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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续《红楼梦》

发布: 2011-4-09 15:07 | 作者: 唐国明



   我在2011年大型文学双月刊《延安文学》第二期杂志发表我及其接近曹雪芹语言风韵与曹雪芹创作愿意的:续写《红楼梦》大结局——第八十一回《林黛玉焚稿潇湘馆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西安晚报》于2011年3月3日第13版用题为:“《延安文学》重磅推出草根版《红楼梦》大结局”作了独家报道,接着《成都商报》也在“今日一条娱”栏中发布了这条消息。并在网上也引起了反响。由于许多人问我为什么要“续写《红楼梦》”,及怎样“续写《红楼梦》”的。我只能作出此文回答读者。
                            
   ——题记
       
       
        我这里说的“续红”,就是“续写《红楼梦》”的简称。其实“续红”不应该叫“续红”,应该叫“还原红”。是从俞平伯先生考证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之后,后来就有对《红楼梦》迷恋到难以形容的程度的张爱玲写了本《红楼梦魇》。她提出的观点是《红楼梦》没完。后有周汝昌家族的努力探佚,加之刘心武先生的“揭秘”,没完的《红楼梦》后面的雏形渐显。其他“红学”派系也各有猜测。更多的《红楼梦》版本被发现挖掘出来。使《红楼梦》到了“校”的时代。“校”就是为“还原”曹雪芹真本所做的工作。市面上先后出现了以各种脂批本为底本的校本。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周汝昌先生校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八十回《红楼梦》,另一个是作家出版社出版的郑庆山先生尽十年之功校出的《脂本汇校石头记》上、中、下三册。上、中册是八十回《红楼梦》,是正本,下册是高的续书与一些脂批,是作为附本附着的。接着就是新版《红楼梦》电视剧的开播。我在2010年的7月份之前是眼睁睁地看完的。看完这个又看了1987版的《红楼梦》电视剧。觉得1987版的后四十回虽然按照探佚的成果作了改动,我个人觉得还是不客观,太有当时的政治色彩,甚至很牵强。我原以为文笔不能做到的,应该影视能做到。结果却是如此。而李少红拍的《红楼梦》,于小彤扮演的贾宝玉的那部分,我觉得除了一些快镜头有点硬伤以外,很有气场。于小彤把贾宝玉的性格诠释得比较到位,那个气场也表现出来了。可惜到了演到他们到了大观园的第三个春天,林黛玉设坛开桃花诗社,却把于小彤给换下去了,一下又换了些女演员,使整个气场尽去。当然我也理解导演这样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演后面的“衰”!但作为贾宝玉的性格,怎么“衰”,他也是天真活泛的,忧伤一下子就忘了,一跟姐妹们在一起又快活起来了。
       
        《红楼梦》是一部写青春的大书。我以为李少红导演会用电视,使没完的《红楼梦》完整起来,结果也令我看后叹息。其实新版《红楼梦》的电视剧被人说与批评:一在于换演员,二在于后面的不按曹雪芹的原意去稍改一下。不过李少红导演是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为底本拍的,以尽其按原著来的思路拍的,我表示理解。
       
        我在2010年以前从来没有过“续红”的想法,也觉得“续红”天真。不过看新拍《红楼梦》电视剧时,突然在我所有藏书变成饭吃了之后、把案头仅剩的郑庆山校的《脂本汇校石头记》又翻看起来。以前是看几集电视又去书里温习一次。看电视剧看到后四十回,我也跟着看了高鹗的续书。突然感觉到里面隐隐约约有曹公的幽灵在闪现似的。加之本人读完大学后在岳麓山脚下可以说是“隐居”了十年。除了追求写一部长篇,其余的事就是为写一部长篇继续看书,读书,听讲座,与人交往。
       
        湖南师范大学女生多,我寄居的旁边常会住20到50个女生。除了与我合租的是男的,全是女的。说得不恰当点却像一个“小观园”。而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大学相邻一体。这两座大学与岳麓山、岳麓书院一起可以说就像是一个贾府。一边是荣国府,一边是宁国府。她们的无忧无虑与青春飞扬,也几乎像极了金陵十二钗。而我这个人天生也受她们欢迎。有时候一读《红楼梦》真觉得自己贾宝玉似的。自己虽然物质贫乏,但读书倒读得昏天黑日,什么也不顾。有时也寻愁觅恨、似傻如狂。庆幸我是双鱼座的,如一条鱼在现实与浪漫间穿越。该浪漫就浪漫得可以,该现实也现实得要死。也许是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赠与我灵感。另外,李少红那电视版本里的台词是按《红楼梦》原本的文字说出来的,使我从演员们的嘴里聆听到了贾宝玉与林黛玉及其他女子的声音。宝玉天生一张“油嘴”,林黛玉天生一张“刀子嘴”。平时我说话也很“油”,对女孩子“油”得跟贾宝玉有一比。她们老觉得我好玩,一有什么活动,老拉我去。再者,我十年如一日的写一个长篇,也是增增删删,删删增增。使我具有了曹公式的经验,也敏感到了曹雪芹写的《红楼梦》后面为什么没有尾巴。我更多的猜测是他写了败笔,扔了。至于脂批里提到的,做脂批的人好像看到过后面的内容。我想应该看到。因为我写自己的长篇稿子,一般不肯给人看,因为写得还不满意,给人看觉得很丢丑,只是跟人偶尔说说。我的猜想是:当时曹公的稿子应该给这个弄脂批的看了,并说起了一些想法又改,改来改去,确实不如意,在死前就废了,也是有可能的。我写我的长篇时也是如此。一天一个想法,有了想法就改,改不如意就丢掉。总是这样翻来复去的,到现在还感觉未完成。很多人劝我走出来,要不我一生就完了。我想走出来,但它却像一个魔鬼一样缠着我,让我惦记着放不下。有一次被我改得只剩下一万字,后来全烧了。这一切就发生在2009年4月份以前。烧了后,我觉得空空荡荡了。从4月份10号开始我觉得我完全解脱了,走出来了,接着就猛写了一个星期的诗,100多首。我以为写的是垃圾,被人看见看了,他们说是好诗,要我一字不改的打出来。
       
        我把诗打出来,一天清理打印的废稿,读到那长篇的片段,觉得被我烧了好可惜,可惜了我多年的心血,很是痛苦。突然想起曾经一个算理解我的女同学,寻我看这小说,我发过一个电子版给她。结果打电话过去,一查,她还留着,几乎我发给她的一些小片段她还留着。我才又去打印出来,插进一些东西,改了一下又觉得文本活了。
       
        我跟大家说出这些,因为这是形成我为什么“续红”的主要缘由。因为这样我理解了曹公十年辛苦不寻常,也理解了他为什么前八十回留下了那么多的版本,还要后人去选择还原,郑庆山老先生就花了十年时间,他还原得太好了,真的。
       
        在2010年很热的夏天,我觉得我该试试“续红”,但我试的目的并不是说真的去“续红”,而是为丰富我那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我要把他写得很有学问与有天赋,要证明这些必须通过一件事,怎么证明?要他给《红楼梦》续一个尾巴。但又不能太长,又要极像。当时我为了写好我的长篇,需要这样一段。于是续写,续写不可能没有本,无本就无末。我选择了高鹗续的后四十回作为基础,他毕竟是那个年代的人,说不定他真看过曹公遗落民间的后面一些文字。我确定只写一回。秦可卿死时托梦给凤姐说:“三春过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刚好在秦可卿死后,从贾元春省亲算来,到林黛玉开桃花诗社,刚好是第三个春天。而曹雪芹已在第八十回写到迎春已出嫁了,姐妹们也开始离散起来了,贾家衰相渐露,像曹公这样的大家主要是以写青春女子们的风流云散而彰显世事。就像海明威的小说,只露冰山一角。我觉得续的文字越少越好,只要如修补古董一样的去还原,一步步还原。折腾了我差不多一个月时间,改一下又去看看其他台重播的新版《红楼梦》电视剧,而找语感。后来写出来有三万多字,给一些朋友看了。一些朋友说:你怎么不把它独立出来,投稿试试,说不定能中。我听了他们的,又改了几次,去了一万字的样子,我还想改,只救一万字最好,可觉得再少下去,就说不圆了。所以开始定稿,取名叫“续《红楼梦》第八十一回:林黛玉焚稿潇湘馆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抱着中了也好,不中也是我长篇小说中一部分的心态而寄的。
       
        后来连回音也没有。我想了很多,我觉得我“续红”是站得住脚的,因为林黛玉与贾宝玉都是来自天上,一个是玉似的神瑛侍者,一个是以引露水长大的绛珠仙草变成人形的绛珠仙子,所以他们一个如一块晶莹的玉,一个如一滴晶莹的梦露。在天上一个得淋浴之恩,一个以“给”相守,以为成为人体来到凡间结缘,却遭各种形形色色东西的阻碍,只得各自还原回归。我觉得从小说的发展趋势去看,是符合曹雪芹所要追求的境界。所以在2010年底,我看过多次后,改题为“续《红楼梦》大结局第八十一回:林黛玉焚稿潇湘馆  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寄发了出去。本来想用“林黛玉焚稿断痴情”为前题的,觉得不妥,林黛玉对贾宝玉一直是痴情不断,只是在宝玉丢玉出了大观园养病的时候,黛玉听到王夫人一干人做主宝玉娶宝钗,所以冒病来见宝玉,问宝玉怎么病了。宝玉迷迷糊糊地说他为林妹妹病了……林黛玉听了这些话之后,才不要人扶的走回了潇湘馆开始焚稿了,因为她知道宝玉仍爱着的是她,她已经知足,也就是说,人生逢一知己足也,死了也无所谓了,我写她想死却被癞头和尚度去成仙了,因为她小时候就有和尚要度她去免受尘劫,她家人不肯,现在她尘缘已断,也就回归了。
       
        呵呵,这就是我“续红”的原因。要像专家们那样列个一、二、三……来,我“续红”的原因:一是,《红楼梦》未完;二是,我创作的经历与曹公有相通之处,生活的环境同《红楼梦》里描写的有点相似;三是,为了写我自己长篇的需要,而生起动机。四是,似乎觉得高鹗的续本中有曹公的幽灵在闪动,我要把这些幽灵还原给曹公。还有些理由已在我“续红”原文题记里已经说明。
       
        我在这里再次声明,我所说的“续”是还原的意思,至于还原得怎样,就让我的作品替我说话吧。
       
        不管怎样,这也是我为《红楼梦》还原做出的一个努力,也给后来还原的人提供一个更好的经验。说不定就会被读者认可,贡献出一个八十一回版本的《红楼梦》来。我想这是大多数爱文学的人所希望的,所想要的。
       
        2011年3月9日写于岳麓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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