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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

发布: 2015-11-23 11:01 | 作者: 李雾



        读了《南方周末》8月6日那期的采访,《你让我滚,我还偏不滚了——“黑姑娘”袁姗姗逆袭背后的网络暴力》,才知道居然还有年青女演员天天在网上遭到“携带脏字的粗暴谩骂”。由此想谈谈我们如何应用表达的自由。
        我们经常听公知、大V提到“新闻自由”。严格地讲,英语语境里,并没有新闻自由这个说法。汉语“世界新闻自由日”的英文是 World Press Freedom Day。Press Freedom 来自 Freedom of Press,译作“出版自由”。Press 作为动词是往下压。中世纪的印刷就是一块木板雕上花纹和文字,涂了颜料往纸上压一下,这词引伸为出版。那时的出版,只准印宗教书籍和官方文件,出版前要接受教会和王室的审查。英国内战(1642-1651)期间,清教徒暂时控制了议会,从前教会的审查一并推翻。但清教徒议会很快又重建审查制,这令大诗人弥尔顿非常气愤。他支持议会,但他也写了长文《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
        弥尔顿是从新教的立场来辩护的。新教认为教徒可以直接与上帝沟通,并不需要教会的中介。没有中介,真理就不是别人告诉你的,而要自己寻找。弥尔顿相信,天国的真理终将克服一切谬误。而谬误的想法则不妨让其发表出来,与社会和他人校正。只有这样,自由意志才能强化,美德将被考验而证实,人因锤炼而坚韧,得以挺过尘世的艰难。
        不知毛泽东同志在湖南高等师范学校是否读过弥尔顿雄文中译,他倒是说过(《人民日报》1965年2月26日):“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得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有正面教员,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也还有反面教员,这就是蒋介石、日本帝国主义者、美国帝国主义者和我们党内犯‘左’倾或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人。如果只有正面教员而没有反面教员,中国革命是不会取得胜利的。轻视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毛在世时,他还真的经常让“反动”文字登在报纸上,给民众看看。他倒是有这点理论自信。
        注意,弥尔顿反对的是前置检查。但在文章发表后,有错你得认,而且要改正。起了坏作用,你也要承担责任。后来,英国议会在1695年废除了前置检查。
        汉语语境里,出版自由似乎是多余的,被言论自由覆盖了。事实上我们很少听到人们讲出版自由,通常听到的都是言论自由。但在英语语境里,freedom of speech 出世时,真的是指口语 speech 而不是其他表达形式。你显然不能对口语作前置检查,这一自由指的是话说出口之后不受后置惩罚。这一自由是怎么来的呢?
        这一自由来自英国议会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这一法案管很多事,包括王室的继承。跟本文有关的是这条:The freedom of speech and debates or proceedings in Parliament ought not to be impeached or questioned in any court or place out of Parliament。也就是说,在议会内讨论公共事务时,议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胡说八道,他只受议会内议事规则的限制,不受议会外任何法庭的追究。这条款假设议员热心公共事务,讨论时激情奔放,难免有择词不慎和考虑不周的时候,这种情况下的口语 speech 不必承担后果。
        议员质问某位高官,对回答很不满意,他讽刺道:如果我的马夫讲了这么愚蠢的话,我会请他滚蛋,他的智力配不上我那些马的高贵血统。这话里意思,不但骂高官是蠢货,而且暗示高官为之服务的王室的血统不够高贵?这是很严重的指控。在十七世纪,高官可以在议会外面邀议员决斗,但不能去王室法庭控告他。议员为公众利益而质问,他受言论自由的保护。如今连决斗都被禁掉了,高官只能唾面自干。
        一百年后美国革命,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嘛,民主意味着人人都要讨论公共事务,美国宪法就在第一修正案中将言论自由送给了住在美国的每一个人。但潜规则还是有的:言论自由是用来讨论公共事务的。你恶毒辱骂某位女演员,没有哪个美国人会认为这是在行使言论自由。女演员要是愿意,尽可揪你上法庭。
        时至今日,美国宪法也颁布两百多年了,两百年来有很多新发展。美国今天的 freedom of speech,按两百年来多个法庭判决,不但包括了口语,还包括文字、照片、音乐、影视、广告、游行标语牌等林林总总。甚至包括政治捐款——这也是表达对公共事务之看法的一种形式。事实上,freedom of speech 已被扩展为 freedom of expression。而在联合国《人权宣言》(1948)及《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76)里,言论自由已经被直接改写为表达自由 freedom of expression。这对西方国家无所谓,但对非西方国家,则可能是个难题。
        当我们说西方文明的某些好东西可能在大强国暂时不适应时,这话背后的历史逻辑,其实是说:强国人可以拷贝西方的成果,但强国人无法重复西方取得这些成果的过程。而你不理解他们的过程,十有八九用不好他们的成果。我们对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通常理解,跟上面讲的英语语境里的过程,是不是有差距?而且这两大自由的过程,现在往往被“表达自由”一个词给遮蔽了。然后呢,就按着汉语语境里的“自由”行事?《隋书》里有个例子。隋炀帝的母亲独孤皇后驭夫极严。有一回,老皇帝拖了个妃子正要成其好事,独孤皇后率娘子军杀到,把那妃子叉出去一顿板子活活打死。隋文帝杨坚感叹道,“孤贵为天子,仍不得自由!”强国人要的就是这种皇帝、土皇帝、小皇帝的“自由”?所以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想意淫某位女演员就在网上放肆意淫之?
        然后,@环球时报 主编@胡锡进 之流就会吼吼吼叫口号:西方的言论自由最虚伪!强国人有了言论自由只会造成混乱!
        要改变这种状况,不能靠习惯上网乱骂女演员的人。他们做好本职工作就行了。也不能靠官府。官员是强国人中的强国人,享受水军、删帖、五毛、网评员、主旋律的各种保护。伟大领袖孔老夫子谆谆教导我们,“唯上智与下愚不移”,那两类人都是不会变的。能改变的是衷心希望中国会慢慢好起来的志士仁人。他们既没有智到能够削尖脑袋做大官,也没有愚到无法理解西来观念,从而有可能参考别人达至其成果的漫长过程,回到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起点,很谨慎地运用这些自由。
        法国革命前夕,出使英国的法国官员很惊讶地发现,英国有出版自由,报纸却对王室很尊重。而在法国,没有出版自由,却到处都是地下印刷物,用最下流无耻的语言诬蔑来自奥地利的“外国”王后玛丽·安东涅特,煽动对王室的仇恨。缺乏自由,也会造成混乱的。倒是英国人那样小心地行使自由,或许驶得万年船。
        (2015年8月10日原稿;11月22日删改)
        




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5-12-25 11:57:51
很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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