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的脚放进人家的鞋里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6-10 02:11:44

把你的脚放进人家的鞋里

 

那个冬天,晴好的日子很多。每周总是同一个时候我来了,小街上只有我,倚着栅栏看操场上的孩子。我眼里的孩子,总披着穗穗金光,在一条看不到头的时光轴上欢跳玩耍。

 

可我怕走进去,怕进那所小学见小麦克,我能帮他什么? 只因我懂他的语言,就自告奋勇前来,金发碧眼的老师们就快快地把他交给我。

 

十岁的小麦克刚从台湾来,只在美国呆两个学期,夏天就要返回阿里山。

 

他明白那个年轻女老师在说什么,对,我用中文重复了一遍,他不耐烦地眨眨眼,早都懂的,可偏要拧着脖子往窗外看,不搭理女老师。老师的嗓门更大,并无可奈何地冲我笑:“你就是那个会讲中文的义工吧?”我点点头,那是我头一次见小麦克。

 

真如女老师所说,小麦克犟吗?小麦克其实很乖。我带他到楼道上一张空桌子旁,他就顺从地坐下,我俩一问一答,我俨然是他的老师了。可我从未做过老师,也没带过孩子。我坐好又后悔了,他不该来听我的。可我在他面前的架势很足,边说中文,边从提包里掏出一摞英文字卡,正模正样的声音,连我自己听上去都很陌生。

   

第三周我去旁听了一堂课,那是专为英文非母语的孩子们准备的。课上有几个韩国小姑娘,也刚来美。她们跟小麦克不一样,你瞧,她们那向日葵般的圆脸总爱冲着老师,弯弯眼眉在笑,回回提问都抢着举手,即使答不上来,也要指指划划、咯咯笑个半天。老师也跟着笑,慈祥地像个会变魔术的老奶奶,一会儿从桌下掏出个鲜绿苹果形卡片,一会儿又掏出张橘黄的。小麦克是屋里唯一的男生,我不知道他的心在哪里,一个无形的罩子仿佛罩着小小年纪的他,小屋的热闹总与他那遥远表情无关。只有老师点了名,所有的向日葵 瞪大眼睛朝他的方向看了,小麦克才晃过神来,支支吾吾地小声作答。

 

听小麦克的爸爸说,他特别喜欢打篮球。他爸爸还说,他在家其实很爱笑爱跳,来美后,先迷上了美国大学橄榄球场上的公牛,再迷上了画报上佩羽箭的印第安勇士。

 

可他在我身边,就变成了个沉默的男孩,说不上羞怯,只是遥远。我好想让他笑,好想让他多说两句话,可他的回答从来都那么简短。但是我发现他的英文词汇量很了不起,我摆出的字卡从没难倒过他。一次我给他讲起食蚁兽,一下子忘了英文翻译,小麦克马上说是anteater。我问他是从哪儿学的?爸妈没教过,老师也没有。我夸他,他不在乎地耸耸肩,说反正他觉得该这样。

 

时间悄悄过去,我俩不断换见面的场地,一会儿在操场边上,一会儿在图书馆里。一年级的小鬼头时不时把皮球踢到我俩脚中间,他那个白胖的犹太同学也常跑过来,故作关心地偏头问我俩躲在这里干什么?有时候我早到了,正看见大嗓门的女老师在给全班发糖,小麦克领了糖就退在一边,他身后那个褐发小女生,还要脸帖着老师的裙子抱一抱老师。

 

他们的教室像个活动室,小桌椅三两张凑在一起,每周摆设都不同,但看上去总像是要聚餐。墙上贴满了童稚的画,挨着墙散列着小书架,还有电视和音响,仿佛这里是娱乐室。

 

他们的课业听上去也很有趣。有一次,小麦克说他做一个“农庄”项目,在父母的帮助下终于完成了。他那个课桌大的农庄模型里有各种动物剪纸,还有绿葱葱的幼苗,土和叶子竟是真的。

 

小麦克的第二个科研项目倒有点波折。他自制了一张硬纸壳的大海报,上头用剪贴描画的方式来讲解光学的波长原理,这是为了参加全校的“科技博览会”,到时所有的老师家长都要来助阵。

 

小麦克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他也给我看过那张神气十足的五色海报。但展览结束后,他却打了蔫。是不是没人来?他说不是。那是不是有人问的问题他答不上来,他也摇头。哦,是不是讲得不清楚?闷了半天的小麦克终于冲我爆发了,他气哼哼地说:“我才不要讲英文呐,他们想要听,就该跑来给我讲中文!”这是我第一次见小麦克大发脾气。

 

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个会开导人的心理师,可我只知道对他重复:没关系,别这样...

 

不过,那个冬天好不容易有那么一次,我惹得小麦克笑了。那是当我教给他一个英谚:Put yourself into someone else’s shoes(直译是“把你放进人家的鞋里”)。

 

小麦克笑得皱起小鼻子:哼,好蠢,我才不想钻到人家的臭鞋里哩!

 

我赶忙给他解释:这其实是个比喻,就像是中文的成语“推己及人”和“将心比心”,你要是想让人家多了解你,你也得设身处地先为对方着想。

 

小麦克偏着脑袋没答腔,他可能压根儿不知道这两个成语。我想起当我是他这个年纪,也是第一次从语文老师那儿听到这些词。那时的我比小麦克还要矜持内向,如今回忆起来,内向的我完全是沉浸在自我的小世界里,就像是关在一间只有一个小窗户的黑屋子里,我时刻谨慎地盯着外头的世界,却看不大懂。我渴望人家来跟我主动打招呼,跟我说我所熟悉的语言,因为我是个孩子,一个极其需要被关爱的孩子。后来,这样的日子延展开来,不知不觉地成了一截太过漫长的青春期。青春期则沉积为一种滋味,一种迷醉于假想的凄美自我的滋味。

 

记得来美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人群中的我常常锁紧话匣子,但也有例外,也有热血沸腾的时刻,那就是讲到与中国有关的话题,我立刻就滔滔不绝,总觉得凡我所讲的,都是对方当认真听的。许多年过去了,我才慢慢意识到以前的我没注意到这么一个细节,那就是我应当感谢那些主动来找寂寞的我讲话、那些对中国文化有好奇心又能耐心倾听的好心人。我也才意识到自己甚至没能给他们一个均等的机会。比如,我能像他们对我一样也好奇地询问身边的非洲女孩、印度女孩、中东女孩她们在故乡生活的细节吗?有时好奇心是有的,但三两句之后就不知该问什么,同时又怕自己问错了,干脆三缄其口。在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尝试着改变,那就是以同样的问题再试着问对方,让对方也兴奋地打开一次话匣子,让我们之间的对话不再是惯例的一边倒,而是相互“分享”。

 

慢慢地,小麦克也有了朋友,那个白胖得像奶油蛋糕的犹太男孩就常来找他。而且,英文渐渐跟上后,小麦克也显得比刚来时从容。只是他的性格没改变,依然是缄默型。只是我在想,不知道他心里的气消了没有?他是否知道在新环境里,不可能改变环境里的人,而只有让自己去适应这新环境?

 

小麦克还让我联想起,英文中有两个容易混淆的词:empathy sympathy。前者指得是能够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英谚“Put yourself in someone else’s shoes”可能与此近义。但empathy并非要认同对方的观点,而sympathy则不同,sympathy不仅表示理解,还包含同情。我从一个多年的心理医生那里了解到,这两种能力不仅是天生的,也在于后天的培养,尤其是幼童时期的培养为关键。这些能力的欠缺可能会直接影响孩子适应一个陌生环境。反之,对周围人能适当运用这两种能力,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交友的必要,有时empathy还是职业需要,比如那位心理医生对他的病人,还比如优秀的小说家或剧作家,善于躲在众多复杂角色背后洞察和推理人物心理。不过,那位心理医生提醒我,写作的路子很广,并非所有的作者都必须具有同样的个性特点,一个好沉浸在自我的害羞的作者,也可写出表达出自己丰富的内心世界的好作品。

 

小麦克要回台湾之际,我才第一次见到他父母。他父亲抱着一大箱英文书还给我,并一再称谢,可我心里装满歉疚,觉得自己没能改变小麦克什么。临别前,我递给他两件小礼物,一个是一本流行的美国卡通书,另一个是一套英文单词磁片,可以贴满冰箱拼句子作诗。小麦克很有礼貌地接过来说了谢谢。

 

我们就这样天各一方地分开了。我想起当年那个教给我成语“将心比心”的小学语文老师,我曾偷偷埋怨过她,她从不要求我们死记硬背古文,导致粗心大意的我因一分半之差没能考上重点。那个伤心的暑假,她来楼下喊我的名字:“喂,你们家是不是侨属?”我脸一红,全楼都听见了。

  

我知道侨属本可以加五分,可我不是,我什么都不是,连一只受保护的国宝熊猫都不及。我抹着眼泪,看老师的背影悻悻离去。上初中时也碰到过她,我总是远远地躲开,哪怕躲在垃圾车后面。她那时已退休,圆胖的身子裹着一套紧身的运动服,细细的腿腕像两道不胜重荷的圆规尖,再没有从前课堂上穿那身合体西装时的神气了。我知道她教书前在部队文工团跳舞,所以比起其他老师更活泼有生气,可她的时代已过去,她那张原本含笑的娃娃脸也裂出了皱纹。我怕见她,因为我正随着人流往一个普通中学的路上走,我讨厌揣在口袋里的那个白红校徽。

 

这些都成往事,如今,除了那个英谚叫我想起了她,我心里再说不上埋怨。而且,自从辅导了倔强的小麦克之后,我才体会到一点做老师的苦衷。

 

那个冬天,小麦克的父亲还寄给我他们自驾游美国西部的照片,有一张是小麦克在白雪坡上打滚,他可能是第一次攀雪山,笑容灿烂极了。我知道这段留美的记忆虽有点儿酸涩,但依然是难忘的,会长留在阿里山的少年小麦克的心里。

 

@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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