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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那一天

发布: 2013-2-21 19:29 | 作者: 程宝林



        有点羞于人言,我第一次到美国闯荡时,在餐馆侍者、小报编辑生涯之外,还曾经当过两个月的“照看小孩者”--英文称为baby-sitter。 
        我的职责是:女婴早晨醒来时,我为孩子穿衣服、洗脸、准备早餐,让她的外婆多睡一会儿。等她外婆起床后,将孩子接过去照看,换下我准备全家人的早餐。早餐 后,如果天气晴和,就和外婆一起,将孩子用披风、口罩全副武装起来,推到街上逛逛风景。常常有这样的情景:一个看上去知书识礼的青年男子,和一个年约六 旬、同样知书识礼的妇人,推着婴儿车,并肩而行,温言细语,在这个几乎全是白人的住宅区,和碰到的任何邻居点头致意,用一声不卑不亢的“哈罗”,将诗人的 尊严和“保姆”的尴尬平衡得恰到好处。 
        十个月大的女婴,长得健康活泼,令我喜爱不已。发愁的是,她正介于“走路”与“爬行”之间,每当 她摇摇晃晃站起来,旋即倒下后,她就立刻旋风一般爬走。我常常感到惊讶万分:一个女婴,竟然可以爬得那样快。客厅里有一道陡陡的楼梯,通到我晚间“下榻” 的地下室,无遮无拦。那是我的心病、我的深渊--如果孩子从这里滚下去,我的朋友、美国的法律、还有我的良知,都绝不会宽恕我自己。当孩子飞快地爬行,转 眼就到了楼梯边缘时,我竟然发现,我比她爬得更快,一头笨拙的狗熊就这样将楼梯堵了个严严实实。 
        想不到,在谁负责照料婴儿上,我与孩子的外婆产生了严重的权力之争。 
        朋 友临回国前嘱咐说:由外婆协助你照料孩子。这就是说,孩子的饮食起居,由我--这个一手一脚养育过孩子的年轻父亲负责,而一辈子担任医院护士的外婆,给予指导和咨询。我的报酬虽然菲薄,但毕竟是领取薪水的“雇员”;分文不取的外婆只能算是“义工”,在照料孩子的权责方面,我显然居于主导地位。但外婆却觉得,天生的血缘关系,重于一切雇佣关系,至少孩子的吃喝,要完全由她负责。 
        于是,在冰天雪地的日子里,她毫无节制地将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苹果、香蕉、牛奶、甚至酸奶等,喂给孩子,生怕孩子饿着了,非要将她的小肚子撑得圆鼓鼓不可。我加以制止,她说:“你看,她还在张嘴,这就表示她还想 吃呢!”和所有的中国老人一样,孩子吃得越多,老人家越满足。当孩子嘴里塞的食物,终于从胃里吐出来时,老人才满意地住手,说:“宝贝,歇会儿咱们再 吃!” 
        终于,孩子拉肚子了。婴儿的妈妈到纽约办事未回,我们只好眼巴巴地等着她回来,带孩子去看医生。我不停地给孩子洗换,屋子外面, 异国的大雪正飘飘而下,如果在中国,正是邀约三五文友,“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的温馨时刻。当我在浴室里又一次给孩子洗干净,换上尿布时,孩子的小腿 一蹬,碰到了水池的热水水龙头。 
        幸好水池里还积有半池温水。热水哗哗地喷出,浸在水池里的孩子的右脚,被热水一“激”,孩子“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赶紧将孩子抱开,但孩子右脚背上,出现了一小块红色。显然,这是热水注入温水后,刺激了她细嫩的皮肤所致。 
        外婆听到孩子的哭声,从隔壁房间跑过来,看了看孩子的脚背,一屁股坐到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天啊,你把孩子可烫着了,这可怎么好?我早就说过,千万不能请 个男的来照看小孩,这下惹大祸了。等会儿我女儿回来,我们俩怎么交代哟!”外婆的哭声,一下子就将孩子的哭声盖住了。无论我怎样解释,劝她放心,外婆的哭 声仍然无法止住。哭了好一会,她才想到,去找了一盒红花油,擦在孩子的右脚上。半个小时后,孩子脚背泛红的地方,已经恢复了正常,既没有受伤,也没有发 肿,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这一天,是1996年春节的大年三十。除夕之夜,在中国的乡村里,该是阖家团聚、围炉守岁的时刻。此刻, 在大雪封锁着的新泽西,我怀里,朋友的孩子已经熟睡,冷冷清清的屋子里,连灯也没有开一盏,晚餐时分,女主人还没有回来,引起了我隐隐的、却不便言说的担 心,而我,已经快两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孩子了,很想梦见他,却偏偏梦不着。 
        第二天,新年初一,女主人给我放了一天假--一个月以来,我一周七天,从早晨5点多钟就守在沙发上,等待女婴早早醒来,直到晚上10点多钟,安顿孩子睡觉后,我才可以推开门,踏入漫天风雪中,绕着附近的街道转一两圈。至今我还记得脚下的积雪所发出的“吱呀”之声。 
        无处可以消磨这宝贵的一天,我找了一本过期的《明报》月刊,踏雪向附近的一处购物中心(MALL)走去。在那里,我给自己买了最便宜的一份午餐,端到露天餐 桌上,摊开杂志,开始读当时旅居德国的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一篇关于乡音的散文。散文的梗概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随政府军离开故乡长沙南撤,在外婆家寄养的哥哥,被带到火车站时,拼命哭闹,不肯离开外婆。作者的父母就说,算了,过一段时间再来接他。谁知,“这一段时间”一晃就是40多年。后来,作者受父母 之命,回到故乡,终于找到了身为农民的胞兄。作者拿出录音机,请哥哥录一段话,好让自己的父母听听亲生儿子的声音。哥哥起初不肯,说几十年都没有见过面, 没有什么话好说。最后,好歹录了几句话。 
        作者将录音带携回台湾,放给父母听时,在某湖南小县土生土长的父母,到台湾后自认为自己讲的是真正地道的家乡话,这时,竟然全然听不懂自己儿子的湖南土话--这个被战争、离乱所遗弃在故乡的儿子,一辈子没有离开过老家半步。 
        读到这里,我伏在桌上,任我的泪水,无遮拦地、默然地、痛痛快快地流下来。
        坐在我对面的美国人,在片刻的错愕之后,走过来拍了拍我抽动着的肩头,说: 
        “你需要帮助吗?你不要紧吧?” 
        我无法用英语回答她的好意。如果我开口,她一定听得出来,我的还算流利的英语中,有浓浓的异国口音--确切点说,是古老的、已经灭亡了两千多年的楚国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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