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澳洲作家的想象与历史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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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悉尼,墨尔本或旧金山, 温哥华这样多元文化的移民都市居住,你有机会遇到很多有意思的人。跟在纽约或伦敦那些超级国际都市里的金融家律师政客们不同,他们成为世界公民是因为他们的灵魂而不是他们的资本。因为对另类生活的好奇,他们从世界的一端漂到另一端,寻找能够让他们有感觉的生活, 或者前世似曾相识的家。而因为这些人的存在,你会觉得这座城市的空气会有所不同,充满灵感,想象,激情和冒险。
澳洲女作家琳达(Linda Jaivin)就是一个这样的世界公民,她出生在美国东北部的康州。在白人新教中心的新英格兰, 这个祖先是俄国移民的犹太人自幼就觉得自己与主流文化格格不入。于是年纪轻轻就跑到东方闯荡,七十年代后期在台湾学习中文,然后到香港做《亚洲周刊》的记者,往来于两岸三地--也先后登上台湾和大陆的黑名单,被拒绝入境或被国安跟踪, 目睹了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 的许多历史时刻。在八十年代中港台三地的文化圈子里,琳达是以 “集合”地下艺术家摇滚音乐家和外国记者的派对著称。当年,可能唯一比她很有名的外国人就是她的前夫,现在是澳洲国立大学著名的汉学家的白杰明 (Geremie Barme)。白杰明也是澳洲七十年代最早到中国的留学生之一,他那一口跟北京人媲美的中国话,还有比大多数中国人都犀利尖锐又嬉笑怒骂的文章在八十年代的香港报刊上名噪一时。如今的大山(Mark Rowswell)大龙(Johan Bjorksten)一类的老外名流与当年的白杰明不是一个层次,因为他们耳濡目染的是世纪之交的市井文化娱乐文化和商业文化,最后都退化成了来中国搂钱的老外。而白杰明,那才是八十年代才能产生的文化精英, 他引以为师为友的是杨宪益夫妇,吴祖光夫妇, 钱钟书夫妇和黄苗子夫妇那些人。
九十年代琳达终于落脚在悉尼,这个边缘世界的中心,这个被墨尔本人所不屑的“肤浅的,享乐主义的悉尼”。这些年,说着一口好中文的她在主攻小说写作的余暇,也还翻译介绍中国的文学艺术,像王朔的小说,《霸王别姬》 ,《英雄》等电影的英文字幕,都出自她手。她也还时不时到中国,也许在三里屯的“书虫”咖啡屋 (Bookworm),你会与她不期而遇。
这个有着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女人, 她的中文名字叫贾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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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的小说处女作也是她的成名作是一本不厚但在澳大利亚印了十余次的情色小说,《吃我》 (Eat Me)。今年又被在澳洲和新西兰颇有盛誉的文本出版社 (TEXT Publishing Company)选中,重印, 成为该出版社的“文本经典”(Text Classics)从书系列之一。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四位三十出头的悉尼白领丽人。朱利亚是摄影师,香桃是时尚杂志的编辑,海伦在大学里做妇女研究的教授,而费利帕是个作家,正在写一部情色小说。这几位都住在内城(inner city),还是闺蜜,时不时泡咖啡馆,聚餐什么的,有时不期而遇在朋友们的聚会上,交换她们的情色冒险。这样说起来有点像《欲望都市》 (Sex and the City)里的那四个曼哈顿女人,不过虽然《欲望都市》可能更有名,《吃我》可是在九五年就出版了,比《欲望都市》早两年。澳洲作家琳达当然没有纽约专栏作家Candace Bushnell那样占天时地利的优势,但从小说的挑战性观念和语言上比较,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我看,《欲望都市》本来就是美国新教主流遮遮掩掩 “禁欲文化“的产物,再经过HBO附和大众趣味影视的改造,早就变成了都市女性的购物指南和的新型的“良友”画报,倒是《吃我》,还保持着一块天然去雕琢的璞玉的坦率真实,是经过第二波女性运动后成长起来的都市自由女性的大胆的奔放的恣意而为的情色宣言。
书的开章就是午夜超市的一角,一个大胆放肆的熟女正自得其乐地往嘴中和阴道里交替放着各种各样的水果,无花果,草莓,葡萄,水果的汁液和女人的爱液混合在一起,女性欲望的气味充斥在水果蔬菜区,向已经要沉睡的午夜超市的其他角落蔓延。而在那里,一个为超市所雇的男侦探早忘了他的职责,沉浸在偷窥引起的快感和罪感之间。终于他也成了女人猎取快乐的一部分,臣服在她的裙下,接受她“吃我”的命令。
这刺激惹火的场面其实是费利帕正在撰写的小说的一个场景,但也可以说是琳达《吃我》这部小说的一个主题隐喻。成熟自信的女性对性爱的欲望和享受-不止是来自异性-就像品尝生活中最可口的水果点心或者各式大餐,是她们膨胀的自我意识的一部分,也是她们与这个世界发生最亲密的关系的一种方式。
对于那些对悉尼人文地理感兴趣的人,《吃我》还有一个特别的意义就是它可以充当一幅城市历史风俗画,通过书中特定的女性的眼睛,日常的生活情景带上了享乐的性感的色彩和趣味。琳达笔下的九十年代中期的悉尼内城,诸如Pitts Point, Darlington, Woolloomooloo, Glebe,Surrey Hill,和 Newtown 是这些女性主义者冒险的乐园,是她们猎取快乐的狩猎场。 显然,那时的Newtown还是城市“下只角”,是还没成功的艺术家或说流浪汉游手好闲和不务正业的另类大本营,虽然破旧拥挤肮脏但是散发着一种颓废的诱惑和扭曲的灵感,就像那个神秘的流氓诗人Bram对当年二十出头的女大学生香桃的蛊惑。
今天的Newton已经和温哥华的Yaletown, Kitsilano或湾区的Oakland一样, 从嬉皮的公社实验田变成了新雅皮用来炫耀的 可增值 的投资资产 。这里临近市中心,悉尼大学和科技大学,符合以研究生和教授为头领的城市白领昂贵的品味,因此房价和租金二十年间翻了几番,街上的景物人物也早已物是人非。那些已逝的2000年奥运会前的悉尼则只有通过琳达活泼生动的笔触来体会触摸了。维多利亚街上的Da Vida咖啡馆,刚流行的英国乐队Portishhead的音乐,Paddington 排屋周日花园酒会,它们通过琳达感性的眼睛和细腻的文笔,再一次生动活泛起来,向我展示昔日的流光溢彩和芳香气味。
写了《吃我》之后,琳达又一鼓作气地又出版了三部小说:《外星来的摇滚宝贝》 (Rock 'n' Roll Babes from Outer Space, 1996)《玛尔斯 沃克,你死定了》(Miles Walker, You’re Dead, 1999)《性感至死》(Dead Sexy, 2000)。都是悉尼内城常见的风景,艺术家流行音乐和另类性文化, 但被琳达荒诞狂野的想象重新结构组合后,就有点疯狂,有点魔道,让人联想到邪典电影(cult 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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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也许是有意让悉尼的声色犬马来帮助她遗忘刚刚过去的一段历史。这有点像她的职业转换,从一个以时事为焦点的新闻记者突然转向了幻想世界,那种转身的突然与决绝让不禁揣测后面没说出来的故事。
三十年后回头再看,七十年代的台湾和八十年代的大陆是海峡两岸的文艺复兴和文化启蒙的时代,那是改革开放还未被商业化浸染的依然有梦想的时代。而这一时代的精神和两地的某种精神联系,被琳达这颗来自美国的不安分的灵魂敏感而细腻地感受捕捉到。在她1989年离开中国大陆移居澳洲后,她尝试用写作来祭奠那段历史。希望借助语言,借助纸和笔,给往日那些随风飘散的思想与刻骨铭心的经验一个栖息之所。
《猴子与龙》(The Monkey and the Dragon)就是琳达对已逝历史的一份深情的怀念。与九十年代初在西方“中国热”时出的大量各种各样的回忆录和历史见证相比,2001年出版的《猴子与龙》是我所读过的写八十年中国的文化气质和精神状态(包括两岸三地)最好的一本书。
准确地说,《猴子与龙》是写台湾歌手侯德健在大陆的奇遇,他不安分的人生的一段最有色彩和反讽意味的插曲。因此,琳达的历史写作是以感性的个人史出现,带着历史中个人的独特性和矛盾性这一人文关怀。而这段插曲所折射的两岸三地的文化和社会变迁,则更饱含丰富的文化史和社会史内容。候德健是那个时代不多的横穿海峡,用流行音乐改变两岸僵硬的政治文化的艺术家。在七八十年代的台湾和大陆,候德健都曾经是一面旗帜。他1983年从从台湾“投诚”到大陆,受到热烈欢迎和特殊待遇,成为当时两岸三地的话题。六年后,却因参与六四,后来又说实话“天安门没死人”而再度成为左右不讨好的“有争议”人物。第二年即1990年,在福建海域,他被国家安全人员弃置给一艘台湾渔船,又狼狈地漂流回了台湾。九十年代,当台湾和大陆在向商业社会一同“忘记前嫌”携手并进的时候,当年最爱热闹的政治明星演艺明星候德健却在天涯海角人烟稀少的新西兰钻研《易经》,成为一位风水大师。
琳达与候最初交往是在台湾和香港,他们是有着二十多年交情的挚友,分享了他们各自生命中最不安分也最理想主义的时刻。所以,这本书也是琳达自己的心路历程,你在其中可以看到她对东方的好奇和挚爱,她与中国朋友的交情和误解,还有她对西方流行艺术和时尚对中国文化启蒙的影响的理解。无疑她是希望以个人的故事来写一个大时代。在怀旧但不伤感滥情的文字中,大陆摇滚乐的兴起,实验画家的流亡,外国使馆和记者在中国民主运动的作用,甚至中国异议领袖刘晓波的最初成长--琳达与刘有一段患难情谊,她曾为狱中的晓波送上一件澳洲产的羊皮背心,这一切都得到了“原画复现”。
其实琳达自从九十年代初离开大陆就开始了该书的写作。也许她早就预知自己曾目睹了的这份历史的凝重和时光流逝将带来的遗忘的后果。 因此书写中国的八十年代不仅是她个人的怀旧,而且有一种伦理的责任。经过几年的研究和资料搜集,她写成了第一稿, 可是那种客观的学术式叙述连她自己都不满意:对于在八九年丧失了很多中国朋友的作者,这也许是她用来凭吊一个戛然而止的时代的方式, 必须以个人的声音。于是她推倒重写。当这部八十年代回忆录在澳洲出版时,已经是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的开始。她的认真和诚实使她错过了九十年代各类以八九学生运动为背景的出版中国热--那时大批的学生领袖传记以及外国记者回忆录利用世界对中国的好奇与同情而成为喧嚣一时的畅销书。但是琳达终于找到了她自己切入历史的角度, 一个给八十年代一个历史框架的距离。
可惜反讽的是,时光流逝对于书中的那片土地和人群却有了别的意义,在神州大地处处以高铁的速度奔向未来的时代,很少还有人停下来,想想我们的过去,我们从哪里来。前段时间,我认识的一位澳洲国立大学博士后到中国去做田野调查,追踪八十年代出版界的历史,几乎没有人有空甚至愿意去回忆。他们很不理解为什么一个外国学者会对那“原始”的阶段感兴趣:与如今的书籍种类和包装相比,八十年代简直不值一提。与现在无关,甚至有些牵制现在前行的记忆,他们自愿放弃。
当然,大概也很少有年轻人知道候德健是谁。虽然候最有名的歌曲“龙的传人”依然被当今偶像王力宏一类传颂,而且随着中国的盛世崛起, 这首被定位为民族主义的神曲应该越唱越响。不过,读了琳达的书,你会注意到我们很少意识到的这首歌所具有的模糊语义; 你也许还会注意到历史的反讽:在这只热情,敏感,不安分的猴子与龙的搏斗中,龙究竟是什么?八十年代的艺术家是否自己也参与了制造龙的神话:当年候一心回大陆寻根,寻找他父亲的故乡,却发现故乡已弃他远去。他才是时代的落伍者。
也许候德健的归隐,才是他真正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