不能代表对某种中国本质的批判,而只是对中国特殊历史情境下的社会体制的缺陷,以及这种缺陷在当代的延续性的批判。你怎么理解?
        
        鲁迅揭示出来的阿Q精神,是中国农民的特点。深刻准确。我猜想,鲁迅创作阿Q这个人物的时候,也未必就下定了决心要挖掘出中国农民的“集体无意识的深层意识”。只是当人们一遍一遍读了《阿Q正传》才发现鲁迅写出的阿Q怎么那么象我们自己或我们的亲戚朋友呢?这才有了国民性的说法。
        我写《忠臣逆子》,一代人革另一代人命,发“革命疯”,浮躁激进,那是中国人经历的一个时代。我写“老康”只是想写老康这个中国人,一个有等级观念流在血液中的现代中国人,叫“康公社”。他来到另一个不按等级制活的国家后,受到的挑战。我写《罗坎村》,也只想写工业社会冲击了中国的乡村,罗坎人离开了农村,离开了血缘相亲的亲朋,但是,没有人际关系的日子他们不会过。就是到的城市,没有了过去的宗法血缘关系,他们也要想方设法结成新的,类似宗亲血缘的人际关系网。我就是想写这样几个故事。并没有想下决心要去揭示国民共性。
        如果,读者从这些个故事里看到了国民性,我想大概是因为“浮躁激进”,“等级观念”和“结人际关系”这类现象,从古到今,都在我们的文化里吧。这类现象到底是不是国民共性,深刻到什么程度,我写小说的时候没想。现在也不能确定。
        不过有个故事挺有意思:我有一个美国学生,到中国一家公司工作。他走之前,我把中国人的浮躁激进,爱面子,等级制,人际关系等当作文化特点跟他讲了。半年后,他对我说:“劲梅,当时我走的时候,没把你说的警告当回事,半年后才懂了你的话。一开始,我就是不懂为什么大家都知道是一些“Show cases”(面子工程),却还是做给领导看。为什么要不停地拆房子盖房子?我也就是不懂为什么上级一和下级说话,下级就把头低下,眼睛看着地,象犯了错误。我更不懂,每天一早,公司都会碰到这个或那个问题,大家也不想怎么去解决问题,立刻说:‘找人’。”这个美国学生没在中国文化中长大,他反应最强烈的这几点,大概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吧。
        不过,如果有读者认为,这些只是对中国特殊历史情境下的社会体制的缺陷的批判,也行。我只是写了几个故事,到底读者从这些故事里读出什么,由读者自己理解。
        
        小说中的“丛林”和“返祖”两个概念,特别能体现作家对并不乐观的世界图景的残酷想象。事实上,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作品,都写到了“返祖”的景象,这使得小说充满了寓言性。相比而言,这部小说有更为明确的叙述背景,相信一些读者倾向于做更具体的社会学的解读。从这个角度看,以这样的概念来总括小说,会否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小说的意义?
        
        我想写的就是小说。“丛林”和“返祖”是人性和人的动物性碰撞、挣扎时出现的现象。什么是“人性”,这得定义一下。不少小说把人性当作人的七情六欲来写。我还听过有人说:“动物还不止睡一个母的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多睡几个。”如果说“人性”就是“动物性”,能吃,能睡,能性交,能撕杀,那叫“人”。那么,这和叫“野兽”也没什么区别。
        如果说“人性”中有动物性的部分,那“人”就要面临一个选择:做“人”还是做“野兽”?这个选择从古到今都不是好做的。但是“人”无法回避。什么才是人或只有人才独有的“人性”呢?中国的孔子说是“孝”(唯人独有的感恩和爱心),宋明哲人说:“良知”;西方哲人说:“理性”。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有一点是共同的,人必须把自己和其它动物区分开来。我觉得那一点儿能把人和野兽区别开来的东西,就叫“人文主义”我们必须全力保持住这个叫“人文主义”的东西,这才能堂堂正正地,有尊严地做人。
        二次大战后,看到过人类像野兽一样撕杀,西方人对“人性”和“人文主义”做了很多思考。中国经历了文革和资本原始积累的残忍,也应该好好做这方面的思考。《青门里志》是我对“人性”和“人文主义”的思考。如小说中所说:“当人,比当猿猴困难,因为我们要直立行走,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只能当人。没有回头路可走。”
        人类社会是走向黑暗还是光明,就看我们对“善”“爱”“正义”这些人文主义精神的坚守了。反正活成动物世界不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因为,我们是从那个世界进化出来的。
        这是我的解读,也是写书时想到的问题。如果读者从社会学角度做出其它的解读,那是读者的自由。书出了,“姑娘”长大了,不由我管了。
        
        毫无疑问,这是一部充满张力的小说。这张力体现在小说中,主要是各式人物不同理解的并置、错位及由此形成的幽默感;比如,童年视角的引入,使得叙述者“我”对极端时代里很多事物的理解,与成人世界形成了强烈的错位,很有喜剧效果,小说叙述也因此举重若轻。这让我想到小说叙述正面临的挑战。当下人们对很多事物的理解日趋同质化,相应地,这种张力也正在慢慢消解。我想,当下很多作家回避当下,把眼光转向历史,也该有这方面的原因。以此看,你对小说前景做何判断?
        
        哪个时代都没有我们这个时候跑得快,故事多。回避当下,挺可惜的。不过,各人有各人的考虑,历史也有很多好故事可写。只要写得好,写什么都行。如果是因为害怕惹事,回避当下,那就只能是“有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了。怪不得作家,但又人人都有责任。
        我觉得文人对社会更大的责任在“进谏”,不在为谁唱赞歌。文人的眼睛要能看到不合理,把它说出来,社会才能有希望更好。这个责任只能文人担当。文人有话语权。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要不然,就别当文人,当工人农民公务员也是很好的工作呀。
        当然,指出社会的不合理,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写大字报,骂人的方式是搞武斗,不好。文人要有幽默感,不必拉着一张政府脸到社会上去说三道四。那样,人见人烦。文人的幽默感,是文人的智慧,举重若轻,是运用幽默感的结果。
        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和几个美国女同学讨论找男朋友的标准。我先说。我说:第一,长得好看;第二,没文化。(高学历的中国女人定会同意我这两个标准。找这样的男人不欺侮人。)轮到我的几个美国女同学说她们的标准了,她们的标准都是:第一,要有幽默感。到第二,就各式各样了(没人说要男朋友必得有钱有房)。我就想:为什么“有幽默感”对她们那么重要呢?后来,有一位教授对我说:“劲梅,你觉得邦迪克教授是不是终于也有了幽默感?他会嘲笑自己了。” 邦迪克教授教形而上学,他连笑都很少会。但是他有“幽默感”了。原来,幽默感并不是去嘲笑他人,嘲笑落后,嘲笑弱者。幽默感是嘲笑自己,嘲笑自己犯过的错误。敢于嘲笑自己错误的男人,当然可爱。
        用幽默去反思和批判我们自己在文革中犯的错误,不是骂人,是让人在好笑中看清自己走过的弯路。能用幽默感去嘲笑自己的人,是有自信心的人。能用幽默感去嘲笑自己犯过的错误的民族,是有自信心的民族。
        
        就我个人理解,这部小说的主角其实就是青门里,剪子巷或许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这从第四章专门写到“剪子巷”,在第六章里首先感叹“剪子巷没有了”,可以见出。两者之间的对比和反衬,该是体现了你的深层思考。知识分子聚居的青门里,多的是文人的迂阔,少的是人间烟火气。剪子巷住的是下层三教九流,他们更多靠自然本性和世代相传的价值模式生活,自有一套处事规则,在大动荡中反而更显本真和坚韧,所以“革命”纵使渗透到每一个角落里,到了底层也只是“到此一游”。我还注意到在小说的章节里,你写到,叙述者“我”去了剪子巷,就是“进入市民社会”。我不确信这是不是有些美化,因为文革对底层同样有很大的冲击。但像剪子巷这样的底层,感觉该是寄予了你某种社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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