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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简札

发布: 2009-9-10 21:50 | 作者: 商略



       近人文集,多用“简札”。这个简札,是古时书本的材料。《墨子》云:书于竹帛,镂之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其中的“竹”,就是简札。帛,亦称缣帛。据墨子所言,中国的文字就有了书写(或镌刻)于不同材料的不同文字形态。书于竹帛者,名之竹书、帛书。西晋汲冢所出,后名之《竹书纪年》者,即以其书本材料为命名。帛书因其材料的关系,多难保存,当然也有极个别地发掘出来。镂之金石者,为碑文,或石文。琢之盘盂者,为金文,或钟鼎文,或铭文。
       
       简札,也可以统称为简。但细究起来,可以分成两种不同的材料。简者,以竹为材料,即是墨子所说“书于竹帛”之竹。札者,以木头为材料。论书写的方便,还是竹简来得有优势。关于简的制作方法,东汉王充有记载:截竹为筒,破以为牒,加笔黑之迹,乃成文字,大者为经,小者为传记。这就是说,先把竹子横锯开来,成一截截的竹筒,然后再直剖为长条。大的长条,用来书写“经”,小的长条,用来书写“传记”。这个经,不是六经的经,我想可能是比较重要的文献记录吧。而“传记”,估计是日常的记事,像备忘录一般。
      
       不过,刚刚剖成牒的白简。还不能用来书写,需要一个“杀青”的再加工过程。刘向《别录》云:杀青者,直治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汁,善折蠹。按《别录》的意思,新鲜的毛竹,太潮,刚性不足,容易被虫蛀,于是要拿到火上烤。对于炙烤的称呼,各地也有不同的说法。“陈楚之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杀,亦治也。”这样看来,古代的竹简加工行业为我们带来了两个新生的词汇:一是汗青,二是杀青。文天祥也可以在他的诗句里,用其丹心来照“汗青”了。——其实,“汗”是个动词。杀青以后,还要削刮,平整光滑,便于书写。这两道工序,都是当时由专业的竹简生产商来完成的,像现在的造纸厂一样,并且也有类似于今日“文化用品专营店”的市肆来经营。
      
       在汉代,简的尺寸还是有一定标准的。比如,正式的官方文书,长度一般是二尺(汉尺)四寸,阔约一厘米左右,每简书写文字在五十字左右,差不多每平方厘米,要放下一个字。像《道德经》,仅有五千余言,差不多要一百多枚竹简,盖有四五斤重了吧。如果换成《史记》,司马迁要用一卡车的毛竹才能把它重新誊抄一遍。功夫不说,份量足可以压死人了。
      
       书写完成了,总要校对一遍。那么发现写错了需要修改怎么办呢?没有橡皮与修正带,只好靠最原始的方法。一是直接在简上涂改。二是用湿布揩去错字,再行修改。最后一种方法比较愚笨,但也来得直接,就是用刀削去错字部份。修改完了,就把竹简一卷,用丝绳一系,称作“一卷”,或者“一策”。一般来说,一篇文章都会装订成一卷,如果我们读汉代或汉代以前的古文集,如果标题里有几十卷的字样,那么当时真的有那么几十大卷沉掂掂的竹木片书了。
      
       简札的书籍,还有一个用来保护不被虫蛀水浸的外套。套作直筒状,根据“书卷”的直径,来制作“筒”的直径。书写完成的简札,就被保存到卷筒里,再拧上盖,如果有保密的需要,再盖上印泥封闭。卷筒的材料,一般都是青铜。这也要有比较重要的传世典籍、皇家档案或绝密文件,才有如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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