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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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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3-04 01:42:40

前几天夜里,很晚了,催牛睡觉去。他一睡得晚,早上就起不来,很烦人。
牛踡在沙发上看书,叫了很多遍,就是不应,不动。我不得不走过去。我知道,我如今做着俺小时最讨厌的角色:一个没完没了唠叨的老妈!唉,谁愿啊?
牛还是不动! 我走过去,说你在看啥书?明天再看不行? 他说,就要看完了,再让我看看,看完它! 他这夜,已坐在那儿看了两三小时了吧?我就好奇了。看哈里-波特也没这么着迷啊。甚么书?你在看甚么书?我凑过去。他头也不抬,说:
To Kill a Mockingbird!
啊哈!我叫。 好书!好书! 你喜欢吗? 我兴奋起来。
他还是不抬头,注意力完全在书里。可见他多入迷。俺这种老妈,又问。他点头,说,太好了。你没见我都放不下吗?
我很兴奋。 他能喜欢这样一本书,而且这样入迷,我太高兴了。可见,这小子的情商和智商还可以哦。我轻手轻脚退下。
让他读完了。他跟俺说,这书太好了,有些部分,我可以反复读,反复读。真的太有意思了。
美国女作家 Harper Lee 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文学中的经典精品。它为一代代美国人所热爱。巫大师教育过俺:
这是每一个中国人,也该读的书。它教人如何换位思考,理解人性。美国的中学生,都会读过这本书的。
第二天接牛下学的路上。俺开始跟他就这本书交流。问他为甚么喜欢这本书,从里面学会了甚么新东西。他说,他喜欢这本书的
心理描写,引领人一步步看下去,去理解别人眼里的坏人,怪人,去站到人家的鞋子里看问题,而不是人云亦云。它是从孩子的眼光去看世界的。他再一次说,有些段落,他要反复读,再读。俺说哪一些段落呢?比如。他说,有个男人啊,大家都说他是酒鬼,跟黑女人鬼混,很糟的,但其实,他是有独特的生活方式,他用纸袋子装着喝的,并不是酒,是可乐而已。。。。。。这类段落。描写得特别好。
俺听了很开心,很安慰。 他说,你应该自己亲自读一遍的。俺笑,说,好的。谢谢你的建议。
Harper Lee是个伟大的作家。她是卡波特的好友。在卡波特受<纽约客〉之请,为《冷血》作调查时,就是她亲自陪着他去的。我很喜欢这样的女子。
她一生,留下这本书就够了。一代代的美国人,从里面学习,体验。到了90后,还为它着迷。她真的很幸运,很伟大。要向她致敬的!

HarperLee 是出生于1926年的老作家。她在2007年获美国总统自由奖章,以表彰她的文学贡献。

这是2007年Harper Lee 在白宫领取美国总统自由奖章时的PP。 她这一生,就写过一本书。
之后写过很少的短文。另有两部小说都未完成。她淡出公众视线后,像塞林格一样,被人猜测在写下部著作,
但从未再写出。
她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十年前的统计就已在全球范围卖出三千多万册。该书出版的第二年,就获普利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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