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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我亲爱的民办教师们——记伍老师

发布: 2015-4-09 18:29 | 作者: 子抗



        伍卓华老师是两年前去世的。我听到这个消息,是在他去世几个月之后。当时是什么感觉,现在也忘记了。只记得一点,就是觉得他去得实在早了一点。不到五十,或者是刚过五十岁,远不到退休年龄。
        也不奇怪。他喝酒太凶了。我就见过有一次,是晚上,他喝醉了,摔倒在学校的天井里。他老婆来找他,他还作势要打老婆。其他老师赶紧把他们扯开了。
        这样一个酒鬼,又什么好记的呢?不过,奇怪,我偏偏就记得他。
        我不知道他年轻时候是不是也喝酒,是不是喝得这么厉害。刚认识他的时候,我是个初中生,他应该也还年轻。当时印象深的一点是他乒乓球打得好,全公社都有名。讲句老实话,他打球的姿势不怎么样。个子矮,一双短腿,还是罗圈,跑起来显得滑稽。但是抽杀起来很凶猛,经常把别的姿势优美的老师打得落花流水。这时他就大笑起来,眼角周围挤出很多很深的皱纹,露出一口坏得要命的黑牙齿。
        当然,他是抽烟的。
        那时我住在学校里(我历来以我母亲教书的小学为家),也时不时跟他在大礼堂里打乒乓球。我本来就打得不好,要赢他基本上没有希望。他也不认真跟我打,只随便跟我玩玩,到比分已经对他不利的时候,才稍微认真一点。
        他爱好颇多。喜欢搞乐器。二胡、笛子、唢呐、锣鼓、钹,这些东西都能搞几下。大概乡间的那点乐器响器,他都会几下子。他也练毛笔字。有一次,他得意地对我们说,一个学生见了他写的字,不相信是写出来的,以为是印出来的。
        他又喜欢背一些没有几个人能懂的句子给别人听,都是老书上来的。他喜欢对书上的某种讲法表示不满。对《增广贤文》,他就非议过多次。因为那上面既有“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这一类赞成喝酒的话,又有不少反对喝酒的句子,比如“若要断酒法,醒眼看醉人”,“莫饮酉时酒,昏昏醉到宿(音朽),莫骂酉时妻,一夜受孤凄”,——显然自相矛盾!所以他得出结论说,书上的话是信不得的,那怕是《增广贤文》这样一本据他说是讲尽了世间一切道理,由一个死刑犯写出来的不朽著作。
        他还有一个特长是掌厨,这说不定是他最大的特长。我们那一带,席面上的事,能够掌本的,算起来还真的不多。每逢这种时候,他就开列出材料清单,告诉别人到哪里买那样东西,然后从洗菜、切菜、干货浸发、配菜,到最后蒸、煮、炒、出菜,所有的工作都在他的控制指挥下完成,俨然如军中大将。而重要工序他都亲力亲为。农村对于酒席是有不少讲究不少禁忌的,什么样的场合办什么菜,都有一些名堂可以理论,不能乱来,掌厨人非得有经验不可。他又能够根据主人家的财力、酒席规模、特殊要求以及意外情况等,而临时调整计划。伍老师对这些事都很有一套,我也听他讲过一些。
        因为他的这些特长,附近哪家有什么大事情,往往可以看见他在那里忙碌。穿一件磨出了线头,已经变成灰白色的灰扑扑的黑呢子中山装,袖子高高挽起,不是一手的油,就是一手的墨,手里夹着一根烟,耳朵上再夹一根,在那里进进出出,抓住机会跟娘儿们开一两句玩笑。或者是在敲锣打鼓,快活地唱着挽歌(本地叫夜歌子,那几乎是一种斗智的游戏)。帮办丧事可能是他们家的传统。他父亲大概是正式的道士,大家都叫他做某某道士,在当地对别的人都没有这么叫的。
        伍老师是很讲“礼信”的。“礼信”是我们土话,意思大概就是礼节,一种社会礼仪习俗,但好像又不单纯是礼节。大年三十晚上,他一定会到我家来“辞年”。坐一坐,讲一阵子话。我母亲就要我给他倒一杯酒。他就高兴地喝着酒东拉西扯一阵,然后去另外一家。这么做,简直讲不出什么理由,纯粹是礼信上的要求。但因此也就像个过年的样子。可能这本来是一个古老的传统,到后来已经失传了,只有他们家还固执的保留着。大年初一早上,他又一定会来“拜早年”。
        他家就住在学校旁边。说起来惭愧,我一次也没有去他们家拜过年,更谈不上什么“辞年”了。
        后来我到长沙读书,每次回去,他一定会特地来跟我聊天。我虽然年龄不小了,骨子里却还是个孩子,很不习惯跟长辈交往,见了他们不知道讲什么话才合适。但是他显然把我看成一个大人了,喜欢跟我谈古论今。我当然也就很高兴。好在我向来不务正业,什么杂七杂八的书都喜欢翻一翻,还算是勉强应付得来。我们就他父亲信奉的到底是道教还是佛教认真探讨过一回。我认为是道教,他认为是佛教,最后当然不了了之。在民间,恐怕确实很难分清道教、佛教、巫术或者甚至气功。反正大家都属于迷信。不过既然是在谈他父亲,当然要以他的讲法为准。
        每当我扯到书上那些其他人未必感兴趣的东西,他就高兴起来,说我有文化,于是起劲和我谈论下去。我当然也就更加高兴起来,显得真正很有文化的样子。
        让我脸红的只有一回,倒不是因为我的文化出了什么毛病,而是事关隐私。
        那年寒假我回去,发现学校里新来了一个年轻的女教师,结过婚了,年龄比我大一岁。高中是我们一届的,平日成绩很好,高考差几分没考上。家是农村的,后来嫁了一个吃国家粮的丈夫,就当了民办老师。
        她长得好看。肤色幽暗,也很滋润。一双黑眼睛,眼波流转,看人的时候总带着笑意,又像是大胆,又像是害羞。个子比较高。身材……算了,我就不描写下去了。
        本来,所有这些,应该都跟我无关才对。人家有夫之妇,又是我母亲的同事,我本不该有什么非分之想。但在我一个二十多岁的毛头小子,一心想恋爱一回又无人可恋,加上刚读过《少年维特之烦恼》一类的书——的人看来,她是很可以恋爱一回的。所以我就似乎好像是有那么一点恋上她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这当然不是真的。
        她人特别好。经常抢着帮我妈干活,在我当时看来倒好像是在做过我看,好表现得像个贤惠的媳妇。那当然完全是我的误解,她不过是人好罢了。
        不过我猜她那时候可能也有点后悔自己结婚太早了。另外一方面,如果她不结婚,就不会当上老师,就不会变成我母亲的同事,我们两个也就没有机会相遇。这真是一个没办法解开的死结,牵涉到时空结构拓扑学等等这一类当代哲学和物理学最深刻的问题。对于这样的宇宙难题,连爱因斯坦都没有办法,我又有什么办法?我们的祖先很聪明,发明了一个词来描述这种深刻的沮丧,把它叫做命运,或者,更通行一些的讲法,叫缘分。没有缘分,那也算是一种缘分。
        没有其他选项。两相比较,我当然愿意她现在这样早早结婚。这不但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让她当了教师,也使得我和她在这座古老的祠堂里历史性地相遇了。 
        乡村的冬夜是很安静的。那时小学校里谁家都没有电视机,她丈夫也还没有调来,她一个人住我家对面的小房间。她经常来跟我母亲聊天,手里端着一杯热茶,不停地用茶杯来暖手,一边交替跺着脚。很多时候她在我家烤火。只要我母亲在场,我就不大讲话,也很不自在,坐一阵子就找借口出去了。但是我记得也有我母亲不在的时候。我跟这个年轻女老师两个人就这么坐着烤火,穿着棉鞋,裹着棉袄。我们有时候讲话,有时候不讲话。她大概喜欢问我大学是什么样子这一类的话。不讲话的时候我听见她的呼吸声。两个人都低着头,看火,喝茶。我们的手放在火上,被映成半透明的红色。我抽着烟,沉默不语,努力表现得像个成年人。
        我那种荒唐的心思除了给自己增添烦恼以外,毫无现实的“好处”。我胆子小,不敢真的去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但如果说我当时连做坏事的念头都没有动过,那就是讲假话了。我欣赏着她的一颦一笑(我真的觉得她皱眉头的样子都特别好看,那本来也是一边笑着一边皱眉头),心里却在转另外一些念头。其实讲穿了也不过就是想抱一抱她。而引发我这种不道德冲动的原因,讲起来实在难以相信,只是因为她的棉袄特别轻柔松软。
        再说她实在是长得不错,是一个成熟诱人的少妇。
        最后当然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烤一阵子火,就对我笑一笑,起身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我记得,似乎是,我不能肯定,曾经有一次,我们两个人的手指尖无意中轻轻碰到了一起,又迅速分开了。好像是有过这么一次。不过,正像博尔赫斯讲的,记忆是靠不住的,我记得是这样,不见得真的就是这样。可能没有这种事情。按常理推断,应该没有。如果当时真的发生过这次惊心动魄的接触,按理说那就会有第二次,然后,历史很可能就被改写了。接着,按照著名的蝴蝶煽动颠覆学说,说不定共产主义好多年前已经实现了。既然到今天共产主义还遥遥无期,所以,合理的推断是,当时两个人的指尖肯定没有进行过哪怕是最轻微的触碰。
        显然,我把愿望和想象当成了记忆。毕竟是那个年代。当时我不敢。她应该也不敢,甚至更不敢。可能我们中国人当时都不敢。当时就是那样子。我们那时候就是有那么……蠢,就是那么畏怯和懦弱,害怕自己的基本人性。我们刚走出绝对禁锢年代,在那种年代,我们不是人,我们只是某部大机器上面的一个零件,这部机器要消灭的第一个字是私,是个人,个性,要消灭的是人性本身。谢天谢地,身体总算走出那个牢笼了,不过思想走出牢笼还需要一段时间。连我这个在长沙读书的大学生,看过不知道多少世界文学名著(一般来说这些了不起的小说都是以偷情为主题的,无论《安娜卡列尼娜》、《红与黑》还是《包法利夫人》,无一例外)——连我这个思想已经解放得一塌糊涂的人都不敢,她又怎么敢呢?不过,她当时也许……她毕竟是结过婚的人,对于男女之间不像我那么无知。但是,从另外一方面看,正因为结了婚,她可能也就更不敢,因为我们两个人指尖触碰这种犯罪的性质比两个未婚青年之间严重得多。何况她可能根本没看上我……总之现在很难推断……我记不清了。很可能没有。应该是没有。绝对没有。  
        她的丈夫下一个学期调到我们学校来了。暑假里我们在一起玩,打乒乓球,夜里一起去捉青蛙,到那时我就更不可能去胡乱思想了。我和她丈夫可以算是朋友了,我怎么会去破坏朋友的家庭呢?我是个坏人吗?那些可鄙的念头我连想都不愿意去想。
        当然,也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个头既没有我高,人又不如我这般显而易见的英俊,至于我这个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才华盖世,这个民间传说连隔壁生产队的牛都听厌了,这方面就更不需要比较了。总之他配不上她,无非是因为吃国家粮的,就偏偏有这等好运气。我这个人明明这么优秀,配得上她,反倒没有这个福分。可见世界上的事难说得很,冥冥之中并没有所谓公平可言。我对天的有关部门的公正性开始有了一种严重的不信任感。我的抑郁症就是这么来的。
        知道不现实,也就不怎么往心里去。但是下一年寒假我回去,发现她不在了,他们调到另外一个公社去了,我心里还是有点怅然若失。我想再见见她。有一天我下定决心,不管她丈夫怎么看,都要去她家走一趟。我为自己辩护说,我跟他们两个都是朋友,我不过是去看看老朋友,吃一餐饭,讲几句话,这并不是什么越礼的事。
        我骑了单车,吹着北风,走十几里沙石路去找他们。他们到底调到哪个学校我也不清楚,只晓得是那个公社的某个学校,可能是小学,也可能是中学。打听了两三回,跑了不少冤枉路,最后,地方总算是让我找到了,但是他们都不在那里。说是回老家去了。这一下我泄气了。我本来早应该想到这一点。假期里面他们怎么会住在学校呢?他们的老家到底在哪里,我从来就没有搞清楚过。就算清楚,难道我真的跑那么远去他们家?我是他们的什么人?去做什么?
        当然不舒服。于是在随后的几天里,我写了几首“诗”,表达那种难以释怀的情绪。旧体诗,五言和七言的,押的大概是湖南话的韵。有一首最后一句我记得是这样:
        可否单车送一程
        意思是你走的时候要是我能够骑单车送你一段路那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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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6-7-30 17:38:02
觉得好有生活韵味
删除 引用 Guest  post at 2015-4-14 16:16:25
现在看电视剧很多这种大跨度的,改成一个长剧本.算了,不是那个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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