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 下一篇

理性对话的可能:读《信仰或非信仰》感言

发布: 2016-4-28 06:08 | 作者: 張隆溪



        在第三次对话中,艾柯提出另一个挑战性问题,即天主教会何以不委任妇女为神职人员。他首先承认,人们无权干预宗教团体的自主,只要这类团体的行为不违法,人们也无权迫使他们改变其行为。以天主教会谴责离婚为例,艾柯说:“如果想要成为天主教徒,就别离婚;如果想离婚,请选择做新教徒。你只有在以下的情形可以抗议:你不是天主教徒,但是教廷却命令你不能离婚。”按同样的道理,“如果我是一个愿意不计任何代价、一心一意想要成为教士的女人,我会选择成为埃及女神伊希斯(Isis)的信徒,绝对不会为难教宗。”然而一个知识分子试图理解教会的行为,则又另当别论,而且是完全合理的。艾柯熟读基督教经典,几乎从教会内部一个自己人的角度来提问,即从教义的观点出发,为神职人员排除女性从《圣经》经文中去寻找合理的依据。在这里艾柯引经据典,最后证明一点,就是《圣经》上记载有关耶稣或《旧约》中人物的生平作为,都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所以不一定永远适用或普遍适用。例如“耶稣认为西泽在地中海一带拥有强大的政治势力,所以有必要向西泽纳贡。”这并不等于当代欧洲的纳税人“应该向哈布斯堡王朝的后代子孙纳税。”按同样的道理,“若上帝决定以三位一体的第二种形体降生在巴勒斯坦,祂必定被迫化身为男人,不然说出来的话便不具权威,”这也纯粹是历史的偶然。接下去艾柯就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耶稣是在几百年后于山顶女先知如普里丝西拉(Priscilla)和麦西米拉(Maximilla)享受盛名的时代才出现,就很有可能化身为女人,或许是罗马文明时代受到极高尊重的维斯太贞女(vestal virgins,译注﹕在罗马灶神殿中守护神火的年轻未婚女子)。”艾柯更进一步指出,基督是为男人和女人牺牲自己的,他“无视于风俗习惯,授予女性徒众最高的特权,”而且“唯一生而不带原罪的人是一个女人,”此外,“最先看到耶稣复活的是女人,不是男人。”于是艾柯问道:“耶稣的这些行为简直已经挑战当时的法律到了几乎违法的地步,这些暗示难道还不足以说明他希望传达性别平等的概念吗?”艾柯接下去讨论了圣托玛斯•阿奎那的名著《神学大全》,发现恰好在神职是否专为男性而设这个问题上,圣托玛斯也曾大伤脑筋。这位圣徒条分缕析的论证最后归结到一点,即“性别是在妊娠后期偶然发生的,”然而历史的局限使他不可能宣称两性平等,也不可能使他承认女性可以担任神职。艾柯仔细搜寻,都无法在《圣经》或圣托玛斯的著作中,为排除女性担任神职找到教义上合理的依据,于是他以此向马蒂尼主教提出问题。
        如果说艾柯超出历史的偶然去寻求教义或理论上的合理依据,马蒂尼则恰恰强调特定的历史和传统乃是天主教会行动决策的基础。对艾柯关于耶稣有可能化身为女人的假设,他回答说:“神学不是探讨可能性的科学,也不是研究‘若……,则会发生……’的学问,只能从启示的历史事实出发去试图理解。”他又说:“这不是一个寻找先验性理由的问题,而是我们接受上帝以特别的方式、透过特殊的历史与我们沟通,其特殊性至今仍影响我们的行为。”这些话听来也许使人觉得相当保守,不过其中显示出对历史和传统极度的尊重,也自有一种力量。马蒂尼说:“教会的行为深植于传统,而在过去这两千年的历史中,如此的行为标准并未真正偏离传统,显示出这不单与抽象或演绎的理由有关,也和某些神秘的理由有关。”他总结说﹕“我们对抗的不只是人类的理性,还有教会不愿违背救赎之事的意愿;教会是因为救赎而产生的,这并非来自人的思想,而是来自神的旨意。”教会对过去历史和传统的记忆极长,要革故鼎新也就极慢。然而马蒂尼最后似乎恰恰作出了革新的承诺,因为他说:“教会自知仍未完全了解自身存在与礼赞的神秘意义,但是依然满怀信心迎向承诺圆满的未来,这不是因为人类简单的期望或欲望,而是神的承诺。”他最后引了圣托玛斯《神学大全》一段极感人的话作结,在这段话里,圣托玛斯又是引圣奥古斯丁的话:“神的儿子应从女人那里获得肉体,乃是神的命定……因为唯有如此,人性才得以显为尊贵。这是奥古斯丁为何要说‘人类的解放必须扩及两性’的原因。”
        在第四次对话时,轮到马蒂尼向艾柯发问了,而他所问的是非信徒道德行为的基础。马蒂尼认为伦理必须要有超验或宗教的基础,“因为所有的宗教或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实际上都拥有某些超经验的神秘做为其道德规范的基础。”他引汉斯•昆(Hans Küng)的话说:“宗教可以明确地阐释何以道德、规范与伦理价值必须被无条件地遵守(不是只有在方便的时候),并且贯穿宇宙、放诸四海皆准(包括所有阶级、身分与人种),人类只有相信自己是被一个绝对至高的力量创造,才有活下去的力量。”对他说来,没有“形上原则或位格神信仰”做基础,就不可能有道德行为。艾柯对此的回应,是提出一种完全的自然伦理,也就是把关怀人的身体及其需要,以及承认别人同样的需要,作为道德原则的基础。他坚信“有些观念是普遍存在于各个文化的,而且它们都指涉我们身体在空间中的位置。”人类是身体直立的动物,又有四肢可以旁舒,有感觉和知觉,艾柯由这个简单事实得出一些最基本的观念,即人可以分辨上下、左右、动静,有情感、记忆和语言。他进一步得出结论认为,我们都有自由行动和自由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权利,而限制这种自由就会造成对人肉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艾柯认为只要有这种自然的“普遍语义学”观念,即使没有任何形上或超验的成分,我们也已经有了“道德体系的基础,那就是我们首先应该尊重他人的身体权利,包括言论与思考的权利。”至于宗教,如果像狭隘民族主义一样,只认同自己那个有限的团体,而不承认团体之外他人的权利,那也完全不能保证杜绝不道德的行为。艾柯举了一些例证,都是抱着这种狭隘团体意识的人犯下的罪恶,包括“滥杀无辜、将基督徒推入狮口、圣巴尔多禄茂日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译注﹕十六世纪罗马天主教势力屠杀巴黎数万名新教徒的血腥事件)、焚烧异教徒、设立集中营、思想审查、强迫儿童进入矿坑工作,以及今日在波斯尼亚上演的种种穷凶恶极。”艾柯说,承认他人的权利“不是什么模糊的情感取向,而是一个基本情境,”因为归根结蒂,“是他人的凝视在定义我们和决定我们。”因此无须形上或超验的成分,无须信仰一个人格化的神或上帝,而以人类合理的品格和开放的眼光为基础,就完全可能建立起伦理和美德。至于宗教信仰,历史上许许多多宗教冲突已经可以证明,即使有了道德的绝对基础,“仍无法使具有分辨是非善恶观念的信徒免于犯罪。”不过艾柯终究没有“将信仰超经验上帝的信徒和不信仰任何更高存有的人划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他由此而为世俗的非信仰者留出空间和余地,可以体会人生当中的奇妙和神秘,可以保留某种形式的宗教情操,而无须信奉某一特定形式的宗教,无须加入某一教会或宗教团体。
        认识到人类理性的有限,并在此之上愿意接受人生的神秘,这种开放的胸怀在我看来恰好在更高的层次上合乎理性,而且有一种悲剧式的、动人的力量。从俄狄普斯到哈姆莱特,最伟大的悲剧在启迪人生真理当中,不正是向我们揭示人的这种有限性,使我们在自我认识中对宇宙人生的无穷可能性采取开放的态度吗?也许较之一般形式化的宗教信仰,这是更为深刻的宗教情操,因为在这个层次上,宗教和理性并不绝对对立,而成为探究人生、认识真理两种不同的形式,经过对话和沟通,未尝不可以殊途而同归。所以在我看来,在这关于信仰和非信仰的对话中,艾柯似乎对宗教始终抱着尊重和极力去理解的态度,而相比之下,马蒂尼作为红衣主教和欧洲天主教大公会议一位领袖人物,说话似乎就更为审慎,反复强调信仰、神秘、历史和传统,而这恰好是艾柯提出问题时,希望能仔细审视探讨的。《庄子•知北游》早说:“辩不如默,道不可闻。”欧洲中世纪的神秘主义者也认为,神圣是沉默的,所以批判性的分析和辩论也许从来就不是信仰者之所长。然而无论审视我们周围的环境还是整个世界的局势,我们面对那么多的困难和问题,艾柯和马蒂尼的对话确实具有典范意义,因为他们两人都各自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坚定立场,但又都带着同情理解的态度和深厚的学养向对方伸出手去,力求达到沟通的目的。他们的对话还有另一种典范意义,那就是他们向读者开放,激发我们继续思考,探讨我们在社会人生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以这样一本一百来页的小书而包含如此丰富的知识、智慧和批判性思考,艾柯和马蒂尼的对话确实值得世界各地读者的注意和赞赏。以中文读者而论,也许他们对话的内容与我们身边最迫切的问题不一定直接相关,然而他们讨论问题的方式和达到的层次,他们对话当中那种丰富的文化内涵,不也正可以给我们启迪,为我们提供一个典范吗?使我们能超越狭隘的局限,以更开阔的眼光和胸怀去关切人生基本和深刻的问题,这正是我们在心灵上从这本小书能够得到的一点收获。
        
        附記﹕在二〇〇〇年即一个新的千年纪(millennium)来临之际,西方有许多有关的讨论,而以我所见,艾柯与马蒂尼主教的对话为最有意义也最能给人启发,于是写了这篇读后感言。此文寫於二〇〇三年初,最初發表於二〇〇三年秋季《九州學林》創刊號。
    

22/2<12

发表评论

seccode



View My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