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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两题

发布: 2009-8-20 23:09 | 作者: 杨典



      
       信之死
      
       我怀念的是那个可以写信的年代。
      
       我怀念那个不用提前联系,就可以一脚踢开朋友门的年代。怀念从不预约就和一群人云集喝酒的年代。怀念从不解释什么,就可以随意在信中挥洒性情,编故事、谈遭遇、写诗、恋爱、表达对人与生活之批判的年代。我怀念那在大街上逐渐风化的邮局,以及那个靠发黄的信笺纸、8分钱邮票和浆糊就能维系深厚情感的年代……的确,我怀念的是那个可以写信的年代。
      
       当然,你现在也可以写信。但这太不一样了。
      
       那时候写信似乎是一种祷告。祷告什么?不清楚。
      
       在过去,总有一种莫名的语言冲动,会从我们每个人心中发源。每个人都曾写过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每个人都曾有过准文学的表达。信,是一种不必出版就一定拥有起码一个读者的书。在古代中国,信被称为尺牍。我永远忘不了第一次阅读《秋水轩尺牍》和《小仓山房尺牍》时的惊讶。原来母语中还有这么亲切的文字。而从《报任安书》到《与吕长悌绝交书》,从《与韩荆州书》《板桥家书》《曾国藩家书》到《傅雷家书》等,则为我打开了另外一种准文学的思维方式。在西方文学史上更有太多的书信大家:如契诃夫、茨维塔耶娃、帕斯捷尔纳克、茨威格、卢梭或纪德等等。像卡夫卡那种作家,甚至可以说就是从写信和记日记才开始进入纯粹写作的。而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在“书信体”作品中,也不乏无数伟大的典籍,譬如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司汤达的《拉辛与莎士比亚》,朋霍费尔的《狱中书简》或里尔克的《慕佐书简》等,更不要提过去那曾一度风靡在读书人中间的《亲爱的提奥》《维特》或《紫色》……
      
       好了,例子举够了,到此为止。我要说的毕竟还不是这些。我要说的是我自己的书信时代和写信的意义。
      
       我大约从15岁左右开始热衷于写信,那是八十年代的夏天。
      
       那时候经常去邮局。而那时的邮局还总是人满为患,去了就得排队。有寄信的、寄包裹或取包裹的、寄挂号信的、汇款的、打长途的、订杂志的……在计划经济时代,邮局就跟人民医院、菜市场与火车站一样,从来不缺人。那时,邮递员的服务态度再恶劣,也不会引起什么公愤。每天早晨,当邮递员骑着自行车将要从胡同里经过时,家家户户的人都会视其为“使者”,翘首以待。因为在他们冷漠的脸背后,似乎掌握着我们那些远方书信的生杀大权。
      
       写信最美好的意义,除了叙述,还在于等待。
      
       过去写一封信,去邮局,买邮票寄。然后回家等待回信,这期间大约是四天到一周的时间。市内来回是三天,而外地则是六到八天以上。若是寄到海外的信就更长了,一两个月也未必有动静。有些信甚至石沉大海,永远消失在写信人的期待之中。而,也许就是在这些或长或短的时间里,写信人的心灵与收信人之间也在秘密地交谈。信不像日记。它虽具有隐私性,但又对某一个人是公开的。当两个人在面对面时难以启齿或无法言说的时候,书信就成了第三条语言途径。这是一条“准独白”的途径。你似乎是虚拟了一个远方的人或神。你在对他述说。你知道你的述说一定会被听到,于是就滔滔不绝起来。然后,你会带着信走上大街,熟视无睹地走过阳光、树、汽车和人群,心里还在咀嚼刚才在信中写到的什么词语,如入无人之境……一直到你把信投进邮筒。
      
       这时,你会如释重负,仿佛生活被刷新了一次。
      
       仿佛一封信,就带走了你生活中的全部问题。现在,你唯一需要做的,就是等待它带着答案再回来。
      
       我个人记忆中有几个人的信,颇具标本性。第一自然是家书,如母亲的信和舅舅的信,都充满了细腻的情感。而我父亲的信则像字条,往往只有几句话,交代完事就行。其次,就是诗人子午给我的那些信。他的信语感幽默、学识广博而意象复杂,我往往要多看几遍才能透彻。还有小说家费声的信、翻译家林克的信、诗人柏桦的信或一个早年的挚友M的信。有些人的信是冷静分析、文学和关爱的交叉表达,有些人的信是随便敷衍,有些人的信是装腔作势,还有些人的信则荒谬绝伦。有一年我去广州居住了数月,忽然收到了一封超级厚而笨重的信,就是M从北京给我写的信。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大堆资料的汇编:除了十多页手写的信外,还有手抄的一些名著段落、诗、画片、还有成打的撕下来的日历(台历),每一篇台历的背后都写满了字。关键是,那日历上还带着本身的内容,譬如当日的天气、生活小知识、美食、治病诀窍、谜语、节气、民俗或阴历黄道吉日等等。M故弄玄虚地还在这些密集而荒诞的印刷文字边上,都加上了一些批注、笑话和各种胡说八道,就好像是当面在跟我聊天那样随意。而仔细一看,那日历的日期,正是从我们分别的日子开始的,一直到他写信的那天为止。
      
       这是我曾看到过的最愉快的一封信,看得我狂笑不止。
      
       友谊就是这样一种东西,正如古人说的:“不见常忆君,相对亦忘言”。真正的朋友在一起时,未必有多少话说。而一旦分开,却又总是想见面。而随着时代与年龄的更迭,友情也就淡漠了。说到这个M,倒的确是个话题。M是北方人,有八分之一满族血统,父母都是铁路工人,但从小让他学音乐。他也曾一度以诗人自居。我们十几岁时就认识,几乎每天在一起。那时,我们都迷恋写作、崇拜女性美、也爱侃大山,听着音乐彻夜争论一些无聊的“大问题”……M是一个口才非常好的人,总是笑话不断。我们经常促膝谈心,抵足而眠。我们一起在大街上表达对世俗的鄙视和嘲笑,像两个疯狂的少年。M虽没读过几本书,却又总爱谈文学,于是往往成为一些聚会的中心。他会临时编小故事,让八十年代的女生听得流泪。他也喜欢恶作剧地把刚从某本书里看来的诗,说成是自己的,然后享受大家的赞誉,过很多天也假装不知道这是剽窃。他总是提到他的初恋,那姑娘是附中校长的女儿,弹钢琴的。但因为家庭的“阶级差异”,校长禁止他们来往。但他们却抗住压力拼命在一起。可后来,却由于对方的出轨,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这件事被M不断地重复叙述、演绎、添枝加叶,描绘为一个口头禅式的爱情悲剧,最后甚至变成了他的宿疾和人生痛苦的坐标。
      
       因为他太爱说话了,是一个典型的话痨。M的嘴唇很厚,往外撅着,我们往往笑他:“人还没进屋,嘴先进来了”。
      
       当年M也写诗,但都写得很难让人说好。为此他很气馁。
      
       大约八十年代末,一个腐朽的中年诗人看过他的诗后,对他说:“你还是别写了,因为你根本就不具备诗人的心灵”。也许此事对M的打击很大。自那以后,他再也不写了。我们也曾一起参加过游行。M在广场,把一些老歌的歌词修改后变成了新歌,然后指挥静坐的人大合唱。在暴风雨、鲜血和戒严的日子里,我们度过了最后的“理想主义和友谊的时代”。我们一起愤怒。我们一起哭泣。接着我们也一起背道而驰,走向了相反的人生。虽然后来,我们还一起参与纪录片制作,一起搞策划、去外地拍摄、撰稿和编导……但这些似乎都没有让M找到感觉。尤其是:他太穷了。但是,在那些年,在那些用典雅优美的词语修饰过的夏夜,隆冬和秋日,我们一起度过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啊。激情在纯粹中燃烧,对知识的探索与对爱情的怀疑,让我们无话不谈。从电影、音乐、书、绘画、往事、家庭一直到对1989年事件的深入思索,都是我们交流的闪电。
      
       我知道,M也爱写信。他刚到北京时,就和一个中学同学始终保持通信,还竟然把对方的信贴在宿舍墙上,以表达想念。失恋时,他给对方写长信。我到远方时,也会和我写长信。M是个孝子,还不时会给家里写信。据他说,他母亲曾在那个生他的冬天,独自行走,不慎摔倒在东北的一条铁路上。当时天下大雪,正好还有一列火车路过。结果他母亲躲闪不及,两只手的手指被车轮碾碎,成了残疾。所以M说他一定要赡养他的父母。怎么赡养,显然靠艺术或音乐是不行的。靠毕业分配的单位那点死工资更不行。九十年代,随着理想主义价值观的崩溃,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也混乱不堪。到处都是各种不择手段的商业行为和乌烟瘴气的圈子:摇滚乐、气功热、新兴伪宗教、化妆品传销、电脑普及、走私和盗版……人们迷失在经济生活漩涡之中。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M开始在与另一些朋友的合作中出现问题,于是谎言、争夺和背叛接踵而至。嗨,一个字,都是为了钱。
      
       写信的时代渐渐结束了。写合同的时代来临了。
      
       到了1998年前后,M娶了一个与他过去的艺术理想可谓风马牛不相及的妻子,然后为图生计,通过其妻,又进入到了一家著名的传销公司。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他竟然把他身边可能的朋友,他的家人,父母、兄弟甚至女儿等等也全都变成了所谓“下线”。他用自己的口才获得好感,开始搞讲座、开老鼠会、推销产品、发展人脉,并疏远了所有过去朋友之间的联系。也正因为传销的无孔不入,大多数朋友不太想再跟他联系。于是他悄悄从众人的视线中隐退了。当然,谁都有不得已,谁都有家人,谁都有谋生的压力。选择职业是每个人的自由,为了生存,哪怕是进了黑社会也无可厚非。无巧不成书:2000年左右,多年不见的我们居然又鬼使神差地买房子买到了同一个小区里。于是,我们终于有一天在地铁口碰上了。我隔着很远就看见他了。我主动叫M。但他看见我后,突然显得神情非常尴尬,古怪,似乎恨不得赶快回避……我告诉了他我的地址,但他却意外地不愿留下电话,只说没带电话,还忘了号码。他脸上那种介乎于惭愧和勉强的表情,让我们互相都只能从此真的视同陌路,扬长而去了。
      
       这一次是与这场长达十几年之友谊永远地告别了。
      
       也许正是M的这种反应,让我确信了我自己的定力和正确。我看到了当一个人不能面对自己真实灵魂时的可悲和羞愧。
      
       但是,就在前不久,我竟偶然看到了M的演讲录像。残酷往事重新浮上心头。我惊讶时间和生活居然能如此改变一个人,变得让你永远也别想回头,且越走越远,滑向虚无。我看见,当初那个满含眼泪的青年诗人M,如今已一个人站在台上,就像在玩一场“疯狂英语”的主讲人,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对“成功学”和商业的理解。他在上千人的会场上用更多的谎言,在讲述着一些其实并没有发生过的细节。他陶醉在传销者的掌声中。哦,只有那神态、语感和目光,与早年是多么的相似!只是内容不同了。过去他大谈艺术,现在则大谈生意经。只有他那夸张的姿势和嘶哑的嗓音,能泄露出他还是M。而他的目的和话题,则完全让他在我眼里蜕变成一个传销世界里的“超级骗子”。在他那世界的人眼里可能他真算得上是个人物。而在我眼里,M只不过就是从八十年代蜕变而来的、那成千上万具“文学的尸体”中的一具罢了。类似的人物在中国社会不胜枚举。他也再也不是什么早年的挚友,只留给我一个词:恐怖。
      
       该怎么说这种恐怖的感觉呢?
      
       是的,一个人的变化简直就是最大的恐怖。生活的压力或利益驱动,的确可以把人变成基督山伯爵,过去是一个人,后来是另外一个人。是的,M,为了这种痛楚的恐怖,我真想再给你写一封信。可惜,我没有你的地址。
      
       如今,我可以问心无愧地再次翻出M当年写的信,不禁感叹命运对人的捉弄,也为一种友谊的失落而无限伤感。而且,只有我才有权利伤感。信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哪怕写信的人自己早已忘了。好在这信还在。它足以驳倒一个人后来的一切改变和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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