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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味
回归到无



我杀了人。

我肯定杀了人。否则,满手的血腥味是从哪儿来的呢。我杀过鱼。拿一把菜刀,硬生生的拉开它的肚皮,掏出它的内脏,挖掉它的鱼鳃,当然还要刮去它的鱼鳞(一般来说我喜欢抠下它的那两只眼珠,因为我讨厌死鱼眼睛这个词)。然后就要请它下油锅。这就是全过程。每当干完这事以后,手上总会有很重的血腥味。自然,谁都知道这里主要是鱼腥味。我的手上没有这种鱼腥味。我肯定没杀鱼。再说鱼腥味洗起来也很容易。肥皂、香皂、洗洁精家里都有,我不可能傻到这种程度。再不行,还不会放点酒煮一煮?

我没杀鱼。我肯定没杀鱼。我去杀鱼干嘛?烧给谁吃呢?我最讨厌吃鱼。如鲠在喉。真令人讨厌。我爸好象很喜欢吃。但现在他还敢吃吗?老阎肯定不同意。也难说。不知他跟老阎的关系怎么样。凭他的交际能力,说不定老阎天天跟他一起喝酒吹牛呢。这世上的事,谁拿得准呢?如果真是这样,将来我倒是可以子承父业继承遗产了。将来,我会有将来吗?胡说。谁没这个将来?

但是,这血腥味是从哪儿来的呢?这血腥味实在令人作呕。一闻到这血腥味,就好象看到自己的鼻腔在流血。我的鼻腔经常流血,据说这是我从小就有的习惯。但绝不是天生的,我不可能是天才,如果是该多好。我一直希望自己是天才,一旦成为天才,这些狗眼们还会看人低吗?这是赵家的狗吗?鲁迅说今晚的月光很好。今晚的月光确实很好,就象赤裸的女人,她也会扒光你的衣服,让你尽情陶醉在神秘的自然神秘的天体神秘的绿中。是该找个机会研究研究自己的天体。人们只喜欢研究品评欣赏别人的天体,愚蠢。难怪,世上最丑陋最肮脏最卑鄙的就是自己,谁敢看谁愿意看谁舍得看呢。罢了,反正我不是天才,我也不想成为天才,要知道天才就是疯子就是神经病。疯子为什么是疯子呢,因为他们有可能成为天才。我是疯子吗?至少现在不是,这我敢指天发誓。要是有一把尺就能量一下我是不是疯子了。我有点希望自己是疯子了。

又是这血腥味,怎么象苍蝇一样挥之不去。看来我得好好洗一洗。

洗掉是不是就没事了呢?难说。如果有了罪孽是没法洗涮的,这不是衣服上的污渍,而是一种过去,一段历史,是抹不去的,就算是用眼泪也难以洗涤。其实衣服上的污渍已经够难洗的了。小的时候我有件白衬衣上面的墨水洗了五年没有洗掉,当然现在已经洗掉,因为那件衣服早就不知破到哪儿去了。看来有些东西真的只能是一了百了。这是唯一途径唯一出路唯一不管唯一什么反正你是我的唯一。胡说八道,我才是我的唯一,谁能成为我的唯一谁敢成为我的唯一?

有时我一直在想,看到苍蝇飞是好事。首先证明你还活着其次说明在你周围至少还有令苍蝇感兴趣的东西比如腥味什么的再就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至少证明你没有生活在天堂或者地狱这好象也只是证明活着而已。对,既然有腥味,就应该有苍蝇飞过来,那么苍蝇在哪呢?没看到苍蝇是说明我身上没腥味还是说明我生活在天堂或者地狱亦或是说明我已经堕落到连苍蝇都不愿光顾的地步?有谁喜欢与苍蝇为伍呢?

我还是想不通,我手上怎么会有血腥味。我敢肯定这血腥味是在手上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地方。比如出鼻血的时候会感到有股血腥味想吐血的时候也是的问题是谁想吐血谁在流鼻血呢。这种血腥味都是自己制造的用自己的血制造的。但是手上的呢?



我手上有血腥味这是事实。并且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想不通也没用。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这世上有很多事情我们自己是无权决定的。

有血腥味就说明我杀了人,虽说这是假设,但也只能让它成立。可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我杀了人,那么我杀了谁,谁有那么倒霉那么幸运,我又干嘛要杀他呢?

说老实话,我要杀的人还真的不少。虽说他们都没杀过我,至少他们肯定没杀了我,否则我哪有空坐在这儿瞎想呢?但是世上有几个人是因为被杀或将要被杀而去杀人的呢?比如太平洋警察一般都是先杀个千儿八百的来投石问路,只要有人能碰伤他们一二个警察以示反应,然后他们就名正言顺地大张旗鼓地冠冕堂皇地趾高气扬地威风扫地地去大大方方痛痛快快羞羞答答地杀人如麻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叫做超渡众生拯救世界。

我不是和尚我不是警察我不是救世主,虽说我想杀的人很多,但我肯定不会杀太多的人。虽说我手上有血腥味但并不很重没有重到杀了很多人的地步,再说我哪有那种超人的力量呢?

那么我最想杀的人是谁呢?世界之最这么多,每个人想做的事想必应该有什么什么之最的。我最想吃的菜,没有。我什么都吃,只要能吃,只要烧给我吃。连人肉包子都敢。当然从来没有人烧给我吃过。要是真有人烧给我吃那我是吃还是不吃呢?最想吃的饭,也没有。家里几乎每天都吃同样的饭,根本就无需选择主要是不能选择。其实就算能选择又怎么样呢?这种选择大概也只能用无聊来形容了。最喜欢的运动,没有。我从不运动,除非吃饭、走路、打牌(必须说明的是这事只是曾经而已)、玩游戏之类也算。最喜欢的颜色,没有。我一直希望自己是个色盲,这样就可以对世间万物一视同仁了。色盲还有一个副产品,就是能达到空就是色色就是空的理想境界。(这句话说不得,可能产生宗教问题。但我虽说不是和尚好歹也算半个佛教徒,最起码是三分之一个,儒道佛三教合一嘛。所以想来应该是说也无妨。)最喜欢的书,忘了。我好久没看书了。我现在看的都算不得是书,起码不能叫好书。而我们日常说书这个概念的时候,肯定指的是好书。三岁小孩写的作业本我们会把它叫做书吗?就像小说。我一直说要写小说,但是我能写小说吗?我都没写出来,怎么能知道它是小说呢?就算是我自己认为是小说,但别人认为不是那又该如何说呢?如此说来,最想杀的人,就是最想杀的好人,并且不是小孩(既然叫小孩,那自然还没成为人,还没有资格划分好人坏人)。但是,既然是好人,我又为什么要去杀呢。不是说好人都得有好报的吗?连好人都杀,那我算什么呢?除非我不是好人。坏人杀好人,那就名正言顺了。可问题是,我既然不是好人,那我就算不得是人。既然算不得是人,那我现在说的这些所谓的人的话又算是哪根葱呢?难道我说的这都是鬼话?看来我最想杀的人是谁呢这个问题本身是无解的。既然是无解的那我还想它干什么?除非我想失眠或者我吃饱了撑的?虽然无解,但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杀小孩,就像我没杀鱼一样。真是万幸。

但是不行。我手上的这血腥味怎么办呢?看来我得换个角度来看待我手上的这血腥味。



都说山不转水转。但这里没有山只有水。我喜欢山。其实也算不上喜欢,只是不讨厌而已,只是比较熟悉而已。我一直想藏在深山里,像和尚什么的那样。经常有人犯了事以后就躲在深山里好几年,没人能找着。可惜大多数的人实在是忍受不了寂寞,过了三年五载的就想着回到人世间里转一圈。一转就转进了别人的圈套中,像掉进陷阱的猛兽,束手就擒了。这地方没山。如果这里有山,而我又恰好没躲进山,是不是就说明我没犯事呢?如果我没犯事那这血腥味又是从何而来呢?细细想来,就算这里有连绵的群山,假如我真的杀了人,我也绝不躲进去。把自己藏起来,等于是掩耳盗铃,等于是此地无银,正所谓做贼心虚。其实把杀的人藏进山不就完了吗?死人又不会寂寞难耐跑到山外来?�?Q,这多安全。不对。我又不是为了逃避责任,不是为了安全。我想知道的是我杀了谁。反正这里没山。我不会在山里杀人,也不可能把杀的人藏在山里。

但这里有水。我怕水。我不去河边。有一次在河边约会(那个女的真该死,居然非要在河边约会,什么亲水平台)差一点就晕进河里。在学校里每次上游泳课我都生病。对了,我是不是杀了那女孩?说起这女孩倒真的是有百恨而无一爱。在河边非要问我是不是准备“一等和尚飘洋过海”问我的亲戚有没有飘洋过海问我的同学有没有飘洋过海问我的同事有没有飘洋过海。除了海她居然无话可说。连看见河我都怕(每次下大雨只要街上有积水我都闭门不出,天塌下来都不出。每年夏天我都会被扣很多奖金假如有奖金的话。扣了奖金假如用来修下水道倒也就算了。可就有这样的领导居然只懂把积水的地方升高。结果很多地方的一楼都改成地下停车场了)更不用说海了。那个晚上我能回到家里真是天大的笑话(说造化可能更好)。再说了,我如果能飘洋过海还会跟你在这小河边胡扯吗?你想飘洋过海干嘛自己不劳务输出到那边卖卖肉多省事。我愿意窝在国内发扬爱国主义精神。连国内都混不好还谈什么到海外。那天如果不是在河边,因我自身难保,我真想把她当场掐了。我是不是真的把她掐了?可那是十年前啊。都十年了难道还有血腥味?好像不大可能。后来我肯定没见过她。就算见了我也不认得。我没问她的名字,也没看她的脸,只记得是个子很矮很瘦像小尼姑一样的。不过想想这种小豆芽掐起来肯定很方便。

我肯定没掐她。我怎么老想到掐这个词。肉肉的,还真有点那个。要是掐了多好。这种人掐光了最好,这鬼地方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被迫背井离乡,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恬不知耻地自诩为海龟海带了。海龟也就算了,还值几个钱。都变成海带了,有多少人想吃呀。看看那盒饭摊头,在海带里放了多少调料,可愣是没人要。(我每次都要海带,便宜。哪个老板都是对这个菜大方,一块钱可以给你一大碗)说起海龟,这样的歇后语倒是有趣:

海龟倒立――上面有规定

海龟翻跟斗――一个规定接着一个规定

大海龟驮着个小海龟――上面又有新规定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是哪儿跟哪儿呀。



听说我们头的腿又断了。好像第十八次了吧。别人都说这是习惯性流产。也是,谁叫她做起事情来没什么人味呢?就算不流产,生出的小孩也没屁眼。每次跟我说话都叫我“小老Q”。她自己说起来别扭我听起来不舒服。真是何苦来。我姓老,你叫我“小老”不就完了么?当然“小老儿”好像也不是她能叫的,这应该是一个谦称。要不我手上的血腥味是她流产的产物?不可能。一、她都是老太婆了,马上就要退休,绝经都不知多少年了,连女人味都没了,还能流什么产。二、就算她流产也不会流到我手上呀。三、她的习惯性流产是指她的腿。不知道是谁传的,说这是习惯性流产。只有男人的腿肚子能养小孩。

也怪,她的腿怎么没几天就好了呢?如果不好得这么快怎么能断得这么快呢?如果她的腿断了就废了,那么她就做不成我的头了。她做不成那又会谁来做呢?谁来做这生活会不一样呢?满天的乌鸦唱的是同一色调。做小孩的时候我们总是提防着被人吃掉,一旦我们长大了,我们就又得提防着吃不到人。媳妇熬成婆了以后都那样,婆媳大战都绵延成千上万年了。



今天天气很好。这么好的天气倒真的有点想见一个杀一个。杀一个人肯定比被一个人杀要强一点吧。

如果有机会。

可是我有机会吗?



既然想不通,那只好去求助警察同志了。他们可是公仆、子弟兵什么什么的。用西方人的说法就是由纳税人的钱养着的。中国有纳税人吗。说是逃税人或避税人还差不多。中国没几个心甘情愿的纳税人。我就不是。虽说我每个月都要纳2.51元的税。可那是两块五毛一呢,比25角还多,在250分上还可加个1。这一年下来是多少个二百五呢?想想是不公平。我总共才挣多少钱啊,非要我纳税。要是再来次均贫富就好了。总有人跟我提他纳的税比我挣的还要高。显什么呢?你纳的税又不是给我的。想到这钱,我真的很生气。我觉得那些比我有钱的人都该杀,对,该杀,杀他个鸡犬不留。不对,鸡犬不留有什么用,应该是一个不留。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一个很好的杀人动机。但究竟是我为财死还是他们为财死呢?无聊。再说比我有钱的都一个不留了,我不就成为最有钱的了吗?我这不是给比我没钱的人创造杀我的机会吗?杀人是为了被杀,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不合逻辑。我能为财而死吗?我会为财而死吗?

“有困难,找民警”,到处都是这种标语。真的管用吗?不过新闻里倒是把他们说得如何如何了得的,什么三小时破案、五十年悬案一朝破之类,不知可信不?得,就找他们了,还正好检验一下新闻的真实性呢。新闻要真实吗?

“人民公安”,有点像。整条街最亮丽的就数这间了,很对得起“人民”这两个字。“人民”这是多么伟大的字眼,岂能随随便便地就被塞在一个贫民窟了事,在这种棚户区里就得弄出这么一块来安放“人民”这两个字。你看这两个字多气派,多威严,多庄重。但愿里面的人不要这么威严,否则会把我吓死,起码吓晕。如果把我吓晕了我还怎么求他们办事呢?就找他了,让我也做一回人民。

“同志,师傅”,反正他喜欢听哪个就听哪个吧。

“有什么事。”这态度还真不错。看来我以前怕警察真是杞人忧天。这小白脸,警察怎么会是小白脸呢?他们训练不是很苦的么?

“我要报案!”说报案好还是自首好?如果是自首,说明我已经犯罪或者他们已经认定我是犯罪,然后自己提溜着脑袋交给别人任凭处置。这种自首表现可以成为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我是否犯罪是由法院认定而不是由公安机关认定,所以跑到公安这里说自首好像有点不合时宜。虽说我觉得肯定杀了人,但也有可能这不是犯罪,说不定我杀的是稻草人呢?开玩笑,杀稻草人会有血腥味吗?不管怎么说还是说报案比较安全。

“您先坐,慢慢说。”这事能慢吗?文明礼貌有时真是无聊。
“什么事?”
“我杀了人。”
“什么?”别紧张。
“我杀了人。”
“真的?”假的我还会到这儿来吗?
“真的。”
“那好。”不好才怪呢,你们就盼着出点事呢,这种送货上门会不好吗?

“来,慢慢说。先喝口水。别急。”我才不急呢,我又不是刚杀完人。现在到单位办事喝水是方便,到处都有饮水机。还真有点渴了。不喝白不喝。先喝几杯水再说。

“再倒杯水行吗?”
“行。你喝。”
“现在行了吧。我来问你。你杀了谁?”
“不知道。”
“哦,是你不认识的人。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你不记得,没关系。靠近什么地方?”
“不知道。”
“没关系,慢慢回忆一下。”
“什么时候?”
“肯定不是今天。”
“那什么时候?”
“不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我知道了还来找你们干嘛?”
“有什么证据?”
“证据?”
“就是诸如杀人工具什么的。”
“哦。就是这双手。”我把手伸到他的鼻子底下。
“你干嘛?”
“你闻闻,有血腥味。”

“什么血腥味,只有汗臭味。”看来现在的警察是不行了,这鼻子一点用也没有,除了装点门面以外。什么都靠警犬。真是“文明就是堕落”。这句话谁说的?中国古代的神医多好,一闻就知道是什么病。现在这种警察连血腥味都闻不出来。

“你再闻闻。”
“拿开。你以为你的手很香?”小白脸一下子变成小花脸了。
“你究竟杀没杀?”
“杀了。”
“什么时候?”
“不知道。”
“什么地方?”
“不知道。”
“杀谁?”
“不知道。”
“神经病呀你。捣乱是吧?”
“没有。我是真心诚意的。”
“快走。要不我真的拘你了。扰乱治安。”
“你们连神经病也拘?”
“还不走?”

唉,这就是警察同志?都说绣花枕头一包草,还真有点道理。门面亮丽有什么用?真的只是面子工程。这种棚户区有时真让人心烦,色香味样样令人恶心。真想不通,这些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呆下去。

这血腥味,怎么又来了?

“跳梁小丑,速起扑灭,我不杀灭蚊虫,蚊虫即将加害于我,还是快点嫦娥蚊香,把它杀除。”这种广告,什么意思?

不行,我还得找个地方说说。

这叫警署,不知有何差别?派头看起来是更大了,会不会还把我当神经病?

是个女警,我喜欢警花。她们的制服看起来更舒服一点。我曾经想找个警花结婚,可惜一直没机会。看来今天倒是个机会。不知她肯不肯。她要是不肯呢?她要是肯呢?如果她嫁给我,也许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了,包括这血腥味。

“小姐,同志,师傅。”
“什么事?”
“我是关心,就是老Q,你肯嫁给我吗?”
“什么?”
“我要报案。”
“报什么案?”笑得真灿烂,浪得很。勾魂?
“我杀了人。”
“什么?”
“我杀了人。”
“你?”
“是的。”
“杀谁?”
“不知道。”
“你没事干?”
“就算滥杀无故吧。”
“在哪?”
“不知道。”
“真是滥杀无故。在什么时候?”
“不是今天。”
“哪天?”
“不知道。”
“怎么杀的?”
“要知道我就不来了。”
“你喝多了?”
“我不喝酒,只喝高粱。”
“我结婚了,你走吧。什么借口不能找,找这种借口。”
“我真的杀了人。”
“走吧,我忙着呢。”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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