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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10-13 10:58:13 / 个人分类:新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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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

大雨之夜,警察把带手铐的他和来看望他的妻子带到一个秘密房间。
然后开始了一场并不能称其为谈判的谈判。
“你最好还是想想”,警察把一张印着几行字的纸丢在桌子上,然后让他在上面签名。他们要求他放弃一项“本来不属于他”或者“他没有资格”得到的光荣。
最后,他傲慢地拒绝了他们。

2010-10-12

[ 本帖最后由 张祈 于 2010-10-13 03:47 编辑 ]

TAG:

寄廬 寄廬 发布于2010-10-12 10:35:25
張兄似在場親睹其事。哈哈。
画梅花女人的个人空间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0:41:45
有点儿性格哈!
寄廬 寄廬 发布于2010-10-12 10:41:56
警察說,你要那個令我們主子難堪的勞什子光榮做什麽?主子說了,只要你拒絕,就可以讓你早日得到自由。
他說:我雖然不配得到這個光榮,但是我是代表亡靈得到這個光榮的。即使我能聽你們的話拒絕光榮,但是亡靈們不答應啊。爲了二十一年前的亡靈,我只能拒絕你們。
画梅花女人的个人空间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27:21
挖擦,这也算潜规则啊!

[ 本帖最后由 画梅花女人 于 2010-10-13 12:41 编辑 ]
廖伟棠发布于2010-10-12 11:29:51
写得好!
除非他们能起二十多年前的亡灵出来签字。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1:36:43
电影里的黑社会都是这么干

QUOTE:

原帖由 寄廬 于 2010-10-12 10:35 发表 張兄似在場親睹其事。哈哈。
我想大约也就如此。。。。。。。
南屿的个人空间 南屿 发布于2010-10-12 11:38:04
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疏约的个人空间 疏约 发布于2010-10-12 11:39:51
这两天深深感到做为一个网站编辑和编辑的耻辱。
画梅花女人的个人空间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41:20

QUOTE:

原帖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38 发表 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有啥区别啊?

[ 本帖最后由 画梅花女人 于 2010-10-13 12:41 编辑 ]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1:41:24
你再认真想一下。

QUOTE:

原帖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38 发表 这里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他已获刑,再不是警察管的了,应是法官管的。对不起特更正。
法官的任务早已经完成了。
画梅花女人的个人空间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1:43:39

QUOTE:

原帖由 张祈 于 2010-10-12 11:41 发表 法官的任务早已经完成了。
是噻!把我都搞蒙了!
南屿的个人空间 南屿 发布于2010-10-12 11:48:15
你说的那个“法”我知道,那也不关警察的事。那份‘协议’或“合同‘还是法官拿去办的。

[ 本帖最后由 南屿 于 2010-10-12 11:49 编辑 ]
诗者海客 海客 发布于2010-10-12 12:28:58

QUOTE:

原帖由 疏约 于 2010-10-12 11:39 发表 这两天深深感到做为一个网站编辑和编辑的耻辱。
可以想象。咳咳,,,,都敢怒而不敢言

这样下去,,,, 我看天也就快亮了 哈
画梅花女人的个人空间 画梅花女人 发布于2010-10-12 12:29:48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0-10-12 13:13:14
修订了一下。
再想再改。。。。。
张祈:群峰之上 张祈 发布于2010-10-13 03:49:14
重新修订
几个字。
丸子发布于2011-01-11 14:15:03
这个小故事为啥发到诗歌点评里来呢,莫非是“诗”?我困惑了。
我来说两句

(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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