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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笔下的大师

嘘堂 发表于: 2008-3-06 17:15 来源: 今天

大师笔下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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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温。天薄灰,预告有雨。前几天在酒吧打架,毛衣被扯破,趁机换一件花格而明艳的。与年龄和天气逗趣。
  昨夜读完《大师笔下的大师》。书名在雅俗间。这是牛津大学“自由教育丛书”中的一本,编者斯坦利霍夫曼,牛大的著名学者。中国电影出版社去年初版的,定价28元,打折店里10元购得。凝重的书面装帧,厚而涩的内文纸张,形式已有重量。
  共收了19篇文章,19个西方文人写另19个的。文风和文体很杂,像走进间货色杂陈的古董铺,场面凌乱,而每件东西都透着熟悉的气息,而且可观。
  第一篇是例外,奈保尔论J·库切,主要是讨论后者的《半生》。这两位近年的诺奖得主的作品都没怎么读过,所以阅读止于文章本身,而缺少投入。分析很细,属于那种象一个齿轮追逐着咬合另一个齿轮的严谨文学评论。从中多少窥见西方移民文学的文化复杂性。先天和后天的血液融和后的漂浮状态。奈保尔提到“他们是一种在‘母’国已衰微的文化的受托人”,并引用马格里奇的话说:“印度人是惟一活着的英国人”。此外,对《半生》未能消灭旧式全知叙述手法的批评,也颇有意味。
  巴乌斯托夫斯基的《道德败坏的唯美主义者》。这个作者是俺很喜欢的,而那个道德败坏者,王尔德,喜欢胸前佩带一小朵向日葵的家伙,也很早就闯进了俺的文学视野。《道连格雷的画像》,曾令年少的俺眩晕。该文不长,主要描述王尔德从里丁苦役监狱出狱后从理想到现实、从唯美到批判的转变。这个俺已知道,因为去年还在翻看他的《快乐王子集》。王子,最后失明的王子,就是王尔德的替身。至于为什么佩带向日葵而非其它的花?梵高的向日葵与王尔德的又有何不同?这个疑问俺留给自己。
  伍尔芙评论勃朗特姐妹的文章颇长,但俺兴趣不浓。俺从来不承认《简爱》、《呼啸山庄》拥有一流世界名著的地位。文中有人与俺意见一致。夏洛蒂曾写信给骚塞请教文学天赋的问题,骚塞回答:“文学不能成为,也不应该是女人的终身事业”。当然,不是没有例外。但例外总是例外。
  伍尔芙或可被视为一个例外。这也许因为上帝的一个错误——她患有精神病,并最终因此自杀。从艾略特《悼念弗伍尔芙》一文的链接里,俺首次知道伍尔芙幼年曾被异父的儿子猥亵,对性怀有恐惧和厌恶。和萨乐美一样,她生前和丈夫维持着无性婚姻。艾略特的这篇文章写得严肃而不亲切,如官方的讣告。在后面一篇写艾略特的文章里,正好提到了别人类似的观感。赫伯特里德当时就说:“它那冷淡疏远的态度使我们感到吃惊”。这更像一个文学评论家的借题发挥,而非伤逝挽怀的友人的纪念文字。当然,文学批评家的艾略特总能说出高明的见地。如他认为对具有无可怀疑的重要性的作家做出重估——“不是在某个作家去世之际,而是在整整一代人消失之际”。文章结尾也凝重如碑——“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我们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但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我们将会得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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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略特的画像也随即出场。标题很酷:《布满牙齿的头脑》。作者彼得阿克罗伊德,《泰晤士报》首席文学评论员,艾略特和王尔德的传记作者。在文中,艾氏被勾勒为一个严谨的、尖刻的、充满苦恼悲观乃至不乏虚伪冷酷的形象,当然,这个形象是投射在他首先是一位伟大诗人的背幕上。他的头脑象一个钢制的罗网,“整个张着,布满了牙齿”。他的婚姻很糟糕,严重神经质的妻子简直是他的附骨之蛆。智者的不对称婚姻,很难说这是喜剧还是悲剧,便如苏格拉底的家事。也许这是上帝对智者的制衡?我想,艾氏似乎不讨人喜欢的疏远态度,或者来自他的锐利——看透了世界的破败和罪恶的恒在。他并不喜欢他无法离开的这片荒原。“世界就是这样终结/不是不是嘭的一声/而是嘘的一声”,嘘,是种更尖锐的声音。
  但,嘘,并不是对混乱的放任。追求克制,寻求有序,至少在文学生命里不失为一种可能。在此,艾氏是个典范。简练,明晰,平衡,这些似乎充满古典意蕴的诉求,与其说是文化保守,不如说是诗人内心认识的自然反射。有意思的是,从文中看到,艾氏的创作似乎颇借重与其它文学范本的碰撞。这恰好也是我的写作积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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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可以略过的一篇——《巴尔扎克之死》,虽然作者是雨果。近乎流水帐,白描,但感觉文字线条的韧劲不足。“谁也不见”,巴氏的临终遗言。弥留之际,他苦追十年才如愿以偿的韩斯卡伯爵夫人躲在隔壁与情人幽会。法兰西的人间喜剧。这个定格说明爱并不如死亡那样可靠。每个人都独自会见死亡。
  “他不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如你介意,他根本就不是艺术家”,康拉德在《阿尔封斯都德》里这样说。这个评价算是恰如其分。他继续说:“他是劳动者”、“他也许不是艺术家,但和某些伟人一样离真理不远”。这个评价我不反对,但觉得意义不大。衡量艺术家的唯一尺度是艺术才能,而非人格品质。艺术只在乎艺术,就象老饕只关心佳肴本身,而非厨子的道德状况。如果没有误记,都德的文学才能在其生前已受到过严重质疑。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现实主义如何能在艺术上成立。康拉德其实也看到了:“他急于向生活表达他的怜悯、他的愤怒、他的疑惑、他的同情,却丝毫也未考虑到这种感情的逻辑中必然隐含的一些重要问题。”创作需要距离,与世界,与己。距离产生高度。
  但最高的文学必然且只能是现实主义文学。一种在艺术上成立的现实主义文学。
  现实大于道德。道德只是枚骰子,而现实是轮盘。轮盘旋转的光轮如花,有艺术的美。这种美不能简单地用伦理或形上的戒律来界定,无论善恶,皆不失为现实本身结构的一种实现。唯美主义,当真是现实主义的死敌吗?“为艺术而艺术”,这个口号的创造者戈蒂叶,不正是那个同时宣称自己是个“只有可见世界才对他存在的人”吗?《不合法的闯入者》,一篇精辟地考察波德莱尔及“颓废派”艺术的文字,再次唤起这些思考。波氏断然宣称:“诗歌除了本身以外别无目的,也不可能有任何别的目的”。但我们看到的那些吸血蝙蝠般飞翔在薄雾浓暮中的恶之华,又何尝不与现实乃至人性的当下血脉相通呢?文中,简洁而精到地考辩了“美”、“美学”诸概念在西方文化中的流变,为艺术本体意识在文学史上的一次大爆发留影。
  只有同时具备高度敏锐的审美意识和深厚的学理训练的人才有资格在这浓缩了的画卷上签名。此文作者;威廉冈特,英国当代著名艺术评论家。十多年前,曾偶然在旧书摊上购得他的代表作《美的历程》。一个被时间盐水泡过的美的烙印。
 
4
 
  下了几天的雪和雨,天气又开始转暖。泥地上的积雪再无踪迹,想来不会再大降温了吧。
  从《不合法的闯入者》那篇往下重新浏览。《虚荣心、名誉和爱》,唐霍尔,一位我不熟悉的美国诗人,记录对其前辈的印象——“教授们或者更喜欢艾略特,青年诗人们或许喜欢模仿奥登,然而美国公众心目中的当代伟大诗人则是罗伯特·弗罗斯特”。那是美国现代派诗歌的发情期。庞德、艾略特、卡明斯、史蒂文斯、威廉斯,一个满地都是竖琴或变竖琴的时代。弗罗斯特晚年的面容,一如他卜居的新英格兰的冬日原野。
  文很长,居然近三十页,都是亲历与实感。没有习见的谀辞,只是记叙,还原一个充满虚荣心和负疚感的写作者。他自私,喜欢出名,不喜欢别人比他更出名。一个农夫?一个俗人。他参与了援救二战后因判国罪被监禁的庞德的活动,以其桂冠诗人的影响力帮助他的早期诗歌提携者获释。而原因是——“艾兹拉关在那里,太引人注目了,我们让他释放出来,现在人们不再那样注意他了……”
  以前读他的作品并不多,真正有印象的只有那首著名的《雪夜林畔》。“我的小马定会感到窦疑/主人为何停在这荒漠中/左边是村地/右边是冰湖/这隆冬之夜最为黑暗/……要赶数哩方能安睡/要赶数哩方能安睡”。抒情的歌谣,但也蕴着现代的彷徨。早背不出这诗了,好在案头恰放着一本90年版的《二十世纪美国诗选》。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美国现代诗选本之一。于是参读。春夜,天上铺着柔和的星光。
  有人说弗罗斯特的诗格调不高。我想我懂为什么这样说。不够激烈,不够撕裂,不够锐利,如星光不是炎日,也不是肃风。但我仍然喜欢他。一个前两年和朋友争论过的问题——抒情品质是否诗的必需。我现在依然坚持抒情品质的重要性,虽然我不反对别人抛弃它。
  也许,只是要调整深度。要深度抒情。
  “宽恕啊,上帝,我仅仅嘲笑了你。
  我亦会宽恕,只要你施我鸿恩”
  《宽恕啊,上帝》,一首只有两句的短章。写这首诗时,弗罗斯特已85岁。上帝会宽恕诗人吗,如天空宽恕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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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开始重读《散文理论》。新事物总是在重复的过程中呈现。中午看完了78届奥斯卡颁奖典礼。盛装,华饰,美女和镁光灯。当然,还有艺术。《撞车》和《断臂山》成为大赢家。《慕尼黑》一无所获。领奖台上,一位金人获得者说:艺术不是镜子,而是榔头。镜子反映社会,榔头塑造社会。
  这是理想主义者的大言欺人吧?话说回来,又有什么发生了的事物不曾对世界施加影响?
  书翻到111页。《特许认可的弄臣》,作者乔治奥威尔,被评者是马克·吐温。朦胧记得《汤姆索亚历险记》是我识字后接触的最早一批儿童读物。但它其实不是儿童读物,所以那时我也不喜欢。我真正记得的是《亚当夏娃日记》,读到时我已20岁。喜欢里面机智的语言,清新的风格,至今记得亚当被长着长头发的爱唠叨的奇怪生物逼得躲到树上的插图。周老大在30年代说,那些插图“对于中国现在看惯了斜眼削肩的美女图的眼睛,也是很有澄清的益处的。”
  很惭愧,我对马氏的印象几乎仅限于这个小品。《艰苦岁月》、《密西西比河上》等作品只闻其名而已。我缺乏投入地阅读这些作品的真切背景,历史的,文化的。奥威尔论说,马氏是个变化时代的记录者,“在自由的土地尚存之时,‘从园木小屋到白宫’的神话确有根据”。而“他本来是很可能成为一个谎话的拆穿者,一个比惠特曼更有价值的民主的先知……但是他却变成了那种可疑的东西——一个‘公众人物’……他的生涯反映了内战以后开始的美国生活的堕落”。
  是的,他不够坚硬。我总觉得戏谑、机智体文字的光滑外壳底里,大抵藏着软体动物。同时,我同意奥威尔的另一论述——“他也从来不能断绝成功就是好事的想法,也许这是一种美国特有的想法”。我看到,马氏小说里的人物仍抱着这种美国想法,在世界各地掘金、伐木。
  一个尖锐的软体动物。一个贫乏之人,或群体,才会对成功有强烈的欲望,便如饿殍渴望饕餮。
  马克吐温,或者就是原始版的贫嘴乔恩?我今天原本很想看看这位当红的美国脱口秀主持人在颁奖典礼上的表现,可惜央视没给他机会。我很愿意领略脱口秀带给我快乐。但我拒绝在脱口秀和文学间划等号。

最新回复

三句半 at 2008-3-07 03:48:56
罗伯特·弗罗斯特《雪夜林畔》---“我的小马定会感到窦疑/主人为何停在这荒漠中/(……)”

“窦疑”?上网查查还真不少。

*琼楼十二曲·第二十八章喜宴·卧龙生:“离魂魔娘郑僖听得窦疑不已,又是一惊(……)”
*益家居艺:原生态家居饰品,全国火爆招商/(……)即使是那些初入社会的青年人也窦疑丛生。
*霓裳_言情小说:她一向不看重大选(……)到了初选的日子她却突然紧张了起来,引人窦疑。
*英特尔CEO贝瑞特16日低调访华令众人顿生窦疑

啥时候时兴这样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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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俺从学校和书本上学到的 ---

[窦] 1)孔,洞,穴:狗窦|疑窦(可疑的地方)|《左传.哀公元年》:“逃出自窦”(由孔穴逃走)。
     2)人体某些器官或组织的内部凹入的部分:鼻窦|鼻旁窦。
词组:[疑窦] -- 可疑之点:心中存有疑窦;疑窦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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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窦疑”可是另有出处?

那啥吧,别嫌俺慢,指点指点。谢啦。
丁南强 at 2008-3-07 08:51:02
品读堂主的文章,是一种享受
小杨柳 at 2008-3-07 09:59:22
这样的文章读起来真是一种享受啊!
张祈 at 2008-3-07 10:19:09
好象我也买了一本。
戴玨 at 2008-3-08 15:26:15
弗羅斯特的詩,我印象最深的是這首:

Fire and Ice
   
  
Some say the world will end in fire,
Some say in ice.
From what I've tasted of desire
I hold with those who favor fire.
But if it had to perish twice,
I think I know enough of hate
To say that for destruction ice
Is also great
And would suffice.

火與冰

譯者:屠岸

有人說世界將毀於烈火,
有人說毀於冰。
我對於欲望體味得夠多,
所以我贊同這意見:毀於火。
但如果世界須兩次沉淪,
那麽對憎恨我懂得深切,
我會說,論破壞力量,冰
也同樣酷烈,
足能勝任。

[ 本帖最后由 戴玨 于 2008-3-8 15:29 编辑 ]
嘘堂 at 2008-3-11 15:40:37
三句半兄:窦疑这词的来历俺还真不知道。刚才查了下手头的《辞源》,居然也没列上这个词。呵呵,爱莫能助了。
丁兄、杨柳兄:拉杂文字,凑合看吧:)
张兄:重合的想也定不止这一本:)
戴兄:俺不通西文,读西人诗都是通过转译的,惭愧惭愧。弗氏的东西也各选本里零星看来的,这首还真没印象。不过确不错。是中晚期的么?
戴玨 at 2008-3-12 17:36:53

QUOTE:

原帖由 嘘堂 于 2008-3-11 15:40 发表
戴兄:俺不通西文,读西人诗都是通过转译的,惭愧惭愧。弗氏的东西也各选本里零星看来的,这首还真没印象。不过确不错。是中晚期的么?
這是弗氏1920年的作品,年份雖早,但那時弗氏已經是很成熟的詩人了。

另貼個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的譯文,同樣是屠岸翻的:

   雪暮林邊暫駐

這林子是誰的我心裡清楚,
那邊村子裡是他的家屋;
他不會見到我停留在此地
看他的林子被大雪蓋住。

我的小馬該滿腹狐疑:
附近沒農舍,為什麼歇息
在樹林和冰湖之間的地方,
在這一年中最暗的黃昏裡。

他搖了一搖頸上的鈴鐺,
想問問是否弄錯了方向,
可除了輕風捲起的雪片
羽絨般飄落外別無聲響。

林子真可愛,深邃而幽暗,
但是我必須去實踐諾言,
還得趕多少里才能安眠,
還得趕多少里才能安眠。
秋子 at 2008-3-13 12:02:29
大师是上帝遗落世间,最蹩脚的种子!
也不见得,
或许是刻意栽种
投向凡夫俗子的生活
一捧涟漪
又或许是轩然大波!
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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