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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读杂书

发布: 2009-5-29 09:51 | 作者: 李雾



       年初卸任的美国上届总统小布什,经常忘记身为一国之首的先锋模范作用,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他最有兴致的话题是棒球和在农庄清马粪;他请来访外国元首吃工作餐,面包夹肉加白水;他讲话用词很少超过三音节,还要停在句子中间想好大一会儿。于是人们有个印象:这位总统是不读书的。偏偏后任巴拉克·奥巴马口才便给,显得腹有诗书,更是把小布什比下去了。以至奥巴马胜选后,《纽约时报》女专栏作者莫琳·多德欢呼道:我们总算有了一位能讲完整段落的总统!

       大概觉得这一流行看法于布什太不公平,布什两任竞选的的高参卡尔·罗夫,去年年底送给布什一份别致的圣诞礼物:罗夫在《华尔街时报》发表文章,题目就叫“布什是个爱书人”。罗夫说,2005年底,布什问他有新年有什么打算。罗夫说他想重拾读书习惯,计划2006年每星期读一本书。三天后,在总统办公室,布什问罗夫:我已经读到第二本了,你呢?两人就此开始一场读书竞赛。

       虽然罗夫总是赢,但布什读的也不少。布什在2006年读了95本书;2007年为51本,去年也有40本。罗夫还说布什每年都要重读一遍《圣经》。

       罗夫提醒读者:虽然布什摆出内地小镇土男人的样子,他却曾在耶鲁大学修习历史,后来又读了哈佛商学院。而要从这两个地方毕业,不是爱书人决不可能。

       罗夫的文章,使得那些讨厌布什的美国时评人必须为布什的“无知”另找原因。称布什“不读书”不准确,那就继续挖掘,考查下一层细节。时评人说:让我们看看布什的书单,他到底读些什么书。从罗夫举出的书名里,他们发现:布什读的都是强化自己已有立场的书(比如美国有责任在世界各地推行民主制度),而不是挑战自己既定想法的作品。结论几几乎就是布什读书比不读还糟。《华盛顿邮报》一位专栏作者刻薄地写道:布什的书单,表明他是一个善于寻找机会学习的人,不过学的都是他早已知道的。

       某些时评常有的一个缺陷是就眼前事论事,没有理清事情来龙去脉。其实,布什于2005年底挑战罗夫之前,该年夏天,白宫新闻秘书特地透露,布什休假回农庄清马粪时,还带了三本五百页的厚书:《盐的世界史》(书中关于自贡井盐和川菜的两章很有意思),《西班牙流感:史上最致命瘟疫》(在防治猪流感的当前,这本书有特别意义,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和《亚历山大二世:最后一位伟大沙皇》。看来布什在2005年初就职第二任总统之后,就有意于读书了。布什第二次竞选时,文化界——包括通常不怎么关心政治的科学家们——几乎一面倒地反对他。如今不再寻求普通民众的选票了,布什似乎试图改变他在文化界的印象。

       笔者受总统先生感召,跟着读了俄国知名剧作家爱德华·拉津斯基写的亚历山大二世传(Alexander II: The Last Great Tsar)。 本人可以负责地讲,至少这本书,不在强化布什已有立场之例。这不是一部思想很深刻的作品,而且作者有意往时事上靠,书中有一章居然叫“反恐战争”,但拉津斯基仍然写出了政治改革的不确定性。

       亚历山大二世(1855-1881年在位)在当时被称为“解放者”,他解放了俄国的农奴。但他的政治改革,遇到地方势力顽强抵抗。特别是他的“全盘西化”司法改革(建立律师和陪审团制度,由专业法官而不是地方贵族、地方官吏定案,司法独立等),在地方难以施行。另一方面,觉得政治改革步伐太缓慢的激进学生,则以大闹群体事件向政府施加压力。亚历山大二世驱逐了闹得最凶的一些学生。这些学生流向现代民主的摇篮伦敦,听到了在言论自由的英国可以随意流通的种种革命大话,他们更激进了。

       无政府主义鼻祖巴枯宁带流亡学生去马克思家,和马克思辩论。马克思说俄国现在根本没有无产阶级,怎么搞共产主义革命?巴枯宁说俄国农民政治上幼稚如儿童,一煽动就会杀领主、烧庄园,这是历史上农民起义所证明的——这样的血腥暴力可以让国家更快消亡。

       后来俄国民意党人组织暗杀沙皇(即书中所谓“反恐”),失败六次之后,他们终于刺杀了亚历山大二世。继位的亚历山大三世(1881-1894年在位)取消了父亲一些改革措施,比如大学的教授自治。民意党人继续从事暗杀活动。被捕而处死刑的,有一位就是列宁的哥哥。列宁因此走上比民意党人更左倾的革命道路,并在兄长死后三十年,推翻了亚历山大三世的儿子尼古拉二世(1894-1917年在位)。俄国君主制覆灭。

       十月革命后八十年,苏联解体,俄国重新接上亚历山大二世开创的民主化道路。

       不知道布什读了这本传记是什么想法。如果与当代类比,则亚历山大二世有如三十余年前被推翻的两位国王:伊朗的巴列维和阿富汗的扎伊尔。在这种前现代国家,王权并不如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渗入并紧抓社会。一旦国王越出传统,推行改革,就会受到地方保守势力的强大反击;同时,改革也会培养一批激进派。保守和激进势力都自称代表民意,甚至拥护民主,但在一个没有民主传统的国家,政治歧议很容易沦为暴力清洗。阿富汗是激进势力得手后,大肆镇压宗教保守势力,引爆内战,导致苏联入侵。伊朗则是宗教保守势力夺取政权后,立即镇压昨日推翻国王时的共产党“同路人”。

       民主改革,至少在短期内,并不能保证这些国家会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布什的第二任,对外政策温和了一些,他是否从这本传记里吸收了一点教益?

       我们不能说布什读的书都在明确肯定他的已有立场;但奥巴马读的书确实更为微妙,某些书甚至很难说有什么明确立场:作者讲一些故事,讲一些历史,也讲一些道理,主要却是让读者自己思考。不过奥巴马才上台,我们大概还有八年的时间讨论他。有些论断,现在也不能下,还要看他今后表现。本文只能简单谈谈他与布什的读书不同之处。

       奥巴马中学和大学的读书,可以概括为归宗和归教两类。他读了不少黑人作家描写黑人生活的小说,这是融入黑人体验的归宗一路。他也读了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忏悔录》,这是寻找信仰的归教一路。归宗一路在黑人中不稀奇,归教一路在信徒中多得是(不少美国人读过圣奥古斯丁),但奥巴马后来读的书,在政治家里就要算比较稀奇的了——他居然读小说!

       布什也读小说,读流行小说,拍成电影后第二次流行的那类。但奥巴马读纯文学小说。他很喜欢的一本是女作家玛里琳·鲁宾逊基所著的《基列家书》(Gilead,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中译本,李尧译),该书曾获2005年普利策奖和全美书评奖。

       惊叹其语言之动人,有段时间,笔者逢人就推荐《基列家书》(英文原著)。但不少人说,他们读了一阵就读不下去。看来还是一个阅读传统的问题。我们缺少圣奥古斯丁《忏悔录》那样在日常生活中反复拷问自己并思考各类社会问题的作品,读《基列家书》里一位名叫约翰·埃姆斯的牧师写给未成年儿子将来阅读的长信,讲些美国内战后(不是内战本身)的生活琐事,就很难觉察其中意思。而美国牧师平日写很多反思文章,用作礼拜日讲道的底稿。《基列家书》中提到,埃姆斯书房里有几大箱子讲道稿,或许里面有些值得儿子读读的句子。但埃姆斯一辈子写的稿子太多了,他说他的文字数量都赶上奥古斯丁了。猜想儿子不会全部读,埃姆斯决定还是另写一封长信。美国人有这样一个写作传统,所以《基列家书》在美国可以专家、读者双叫好。

       艾姆斯的故事,在时间上从祖父开始。祖父是美国内战前著名废奴主义牧师约翰·布朗的朋友。9·11事件之后,中央情报局有位官员,匿名写了两本畅销书,《透过敌人的眼睛》(Through Our Enemies' Eyes)和《帝国的傲慢》(Imperial Hubris)。这两本书很少有地提出:恐怖分子也是人,受自己文化的制约,服从他们自己的“理性”规则,要反恐就要理解他们的文化,而不是简单妖魔化。作者说,本·拉登是宗教狂热分子,但不是疯子,美国人要理解本·拉登,可以从本国的历史类比开始——约翰·布朗就是个可供参考的宗教狂热分子。布朗以宗教狂热煽动废奴,以暴力手段袭击庄园主,释放黑奴,最后因抢劫联邦军火库而被判死刑。

       不知罗宾逊是否受这位中情局官员的启发。这样往时事上靠,显然比亚历山大二世的那位传记作者高明得多。

       埃姆斯的祖父狂热废奴。那时的人很听牧师的话。他把全村的男人都带上内战前线,最后回来的没几个。一个失去了一代男性劳力的村庄,经济衰落不可避免,而且社会影响深远。男孩子在一个缺乏男性的环境里长大,很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艾姆斯好友的儿子杰克,想离开这个沉寂凋蔽的地方,但他缺少成年男性应有的经验,和女人有各种各样的问题。男人战死、流失和在西班牙流感中病死太多,让艾姆斯娶到了一位年轻很多的妻子。但在很多方面,他已经没有精力引导自己的儿子。当埃姆斯见到杰克教儿子投球时,不由想起自己却是父亲亲手教的。虽然杰克和年轻妻子的关系似乎过于亲近,他也看开了。埃姆斯只能写一封长信,写下那些他认为儿子应该知道的事情。

       读完《基列家书》,才知道开头艾姆斯说儿子给他一个眼神,那种他只有在妻子脸上见过的眼神,他在天堂必然怀念的眼神,其实也表达了某种忧虑。一个男孩子,怎么会有女人的眼神呢?埃姆斯知道儿子不太可能像自己一样,出于家族责任而留在村庄。他在信中告诉儿子,过好日子有很多方式。埃姆斯并不要求儿子继承自己的方式,但字里行间有一种忧虑,只是他说得那么婉转,娓娓道来,既不警告也不训导。

       可以设想,对于父亲从小不在身边的奥巴马,他会被《基列家书》的父性深情所吸引。但书中也暗示,在历史面前要谦卑。见到内战这样的大事件就投身进去,很激动地以为自己能改造世界?——思考一分钟,手脚不要这么快!急于求成,暴力过度,后果难料。

       这就接上了奥巴马所喜欢的另一位作家莱因霍尔德·尼布尔。尼布尔是新教哲学家,像鲁宾逊笔下的埃姆斯一样做过牧师,文字也优美如鲁宾逊。他曾写过一本很有影响的书,《美国历史的反讽》(The Irony of American History)。 该书出版于“遥远”的1952年,读来却是旧义如新。书名中的“反讽”,指美国是个年轻天真的民族,二战后处于权势和威望的顶峰,或许以为自己有能力创造历史、改造他人,从而铸下大错。尼布尔警告美国人:要尊重“缓慢并时而矛盾的历史进程”。

       《纽约时报》专栏作者戴维·布鲁克斯去年采访奥巴马时,奥巴马说,我从尼布尔那里学到的是:这世界有着严酷的邪恶,有很多艰难和痛苦——我们相信,我们应该消除这些东西,但我们的态度要谦卑,行动要适度,虽然这也不能成为玩世不恭和无所作为的借口。

       这大概也是其他国家的人希望美国做到的。布什似乎没有读过尼布尔的句句引人思考的书;奥巴马读了,然后就要看他是否会用了。

       〔200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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