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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红

发布: 2009-8-14 06:56 | 作者: 张郎郎




       叫晓红的真不少。我知道的少说也得三、五十个,认识的至少一打。铁磁一级的也有两三个。可这会儿我说的是宋晓红。

       五十年代在大雅宝,曾经住过两对“国际”夫妻。一对是捷克斯洛伐克的贝雅杰和一位朝鲜女郎;一对是保加利亚的万曼和北京姑娘宋怀桂,差不多全都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生。那会儿,在东城根儿,不敢说是否惊世骇俗,简直就是耳目一新。

       每天一大早,家家有人在胡同里洒水扫街,漱口刷牙。宋怀桂一身月白色的布拉吉,脚着一双雪白高跟,“嗒嗒嗒”地飘逸而过,如烟如雾,我们这帮发小顿时两眼昏花。

       领我们在浮土里踢球的是李燕的舅舅李慧光。他少年气盛又爱国,这情景他绝对不忿。说:“挺胸叠肚,昂首阔步,自以为保加利亚夫人。”我们全体叫好。那会儿以为,除了中国全是外国。苏联是天堂,保加利亚是天堂的接壁儿。这伙嘎杂子,自此老远见到宋小姐出现,就一块儿起哄:“呦,呦,蛤蟆骨朵!”

       那会儿她甩着一根黑亮的辫子,从后边看确像蝌蚪。其实我们也清楚,人家就是好看。好看本身也吓人,我们只能远远地喊几句,埋头就跑,怕人家认出来。

       有一回,我可露了个大怯。那天我和沙贝、沙雷正好一拐弯儿,宋小姐就走在我们前边儿,她左边是贝亚杰右边是万曼。董家他们哥俩就将我:你不是邪大胆儿吗?你这会儿喊一声,就算你真有本事。我那天不知哪根筋错了位,突然,就冲口而出:“呦,呦,蛤蟆咕嘟!”

       宋小姐就像没听见一样,头也不回。可是万曼和贝亚杰都惊讶地回过头来,他们哥俩都笑得快晕了,我可傻了眼儿。他们站住了,我们也站住了。贝亚杰笑一笑用中文说:怎么?有意见吗?我们仨连忙边笑边齐齐摇手:没意见,没意见。绝对没意见。

       从此我们就不再起这个哄了,这两个留学生就和我们成了朋友。万曼比较内向,贝亚杰喜欢热闹,喜欢和我们一起玩,没事儿就和我们一起在胡同里踢球。这捷克前国脚一丫儿踢过去,人家的后墙直呼扇,老太太一路嚷一路出来:怎么啦?上房揭瓦呀?一看踢球那位原来是位金发碧眼的国际友人,老太太自己还有点不好意思,就说:没事没事,你们踢吧。于是笑笑就算了。

       我觉着贝亚杰的脚头和那时名为“联一”的国家队后卫陈复赉的脚头一样硬朗,连在山东青年队踢过球的李慧光这会儿也一点不牛了。从此,我们院儿的足球,南小街一带所向无敌。

       一天,宋小姐从医院里抱回来一个洋娃娃。我们这伙好汉,全放下手里的玻璃球、洋画儿,用小脏手抹一把汗,静静凑过去看。全傻了眼了:那洋娃娃是活的,小脸白得气死牛奶,比她妈妈还好看,好看得让人喘不上气来。

       我们一下都变乖了,孙克一最庄严,他妈妈负责打理那个洋娃娃。这个娃娃就是宋晓红。自从有了这个洋娃娃,有事没事就往孙家跑。拿拨浪鼓、哗啦棒槌逗她乐。她乐,我们跟着傻乐;她哭,我们立马儿开溜。

       若干年后,宋怀桂从法国回来,当了北京马克西姆餐厅的总经理。万曼在杭州美院办了一个壁挂工作室。

       八十年代,晓红和晓松姐弟也到北京来了。后来无论是在双榆树候德健、程琳的小屋里凑份子做饭;还是和刘索拉、瞿晓松侃山,甚至和钢琴高手陈达、高鸣鸣去喝酒,我总是和晓红“出双入对”。每次我总是神聊海吹,她总是温温地笑。

       朋友们问:你们怎么认识的?

       她笑道:他总说小时候老抱我去买冰棍——红果的,我记不得了。

       她妈妈还记得我,一次在马克西姆吃饭。宋怀桂女士叫我出来,诚恳地说:“别看晓红有许多朋友,她心里真的只有你。”语气意味深长。

       那天我喝的忒多,还唱法文歌。在回程路上,鼓起勇气问晓红,是这么个话吗?她笑道:妈妈总是按自己的想象说话。没那么回事。我笑道:是啊,是啊,我也那么觉着。心里话:没戏。

       也好,说清楚了,就成了真朋友。这年头儿友谊更值钱。话是这么说,依然心里有时候会透凉气。

       秋风中,我们都骑自行车,常常你来我往。两家都是巴掌大的独门独院。都在长安街旁边,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还是那么好,我们还是那么淡如水。

       她的生活多姿多彩,变幻多端。也许这是她妈妈能量的一种辐射。你无法想象那时的光芒如何绚丽。即便如此她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依然静如秋水。似乎,周围的眼花缭乱对她没有丝毫影响。大概是因为这个,我常常自然在不同的场合邂逅到她。大概这也算一种缘分。

       当我在北京饭店给贝克·麦克斯律师事务所干活的时候,就常驻在那儿了。那时,她妈妈又给北京皮尔·卡丹当总经理了。于是,自然而然晓红也常驻在那里了。

       她有时候到我这儿来看看,我有时候到她那儿去转转,大概还是我到她那儿去多些。她那边短不了美女俊男,那是中国第一批要去法国的职业模特们。那时,来回走动的是诸如“北京第一美男子”伍荣威、“第一女模”某某某等等。

       那景,让人目不暇接。我和她穿行于其中,似乎是两个飘忽着的影子,似乎是两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外星人。自说自话,走来走去。灯红酒绿、红男绿女那么夺目的色彩,都无法给我们染色。

       她说话,还是那么慢,词汇还是那么少。但,这对我们的交流来说,已经足够。

       那会儿,我国只要有点和法国文化有关系的事儿,准有宋怀桂女士的事儿。也许她把那帮小模特给惯坏了。这会儿,他们就成心开始叫她宋大婶了。这不是恩将仇报么?孩子们说,这是我们尊敬她。一边说,一边偷着乐。可那会儿,并没有人敢当面这样叫她。

       我不会那么叫她,我还是叫她马丹宋。我觉得要是咱们打算尊重高贵的女士,千万别成心往老了叫。人家保养得年轻着呢。

       一不留神,估计是马丹宋安排的,晓红那么一个魂不守舍的人,居然进了《末代皇帝》剧组当美工。那年头,能进那个剧组可不得了。后来当过文化部副部长的英若诚,在那个剧里演了一个监狱长。据说,那是中国艺术界步入世界影坛的象征。

       陈凯歌为了进入那个剧组,就千方百计挤进去扮演一个故宫的看门军官。一共就一句台词,说的时候还得给人下跪。说完了,那孩子就勃然大怒,顺手摔死一个白老鼠。凯歌就低下来头。演得跟真的似的。你想想,什么劲头儿。怪不得后来他拍的《霸王别姬》那部电影,掰开瓤子仔细看还有那部戏的影子。

       晓红到底不是凯歌,我估计她认真的时候,在别人眼里还是魂不守舍。拍完那出戏,也就完了。不但没偷学了什么艺,甚至都没看见她带回来什么珍贵的纪念品。她压根儿就是那么个人。

       有一天,她带两个人来找我喝咖啡,她一身工作打扮,老实纯朴。可她的背景却光芒四射,我赶紧揉揉眼睛才看清楚,原来是姜文和刘晓庆。据说,他们来这儿是为了电影《春桃》的事儿,要去法国什么的。

       那会儿,姜文和刘晓庆虽然已经出名了。可那会儿的腕儿,还没什么钱也没什么权。虽然打眼,可远没那当今大腕儿这么牛。他们都相当平易近人。也许,在晓红面前,人人全没了脾气。

       那会儿,没准在别人眼里晓红也是一号人物了。可她一点没变,还照样糊里糊涂,也不会就顺着这人物的惯性,玩儿点永久牌儿的。她没那脑子。也许,玩儿艺术的都是天生的飞鸽牌儿。

       一不留神,她没工作了。

       三下五除二,我都忘了怎么回事,她就进了我当时打工的美国凯寿律师事务所来当秘书。在别人眼里,肯定都晕了。还有人认为这是我的“周郎妙计”。当时,几乎所有的涉外大公司都在北京饭店。像晓红这样可以自由跳槽的人可不多,她跳到我们公司,这再正常不过了。

       晓红和我一起工作了好像很多年,也好像不过就几个月。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时间就漂浮了起来,似长似短。

       后来,她又去国际学校教艺术去了。后来她又去帮她妈妈搞“五朝服饰”的制作和展览了。她似乎是个隐侠,无论多大的事儿,她都举重若轻,无论多小的事儿,她都举轻若重。也许她压根就没有重心,或者她的重力概念和大家不一样。

       我一会儿和她在某个大饭店的咖啡里谈话,一会和她在某个北京胡同小饭铺聊天。在哪儿,谈的都是高兴的事情。一会儿跟她到她和小松的画室里,看他们拍的照片,或者他们设计的前卫图片。一会儿,在服装储藏室里,帮她翻看各类服装。她问我要不要一件法国的时尚衬衫试试,我说:不行,我这人只能穿国服。也不能穿你妈设计的古装,还只能穿现时普通的。

       她那时似乎永远走在我前头。几天没见,我和张辛欣、包柏漪她们一起去听一个毛头小伙子唱中国摇滚。人们说,他叫崔健,看他那么年轻像个中学生。拨拉着吉他深沉地低吼:“一无所有……!”人们告诉我,现在他的女朋友是个法国女孩。我一愣,忙问是谁。人们说,是晓红。可她没告诉我,后来也没有。好像也不是刻意回避,似乎我们以为我们早就谈过了。在我们之间,似乎没有这类话题。

       我们是真正的铁瓷。

       又过了几年,我们在南河沿儿邂逅,她说正要去一家茶馆去,听一个青年诗人的朗诵。他是她的好朋友。她热情邀请我一起去。我认识的诗人太多了,也太熟了。再说,这是我过去玩过的事情。那就算了。后来,社会就不稳定了。也许是由于写诗的人太多了。一天,她难过地告诉我,那个诗人自己走了。这时候,我才知道我应该去听听他的朗诵,我的心真是老了。

       他叫海子。

       突然,万曼先生去世了。宋怀桂惆怅下来。晓红飞回巴黎,生了个女儿。我去巴黎看她,她抱了个小洋娃娃,活脱当年可爱的她。我和气地和她、和孩子她爹,细细拉话。巴黎第六区一个小小单元,电梯像壁橱那么大,可房间却布置成梦幻似的家。

       他是保加利亚的一个电影明星,可惜我没看过他拍的电影。我告诉他我以前还特别喜欢保加利亚电影,我还记得《穷街》和《当我们年轻的时候》那两部电影,甚至记得电影里的一些台词。这让他非常兴奋,没想到,晓红有这么个有趣的老朋友。

       他推心置腹地告诉我,他打算到印度去研究佛教和瑜伽。他对电影已经没有兴趣了。这对他自己来说的确很有趣。

       我忙问晓红,你呢?

       她说,孩子就是她最大的创造。这还是艺术家的想法,我听过别人说过类似的话。她说,那孩子叫万娜或曼娜,总之是万曼先生名字的回响。

       他们恳切请我和他们一起去一个亲戚家吃饭。我说不了。她怔怔地问:下次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再见呢。我说:不至于等万娜抱个更小的娃娃的时候吧。过去,我们似乎老在分手,都十分自然,可这次,她第一次似乎有些茫然。

       分手时,我们互相抱抱,比买红果冰棍那会儿还诗意。

       尾声:

       若干年后。连马丹宋都突然撒手走了。我们有十年没见了。我给她打电话。她说,在楼下拐角有家法国咖啡,那里有羊角面包。你先吃着,我就来。我告诉她这几年,我已两鬓苍苍,万一认不出来,先在门口站站。我和你打招呼。她笑了,说:你不知道,我变成什么模样了。你坐着,我来认你。

       如今北京真是彻底西化了,连东郊小街的一家咖啡,和西方也没什么两样了。当年,连北京饭店的咖啡还都不对呢。怪不得现在人们不急于出国了。这里的灯光都设计过,柔和里还带点儿忧伤。也许,欢乐的人都去三里屯了。来这里安静喝咖啡的人,都有点儿忧伤。

       也许在灯光下,她稍微富态了点儿,脸真是没怎么变。我连忙说:你还真可以,几十年如一日。她微笑地说:真不好意思,没让你上楼。我女儿正在选大学,这时候的女孩子脾气大、朋友多。弟弟刚从巴黎回来,要搞个展。现在只能住在我这里。如果请你去家里,恐怕连说话的时间和地方都没有。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沉着宽厚,她的话比过去多了。即便如此,她还是那样,慢悠悠地,不慌不忙。

       我问她,现在做什么。

       她停了停,才说:在整理妈妈留下来的几百套五朝服饰。那是她一辈子的心血,一辈子的梦。她走的太突然,生活和工作一下都折断了。我在慢慢整理,慢慢考虑。怎么把这几百套精致的服装,保存下来。也许,我可以做到。可是以后呢……下次回来,你一定来看我,我带你去看看。

       我说:一定,一定。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5-3-26 17:38:31
外孙女也有23.24了吧,很能说。她妈说一句,她说十句,那时她5.6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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