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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一起飞翔

南北 发表于: 2008-5-06 17:28 来源: 今天

(短篇小说集)


写在前面的几句

在我所有的写作中,惟有两样是属于“消闲”性质的,那就是诗歌和小说。我不能靠他们换稿费买高粱,也不能靠他们买车票去旅行,而只能是自己没有事情的时候,看了玩。
当然,按照现在的行情,写小说是不但可以谋生,还可以发财,甚至当什么作协主席的。但我却觉得,这个不是我的主业。它只是在我用诗歌表达嫌不能具体,而用散文随笔又嫌不能自由发挥的时候,才用这个春秋笔法来玩一把。
故事中的主人,多是“我”,但这个“我”虽有我的影子,但肯定都是被改造过了的,是还夹杂了很多人的影子的我了。
由于写作时间不一,有的可能已经显得“过气”,但我是玩的,没打算拿去赚钱,就只好将就将就了^_^

[ 本帖最后由 南北 于 2008-5-14 20: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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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 at 2008-5-06 17:30:18


梵高 乌鸦群飞的麦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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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到这个叫黄岗的都市村庄,快二个月了。睡眠总是不好,他把这归咎于环境太乱。这也是他从远郊搬来前就担心的,现在果然如此。但他不能后悔。他是因她而来的,这地方也是她帮他选定的。他想离她近点,想经常见到她。他爱她,这便是全部理由。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有得有失,不会十全十美,这道理他懂。
这是座在都市村庄疯狂建房运动中新落成的楼房,总共7层。他现在住在5层。刚搬来时是住4层,向南有阳台的一室一厅。她与他一起被房东领上来,就看中了那个小套。她说,多好啊,有阳台,向阳又临街,站在阳台可以看下面的红男绿女,店铺人家。她说她需要了解这样的生活。他很感动,他觉得他的爱情终于到了收获季节,在孤独惆怅中等待和思念的日子,也许真的可以结束了。
他站在一边听她与房东讨价还价,心中觉得又恍惚又甜蜜。房东是个30来岁的农村男人,脸上一半是狡黠一半是憨厚。她说,我们肯定会在这儿住久的。还要添置一些用具,还要攒钱买房子……他在一边听着,暗暗发笑,不知她是在编小说呢还是心中真这样想。不管怎样,有她在一起,他似乎变成了一个孩子,有一种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其实他比她大,也不是那种没主见的人。但人就是奇怪,再坚强的英雄也会累,也想找个安全的柱子靠上一靠,缅怀一下母亲怀抱或父亲肩头的滋味儿。
他在4层临街的房间住了三天,就失眠了3个晚上。凌晨2点以前,是小饭馆里大声小气猜拳行酒令的喧闹声,不绝于耳。2点以后,一些卖早点的店铺又开始响动,铁门咣噹。不久又有打扫卫生的人,用铁锹铲垃圾的声音,在夜空中犹如开肠破肚的刮刀。嚓的一下,嚓的一下,嚓的又一下……
晚上不能睡,白天就昏昏沉沉。心烦意乱,不能写作,不能读书,不能做任何事情。他想向她诉说,他想她会来看他,因为她每天都会从这个街口上路过。但是她说很忙。学画、练琴、写作、上班……第三天,他在电话中征求她的意见,再搬一次家?从四层搬到五层?五层有一套向北靠里的房间,没阳台,自然也没阳光,也看不到街上的红男绿女、店铺人家,但会静一些。他只想有个晚上不失眠的地方。晚上睡眠,白天才可以写作。他是农村长大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原始习性,而对都市中一些人热衷的昼伏夜出式生活,总是不太适应。
他在这个城市已经飘了好几年。如果只有在一个地方上班领工资叫工作的话,那他没有工作。如果只有和女人孩子住在一块才叫作家的话,那他也没有家。但他并不是闲呆着什么也不干,也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逃避生活。他得靠稿费交房租,上网,打印文稿,去邮局买邮票,偶尔与爱或不爱的女孩吃一顿饭,在茶楼或酒吧中泡上半天。他只有很少几个朋友。有奉行禁欲主义,不杀生不吃肉的;也有对异性怀有强烈欲望且推崇暴力主义的。他觉得这两种人身上具有的东西他都可以接受,但又都不能奉行。他惟一奉行的是自由主义和爱情主义。他爱她,所以留在这个城市。一个人会是一艘船,另一个人会是一片港湾,船是因为港湾才停泊的。
她在第四天来到四楼的房间中看他。地板上堆满了一捆一捆的书和大包小包的衣物,没有打开没有收拾,说明他对是否在这里住下去犹豫不决,有随时搬出去的打算。她的笑还是那样明媚,没有任何夸张或暗示。他们一起吃甜得有些过份的葡萄和香瓜。很快到了中午。她说得走了,他便送她,看着她沿着楼梯一级级走下去,最后在拐弯处消失掉。
他是在她走后的第二天搬到五楼的。房东说,你女朋友说啦,前边乱,你搬后边去吧。在五楼,他有两个邻居。左边是一个女孩,很少露面,只向他借过一次椅子和一次醋。右边似乎是一男一女。白天没什么动静。他们总是在凌晨2:00或3:00从外面回来,一路跺脚或嗷嗷地喊叫,因为楼梯间的照明灯是声控的。接着是防盗门的碰击声,里面木门的开关声,再接着是男人和女人的吵闹声、尖叫声……有时持续一、二个小时,有时更长,直到天亮。
还是失眠。失眠的滋味真不好受。睡不着,就胡乱想。想过去的生活,想那些与自己有关过的女人和男人。当然,更想儿子。想那个为自己生育了儿子又带着儿子离去的女人。最后,是想她。她有点如梦如幻,近在咫尺,又远在天边。似乎伸手可触,却又遥不可及。
终于忍耐不住。当那对男女又在夜深人静中叫得热烈毫无道德之时,他拉开房门,大吼一声。那边顿时如断了电的放音机,没了声息,灯也关掉了。但这胜利并不长久,只持续了两个晚上,一切如旧,吵闹更甚,且从声音判断,男人没变,女人却是另一个。他想,应该有一个有效的制裁措施才行。想来想去,喊无用,劝告也不会有用,就想起一个从书上看到的办法:在锁孔中塞火柴棒。对,让这对非法同居者夜半归来打不开门,进不了屋,一定能增长些记性。
次日晚上,他外出散步时,果然按计划将一段木牙签插进了左边防盗门的锁孔。当夜他被惊醒时又是凌晨2∶00多,听得见那男女热锅上蚂蚁般打不开门的窃语声,心中一阵快意。后来他们将房东叫了上来,听得出房东对这男女十分不满,让他们不行就搬家。一个多小时后,一切归于寂静,他们大概进了屋,他却无法重新入睡。
左邻的女孩很安静,有时在楼梯上相遇,就笑笑或说声“你好”。他想也许可以和她聊聊天,一起吃顿饭或散散步看场电影什么的。但他不知怎样开始,并且顾虑重重。到底顾虑什么,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右邻安静了几夜,又开始乱。没办法了,他有点无可奈何。也许应该来点暴力,但他在理论上是支持和平主义的。一个晚上被弄得支离破碎。有许多梦,断断续续,分分裂裂的。一时是童年的月夜,在树影斑驳的月光中游戏,捉迷藏,和邻居的小女孩躲进一个防空洞中。一时又看到她,一个可爱的女人,坐在一辆黑色轿车里。那个开车的男人,好像认识,却叫不出名字。他们在高速公路上飞一样疾驰,而后在一条河边散步,又相拥着走进一间屋子……再后来他便看到大群大群的乌鸦,铺天盖地,翅膀在空气中振动着,喧嚣而凛冽,饱含兴奋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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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努力想将眼睛睁开,但看到的还是乌鸦群,呼啸而来,呼啸而去。他看到自己也开始变小变黑,生出一对翅膀来。铝合金的玻璃拉窗是开着的,窗外一会是麦田一会是雪地。他从床上振动翅膀,越窗而出。
一片哇哇哇的欢呼之声,他知道自己已成了乌鸦之王。麦田碧绿,雪地干净,天空自由自在。他要带领着乌鸦们飞翔。几只年轻漂亮的女鸦,身前身后,向他奉献爱情。一切都顺理成章,真实可亲。他不用虚伪,乌鸦们也亲切可爱,没有比乌鸦更纯粹的生命,也没有比乌鸦更聪明的精灵。他化而为鸦,鸦而为王。他赞叹乌鸦,骄傲乌鸦!
是梦,就总该有醒的时候吧,但他不醒。他希望梦是真的。飞翔,拥有着一大群自由,乌天黑地地飞翔,他太迷醉了……
他一般会在清晨或上午写作,下午或晚上睡觉或外出游荡。有时去打印稿子,有时去附近的网吧,将软盘上的稿件复制到E-mail里,然后再发给有稿约的杂志编辑,然后等终审通知。他自己没有电脑,这很可笑,却是真的。他似乎永远无法挣够一台笔记本电脑。眼看够了,就有一件事出现,钱自动减少,永远不够。有点像一则寓意颇深的老故事。后来,他想,就这样吧。于是,日子一天天过着,就这样。梦也不断,支离破碎的。总有乌鸦群呼啸而来,遮天蔽日。
都市村庄有许多陷井,发廊是最险又最诱惑人的那种。搬来的第21天,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小红打来的。小红是他以前的邻居,颇有几分姿色,那时与一个开饭店的男人混在一起。后来见了他,就说她崇拜作家,要跟他好。再后来是借钱,借钱后是失踪。几年江湖,历人历事,什么没见过?所以他十分平静。走就走吧,来就来吧,平常稀松,他都看惯看淡了。
小红在电话中说她回了老家一段时间,有急事,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他。又说给他打了好多电话,都没通。一会又说她把他的电话号码忘了,刚刚找着。他啊啊呀呀地应着,知道大家不过骗着玩而已,没理由愤怒或认真。这年头,也许全宇宙人民都这样,你能说什么?最后小红说,她开了一个红红理容店,有空要他一定去玩,并告诉他电话地址,他心中就明白,她是在拉业务呢。
红红理容店位于另一个都市村庄的另一个角落里。他去时天已黄昏,且下着小雨。是小红在门口喊他他才找到地方的。小红果然与以前不同,多了几分妖娇,头发也染得一半艳红,一半金黄,所谓理容店,也与他想象的差不多少。一张长沙发,一台理发椅,几把折叠凳。房间的三分之二处,横拉一道布帘,里面是一条板凳样的按摩床。
红红理容店只有两个人。小红是老板,还有一个刚从县城来的女孩,叫小萍。小红将小萍向他介绍说,这是你老乡。一问,原来小萍的老家与他老家同属一个市,并不一个县,相隔最少三百里。这不过是个话头。于是他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小红就对小萍坏笑着说,看你老乡一见你都泪汪汪了,还不去给他安慰安慰呀。小萍便嘻笑着拉他的手,带他去隔壁的一间屋里。那屋里只有两张床,一张窄,一张宽,别的什么也没有。小萍让他躺在窄床上。说按按摩吧。他问脱衣服吗?小萍说随你便。他没脱就躺在那里,小萍双手在他身上按摩。按到那地方,那东西便起来了。他将小萍抱住,要解她的衣扣,小萍说,不行,我来那个了,改天吧。他要伸手去摸,正这时,门被敲响,是小红。小萍开了门,小红又是坏笑着问,怎么样?说着在一边宽床上坐下。他说小红你过来。小红说想泡我呀,没门呢。他走过去想拉她,她像狐狸一样麻利,嗖一下就从门缝溜了出去。他在心里骂了几声,也走出去,觉得像在演电视剧。三天以后,也可能五天吧。他接到一个电话,是小萍打来的,问小红在他那儿不在?他说不在,没见过她。小萍说,自昨天早上,小红说去找个朋友,就再没回来,可能出事了。他说你在哪?她说在一个朋友家里,他还想说话,听见有男人的声音传出,接着便是一片忙音。晚上,他骑车去红红理容店想看个究竟,却见关了门。
什么都在意料之中,什么都不新鲜,所以什么都没太多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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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返回住处的路上,看到一个叫伊人的网吧,便走进去。先看邮件,有她的一封信,内容有点莫名其妙,说家很重要,家是梦的航空母舰。又有一封是南方一杂志编辑发来的,是个女孩,总是在他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二字,纠了几次正也无用,后来只好发了一张在游泳馆穿三角裤头的照片过去,还是没用,她仍然称他小姐。后来他明白了,她在骂他。想一想也对,现在的文人可不都是“小姐”么,于是也就泰然受之,不再着急动气。
后来就聊天。他进了一个叫商都的聊天室,同时与6个仿佛女性的人谈恋爱。聊着聊着,人越来越少。午夜以后,网吧中只剩下五个人。与他隔一台机是个面目模糊的人,长发牛仔装,摇头晃脑,分不清是男是女。他偷眼瞟一下他的屏面,也在聊天。再看,吃一惊。天,她(他)屏面上正有温馨女孩几个字,这是正与他谈情说爱的一个女孩名字。于是飞快在键盘上敲出:温馨女孩,我在你左边,请向左看。果然那个人向左扭过了脸。又黑又干又丑。他想呕,便起身去卫生间。而后,急急付了钱夺门而走。
知道回去也是失眠,干脆在午夜的街道上游荡,这是一件十分好玩的事。他分别碰到一个醉鬼,两个鸡,和几个巡夜的警察。在一个路口他还碰到一个女疯子。他正走着,那女疯子突然从路边的垃圾箱后冲过来,啊啊叫着要拥抱他。他有点怕,拔腿就跑。女疯子追了几步就站住了,嘻嘻笑着冲他吐口水。
回到住处,天就亮了。对他来说,天黑与天亮没太多区别,只有失眠与不失眠。城市中有各种各样的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活法。他属于少数,或者说属于另类。对多数人很重要的东西,他不重要。而对多数人不重要的,他重要。性、酒、钞票,这些人所共需的东西,他也需要。写作、游荡、孤独却不是每个人的爱好,但他爱。有几天他闭门不出,吃净最后一粒米,最后一包方便面。又在一个深夜走进火车站,买了张不知去向的车票,胡乱上车,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小车站下车。然后转来转去,后来身无分文,再扒火车向回走,但被赶了下来。
有他户籍的城市,对他已很陌生,他找不到可以停足的地方,他很久就不再属于任何城市,甚至也不属于出生地的村庄。他发觉自己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流浪者,无家可归。她说,家很重要。但他没有家,也没有故乡。他认为只有能返回的故乡才是故乡,可他无处返也无处可回。他只有写作,只有像所有的流浪歌手一样,且行且歌,且歌且行,就这样。对于没有家的他,写作便是家。对于失去故乡的他,歌声便是故乡。
他是半个月后回到住处的。在他进门时遭到了房东的呵斥和驱逐。因为他尘垢满面,浑身脏臭,形如乞丐。从户籍地到暂居地的过程,时间不算太长,却有一本书那么厚。他在一座乡村教堂混了几天饭,又给一个贩生猪的老头当了三天伙计,再后来碰上两个骗钱的假道士,便给他们当了几天托儿。假道士在一个县城被捉,他也糊里糊涂在一个地下室被关了几天。后来是一个信佛的老太太把他领了出来。老太太说他不像坏人,菩萨托梦让她来搭救他。后来老太太送他50元钱路费,并说她是公安局长的妈。
再来到这个城市,不是因为这里有一扇门他可以打开,也不是有一张床可以失眠或作梦,而是因为她。一个人就是一座城,一个人就是一个国。于是他明白了,思念才是故乡,爱才是家园。
但她从那天之后便没再出现,无论是E-mail还是电话,都找不到她。她似乎从来就没有真实地为他存在过。仿佛一种花儿,总是看见它在不远的云雾中开放,又总是看不真切,无法接近,因此就永远弄不清是梦幻还是真实。
晚上依然失眠,依然有支离破碎的梦。惟一不变,反反复复的是乌鸦群。大片大片的,铺天盖地。在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的那天晚上,他哭了。不是抽泣,也不是默默流泪,而是嚎啕大哭,以至惊动房东和许多人在外面拼命叫门,差一点打110报警。
他知道自己在向往什么。做人太艰难了, 他不想继续下去,他想和乌鸦一起飞。
化而为鸦,鸦而为王。他想要在天空忘却爱情,并开始爱情。

邮箱:[email protected]

[ 本帖最后由 南北 于 2008-5-6 17:48 编辑 ]
丁南强 at 2008-5-06 17:32:10
期待拜读南北兄的小说
南北 at 2008-5-06 17:40:14
问好南强兄,先贴一篇玩儿。
南北 at 2008-5-10 08:01:38
第一次看到罗小前是在公用的客厅里。我上午10点左右走出屋门去卫生间小解,看到有一个穿红色衣裤的年轻女人,狐狸一样从眼前一闪而过,并在临出门时扭头瞟了我一眼。后来就知道了,这是隔壁开废品收购站的李北京新弄来的女人,叫罗小前。
罗小前和我是后来在公用的厨房间里正式认识的。有一天中午我正在炒菜时,罗小前不声不响出现在我身后。她说:“嗨!”我就吓了一跳。我于是开始盘问她的来历,问来问去,什么也没问出来,就知道这是一只老狐狸。我的菜理所当然地被炒成了焦碳,罗小前就把她的菜均了一半给我,并坐在我唯一的一只椅子上看完了我正在电脑上放的碟子《罗拉快跑》。看完后,她不声不响地还坐着不走,说她没看懂。我知道她没看懂,就说,以后再看看,看多了没准就会懂。
罗小前没有再看《罗拉快跑》,一个月后她对我说李北京要搬家了,我问那你呢?她说那我也搬吧。她搬走后过了大约一个星期,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你有空吗?我想去你那里再看看《罗拉快跑》。我说那你来吧。罗小前又一次坐在我唯一的那只椅子上,看着碟子里奔跑的罗拉她却说,我和李北京分手了。我当时大概是毫不在意地笑了笑,说了声“哦”,就没再说什么。
几天后,罗小前又来过一次。这一次是向我借钱的。她说你能借给我500元钱吗?我刚好收到了一份660元的稿费单,取出来还没来及花,就递了给她。她没说借钱的理由,只说停几天还你。我笑笑。在这方面我是有经验的。在借钱出去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对方什么时候还,因为想了也没用,还添烦恼。俗话说的好,借出去的钱儿泼出去的水。若怕人不还,最好的办法就是硬起脸面坚决不借。而一旦借了给人,就要抱定肉包子打狗的勇气和决心。
罗小前临走时毫无前兆地抱了我一下,并在我的左颊上没头没脑地吻了一口,然后极快地转身,跑下楼。
罗小前果然一去不返。直到半年以后,我又搬过了两次家。罗小前突然打了我的手机,她说我现在开了一家理容店,才开业,你过来吧。她接着报了地址和电话,并说她的店,名叫“罗拉理容”。她接着叫了声“忙死我啦”,就挂了线。
我不得不对罗小前感慨万分。唉,这个女人!她竟会蓦然再现,又会开了什么“罗拉理容”。我决定亲自去看看。虽然天近黄昏,虽然天上还下着蒙蒙细雨,还有风。在TAXI司机的抱怨声中,用了近半个小时,我才在一个叫花砦的都市村庄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罗小前和罗拉理容。
罗小前的罗拉理容店真是再简单没有了。在一间门面房里,有一个长沙发,一把理发椅。另外,在布廉隔开的一片地方,放了一张按摩床。罗小前却变了。我觉得用大胆、前卫、野、酷甚至Q这类字眼对她是不能算夸张的。她的脖子上面,好象一支火炬在燃烧,那肯定是她想突出的染发效果。脸上用面目全非去形容我想最好。还有胸,是她和收废品者李北京在一起时不可同日而语的那种挺拔。
罗小前看到我后笑容满面。她向空气中拍了一下手,不知怎么就有两个女孩儿从布廉后面转了出来。她对她们说这是我大哥,你们好好替我招待一下啊。于是,两个女孩儿便一边一个拉住了我。我说罗小前,你叫我来,就是干这个吗?罗小前明显一楞,看到我面沉似水,就急忙收了笑,向两个女孩儿挥挥手。我又叫:罗小前!罗小前答应了一声,竟然脸上有了点儿红。她说,大哥,我是好意啊。我不会骗你钱的,我还欠你钱呢。我说我不是怕没钱付你的帐,我是怕没钱付性病医生和人民警察的帐。罗小前又叫了一声:大哥。我说罗小前,你不配用罗拉这两个字,你把她给我换下来。
我走出罗拉理容去路口打的,罗小前不声不响跟在后面。我说算啦罗小前,你这样跟着我算是演的什么戏?刚好有TAXI在面前停下,我急忙钻了进去。
罗小前后来是不是更改店名,我不得而知。但我却知道她的理容店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连续搬了三次家,出了三次事。第一次是李北京带人将她的钱物来了个洗劫一空。第二次是几个地痞酒后将她的店砸了个稀巴烂。第三次是她手下的小姐干的,不知为什么在她店里放了把火,虽扑救及时没有殃成大祸,但也把罗小前给烧了个一塌糊涂,又好象把她给烧醒了。
我是春节后接到罗小前电话的。她未语先哭。
但她最后说,我想再去你那里,再看看《罗拉快跑》。
晨曦 at 2008-5-10 10:00:01
哈哈, 阅后.

心情不错

学习.
小南北 at 2008-5-10 23:05:47
有这个电影吗?不过老南爸爸的小说是挺不错滴,继续下去```期待下文,学习
海客 at 2008-5-10 23:32:09
南北  

我看你就去先做个小说家得了 !

写散文可以换酒钱 , 写小说可以一次换很多次的酒钱了!写诗歌容易倾家荡产

诗人必须自己具备比较充盈的经济实力 --- 才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支配自己的时间来精心写诗   不矛盾



但是一旦有了钱 过上好日子 离创作的源头也会渐行渐远 也是矛盾的哦、、呵呵







[ 本帖最后由 海客 于 2008-5-10 23:50 编辑 ]
南北 at 2008-5-11 17:54:01
海客啊,你简直是“别有用心”也,明明知道写小说是陷阱,还劝我跳下去。告诉你吧,我贴到这里凉的,都是过去写了耍的。现在,不写啦。免得找不到组织和源头萨。

QUOTE:

原帖由 海客 于 2008-5-10 23:32 发表
南北  

我看你就去先做个小说家得了 !

写散文可以换酒钱 , 写小说可以一次换很多次的酒钱了!写诗歌容易倾家荡产

诗人必须自己具备比较充盈的经济实力 --- 才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支配自己的时间来精心写诗   不矛盾


...
南北 at 2008-5-11 17:56:04
嘿嘿,告诉你,这个电影是好多好多好多年前的老电影了,你小孩子当然没有听说过啊。不过,你在网上巴拉一些,说不好会巴拉出来呢

QUOTE:

原帖由 小南北 于 2008-5-10 23:05 发表
有这个电影吗?不过老南爸爸的小说是挺不错滴,继续下去```期待下文,学习
南北 at 2008-5-11 18:01:33
01
我是带着一颗破碎、孤独的心和医生的死亡判决书上路的。曾经三年的爱情,竟然经不起一个三流歌手的无知引诱,在一瞬间就土崩瓦解,烟消云散。海誓山盟,不过是后工业时代的复古游戏而已。她走了,在中秋月圆的那个晚上,仿佛天上的一道流星,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生命中的又一个黑夜接踵而至。胃癌晚期,这对我似乎是一个荒诞的寓言。还有三个月,医生悄悄对人说时,我听到了。于是我逃出医院,独自上路了。我不想将灵魂和身体留在那毫无意义的地方。我属于泥土,我去归还泥土;我属于山林水泽,我应去皈依山林水泽。
当时我并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但我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选择了西。我向西走,那是太阳涅槃的地方,也应该是我生命的老家呵。
乘了一段火车,在一个山水相连的小站,我下了车,那地方叫滨角。我在滨角小镇停留了两天后,独自向西边的山中走去。我随身的行囊很简单,洗漱用具外,是几件单衣,再就是几支铅笔,一个大笔记本和一部《金刚经》。
我一点也不觉得死亡有什么可怕,我只是想让生命在最后的时刻消失得不太俗套,不太枯燥乏味,纵是没有太阳的悲壮,也总该在最后时刻显现出生命的本色和从容。生命降临的时候,我没有选择时间和地点的权利,但死亡却不同,这是自己可以做主的一件事情。
我走到环翠峪的时候,天已黄昏。在一条清澈小河的石桥边,我遇到一位须发皆白的老人。离得还很远,我就看到了他。山中人少,所以人比树木更吸引目光。我走到老人身边,在另一块石头上坐下。他说:“转过来啦?”我答:“转过来啦。”而后我问:“有住处吗?”他说:“这里没店,要住就家去。”于是我就跟老人走。过了桥,我看到半轮月亮倒映水中,那是一种无比高远清明的感觉。经过一座山门斑驳的小寺院,在一片竹林的边缘处,依山崖有几间平房。没有院墙门户,只有一条狗疲惫地叫了几声,算是到家了。老人对亮着灯的屋里喊:“娟子,来客了。”就有个年轻女人从屋中走出来,对我打量了几眼,而后便去打了盆水,拿了香皂毛巾过来说:“你洗洗吧。”声音很轻,仿佛是风中的落叶。
晚饭就在屋前的院子中吃,烙馍、鸡蛋炒辣椒,绿豆稀饭。饭菜端上,女人便消失了。只老人一人陪饭。我说叫她一起来吃吧。老人说,山里女子,不陪客人吃饭的。老人姓毛,那女子是他孙女儿。老人没问我是干什么的,看来这深山中也是常有旅游者造访,常有人在此食宿的。我也没与老人讨论食宿的价格费用。对于一个生命进入倒计时的人,是不用再计较平时很认真的一些东西了。
有一种鸟的声音在朦胧的竹林中连续不断。咯咯--嗒--唔,咯咯--嗒--唔,我问老人,这在叫的是什么鸟?老人说这鸟在山里叫它“胡(唤)哥“。有一个古老的传说:有一富家小姐爱上了为她家打长工的穷小伙子,俩人私订终身。富人发现自己女儿与一个长工相爱,便将这穷小伙赶走。但相爱的男女还是设法幽会,并且约定端午节夜里私奔。可就在他们将要逃走的头一天,富人勾结官府,罗织一个罪名将小伙子抓去,后来害死在狱中。那小姐却不改初衷,绝食而亡,死后化为鸟儿,便在端午节后的夏夜喊着“哥哥--等--我,哥哥--等--我”,整夜啼鸣不止……
那夜,在娟子收拾得干净舒适的房间中,我却失眠了。那“胡哥”的声音在宁静的山峪中,清脆凄然。也许,是人们知道世上难得真正的爱情,所以才在一只鸟身上寄托了如此悲切的希望吧!
南北 at 2008-5-11 18:02:04
第二天清晨,小寺院的钟声响了一阵。清越的钟声之后,天刚蒙蒙亮,屋后山崖上,竹林中的各种鸟儿便唱成一片。它们与“胡哥”不同,它们是快乐的,它们是太阳的崇拜者。而“胡哥”属于夜晚,属于月亮和星星。
从屋里走出来,我走进竹林中,深深地呼吸着这山中的空气。我觉得胃部并没什么特殊感觉,只是着意一想,有一种沉沉的不适。死亡虽是每一个生命最后都须抵达的驿站,但能自由地呼吸、行走和写作,毕竟是一件更加诱人的事情。
在竹林深处,我发现有一座两层的小竹楼,但已十分破旧了。楼下的一层没有门窗,只有三面竹墙,里面放了些破桌破椅之类的东西。我沿着一边的竹梯爬上竹楼,看到里面似乎曾经住过人,有竹床,床上还有一顶帐子。靠窗的地方,有一张木桌和一张竹椅。站在二楼向远处望去,竹林中一层乳白的薄霭。在氤氲的雾气中,有晨钟暮鼓传送的小寺院若隐若现。周围四面青山,如一位母亲环拢的双臂,将这里的一切拥在怀中。
我不知自己在竹林中逗留了多久,直到娟子在身后喊我回去吃饭。在清晨的阳光中,我看清了娟子。她长得和她名字一样,有一种说不出的清秀,也许是因了这山中的风、山中的水,还有这竹林的云霭吧,才蕴生了她。无法用漂亮或美丽这样的城市语言去形容她,她身上透出的是一种山林中独有的气息。吃早饭的时候,我试探着问那老人,竹林中的那间竹楼,是否愿意出租?老人说行啊,原来有个画画的女画家,在那租了半年,上月才走的。我伸手从口袋中掏出5张百元币递给老人,说这算我预付的房钱和饭钱吧。老人接过钱,看了看我,从中抽出一张,将其余4张又递给我,说我收你100元,算一个月的食宿费吧,一会让娟子去给你收拾一下,天热了,反正也不用添多少东西。
我就这样在竹楼上住了下来。我开始做我一生中的最后一件事--在那个很厚的大笔记本上写作,写一部自传体小说。我计算着时日,只剩二个多月了,不足百天的时间,我想尽量把这个本子写完,把我一生的追求、爱情和失败写完……在暮色降临的时候,我也会去那座小寺院看看。那寺名般若寺,寺院的住持是个慈眉善目的长老,叫惠通。从一通碑文上我知道这般若寺始建于唐代,历有兴废。民国时因战乱,寺院反香火旺盛过一段,僧人增到100多个。文革期间,寺院被毁,现在的殿宇,大多是近年新修的。
南北 at 2008-5-11 18:02:32
这些是我所熟悉的过程。任何事物,包括生命,都在无常的变化中轮回。我所能做的,就是在生命大厦还没有轰然倒下之前,抓紧时间留下一点它的雪泥鸿爪,也算不辜负了唯一的生命。犹如一座殿宇的修建留下一通碑文以为纪念一样。
竹林清幽无比,除了鸟鸣声和风吹竹叶的沙沙声,几乎听不到别的声音。一日三顿饭是与娟子祖孙俩一起吃的。有时我因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中,忘记了吃饭时间,娟子便会来叫。我们说话很少,但在饭间的闲谈中,还是知道了她及家人的一些情况,她初中毕业后,在一所私立医校就读,但没等毕业就退学了。原因是她的父母经营一间竹器厂,在一次往山外送货时遇车祸双双身亡,年近古稀的祖父也因此打击病倒在床……后来,她与一位初中同学结了婚。她要照顾年迈的爷爷,所以迎那男的来山中生活。但她的婚姻仅仅持续了半年,那男的便一去再没回来。老人说:“苦了娟子这孩子啦 ,都二十六、七的人啦。让她走她又不走,我又死不了……”娟子听爷爷如此说,便生气地叫:“爷爷!”老人便不再言语。
我感到胃部真的在隐隐作痛。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际遇,有不同的苦。人们寻找欢乐,渴望欢乐,那是因为身在苦中。欢乐是什么?如果苦是一棵树,那么欢乐就是它的花朵;如果苦是一池湖水,欢乐便是偶然在湖面上被激发出的涟漪。这花朵或涟漪,因为短暂,因为脆弱,所以才让人向往和迷恋。
一天,天空飘飘洒洒地下起小雨,我正站在竹窗下眺望着远近的山峦树木,忽听在竹林的另一边响起一阵歌声――

我时常漫步在小雨里,
在小雨中寻觅。
小雨像一首飘逸的诗,
常萦绕在我心里。
在没人的雨中更显得孤寂,
可我脸上并不流露出痕迹,
每当小雨飘过都唤起我的回忆
……
循着歌声,我看到娟子打着一把红白蓝三色相间的雨伞,在竹林边踱步。“娟子!”我不由自主地脱口喊了她一声。她抬头看到我,便向竹楼这边走来。她与爷爷一起在路边经营一间小百货店兼茶棚,平时总是守在店中的。
娟子沿着竹梯走上楼,问:“有事吗南哥?”我说没事,只是听你唱那首《小雨》,很喜欢,那也是我爱唱的一支老歌。她笑着“噢”了一声。进到屋里,我让她坐在椅子上,我则坐在床上,因为屋里没有第二只椅凳。她说,你是作家?我说算是吧!她又说,你写小说?作家都喜欢躲在没人的地方编故事。我说,我不编故事,我在写我自己,写我自己的一生。她睁大迷惑的眼睛看着我,说写一生?你这么小,就要写回忆录?我说一生是没有长短的。从生到死,有的会长些,有的会很短……她把眼光移向窗外,竹林在细雨中发出沙沙的响声,她幽幽地半天才说,我看出来了,你有心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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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 at 2008-5-11 18:02:57
窗外的雨似乎更大了些。含黛的远山在雨雾中若隐若现。看着娟子坐在窗前的身影,我有些恍惚,仿佛这是在某阙宋词或某幅古画中,而不是现实的世界。我们都沉默着,很久都不说什么。后来还是我问她:“娟子,平时你喜欢做什么?我是说没事的时候”。她回头看着我,想了想说:“听点音乐吧,有时也看点闲书。”我又问她听什么音乐?她说,有时听盛中国的《梁祝》,有时听理查得•克莱德曼的现代钢琴,也喜欢凯丽•金的萨克斯尤其是《回家》,百听不厌。有时也听听蔡琴和郑智化,偶尔也听崔健……
我不能不对这位山中女子刮目相看了。在这最能勾通人类心灵的音乐方面,我们是如此相像,她喜爱的几乎都是我喜爱的。我的内心深处,渐渐涌起一缕莫名的冲动,想不到在这山峪竹林之中,在我的生命即将消失之际,竟能遇到一位红颜知音……我不由自主站起身,那一瞬间的冲动让我忘了自己是个病入膏肓的人,竟想要上前将她拥入怀中。但在还没走到只有三步远的她身边时,我心中就犹如冰水浇顶般清醒了,身子转了一下,在窗前站下,眼中却不由涌起一层泪雾。
娟子一定感到了我的异常,也站起身,走近我问:“南哥,你怎么了?”我答非所问:“把你的磁带让我听听好吗?”她说:“行啊,我去给你拿来。”
娟子下了楼,打着伞在雨中不见了。听着她离去的脚步声,我则一遍遍告诫自己:“老南啊,千万不能自作多情,不能陷入情网,死神就在不远处等着你哪,你要做的事情是写作,是抵达最后一个目标。”
当娟子从雨中走回来,将几盘磁带和一个便携式收录机放在我桌上时,我已能十分客气地向她致谢了。我看出娟子的目光中有一丝忧伤和失望。但为了不把更多的伤痛留给她,我只能这样。娟子走后,我在她送来的磁带中挑出蔡琴来,我喜欢她那有点沙哑苍桑的声音。在我取出磁带时,从磁带盒中掉出一张小纸片,上面是几行用铅笔写的娟秀小字:

“楼外垂杨千万缕,欲系青春,少住春还去。
犹自风前飘柳絮,随春且看归何处?  
绿满山川闻杜宇,便做无情,莫也愁人意。
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

这是宋代号幽栖居士的朱淑真的词《蝶恋花》,因为那词的末句“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是我在中学时代背诵过的。这首词是娟子过去抄的?还是新抄了专门让我看的?词中传达的心思,我明白,但我却只能佯装什么也不知,什么也不懂。
从此以后,娟子对我的情义和关爱,一日甚是一日。一日三餐,她都尽力做得美味可口。知道我爱吃卤面,她便想法去做。又因我无意中说想吃海带,她便托人从山外买回来。一天黄昏,本来晴好的天气骤然变化,竟下起了冰雹,气温也降了下来,娟子将她自己用的毯子送来给我……发现娟子变化的,首先是她的爷爷。老人那有些浑花的眼睛,在饭桌上一会看我,一会看自己孙女,并且不住地点头……可是,这在常人求之不得又近在咫尺的爱情和幸福,我却不敢去取一丝一毫。我知道这会让刚刚看到生活之光的祖孙俩多么难过甚至绝望,可我又能有其他更多的选择吗?
身上盖着娟子送来的毛毯,我却在这幽静的竹楼上彻夜失眠,辗转反侧。也许我应该将实情告诉娟子,让她心灰意冷;也许我应该继续西行,让生命在路上慢慢消失;也许……我想到了般若寺的惠通和尚,也许我可以向他诉说,从他那里寻求一个圆满的方法。
南北 at 2008-5-11 18:03:28
第二天,在寺院的晚间课诵之后,我在夜色中敲响了惠通住持方丈室的门。我们有过几次接触,相谈也融洽,可以算是熟人了。当我跨入室内时,正在蒲团上用功的惠通微微有些吃惊:“南先生这么晚来,有什么事吗?”我毫不隐瞒地向他讲了我的事情,请求他的帮助。惠通沉思片刻之后,对我说:“南先生,你既是研读过《金刚经》的,不知是否明白其中真意?”我答:“特请和尚指教。”惠通说:“其实也是很平常的道理,一切都在变化中,一切都非永恒,所以对什么都不可太过执着。人世之中,生命最可宝贵,而情爱又居于生命之上,故有人宁可舍弃性命,却放不下情爱二字。你的苦痛,说明不仅是那女子用情于你,你也在内心中用情于她。你若无情于她,大可一走了之,又何用自苦?因此路有两条,由你选择:要么举慧剑斩断情丝,要么与有情人结为眷属。前者我可助你一臂之力,后者嘛,便非我出家人应管之事了。至于你的病,我看倒未必就那么一定,所谓绝症,即非绝症嘛。这是佛祖教给世人的辩证法,你何不用此法疗病疗伤呢?境由心造,有时病症也是由心所造的呀!”
惠通和尚的话嘎然而止,在蒲团上跏趺合十,似乎入于禅定之中。我心中一时摇曳不定,便悄然退出,沿原路返回。远远望去,却见竹林深处的竹楼上亮着灯光。当我走上楼去,却见娟子坐在桌前,满脸的泪水,桌面和我的本子上,也是泪痕斑斑。见我进来,娟子站起身,她擦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看你的东西。我见这里亮着灯,就过来看看……南哥,以前我一直认为天底下自己最苦,想不到你……。”我向她努力笑了一下说:“娟子,你看了也好,我一直不知是否应该告诉你,你看,我是一个正在一步步走向死亡的人……”娟子没让我说下去,她从背后抱住了我,哽咽着说:“南哥,我不管你还有……多少天,对我来说,一天……就知足……了。”
娟子离去后,我关了桌上的台灯,默默地坐在窗前,望着高远夜空中闪动的星光,聆听着竹林中夏虫的嘶鸣。奇怪的是,每夜都叫个不住的“胡哥”竟没有出现。我耳边却响起惠通和尚的声音:“要么挥慧剑斩断情丝,要么……。”我想,我必须下一个决心了。我的选择其实只有一条路:那就是绝情而去,我不想在指日可待的一天,让一个经受过打击的女人重新陷入一个悲剧之中。
于是,我重新扭开台灯,坐在灯下给娟子写信。在这封也许是遗书的信中,我告诉娟子,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能到达这样一个世外桃园般清幽的地方,能遇到一个她这样的知音,还有爷爷和惠通和尚这样的不凡之人,我内心充满了感激之情。但我却必须把我的命运带走,带到我生命消失的地方去……。
次日天还没亮,我收拾了一下简单的行装,将信和500元钱压在几盘磁带下,悄悄地离开了竹楼,离开了环翠峪。当寺院的晨钟响起时,我已走在山外西去的路上了。
南北 at 2008-5-11 18:03:54
当我重新来到环翠峪的时候,已是冬天。我不知是因为追怀往事,还是对那个叫娟子的女子和她须发皆白的老爷爷深深负疚在心?总之,我重返环翠峪是要找到娟子,向她说明我当初的逃避和不辞而别。
那天清晨我留下书信,独自西去之后,并没有在三个月的时间处与死神相逢。我在一周后到了西安古城,而后又南行到了终南山中。我知道终南山自古以来就有许多高人大德在此结茅修行,遗迹故事颇多。我在山中找到一个山洞,里面有床板,还有锅灶、炊具之类,洞门前的平地上还种有玉米、红薯、萝卜、蕃茄等庄稼蔬菜。洞的主人自称老明。我见到他时他披着长发,只穿一条短裤,赤着双脚,弄不清是僧是道。他见我来,就拍着手说:“哈哈,做梦有人来,真就有人来,你来了,我得走了,这洞就归你了。记住,我是第15代洞主,你是第16代,记住,有了第17代洞主来,你才能走,记住,哈哈……”
老明--第15代洞主走后,我就成了新洞主。在那里我开始最简单的生活:取山泉水,捡拾林中枯枝干草,熟食则煮玉米、红薯,生食则蕃茄、萝卜。不知不觉过了很久,具体时间我已不知道了,我想三个月肯定有了,但我不再算计时日。我白天坐在洞前的松树下写作,晚上天黑之后睡觉,完全成了一个自然人。虽然也偶有游人或山民来此,但基本上构不成对我的干扰。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年纪50多岁的汉子走到洞前,见了面便向我下跪行起大礼,口称是老明让他来接替我的,他叫韩小寒。我这时已将那个大笔记本写完了,带的铅笔也已用完,我想既然死神不与我相会,那我就下山吧。于是我这个第16代洞主,向17代洞主如老明那样如此这般胡说了一通后,便下山了。
到了西安城内,城里人见了我就像看怪物一样,我自己在一面玻璃门上一照,也不由笑了,我完全是个野人模样,头发不说,胡子都有一尺多长。衣服不算褴褛,因为在山中基本不穿,但鞋子是没有了,赤着双脚--他们哪里知道,我可是终南山中刚卸任的一代洞主呀!我进了一家浴池,先理了发,洗了澡,又让浴池主人去为我买了一套秋装鞋袜穿了,而后去饭店吃了顿数月来第一次“人间烟火”的饭菜。再后,我便坐车回到了郑州,到我被判死亡的那家大医院检查。折腾来折腾去,最后的结果十分俗套--一切正常!当我将当初的诊断书让那位德高望重的肿瘤科主任看时,他半天不言不语,后来又语无伦次地嘟囔:“没错呀,真不可思议,误诊?不会呀……”
然而,我虽然逃过了死神的追踪,但我重返环翠峪却遭遇了更大打击:我终于失去了也许是此生中惟一可以成功的爱情。我看到竹林深处的竹楼依旧,但山崖边的平房却换了主人。我问他们原来的房主哪去了?老妇人说,我也不太清楚,听说老头病死了,他有个孙女,去南方什么地方了……。我又去般若寺找惠通住持,我想他一定会告诉我更多的东西。但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僧人,他说:“南先生,我师父上个月圆寂了。他临走时说:‘有位南先生也许会来找我,到时你把我这首偈子给他。’看来老师父真是修行得道了,早已料到你会来。”说着,年轻僧人从一本经书中取出一张宣纸递给我。只见纸上用毛笔写着:
“人生到处何所似,恰如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尔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走出寺院,我在竹林中久久徘徊着。我明白惠通法师的意思,人生犹如掠鸟飞鸿,不过是偶尔来去,在融雪的泥地上留下一些爪痕罢了。但我还是无法止住心中的悲伤!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在尘世中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我渴望生活,热爱生命,寻找着一份纯真的爱情。我承认我的放弃,我不后悔。如果当初的情景再现,我还会选择放弃的,因为爱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而是给予。因为我担心自己无力给予,所以才选择放弃,才拒绝接受的啊!
并且,放弃还证明着我曾经短暂地拥有过。
娟子,你我都没有错。
在苍茫的人世间,我们能够相逢,已是难得的一份缘。
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那么,我如今的寻找,是不是一份为了忘却的纪念呢?我自己不能回答自己。
小南北 at 2008-5-11 18:21:20
最近好象不喜欢看电影了哦,爱看书了,呵呵,好现象!看你的乖乖女好乖!!
小南北 at 2008-5-11 18:28:24
这是我妈妈喊的名字,小时候跟伙伴出去玩,到了吃饭的时候,妈妈就在门口喊“娟子,吃饭喽”妈妈的大嗓门响彻整个村庄。我就拍拍屁股上的土回家,吃饭。到了家门口,就看到妈妈的笑容。有妈妈好幸福哦!“娟子”就成为了我幸福的代名词
海客 at 2008-5-11 18:42:27

QUOTE:

原帖由 南北 于 2008-5-11 17:54 发表
海客啊,你简直是“别有用心”也,明明知道写小说是陷阱,还劝我跳下去。告诉你吧,我贴到这里凉的,都是过去写了耍的。现在,不写啦。免得找不到组织和源头萨。 ...
商报是那糙性 其他类报刊难道也一样?南方周末呢  南都报呢?其他杂志呢?

罢罢,我是外行 搞不清楚

我还是享受看你 小说的乐趣吧!
海客 at 2008-5-12 13:10:26
欣赏了!



大田 at 2008-5-12 22:04:30
有了钱,离创作就完,这要看人的嘛!老舍有钱,鲁迅也有钱。未必有钱就写不出来嘛。关键还是看一个作家是否具有文学状态。没有文学状态,有钱没钱,都写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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