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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 (序,一)

发布: 2009-2-20 00:27 | 作者: 张慈



       
       第一部份 欢乐的时间
      
       (张慈)
      
       我为了见他,见一个我一生中唯一爱过的人,一个像螃蟹一样被我吃过后以不可知的原因一直吃着我的人,一个从我的记忆中跳出,到现实中隔开众人显得煽情的人,一个写在纸上绝不可能有人付得起稿费的人,一个就算稿费全部给了你,你也只会从现实中的一栋楼跳落下来,与梦一样的钞票一起大大方方落地。这些话挺奇怪吧?祝你幸福,张西!
      
       我为了见他,不敢坐飞机也坐上了飞机(我上机前以怕死的本能祷告了很久)。波音747-888飞行了十七几个小时,到达一万多米的高空云雾中,我老想看一眼飞机外面的云层,可蒙着我头的毯子不让我看,它嘘嘘地说:得得得,捂紧了。我缩着,我没有睡觉。我想像着国内现在是什麽行情?二十年没回去了,听说变化很大,想像不出来。记得陶渊明描写过与世隔绝的人: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只会傻呼呼地吃鸡。中国的领导人都换了好几个了,我的衣着言行会不会太落后?
      
       中国,我已从山中回到家里,请欢迎我,莫推走我。
      
       从美国飞到北京,再转机到东北,落到了连一个人都不认识的哈尔滨。哈尔滨正跑步进入冬季,人和小动物都从嘴巴里哈出气来,尽量地留在家里和地下。我这般没有地址的人,只能靠有地址的人来接。
      
       在机场我等着他来接。
      
       雪下得让地球喘不过气,树也包着雪头巾,窗户们闷着嘴,松花江去休假了,大街们盖着一床床棉被。在玻璃窗外,我见到头上盘着灰发的萧红,一闪而过。在哈尔滨这国际城市,除他之外,我不认识别人,但我认识一个四十年代因妇科病和情伤死去的孤凄作家灵魂:萧红。机场还有许多俄国人,像西方人一样,高大,金发,但大咧咧的,神态与中国的农民相似,东张西望,身上穿着从罗马进口的温州名牌。
      
       我想像我进入哈尔滨城的情形是这样的:
      
       我穿大街过道里,下出租,在一个挂着陈逸飞仕女油画的马蒂尔大酒店登了记,上楼去房间卸旅行袋,洗澡,化妆,下楼,进餐厅,在四周竖满大镜子的餐厅坐下等他。手机仍是美国服务。关着。
      
       但其实后来的发展不是这样的。
      
       我还想像:
      
       他一屁股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
      
       问:绕着地球飞了一大半!累不累?
      
       我看着他,开始做斗鸡眼。
      
       他笑得要死:二十年没见了,你还逗。
      
       起先我还使出吃奶的劲控制着自己,四周站着六、七个服务员啊,还有餐厅里有俄国人在吃饭。可情绪也跟飞机起飞差不多,冲劲一上,送人上天,就拉不回来了。在蓝天白云里,只有我的害怕,痛苦,哭声。
      
       意外的是,他坐着不动,难道他不想哭?
      
       他狠狠地看着我,眼里含着泪。
      
       多少年没见了?啊?当他的两只眼睛进入我的戴隐形眼镜但有时差的视线,我被他的眼神感动,我被对他的爱充满。如看见运动员点燃奥运圣灵之火,我浑身发热,泪如泉涌,泪水不停流了出来,把多年的咬碎牙的怨恨和撕开心肺空气仍然不够的思念都埋葬了。
      
       领班小姐出面了,她温柔地请我上楼去休息。
      
       我更进一步地想像:
      
       他搂着我进了电梯。我在电梯里不哭,憋着。
      
       我要更好地准备,为了哭这一场,我千里迢迢地来到哈尔滨,我要在他的怀里哭,把他的长城哭倒。
      
       多少年,我梦见他,不记得细节,醒来后仿佛还埴身梦境──非常辛酸。
      
       我此刻是梦还是真?我掐了他的脸一下。他笑起来。
      
       别哭了,哭什麽哭,连我都不哭。
      
       他又笑起来。
      
       进楼上的房间里,门一关上他就搂住了我,我们就紧紧地搂在了一起。
      
       可是我到哈尔滨后的情形不是这样的。
      
       我一直坐在候机厅里,等着他来接我。
      
       他一直没有来接我。
      
       我坐在候机厅一排排的新椅子上,心里在选择:回北京去?进哈尔滨城?人是不完美的,人会犯选择上的错误。仅因为懂得这个智慧,我不能下决心。
      
       在1985年底,我因犯选择上的差错,做了不正确的决定,毁了自己大半生。而另外的大半生是他做出的选择和决定导致的。此刻宁肯坐以待毙,我也要将脑袋抱怀里,不让它指挥我。
      
       我耐心地等待着。
      
       我张西,在1982年从巴鲍、迪伦的一首歌里取了两个字,叫他「孩子」。他在看了一部日本电影后,觉得那个日本人跟我性格相同,竟敢用包心白菜砸她妈!他就从此叫我「沙子」。
      
       我们是一九八二年的夏天认识的。中国的一九八二年,昆明仅仅是现代化开始时中国最小的一声叹息。我十九,他二十四,说情窦初开有点儿太晚,说青梅竹马有点儿太娇情,但又确实都是,都没有社会经验,性经验。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开放前,在云南,我们祖国最后的边疆,我们发现了自我,得到了爱情。
      
       自我这个东西很狡猾。找到了还不能就一劳永逸;自我是片段的,来去无踪的;找到它,才能找到另一个你想找的人。不然,你就找吧,找到死,你还是两个都找不到──自我,与自我相配的另一个人。
      
       1982年,命中注定这是个数字栅杆。
      
       那时我有两个要好的女友。一个叫刘纽,她们学校的男生给她起的绰号是“小纽约”,因她老是戴一副哈蟆镜,穿着电影上老美的那种T桖衫。斯翠普在「克来默夫妇」里穿着的那一种。小纽约是个可爱风骚的女孩,与我没有相识之处。她的野心是在昆明的十所大学里出风头, 让所有的男生和女生天天在嘴上挂着她,心里窝着她,被羡暮,被嫉妒,被爱,被更多地爱。。。她还做这种梦:她站在舞台上唱了一支歌,外婆的澎湖湾之类,掌声四起,鲜花满怀,鸽子从她的头顶飞起来。
      
       也许这一切都不是她想真正要的,她在找她的身份,找她的独特性,她在探索自己的魅力到底是什麽,在有生之年能完成些什麽?
      
       我那时也戴着眼镜,但那是近视眼镜。我的野心是在云南的文坛上站起来,像一颗星星高升,照耀所有的老作家,小作家,男作家,女作家,让他们惊叹不已 ── 在那种环境里,我将成为他们的救赎:啊,原来小说可以这麽写!
      
       我戴着大眼镜,日夜不停地写。
      
       刘纽来找我,我像苍蝇黏趴在稿纸上,没功夫理她。她十分气愤,把我的一个小红布娃娃给撕了。
      
       这红布娃娃,是孩子给我买的。我没有生气,大慨是对孩子尚未产生感情。我紧张了几分钟后,把被刘纽扭下来的小红布娃娃的头又装回去。给她穿好了衣服。我发现,以人形作的玩具是反人类的,因为看到她被撕裂,我很难受,一连难受好几天。
      
       我们交朋友,一方面是互补,人在长大的过程中,需要很多朋友,相识,相学,相助,相慰,相爱。更重要的,我和刘纽来自同一个地方,蒙县。她是跟随部队来的,我是生长在那里的。我们上不同的高中,她在一中老是听说我的名字,耳朵都起了茧子。她不喜欢别人的嘴上说的不是她,她要成为我这样的人,被不认识的同学天天挂在嘴上。一次,跟她同坐的女生,跟别人大惊小怪地说悄悄话:啊,张西昨天到我们大院去了!刘纽觉得非常别扭,这班傻土包子!张西是妈的什麽人呀!她心里有个疙瘩,从此把我掂记上了。我在二中倒是没听说过她,但我有时在南湖游泳会看见一个穿粉红色短裙的女孩,头上也戴着粉红色的发带,被别枪的警卫员陪着散步。
      
       等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她通过一个叫刘目的女生找到了我。她已经太知道我为什麽出名了,我是小县城的游泳冠军,少年男女混游第一名。蒙县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组织全县各单位横度南湖。我在这次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的活动中,在南湖的混浊波涛里推着毛主席像冲在最前面,头上全是泥巴。
      
       刘目的大名叫刘目的,也是部队的。蒙县乃全国的第二大驻军县城。第一驻军最多的县是黑龙江的金县。蒙县是XX军军部所在地。县郊有四个野战师,一个空军基地,一个高炮师,还有云南省军区分区,县武装部。我站在新华书店的楼上望街,满街百分之八十的军人,除绿黄色的军装,就是花花绿绿的少数民族,多数是大小花苗,彝,和黑衣龙族。
      
       军人们把县城的肉,蔬菜都吃光了。尽管他们自己也在军营里种菜养猪,但我们这个县城的老白姓都很瘦。
      
       很瘦的人中,最瘦的就是我的好友刘目的。她也是部队的,父亲来自山西,与本地人结婚。刘目的生在这儿,长在这儿,与我同校。
      
       刘目的没考上大学。我到昆明去后,刘目的上另一所学校,步兵学校。我俩不再常见面,她毕业后在老家的军部后勤单位当通讯兵。
      
       刘目的介绍刘纽认识我,我们三人就成了──我妈说话:臭气相投的三人帮。
      
       她们俩上高中时跟一群部队子弟流氓混在一起,令人羡慕。那些人中也有她们的哥哥。他们偷老白姓的鸡,也偷部队的罐头。他们偷听新婚之夜的下级军官的洞房,令人不齿。他们穿着不戴领章帽徽的军装,拎着自行车链条和三节棍到处打群架,令人鼓舞。他们被本地东北角的土流氓打得破了相,令人痛心。他们被所有的高中开除,最后统统进部队当了兵。
      
       刘目的的哥哥,就是那个介绍孩子来找我的瑞丽边防站叁谋长刘目彪。很多年后,他跟他妹妹说,他介绍孩子来送稿子是牵红线。
      
       啊,说得多好,可当时为何不点破?我们多麽需要被人点破。我们花了多少时间相互摸索。如果点破,可以省我们多少的时间少走多少的弯路。可以不浪费多少的情感和智商。因为,我们仅有「春城晚报」的「卫生常识──少男少女的彩虹梦」可以学习呀。
      
       孩子认识我后,常找我借书看。
      
       我把四张借书证都给他用了。帮他借了几本读得懂的书。毛泽东传, 蒋介石传, 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 (重放的鲜花), 白鲸。
      
       都是我按我的理解借的,我不清楚他要看什幺书。
      
       借什幺书他都看,从不挑剔。孩子爱看书, 这是他留给我的印象,也是怪印象。一个当兵的,天天看书,怎麽打战?
      
       一段时间后,反过来,我常常在他的射击场打枪。我是个学生,戴着眼镜,端着枪打得达达响。
      
       沙子,你眼睛如此近视,但你的五四手枪打得比射击队的队员还准 ── 我在日记里夸自己。我的日记锁在抽屉里,旁边是饭菜票,还有一盒子弹,共84发。他送给我的情物。
      
       是不是情物其实我也不肯定。自以为是而已。我搞不清他是否虚缓着我而来借我校的书看?要知道那个时代书是多麽的宝贵,多麽的借不着?尤其是好书。
      
       因为爱看书, 所以喜欢学校,喜欢女学生。这是我对他的逻辑推断。女学生那幺多,不一定是我。
      
       所以,他来还书的路上,碰到我, 我看他一眼就过去了。我不清楚他是来找我还是别人。我与刘纽一次正往外院走,碰到他。我没有停。他意识到我不是故意的,只好问:这些书砖头扔哪儿?
      
       门上头──我就这样地告诉他。
      
       门顶上有个气窗。你把书从门窗上扔进去即可。
      
       我走了,跟刘纽出去压马路,听她讲她的男朋友的变心。她正在慢慢进入失恋的阴影。可是, 她同时也在跟别的男生交往, 他们追她, 她也一边想着男朋友, 一边跟他们玩。她在她们学校的运动会上坐在高高的排球梯上当裁判。她不懂排球,球一出线,底下的一堆男生就叫:吹,吹,出线!红队发球!
      
       我还是一个处女,可能她也是。
      
       晚上回到宿舍,老陈劈头就说,老张,你去跟那个大兵说说,叫他莫从天窗砸书进来!
      
       白天老陈正在门背后洗头,从天窗咛咛咣啷扔进一些书来,有一本砸在她的头上,有一本掉进了洗头水里,在脸盆里溅起一堆水花,溅得宿舍一地是水。
      
       我在跟刘纽聊天时提到了这个当兵的。她觉得十分乏味。
      
       她家是部队的,爹是空军的政治部政委,不识字的老农民。官职不大不小,贺龙走雪山草地时,她爹是贺龙的警卫员。刘纽天生对低级军官很瞧不起。我就不再说了。
      
       反正我的感情火花没受到她的祝福,我就自灭了。
      
       孩子可能觉得要明确一下,就提出带我上街去百货大楼买东西。他问我喜欢什麽?我楞着不知道自己喜欢什麽。宿舍的老孙喜欢勾花,打毛线;老田喜欢写现代诗;老曾喜欢唱邓丽君的歌;老陈喜欢做饭做菜。
      
       我脱口而出:我喜欢洋娃娃!
      
       我小时候家里太穷了,我没有玩具。我邻居家里有个坐姿红衣金发小娃娃,令我眼谗,一直到了我十九岁,我还是想要它。他就答应了,星期天带我去买一个小娃娃。
      
       我和他在一起,不戴眼镜。看什麽都模糊,不客观,可显得漂亮。
      
       尽管看得不清楚,那一天去昆明东风大楼的路上,我看见了所有的熟人。他们全部站在大街的两边看着我,夹道瞪着我:小学的老师,中学的老师,大学的辅导员,我的邻居,游泳队的队友。。。我羞愧难当,恨不得钻到翠湖的水里。他往右,我就往左,他笑,我就怒。到了东风百货大楼,二层就有那个小娃娃,那时商品流通不快,人们的购买能力很差,这娃娃全身是积灰。我如获至宝,将它藏在衣服下面。后来回去的路上,我就和他走在了一起。那些监视我们的大人,都走掉了。昆明常意外下雨,一下雨,就冷得要死。他和我都被淋湿了,我们有了共同的感受:又累又冷。
      
       没钱在街上吃饭,也许他有钱,但我不会要求。
      
       回到宿舍,我趁上街碰到下雨这事儿写了一篇小小说。
      
       写的是:我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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