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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记忆片断

发布: 2009-3-13 08:18 | 作者: 王小妮



一九五五年生于长春市。六九年至七二年随父母插队。七四年再次插队。后读大学,八五年迁居深圳。二○○五年起居于海南岛。出版有诗集《我的纸里包着我的火》,《有甚么在我心里一过》,随笔集《派甚么人去受难》,长篇小说《方圆四十里》等。
      
       上世纪七十年代,从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这十年,我几乎都是在中国北方农村度过的。一九六九年十二月,我随父母下放农村,一九七二年回城一年多,一九七四年再次插队,直到一九七八年三月离开农村上大学。乡村记忆,成了那十年的主体。
      
       一 一九七一年春天,过冰河
      
       那一年,咖啡色斜纹卡叽布成了流行色,很多城里年轻人用它做裤子。当时,我们家下放的地方离长春市只有二十多公里,这个时尚也慢慢来到乡下。
      
       屯子里王会计的女儿跑到我们家说:烧锅岭供销社新来了各种各样的布,明天早上一开门就卖。王会计的女儿让我陪她去买布。我说要问母亲。我还没去过烧锅岭供销社,但是,早听说那儿有个大供销社,很想去看看。
      
       那年,我母亲正像喂自己的孩子一样用心地喂了一头小黑猪,她在忙着猪的间隙,给了我七尺布票和五块钱。
      
       我们家下放在小朱屯,烧锅岭在小朱屯的正东,先走一里地,有座火车乘降所(日本人留下的说法),再向东走七、八里。我们起得很早,怕去晚了买不上布。买布的细节全忘了,印象中是要了命的拥挤,我和王会计的女儿裹在人山人海里。周围全都是穿着肮脏棉袄棉裤的人。有人踩住我的脚,我就用劲推,被推的人也毫无感觉。所有的人都扑向卖布的柜枱。到中午,布卖光了。
      
       王会计的女儿买了两种花布,我也买到了咖啡色布。新布一打开就传出香味,把它叠成方块,装进书包,我们靠在供销社的土墙外,吃了甜脆的油炸麻花。烧锅岭供销社比办年货还热闹。王会计的女儿认识很多人,她不停地小声告诉我,人群中的某个人是谁谁谁,感觉全公社的人都来买布,那些不认识的人,她说是对面另一个县的。
      
       下午往回走,春天的太阳特别温暖,棉袄有点穿不住了,围巾也围不住了。我们回家的那条沙石路有一些历史,听说俄国军队在二十世纪初打进中国的东北,有一队骑兵主力走的正是这一条路。正因为的「老毛子」的原因,周围的农村在七十年代初备战备荒挖地道很盛行,大队干部一开会先说:要打仗了。整条路两边没有像样子的树,隔很远歪歪斜斜有一棵柳树或者榆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遮阳,我们热得夹着棉袄走。
      
       后来,为了抄近路,我们下了大道,绕进了一片甸子,今天该叫湿地。迎着下午的太阳,看见一条亮晶晶的冰河横在前面。
      
       一看那冰面就知道,冰已经被太阳晒酥了。河面宽十几米,走在我们前面是几个男孩子,他们先后都跑上冰河,非常快地跑,踮着脚跑,冰面在他们脚下发出嘎嘎的响声,几个人都平安跑过去了。这个时候,再绕回去走大路,我们都不情愿。我们也学男孩,踮着脚飞快地跑,每一次落脚都听见冰裂声。
      
       过了河的几个男孩子并没有马上走,全坐在一个向阳的坡上,笑嘻嘻的,好像等着有人落水。我们也坐在坡上,看着后面的来人,幸灾乐祸地盯着那条冰河。
      
       对岸有人走近问:你们咋过去的?
      
       我们说:快跑。
      
       从烧锅岭方向来的人一群接一群,每个人都夹着布。连续有几211伙人都没敢冒险过河,被迫返回去走大路。
      
       几个男孩有点没趣地走了。我们离家只有三、四里路,二十分钟肯定能回到家,所以我们不着急,我们躺在土坡上,讨论新买的布。
      
       河对岸来了几个人,叽叽喳喳几个大姑娘,走在前面的两个人想也没想,直接走上冰面,才走几步,突然尖叫,最前面的那个一下子矮了,另外一个也紧跟着没了,冰面裂了一大片,两个人在河里扑腾,头上围着彩条围巾。
      
       河水不深,两个人周围飘着冰碴,她们又喊又叫,没下河的几个同伴,也在岸上喊叫。
      
       河不能淹没她们,但是,水相当凉,她们两个不赶快上岸,还弯下腰在周围捞,各捞出一块水淋淋的花布,才费了很大劲爬上岸。
      
       王会计的姑娘突然使劲地拍我。她说:那不是铁姑娘吗,前几天还在广播里「讲用」呢。
      
       我不知道谁是铁姑娘。王会计的女儿捅我说,快走快走。她怕那几个大姑娘们骂我们看笑话。
      
       一路上快走,进了炊烟四起的屯子。井边打水的人过来看我们新买的布,都说好。后来,我那块咖啡色的布料请一位「五七战士」给裁了一条裤子。
      
       二 一九七一年秋天,被狗咬了半边脸的孩子
      
       当时,我在公社农中读初一,寄宿在学校。那一年几乎没有上课,总在学农劳动。秋天,庄稼等待收割,大田里已经没活儿了。我经常一个人在公社附近「繁华」地带游逛。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天,我平生唯一一次看见了还留着辫子的农民,他应该很老了,高个儿,一根细辫像一缕黄麻,有一尺长,拖在背后,他穿很脏的黑棉袍子,正是办年货的时候。别人见他,都不觉得新奇,好像他就该拖一条辫子在供销社门外的雪地上走。
      
       一个刚下过雨的下午,我和几个同学在国道边的林带里闲逛。下雨以后,林带里比土道好走得多。忽然,有人喊:快上国道,看热闹去。
      
       我们一起向垫得很高的国道上跑,路肩又陡又滑。听见哭声,感觉很多人在哭,离我们不到一百米。记得当时路边码放了许多电线杆,农民叫电棍。电棍露天放着,怕人偷,全用粗铁丝固定在一起。我们踩着电棍上了国道,看见正站在道边哭的不过是两个人,一个女人,女人脚下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女人头上包着一块鲜艶的方围巾,当地农民的围巾都是一直包到额头上。这个女人和孩子肯定赶了不少路,裤腿上都被泥浆糊住了。
      
       女人的哭声大,好像唱地方戏,哭也有一种民间固定的节奏。孩子的哭声更像嚎,干哑,断断续续的。女人不断地跺着脚,像国道欠了她甚么。看见有人过来,女人的哭声更大,夹着些难听的骂人话。
      
       我跑在最后,从我的角度却最先看见了那个孩子。我看见半边血淋淋的脸。那孩子一边干哭,还一边用很小的眼睛看着我。我吓得有点不敢再往前了,那是我一生中看见的最恐怖的伤口,皮肉全都翻开,那半张脸上有一个鲜红的血窟窿,血窟窿里居然露出两颗半白的小牙齿。孩子的棉袄领子上也带着血。
      
       奇怪的是,这可怜的几乎没了半边脸的孩子就独自站在泥里哭,那女人并没有抱他,也没有给他包裹伤口。她可能完全吓糊涂了。
      
       很快围上来更多的人,那女人颠三倒四地说着话,一会儿对着那个,一会转向那个。她说的大意是,孩子是给自家的狗「掏」的。她刚了给小崽子(孩子)一个粘干粮,自家的狗就窜上炕抢干粮,一口就把孩子脸掏成了这样。她半说半哭,咒天咒地,还抓住那孩子的肩膀,一下一下地推搡,好像责怪那孩子。她发出最大声音的时候,那孩子反而不哭了,抬起受伤的脸,去看她的嘴。
      
       不断有挎着筐的女人围过来,那些筐里装着腊烛和大粒盐。她213们不约而同地做着同样的动作,使劲地啧着嘴唇,连连叹气。有人问,咋不送卫生院?女人说,卫生院不给扎沽(医治),让上国道截车,让上城。
      
       孩子看见这么多人围上来,忘记了哭,干裂着嘴,大口喘气。女人们指着孩子说,那不是抽了一肚子冷风吗。孩子不喘了,断续地干嚎。
      
       七十年代初期的那条国道,在我的印象里又宽又直,向南走是长春市,向北是农安县城,当年路上很少走汽车,只有送公粮的时候,马车排列成队,道路上散落着被车轮碾碎的玉米。
      
       有人问那女人进过城没有,那女人又摇头又点头,好像听不懂别人的话,然后还是哭骂。
      
       后来,从泥泞的小道上来了一辆马车,车身左右扭,走得极慢,马蹄子踩着亮的泥浆。那女人看见了马车,一下子扑倒在国道上,两手拍着地,大声哭叫:大爷大叔大兄弟呀,救命吧,大爷大叔大兄弟。
      
       这时候,被别人抱起来的孩子也加大了哭声。马车上的人不知道出了甚么事,车就停在稀泥里。车上装了玉米秸。车老板站在车帮上问:咋的了?
      
       大家一起对那女人说:离城好几十里,坐这马车得颠到啥时候。
      
       女人爬起来,又开始哭。马车慢悠悠地上了国道,车老板问:是丫头还是小子?
      
       女人的哭声突然加大,不断地说:是小子,是小子,是小子啊!
      
       很多围观的女人听到「小子」,都哭了。
      
       再后来,也有汽车经过,根本不减速。一辆吉普飞一样开过去,溅起不少泥,那么快的车速,司机不可能注意到聚在路边的这些农民。
      
       不知道甚么时候,那孩子脸上给人包了一块蓝布,有人说伤口怕受风。可是那女人一直没有想到把头上的围巾给孩子摘下来。围观的人们越来越着急,怕再错过汽车,开始往国道中间涌。
      
       国道上走来一个人,这人我认识,是公路道班上的。镇上的人都知道,他坐班车不用花钱,搭上任何过路的班车都能进城。他有点着急,说班车快到了,他看手表。所有的人都开始盼望长途客车,又等了很久。
      
       方头方脑的班车终于出现。人们紧急商量,一起堵在国道上,那女人反而向后退,哭着说:怕人家不让上啊。但是众人都说,不让上就硬上,孩子都这样了,拼着命也得上。
      
       长途汽车好像根本没准备停靠这个小站,它在国道正中间晃着。卖票的伸出脑袋喊:满员了。司机也伸出脑袋。人们都拥在国道上,受伤的孩子已经被人举得很高。后面还是有人喊:快举孩子,快举孩子!
      
       班车慢下来。可是车门根本打不开,车里早塞得满满的。道班上的人认识司机,赶紧过去和司机说话。汽车周围一片混乱,不知道有多少双手,推着那女人,举着那孩子,想把他们从车窗塞进车。最后,受伤的孩子被车上人从车窗里接进去,女人也从车门挤上车。
      
       卖票的大声喊,起票哇,扒窗户进来的!
      
       下面,有几十双手一齐拍打车门说:快开车,快开车呀!
      
       道班的告诉卖票的,这两个人的票下趟出车来找他要。当时,班车从这个叫合隆的小站到长春市的票价是五角钱。
      
       汽车终于又开了。人们叹着气渐渐散开,国道又变得光溜溜空荡荡。
      
       三 一九七四年春天,第一次吃酒席
      
       那一年,我十九岁,第一次吃了正规的酒席。我不知道,那天早上起来时候,我父母的心情是甚么样的。开始,我没觉得甚么特殊,跟平时差不太多,还没有「事到临头」的215感觉,那天,家里人送我去插队。
      
       是个星期天,比平时上学上班起得还要早,起来以后等车。后来全家上了一辆吉普车,我母亲把那辆单位里的车叫大屁股吉普。用塑料布和紫色毡子包捆好的行李,还有一只白茬儿的薄木箱子也都放进车。从那天起,它们就是我的全部用具,将要和我一起下乡插队了。车开动以后,行李箱子不停地在车后部摇晃。
      
       我是没经过敲锣打鼓举红旗宣誓,就下乡了的。送我的是家里的其他四口人,父母弟妹。
      
       出城前,又上来一个人,母亲让我叫他张叔叔,我觉得父母对这位张叔叔特殊地热情。很快车就出了城。季节还早,车窗外面的田野里还没长出庄稼。一路上,弟妹两个很兴奋。我和他们一起看风景,春游一样。父母一直和张叔叔说话。
      
       当天下午,就是这辆大屁股吉普,将把他们都带回城里。我是在一步一步走向未知之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之间,我一个人被抛下。
      
       文革以前,在我们家里,就是大人上班,孩子上学。母亲经常爱说一句话:我们堂堂正正,万事不求人,不搞歪门邪道。但是,一九七四年春天的那一次,我看见他们为我而笨拙地改变。我去插队的那个公社是张叔叔的老家,他的几个亲戚在公社和大队当干部,为了得到照应,父母带上张,并且要在县城请他的亲戚们吃饭。
      
       将近中午,听说快到县城了。我听见母亲低声问张叔叔,他们是不是能喝酒,要甚么酒合适。我母亲嘱咐我们,一起吃饭的,还有几位客人,你们都要安静点。我觉得那天她和父亲都有点紧张。
      
       弟弟很高兴,他对我说:饭馆里做的肉好吃。弟弟小我一岁,他中学毕业插队还要等到第二年。我妹妹也很高兴,当时她刚上中学。
      
       那天我很惊奇,父母并不认识他们将要宴请的客人。车一进县城,张就把头伸出窗外,向路边望。父亲还不断问,是不是那几个人。张总摇头,他的头又尖又长。他说他妹夫很胖,肚子都圆了,一个管下乡青年的公社小干部,屁大个官儿,成天吃席。
      
       那个小县城现在升格成为一个市,当时它的交通要道只是十字路口,有四个重要的建筑,除副食品商店是平房外,国营商店,国营旅社,国营饭店都是二楼,在一片平房中,这几座两层楼很显眼。国营饭店门口,几个穿蓝色吊兜制服的人,有站的有蹲的正抽菸。张说,那就是他们。
      
       大人们见面一番握手。我站在他们后面,看见我父母和不认识的人寒喧,表现出了不大自然的热情。母亲拿出菸,请每个人抽。
      
       我记得,那种场面让我反感,觉得庸俗。大人们之间客套了一阵,父母叫我的名字,我被推向前,父亲的手热热地抓着我,说:就是这孩子。
      
       陌生的人们很平淡地点点头。然后全体人上楼。七、八个人一起上那小楼,木楼梯咕咚咕咚一阵响。围着一个油乎乎的大圆餐桌坐下来,我看见母亲和张叔叔商量着点菜。感觉母亲拿不准该点些甚么,净看张叔叔,又小声问服务员。她的意图是不怕花钱,要尽量让客人吃好。那天,我第一次感到做一个大人很不容易。平时下了班就在家里看看书浇浇花的父母,应酬那天的场面很努力,连我都看出了他们的不自如。
      
       酒席上,大人们都在喝酒,连不喝酒的父母也喝了。很多的时候,是客人们之间谈得很热闹,父母只是听着。我几次看见我母亲在擦汗。在我插队前后的那几年,她身体一直不好,肩周炎,心情烦躁。但是她那天好像很健康,一点病也没有。父亲一贯看不惯「喝大酒」的人,那个中午他对喝酒一点意见都没有。
      
       酒席吃了很久。我真不知道,一顿饭还能吃那么久,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
      
       弟弟说得对,我们吃的是酒席,不是家里的菜,鱼和肉都给做出了花样儿。盘子端上来,一层压着一层。我只能记住一道菜,是整个猪肘。我们离开饭馆的时候,菜还大半剩在桌上。
      
       我看见母亲动作很小地从裤子侧面的口袋里往外拿钱,是一叠钱。在客人们喝得说话声越来越大的时候,她算了账。那一叠钱让217我吃了一惊。
      
       后来,我才知道,和我们一起吃酒席的,有我插队那个公社主管知青的干事,大队民兵营长,还有公社的其他几个干事。吃好了饭,人很快都散了。吉普继续向东,几分钟就出了县城。跟我们走的,还是那个张叔叔。他喝多了,话有些颠倒。我要去插队的生产队离县城还有五十多里路。这一段路上,我父母都不大讲话,只听那张叔叔一个人说。他说的大意是,人不能太死性了,不能像我父母这样,清高的人要吃亏,不遇到事儿还行,真遇到了,就要「浑和」点儿。
      
       现在还能记住的下一个场面,我站在一个很高的土墙豁口上,父母弟妹都不看我,一起朝着吉普走,我的心里乱七八糟的,眼睛里都是眼泪。后来,我自己走进集体户,男生女生全不认识,全都冷眼看我,我坐在炕沿上,一直坐到天黑都不敢动。
      
       九十年代,我问起母亲那天请客的细节,问她花了多少钱,她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吃酒席的任何细节,她都忘记了。反而她记忆最深的是,那天,她看见我站在土墙那儿可怜巴巴的。她小声对我父亲说:快走,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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