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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花去 --读译豪斯曼《此树最风姿》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2-05-04 12:52:35 / 个人分类: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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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树最风姿
樱花发满枝
清明林间道
一袭白衣俏


我生能几何
七十恐已多
减却二十春
五十尚仅存


五十光阴少
不足看花饱
林间且踟蹰
盘桓雪一株


这是英国诗人豪思曼一首名气很大的诗。诗的大意: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偶然在林间看到一株开满樱桃花的樱桃树,惊叹于她的美,以至回到家中,仍不能释怀。经过一番对时间的加减乘除,最后决定,要再去林中看一看那树樱花。


它的主旨,大致相当于汉诗中的“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当及时行乐之意。英文俗语也说“Seize the day, put no trust in tomorrow” (且乐今朝, 明日谁晓?),这和电影《泰坦尼克号 》中的那句著名台词:“Count each day! (珍惜每一天!)”同一个意思。


初读这首诗的时候,被第二段那一本正经的加减法逗乐了:认真的近于迂腐,大不似中国古代诗人的灵性顿悟。比如东坡的:


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
惆怅东栏一株雪,人生能看几清明?


或者那位风流杜公子的:


砌下梨花一堆雪,明年谁此凭栏杆?


“人生能看几清明?”,“明年谁此凭栏杆?”, 同样的感悟,却要直截痛快得多。哪象这位英国佬,加减乘除,精打细算,诗味全无。若我们古人读到这段,定会嘲笑说:“孰料夷人亦有算博士耶?”


然而,再读之下,渐渐体会出一种风味来。这种风味,恰恰是我们中国传统诗歌所没有的,那就是理性。也许,一种人生观的确立,过于沉重,仅仅用直截的感性,还不太可靠? 这也是英美文化中的理性原则。他们总是企图让事事都有,或者至少看起来都有,牢固的基础。甚至在诗里,也是如此。


是啊,二十芳龄,正是生命之树最美的季节,看起来还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然而真用数字一算,人生七十古来稀,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也只能再看到50次樱花的开落!紧迫吧?有点恐怖吧?更奇妙的是,这第二段,还会把你拉进去一起做那道算术题。你会情不自禁地把自己的年龄X代入第二段第三、四行:“减却XX春, YY尚仅存。” 而且,无论你的年龄是多少,你都会产生和诗人一样的急迫感。


兄弟姐妹们,算一算从今年起,你们还能再看多少次樱花开落吧!我敢打赌,读到这,你们也会和我一样--


冲出去!看花去!

[ 本帖最后由 知不知斋主 于 2012-3-4 21: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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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3-04 21:38:09
附此诗英文原文:

Loveliest of Trees
By Alfred Edward Housman

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
Is hung with bloom along the bough.
And stands about the woodland ride
Wearing white for Eastertide

Now of my threescore years and ten
Twenty will not come again
And take from seventy spring a score
It only leaves me fifty more

And since to look at things in the bloom
Fifty springs are little room
About the woodlands I will go
To see the cherry hung with snow
心船的屋 心船红玫瑰 发布于2012-03-05 11:19:43
译得很有风格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3-05 12:19:53
回复 3# 的帖子
谢谢临赏。

原诗大体遵循英雄体偶句(Heroic couplet)格律,虽然时有出律。每两行一押韵,每行四音步,很整齐。译文考虑到这一点,采用了5言的形式,也每两行一押韵。期望能尽可能再现原诗的风貌。

我觉得好的翻译,应该在韵律和形式上尽可能贴近原诗,以使“译掉(what is lost in translation)”的东西减到最少。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2-03-08 09:22:50
◎ 最可爱的树(A. E. 豪斯曼 著)
◎ 最可爱的树(A. E. 豪斯曼 著)

◇ 曹 明 伦 译



豪斯曼(Alfred Edward Housman, 1859-1936),英国诗人,出版有诗集《什罗普郡少年》(1896)、《最后的诗篇》(1922)和《集外诗》(1936)等。其诗颇具田园牧歌风味,语言质朴而不失音韵优美,情调忧郁而不失机敏达观。《最可爱的树》是诗集《什罗普郡少年》的第2首,是诗人的代表作之一。全诗3个小节,每节4行,韵式为aabb ccdd eeff,有民歌风。



△ 最可爱的树



最可爱的树,樱桃树呀,

此时枝头上正缀满繁花,

在林间小道旁亭亭玉立,

为复活季节而身披白衣。①



从我的七十岁可享之年,②

二十岁光阴已一去不返,

七十载春秋减二十阳春,

留给我的仅五十个年份。



既然置身花间赏花品树

五十个春天还远远不足,

我会再去那树林边守候,

看白雪花缀满樱树枝头。③



▲ Loveliest of Trees



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

Is hung with bloom along the bough,

And stands about the woodland ride

Wearing white for Eastertide.①



Now of my threescore years and ten,②

Twenty will not come again,

And take from seventy springs a score,

It only leaves me fifty more.



And since to look at things in bloom

Fifty springs are little room,

About the woodlands I will go

To see the cherry hung with snow.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复活节是基督教纪念耶稣复活的日子,一般指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复活季节指复活节之后的一段时间。

②《旧约·诗篇》第90篇第10节云:“我们的生命期限是70年(threescore years and ten)。”

③ 此行中“雪”乃写实,而非比喻。既然50个春天看不够满树雪白的樱花,那就再用50个冬天去看满树洁白的雪花。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3-08 12:39:25
谢提供不同的版本。

这个译本也不错。大体遵循了原诗形式,意思也基本正确。

不足之处,还是觉得语言不够精炼简净。原诗的句子很简洁,几乎不用装饰性形容词和副词。译文中“亭亭玉立”这个词就显得胖了,需要减肥。

还有就是押韵的问题。押韵越自然越好,而此译文有三个地方押韵显得不自然。

一是“最可爱的树,樱桃树呀,//此时枝头上正缀满繁花, ”“呀”这个感叹词和“花”这样一个实词相押,总觉不够相称,因两个词在句子中的份量不一样。“花”的份量重,“呀”的份量轻。

二是“七十载春秋减二十阳春,// 留给我的仅五十个年份。 ”此处为了和“春”押上韵,用了“年份”,但“阳春”毕竟和“年份”不同类啊。“七十春秋减二十阳春”怎么能等于“五十个年份”?

三是“我会再去那树林边守候,// 看白雪花缀满樱树枝头。”此处为了和“头”押韵,用了“等候”,但毕竟原文的"go“没有“等候”之意,既然花都已经“缀满枝头”了,还等什么呢?如果按译注的解释,是在等冬天的“雪”,那就去原诗清新自然的风味远了,显得太矫情。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3-08 12:57:49
总结两点就是:原文简净自然,译文拖沓、不自然;原文押韵有如天成,译文押韵有一两处嫌勉强,凑韵痕迹比较明显。在文本质量上,译文难以匹敌原文。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2-03-12 08:22:51
文言译诗有时有一种极好的效果
关键还是在于译者的双语能力。
至于韵,无论是文言还是现代语,难题都是一样的,谁都喜欢自然的韵,但它总是被约束的。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3-12 12:52:49
回复 8# 的帖子
嗯。翻译测试的是双语能力。如果是从外文译成母语,则更测试母语能力,而不是源语言能力。因为源语言读懂就可以了,母语则重在表达。在懂和表达之间,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也是我极力主张英语非母语的人,不要轻易写英文诗或将中文诗歌翻成英文的原因。当然,作为业余爱好,那是另外一回事。

关于押韵的问题,我的经验是,汉语的韵字资源极为丰富,文言诗用平水韵(韵部划分更细),押韵对于诗人来说都不是难事,现代汉语一般用十三辙韵,而且平仄可以通押,押韵就更是小菜一碟了,因而押韵对于诗人的约束可谓微乎其微。如果在现代汉语中押韵都做不到自然,那说明语言功底还有很大距离。诗人玩的就是文字,连韵都搞不定,只能说基本功太差。

但英文不一样,英文的韵字资源比汉字贫乏多了,所以,英诗的押韵,常常成为诗人炫技的场所(如16,7世纪的诗人),而且押韵确实对诗人的约束也比较大,有时为了找一个合适的韵字确实会让诗人抓狂。所以现代英诗,押韵的占少数,不押韵的占多数。我看到我们的现代汉诗,也去学英诗,押韵的少,不押韵的多,这就不是善于学习,而是偷懒了,不顾英语和汉语之间的差别。

我看到北岛还在坚持押韵,写得也很好。这种诗人在中国为什么那么少?难道大家都去偷懒了?榜样的力量无穷啊,希望大家都学学北岛吧。

我在这里翻译的现代英诗中,也有押韵的,而且韵脚很自然,不经意,都难以察觉。希望也能给大家一点启发吧。
一秋壑发布于2012-03-31 21:17:41
回复 1# 的帖子
“此树最风姿”,风姿做动词,略勉为其难,要做,还不如“丰姿”。

“五十尚仅存”,稍有不恰感,尚、仅连用,情形较少,才过去20,还有多出一倍多的50,不应属此情形,only 译过直。

“清明林间道”之“清明”、“盘桓雪一株”之“一株”,或可看作用典于东坡,虽为译,既用古体则无不可。

又,BVI有位版主讳同楼主,是否一人?若是,尝去贵坛浏览,近点不进,维修中还是鄙浏览器升级问题?

[ 本帖最后由 一秋壑 于 2012-3-31 21:48 编辑 ]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4-01 23:39:23
回复 10# 的帖子
“此树最风姿”,风姿做动词,略勉为其难,要做,还不如“丰姿”。
=======
这里的“风姿”,是名词用作形容词。名词形容词化,在各语言里都很常见。汉语也不例外。比如:“这张脸很中国”;“某某很垃圾”,“这表达很诗意”,皆是。
=====

“五十尚仅存”,稍有不恰感,尚、仅连用,情形较少,才过去20,还有多出一倍多的50,不应属此情形,only 译过直。
=====
“尚仅”连用,文言中常见。现仅举二例如下:

“《列子》今尚仅存注本之行於世者,张湛、殷敬顺以外,惟林希逸《口义》及遹此书而已(四库全书史部目录)。”

“初,鸦片以药材入中国,康熙十年以前岁不过数十箱,乾隆三十年前每年尚仅二三百箱(清 李圭《鸦片事略》)”。

阁下对此段诗意,似未细审,至有“only 译过直”之论。诗谓,人生苦短,纵幸而能达古稀之年,亦不过区区70年而已,更何况此区区70, 又去20, 则屈指尚存者,仅50之数矣。此“仅”字断不可省,否则,岁月迫促之感无以传达。
======

“清明林间道”之“清明”、“盘桓雪一株”之“一株”,或可看作用典于东坡,虽为译,既用古体则无不可。
=====
此段未明其意,不知阁下是赞同抑或不许?“清明”,“雪”,皆为原文本含之意,实与用典无涉。

清明:自春分(公历3月20左右)至谷雨(4月20左右)之间,皆为清明。
Eastertide: 自Easter Sunday(4月4左右)至Pentecost之间50日,为复活节季。

可知,“清明”与“Eastertide"有相当部分重叠。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4-01 23:50:10
回复 10# 的帖子
在下确曾忝列bvi版主之位。拜我D之赐,bvi已于去年12月23日关门歇业。至于何时能得恢复,只能看天意了。
一秋壑发布于2012-04-02 02:27:04
回复 11# 的帖子
又看了下原文,确是“一株”,我受充斥的日本景色的影响,想当然了。

“此树最风姿”非不可,只是不甚佳耳,连同所举前两例,不甚规范,我只是想以阁下语言功力当有可用者而不必涉嫌不规范汉语为好。

尚仅存,20岁少年,惜时不当以此方式口吻,我想还是如你所说的“一本正经的加减法”出来的结果,不无幽默意在。
一秋壑发布于2012-04-02 02:31:39
回复 12# 的帖子
原来如此,口出果祸之从自,已及古典文学,更何谈言路,悲夫!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4-02 11:35:18
回复 13# 的帖子
1. 我以为,诗人的任务有两个,一是实验语言,探索语言的边界,这就涉及到打破规范的问题。二是净化语言,将语言从世俗的功力使用中解放出来。这就是艾略特说的,“净化部落的方言”。

2. 诗人通常比常人更敏感,早熟。20岁的年轻诗人,预感到来日无多,也并不奇怪啊。
知不知斋 知不知斋主 发布于2012-04-02 11:41:42
回复 14# 的帖子
当今中国诗坛在物欲横流与思想钳制的双重围剿下,没有灭绝,已是庆幸。因此,要向所有还在写诗读诗的中国人致敬。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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