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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虫琐记(散文三题)

发布: 2013-10-17 15:31 | 作者: 宋烈毅



        埋在土里的麻雀
        
        将一只麻雀埋在土里,那是我五岁时干的事。其实那是一只刚刚从鸟蛋里孵化出来的小麻雀,浑身光秃秃的,样子十分丑陋。我小时候很乖,属于那种听话的好孩 子,衣服也总是很干净。将一只死去的小麻雀埋在土里,符合我自小就有的那种敏感的个性。是一群调皮的大孩子将一棵高大的槐树上的鸟巢打翻在地,随之被砸落在地的是那些脆弱的鸟蛋和刚刚孵化的幼雏。我是一个胆小的孩子,我悄悄地跟在后面,并且偷偷地捡起了其中的一只。它死了,我当时无比伤心。
        真不知道,一个五岁的孩子竟然有着一颗如此多愁善感的心。一个人在童年经历的小事件虽然微不足道,但往往有时会影响他一辈子。这些小事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重大起来。将一只不幸死去的小麻雀装进火柴盒里,并且把它埋在土里这件事,使我逐渐成为一个有同情心的人,害怕伤害他人的人。将一只小麻雀的尸体埋起来,有点儿近似于一种庄严的仪式,在这小小的仪式中,一个孩子的童年寻找到了对于时间、死亡和消逝的恐惧的慰藉。
        在我五岁以前,我根本不可能亲身经历关于死者的入殓仪式,也没有目睹过这样的过程,因此,将死去的小麻雀埋在土中,没有向大人们模仿的成分。在我身上一定有着某些与生俱来的东西,任何人都是如此。将那只死去的小麻雀小心翼翼地埋起来的细节,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我有时回忆那些细节,品味其中的某种令人留恋的气息。哦,那个简单的为一只鸟而举行的入殓仪式。
        我们在时间的幽暗通道里缓慢前进。在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参加了我母亲去世后所举行的入殓仪式,那个仪式同样简朴而又安宁。母亲去世后,我们请来了两位本地的入殓师,说他们是入殓师,其实他们是两个已经进入风烛残年的老人,两个一边抽着烟一边咳嗽着的干老头子。他们住在一条老街上,只要有人病逝,他们便被请 来,手脚利索地干完他们应该干的事。我们异常敬畏这些和死者打交道的老人。我记得那天,在短短的半小时里,他们为母亲擦拭身体,整理遗容,更换寿衣,最后将母亲安稳地停放在门板上,而我们静静地站立在一旁,追忆着母亲,追忆着那些平淡而欢欣的往昔。
        一切都成为体验,在为母亲举行的简朴而庄重的入殓仪式中,我们在悲痛中获得了安慰,并且能够在这种宁静的心绪中为亡灵送行。对于活着的我们,死,也许是最不了解的事。我们只能尝试着去接近死,去体验死。参加入殓仪式,它可以让我们懂得,一个人活着,要有向死而生的勇气。
        是的,向死而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爱读村上春树的小说的原因。在村上春树的所有小说中,死亡几乎是一个永远的主题,其间纠缠着爱欲、青春和迷失。在《她的埋在土中的小狗》这篇小说中,村上春树讲述了一个行为怪异的女孩子,和我五岁时一样,她将一只陪伴了自己八年的病死于“肠堵塞”的小狗,连同自己的所有生活用品一起埋进了土中,一年后,她为了帮助一位缺钱的女友不得不重新掘开泥土,打开了那只装着死狗的木箱,翻出自己的存折,但存折已经沁入了一种气味,包括她的手。“单单这气味永远剩了下来”——村上春树在小说中借用女主人公的话不无伤感地说。
        气味,无论是埋在土里的麻雀还是狗,它们都以一种看不见的形式在时光里得以保留,无法洗涮,也无需洗刷,它们已经深深地沁入了我们生存的根基之中。
        
        臭鼬·黄鼬
        
        午夜,读诗,读爱尔兰诗人西默斯·希尼的《臭鼬》,总感觉外面有一些黑影一闪,但一闪也就不见了。
        臭鼬这个小东西,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在外国人写的诗歌中遇见它。臭鼬应该是有难闻的气味的,翻一翻新华字典,老版本的,上面关于“鼬”字的解释如下:“黄 鼬,俗叫黄鼠狼,毛黄褐色,遇见敌人能由肛门附近分泌臭味自卫,常捕食田鼠,毛可制狼毫笔。”而同属于鼬科的臭鼬与我们这里的黄鼬毕竟不同,它是美洲特有的动物,据说它所释放的臭气为鼬科动物之最。作为一个同样喜好写诗的人,我对臭鼬的特点总结如下:其一,臭鼬必定是臭的,因为它能够释放臭气;其二,臭鼬同时是美的,它的美在于它拥有华丽的皮毛。作为一种以语言为本的文学样式——诗歌,它所展现的也应该是美的。所以,作为一个写“臭鼬”的诗人,西默斯·希尼选择了“臭鼬”的皮毛之美,并以此来比喻自己的妻子:“直立着,黑条纹的锦缎如同神父/在葬礼弥散上穿的十字褡:臭鼬的尾巴/炫示其为臭鼬。我一夜又一 夜/盼着她如客来访。”(西默斯·希尼《臭鼬》)
        现在,“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因了我读了“臭鼬之诗”之后被改写为:“日有所见,夜有所写。”1973年,西默斯·希尼到美国加州的柏克莱大学作访问 学者,并且在那儿看到了臭鼬。爱屋及乌,睹物思人,可能是诗人的通病,199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诗人西默斯·希尼也不能幸免。在诗中,西默斯·希尼很好地借用“臭鼬”这个隐喻表达了对妻子的绵绵爱意和思念。
        至此,我不禁感叹到,呜呼,臭鼬,诗人的宠儿是也。在我们这儿,同为鼬科动物的黄鼠狼和屋顶上不安分的麻雀一样十分常见。我们叫它黄鼠狼而不叫黄鼬,我们的叫法更通俗些。在“黄鼠狼”这个词中,包含了两种动物名称:鼠和狼。“黄鼠狼”这种称呼包含了我们这里的人对于“黄鼬”的看法和认识,首先,我们觉得这小东西个头小而敏捷,其次是凶猛。在我所生活的街区里,我和黄鼠狼打过无数次的照面,但每次都只是一瞬间,一闪即逝,它的敏捷和灵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而我从未领教过一只黄鼠狼的凶猛,也是,有谁亲眼目睹过黄鼠狼捕食的呢?
        在我们这里,黄鼠狼一直被看作一种神秘的事物,这里面或多或少带有迷信的成分。如果想要看见黄鼠狼,我会经常走到我现在居住的一座旧楼的后面去,那里杂草丛生,到处是人们丢弃的生活垃圾,那里是流浪猫的处所。在一座旧楼的背后就能够遇见黄鼠狼,在一座旧楼的后面,我可以看见人们生活的另一面。一座旧楼,从正面看,它尚在努力保持着光鲜,而一旦走到它的后面去,那些锈迹斑斑的管道,那些摇摇欲坠的窗子,那些雨天里流淌出来的墙上的污渍以及人们肆无忌惮地从楼 上扔下来的废弃物品,一并成为一道灰暗的旧风景。我喜欢在一些需要独自思考的时候走到楼的背后去,在那里,我可以安然地陷入沉思。我走着,我的脚步往往因为一只黄鼠狼的突然出现而制止。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它,这个古怪的小东西,就在我打算移动脚步离它更近一些时,它便甩着那蓬松的大尾巴很快地逃离。
        在我们这里,人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和黄鼠狼不期相遇的那些事情,神秘兮兮样子,仿佛这世界发生了什么大事件。而日光下永无新鲜事,我的岳父,一个喜欢在堆放家庭杂物的矮房里和老鼠战斗的人,每天按时地在光线昏暗的角落里布下粘鼠板,那个涂有强力胶的家伙。每天如此,直至一天夜晚一个动物从矮房里拖着它夺门 而逃,我和他一起两手空空地站立在一股黄鼠狼的臭屁中。
        黄鼬之臭,在生活中,而臭鼬之美,在西默斯·希尼的诗歌中。并且我还注意到,在西默斯·希尼的《臭鼬》一诗中,那只臭鼬的皮毛和我们这里的黄鼬明显不同, 它有着“黑条纹的锦缎“,而我们这里的,是统一的黄褐色。我想,翻译这首诗歌的人是对的,臭鼬是不能被叫做黄鼠狼的,在加州的柏克莱大学,在美洲广袤的大 地上。
        
        飞入家中的昆虫
        
        一直以为残雪的小说是一种痴迷于描写昆虫的小说,痴迷于描写那些擅自闯入家中的各种虫子的小说,过于的痴迷,有点儿近似于神经质。如果从统计学的角度分析小说,我们完全可以用一整张纸来记录那些出现在残雪小说中的虫子们,如果我们愿意,我们还可以专门去读小说中描写的那些影响了房间里的居住者的虫子的片段:“在天明的那一瞬间,一大群天牛从窗口飞进来,撞在墙上,落得满地皆是。她起床来收拾,把脚伸进拖鞋,脚趾被藏在拖鞋里的天牛咬了一口,整条腿肿得像根铅柱。”(《山上的小屋》)在残雪的小说中,这些私闯进家中的天牛、蟋蟀、蜂子等,干扰了房间里居住者的正常生活,这些虫子使居住者始终处于焦虑和无法安宁中。
        无论是飞的、爬的、跳的还是从下水道里钻进来的虫子,虽然不都像那只凶狠的“天牛”咬得人的腿“肿得像根铅柱”,但它们确实给房子里的居住者带来了不尽的困扰。甚至连蟋蟀这种有着“情歌王子”美誉的小虫子,在残雪的小说中也令人惶恐不安:“去年热天有一只蟋蟀在床脚叫了整整三天三夜,我猜它一定在心力交瘁中死掉了……”。(《苍老的浮云》)一只蟋蟀的“心力交瘁”也是人的心力交瘁,因为聆听者对虫鸣的焦心和关注,因为聆听者是蟋蟀的一个对应物,忠实的,甘于呆在空寂的房间里的。
        一只误入房间里在窗玻璃上跌来撞去总也飞不出去的蛾子,一只在午夜的灯光下嗡嗡而鸣的苍蝇,它们都可以令房间里的人无法安神,无法入睡。现在想来,那些我独自一人在房间里突然变得焦躁不安的时辰,有时也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虫子们大肆行动的时辰。记得有一年久旱无雨的秋天,小城里到处飞窜着一种非常细小的蠓 子,它们成群结队地在城市的上空飞来飞去,在灯光下聚集着,就像一个个黑色的面纱。晚上,人在房间里,只要开灯,就会被这些蠓虫围困。
        当然,绝大多数的虫子不太可能像残雪小说中的那只“天牛”那样凶狠,细微的它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骚扰着我们。一个人的皮肤搔痒症、反胃、作呕、耳鸣等,均有可能由飞到家中的虫子们引起。它们不全是会飞的,也不全是从窗子或大门这些光明正大的地方进来,它们中的一些自有秘密的途径。我有过在一个林木繁茂的小区里居住过的经历,在一座旧楼的底层,周围种满了夹竹桃、冬青之类的灌木,房间里总是阴暗潮湿。我在那样的住所里,经常打交道的是从下水道和浴缸的排水孔里爬出来的虫子,有蚰蜒、蜗牛、蜈蚣和蚯蚓们,真是家有百虫不孤独。
        在那样的居所里,我读了很多毕肖普的诗,这个喜好以动物为写作题材,并经常能借题发挥的美国女诗人,淋漓尽致地描述了众多的动物,多得可以按照物种来给她的诗歌分类。总的来说,她惯用的技法是将动物和人混合在一起写,让人分不清她究竟是在写动物还是在写人。读读她这首以第一人称“我”来写蜗牛的散文诗吧: “啊,但是我知道我的壳很美,高高地,油光锃亮。我没见过,但我心里明白。那蜗旋状的口上有最漂亮的釉彩。而里面,平滑得像绸子,而我呢,我把它变得更完 美。”(《大蜗牛》)真是奇怪得很,在小说家看来丑陋恶心的虫子,竟然可以写得如此之美。
        好了,现在我可以把一切冒失来访的虫子们分成两类,一类是小说家的,另一类是诗人们的,我在不同的心境里请它们来我的房间里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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