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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成语“事怪必妖”

发布: 2014-1-09 16:34 | 作者: 丁子江



        经常遇到各种怪事奇案,多年的经历和阅历, 使笔者越来越体会到了一个新成语“事怪必妖”的蕴义。凡成语都或多或少有个出处有个典故,如某人或某篇或某诗或某事等。而“事怪必妖”所包涵的例证、案例、注解则太多了,俯拾即是。
        纪晓岚在《阅微堂笔记》中提到:“物之反常者为妖”。后来延伸为一个常言“事出反常必有妖”,我们将其精炼一下,就成了“事怪必妖”这一个四字构成的成语。
        笔者从来不对任何自然力量作任何伦理的判断,因为大自然总以自己本来的面貌发生和发展,它没有“怪事”,只是人们暂时没有认识而已,其本身并没有什么真假、善恶、美丑,所有道德和审美的标签都是强加给它的。笔者也不对任何“超自然力量”或“超人类力量”进行任何伦理的判断,因它们或是人类所臆想编造,或是即便存在,也为人类所无法驾驭和指使的。
        笔者从来不相信什么超人的“怪力乱神”。古今中外所有的“怪事”必然有强人、恶人、奸人、歹人、小人、蠢人的介入,如因某些人的奸邪目的、罪恶行径、龌龊举措、幕后利益交易等,所引起的欲盖弥彰、浑水摸鱼、扰乱视线、藏污纳垢、忠奸不分、冤魂遍野、民不聊生。我们所说的“妖孽”就是人所造成的罪孽。可以说,除去“妖孽”,一切都会真相大白,所有的事,想“怪”都不会“怪”了。笔者仅对这种人的因素所介入的事件加以伦理的判断。
        诸君用各人自己的头脑想一想,就会明白“事怪必妖”是千真万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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