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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自己人》节选,请方家指正

大田 发表于: 2008-5-16 01:41 来源: 今天

这个长篇只写完了两个部分,十五万字,还有最后一部分没有写完。以下的段落,是第一部分一个可以独立成篇的小故事,内容是“大方”在派出所对主人公说的话。我是新人,发现这里发言的全是行家,所以壮了胆子,贴出来请行家们指点一二。


    我敢对天发誓,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做过坏事。第一次骂娘,还是上次和你吃饭时的事。不过,这次不一样。
    一年多前,我从老大那里辞职,开了一家公司。我策划做得不错,但这和做公司不同。策划可以天马行空,做公司却要打理各方各面的关系。运营不到半年,公司就出现财务危机,开始裁员,后来就只剩我一个光杆司令,以及一大堆的欠款合同。我一向对金钱无所谓,但开公司的钱,大部分是跟亲戚朋友借的,必须对他们有所交待。关键是我叔叔患病住院,想收回资金。我回头做策划,揽业务,绝对赶不上趟。老大说,只要我回去,就把欠我的二十万提成给我。我知道他开的是空头支票,钱都在他老婆手里。我的朋友有钱没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都表示无能为力。当然你不一样,你是个好人。但你不是有钱人,帮不上什么忙。因此我想到了做这个。我老早就知道其中的奥妙。我的导师曾经做过这方面的研究。刚开始,我只是在网上不停研究,犹豫。后来我发现,警察对鸡业是默许的,尤其是对网络鸡业,基本上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我看过一则新闻,说公安和各部门联合打击网络卖淫。但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根本没雨点。那些拉皮条的照样天天在网上发贴子,小姐的手机号也一直不变,照样干。与此同时,我叔叔又不停催问。于是我决定干。
    我在网站上打广告。这种广告言词暖昧,到处可以看到,复制。根本不费事。不过,我的广告不一样,绝对保证收入、隐私和自由支配的工作时间。我的招聘对象是大学生和白领。一方面,她们大多不经世事,比较好控制,不像老鸡婆;另一方面,她们向往高品质生活,而又渴望自由,珍惜名声,根本不愿意见到招聘的人,只要能给她们介绍客人就行。而且她们的身价比较高,市场潜力巨大。广告贴出不到半天,就有很多女孩用QQ、邮件、MSN、电话找我。我运气挺好,第一个谈妥的女大学生,长得够标致。这让我有点心慌,甚至心动。我思前想后,决定亲自验人。我把手机卡换了,藏进了砖缝里,才小心地和她接头、开房。她坐在宾馆的房间里走来走去,又坐到床上发抖,不断说话,前言不搭后语,而且东张西望。我比她也好不到哪儿去。不过,脱了之后,就一切顺利。她的表现令我吃惊。她非常疯狂,甚至痴迷。我很怀疑,是在网上交流时我的某种暗示起了作用。她可能认为这样客人会快些。不过我又怀疑她是花痴,本来就好这个,既能爽,又挣钱,两不误。我故意做得很慢,并且不断跟她聊天说话,问她些个人情况。结果,和网上交流的完全一致。这下我放心了。这是我第一次花钱找女人。老实说,非常不习惯,甚至挺恶心。做的时候还好些,到了射的时候,才出来小一半,我就想把她踢下床。她可能也这么想。谁知道。不过,至少在表面上她意犹未尽,声音嗲得骨头酥,眼神勾死人。我当时想,她倒是挺有鸡德,肯定畅销。后来我就很少亲自验人了,除非极品。让嫖客验人也许更安全。我把手机卡藏了,躲在一边盯着,谁知道?就是逮住,警察也没证据。
    我没敢招太多的人。一是为了保证安全,二是怕顾不过来。第三,我还是有些顾虑。这样做,是不是不道德?
    为此,我对她们说严打,停了一些日子,同时试图追回公司的欠款。但是,非常糟糕。那些老板个个和气生财,请你喝酒唱卡拉OK,甚至烧黄纸拜把子;至于回款这种小事情,来日方长,不急。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食品大企业亏损数千万,正在申请破产。这个大企业正好是我公司的客户。假如消息属实,那么我有一大半的资金都无法收回。恰好,他们新调来的市场总监是我的老同学。我请他吃饭,这才知道,他们老早就知道回天乏术,即将破产,根本没钱支付策划费用,但还是找到我的公司,让我们来投钱,死马当作活马医,死了不亏本,活了赚一笔。这一招阴损至极,可笑我当时也愚蠢至极,根本没察觉;只看到合同条件非常诱人,就巴巴地签了,而且还为第一次签单就是大单而夜不成寐,干得热火朝天。当时我想,出卖别人,导致他人的生存危机,甚至生命危机;和出卖自己,获得一定的金钱回报,而丝毫不伤害他人——这两者之间,究竟谁更道德?当然,从法律的意义上说,前者可能做得毫无破绽,而后者则是踏了犯罪的红线。但是,我思前想后,总觉得这是怎么也说不通的。从人情和事实的角度上说,前者有时候甚至可以等同于间接谋杀,而后者却没有伤害到任何人。问题在于,我们的道德观是,用嘴巴、脑子、手脚挣钱是高尚的,而用生殖器挣钱却是卑劣的。难道身体也分三六九等?请问,用生殖器挣钱,究竟害了谁?在卫生措施得当的情况下,它谁也不会害!倒是嘴巴会说谎话,脑子会出歪点子,手脚也会不干净,伸进别人的口袋里。由此,我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法律不能制止和制裁侵害他人的罪恶,却对不侵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斤斤计较,那么它凭什么是神圣的?我们凭什么要尊重它?
    至今我也没有完全想通这些问题。但我明确了一点:利用生殖器挣钱,并非不道德。因此,我决定继续干下去。
    不过,接下来的事不太顺利。有很多女孩不太服从管理,有的女孩还很会挑客人,这个长得丑,那个有狐臭。刚开始我很尊重她们的选择,觉得既然都出来做了,应该多少让她们保留一点权利、自尊和自由。但是,我很快发现,收入减少了,回头客少了,老主顾也流失了。我很烦恼,可找不到解决的办法。不久,我招到了第一个白领。这个白领很有意思。她永远没空。就连周末,也是一会儿说有空,一会儿说没空。我怀疑她不是没空,而是一直在犹豫。那时候,恰巧有个老主顾刚把我手上的大学生轮完,想换个白领试试。我就让他等这个白领。结果,他电话打了不知多少遍,而那白领也不知推了多少回,一边小心翼翼地向我道歉。他们一个着急上火,一个战战兢兢,都使了吃奶的劲求我、催我、巴结我。这又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这个白领没按规定时间往银行存钱,我不太高兴,说了她一顿。她怕得要死,暗示可以给我“补偿”。这两件让我领悟到,他们的欲望,就是攥在我手中的把柄。我早就知道,客户对商品的欲望可以利用广告、服务等方式挑逗、引导和控制,而且驾轻就熟;然而这时我才领悟到,对于小姐的安全欲、金钱欲、自尊欲,我同样可以如法控制。只要我拿出手段,也许就可以随便指挥她们。我想让她们去哪儿,他们就得去哪儿;我想让她们怎么干,她们就得怎么干。我想验证一下这个想法。第二天,我要求一个女孩免费和老大过夜,而且附加了许多特殊要求。这个老大当然就是我自己。我瞎编了一套所谓的行规,要她严格遵守。见到“老大”之后,她乖得像只兔子。我用皮带抽她,她笑得灿烂,还主动替我舔屁眼。我把她折腾得筋疲力尽,让她滚蛋;然后,站以镜子前面挺鸡巴,疯狂地笑。只是,不明不白地,我的笑一下变成了哭。我顿悟了——正因为坚持以诚为本,没能掐住别人欲望的脖子,所以我才会被别人牵着走,拿不到提成、欠款,甚至连朋友都不肯借钱给我。
    几天之后,我翻了一下经济学、管理学的书,忽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领悟:商业的目的是满足需求,但是说穿了,需求不就是欲望?因此,所谓的企业管理,其最根本的要害,就是对人的欲望的有效控制。企业组织、广告、通路、人事管理、企业文化等等,都是手段而已。人的欲望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精神层面,一是物质层面。对道德高尚的人,要用高尚的方式打动;而对于普通人,却只能用物欲去引诱和征服。前者是阳谋,后者是阴谋。企业文化的秘密,无非如此。我的失误,就在于只懂阳谋,而不懂阴谋。既然我的公司已经败了,那么在这个行当中,我至少可以积蓄资金,锻炼阴谋,为将来的东山再起做准备。
    我又招了一批人,是在报纸上招的。有越来越多的女孩会自己上网了。我决定改变策略,招那些不太懂网络的人,而且必须是雏子,这样好控制。报纸广告不好登。那个业务员一再问我,是不是真的招人;骗钱的太多,你得说实话。我说,那叫个妹妹过来陪你?说着就拿电话要打。他急忙摆手说别了,哥哥,我信你了。回头,他就给我发了广告,连营业执照都不验。招聘当然很顺利。有经验的老鸡婆很多,我一个也不要。对于刚入行的年轻女孩,先给她点甜头,再给她们戴上紧箍咒,不是什么难事。那些没有本钱,却想通过做鸭过花花公子生活的小伙子,在利诱面前,一定会替你做一些唬人的事,制造恐怖气氛。那些女孩们乖乖就范,无一例外。事成之后给点好处,我就把那些怀揣花花公子梦想的人扫地出门,切断一切联系。当然,钱要比许诺的少得多,甚至不给。他们在明处,我在暗处,何况我掐着他们的欲望和把柄。我是和平主义者,不相信暴力和胁迫可以解决问题,因此从来不搞拍裸照、强奸、敲诈,英明的领导永远不会干这种蠢事。我发现,只要你有足够的精力,以及足够高明的手段,完全可以一个人指挥千军万马,而不被别人知道,更不会被警察逮到。我创造了一整套的管理模式,不敢说天下第一,但至少达到了巅峰境界。
    我的雪球越滚越大。尽管做过预算,但也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市场的供求会如此旺盛。
    老实说,我有点上瘾。不是因为可以赚很多钱。事实上,从事鸡业有个很大的坏处——你看美女和看一堆肉没什么分别。有次让一个女孩伺候,她不断扭动叫亲哥哥,如痴如醉。我却心不在焉,四下张望,忽然瞥见了床下的鞋,颜色是黑的,你一坨什么东西,一下子就软了,任她怎么弄也起不来。我狠狠赏了她一耳光,说混蛋!就这点本事,你挣什么钱。她眼泪都快下来了,但还是陪笑,继续卖力。我说你他妈的给我滚,她几乎要跪下来,求我不要生气,又低下头给我舔。我摸她的脸,扶起她的下巴,看见她泪水汪汪,像盆里的洗脸水,就说算了,你走吧,明天给你多安排几个客人。她谢天谢地,感恩戴德,表示一定不负重望好好干。从此以后,我就彻底痿了。这算不了什么,本来我就不好这个,况且伤身。我更看重的是那种掌控生生杀大权的自由感。想想,你只需要一部电脑,一根网线,几部手机,就可以突破一切限制,把自己创造成上帝,获得彻底的解放——这是多么地令人欣慰!你没做过老板,没当过领导,大概很难体会。
    我有一种想法,只要愿意,我就能够垄断北京的网络鸡业。假如你能完全控制他人的欲望,并且自己能够无欲则刚,同时各方面条件允许,在理论上这是完全可能的。我甚至为此写过一个策划提纲。不过,我可不会把它当真。蠢才才会把妄想当真。按照既定计划,我将在积累够两百名客户之后,停止招嫖广告的发布。尽管对于新客人,我可以让女孩去试探甚至送死,以验证他们的身份。不过,最稳妥的办法,还是拥有长期稳定的老主顾,而不断更新你的队伍。商品总要过期,消费者却是永恒的。从安全方面考虑,招聘广告天天有,只要不骗钱骗财,永远不会被举报。招嫖广告就不同。这玩意儿警察虽然不太管,但只要管,一抓一个准。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有天晚上,我吃错了药,对新客人不加辨别和分析,就强令两个女孩到效区上门服务。结果,她们被抢劫、杀害、分尸。我不知道她们死了,也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层。不久之后,我觉得大概没事了,又突发奇想,觉得应该省点话费钱,就重新启用了那个已经弃用了的手机号,被顺藤摸了瓜。其实,我在这方面一直非常谨慎。刚开始时,有个女孩忘了在脱光之后发短信,我立刻把手机卡退了下来,藏到砖缝里。那个女孩再次找工作,鬼使神差地又联系上了我。我试了很多次,确认没问题,才重新将她收归旗下。这种作风我坚持了很久。可是做的时间越久,人就越容易麻痹大意。干这一行,不犯错则已,一犯错就致命。那俩女孩,归根溯源,是被我的错误杀害的。她们很年轻,很漂亮,很单纯,对生活充满希望。
    我也杀了自己。
    也许我应该天天念佛,超度一切。不过估计监狱里只准看马列。


[ 本帖最后由 大田 于 2008-5-16 01:50 编辑 ]

最新回复

丁南强 at 2008-5-16 21:27:51
小说?!
大田 at 2008-5-16 22:02:00
是小说。怎么,小说不可以这么写?
丁南强 at 2008-5-17 16:32:44

QUOTE:

原帖由 大田 于 2008-5-16 22:02 发表
是小说。怎么,小说不可以这么写?
昨天夜里喝了点酒,读着不太像小说。

小说当然有各种写法,只有好的小说和不好的小说之分。只要是好的,就够了。同时,不同的人评价小说的标准也不同。
大田 at 2008-5-18 00:01:45
如果是写成短篇小说,就需要添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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