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议古今贪官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2-02 01: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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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小平





       古今中外,民众和最高统治者都痛恨贪官,想尽种种办法来避免贪官现象的发生。乞讨出身的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更是对贪官实施剥皮抽筋这样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酷刑,但即便如此,依然还是有胆大的,抱着侥幸心理,或者仗着自以为特殊的权位,以身试法,最终落了个身首异处的可怜下场。说明贪纳的诱惑力实在很大。

  和其他种种罪恶,譬如杀人、放火、盗窃、勒索相比,贪纳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恶行,最大的区别在于:普通人对其他的恶行的痛恨是彻底的,所谓的彻底就是将自己也包括在内的,而对于贪纳的痛恨则是暧昧的,别人贪肯定是罪恶,但自己有机会贪一把,如果风险不是太大的话,似乎也不肯放弃。这一点在缺乏宗教信仰的中国人身上,表现得格外突出,因为没有机会侪身官场或者如愿晋升而感到失意的人在我们的周围随处可见,除了当官可以显示成功外,谁能否定有更多机会接受‘供献’也是一个诱惑呢?我猜想,这大概就是自古以来中国盛产贪官的一个重要社会基础。

  当今中国的贪官现象属于一种什么状态呢?和历朝历代相比,是‘持平’了呢还是‘发展壮大’了?是有效遏制了呢还是‘企稳回暖’?没有研究,无从定论。

  要想直接对此进行科学的研究和比较也十分困难,不说别的,单就被揭露的贪官的数量和实际的贪官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就是一个令全世界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感到头痛不已的事,更何况古今比较。

  但是人类对客观的认知途径和方法多种多样,能够利用温度计来测量某个地方的温度,当然是最科学、最准确的了,但如果没有温度计,人们可以利用自身的肌肤来感觉,即便自己不在这个地方,如果能够了解到当地居民穿着什么服装,也可以对这个地方的气温做出大致的判断。

  我就是尝试着运用这个方法,对当今中国贪官的外部环境和历朝历代做一个比较,通过这样的比较来帮助我们判断。

  1、所有制:  从历史文化角度来说,中国历来‘重义轻利’,历史书籍汗牛充栋,其中涉及所有制的内容不多,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道出了中国历史朝代在财产所有制上的根本。天底下的财富,除了那些‘有主’的东西外,其余的全部是皇帝的,也就是说,财产的所有权非常清晰,尽管这个所有权的保障力不是非常很强,皇帝一个人管不过来,豢养了一个庞大的机构来帮着管也一样弊端丛生,但产权毕竟还是明确的。绝大多数人不会到别人家去偷钱包,但在大街上拾到一个钱包放入自己的口袋不以为然的一定为数不少,区别就在于放在家里的钱包的所有权是明确的,大街上拾到的`钱包是‘无主’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选择了共产主义道路,将绝大部分财产划到了‘全民’或者‘国家’的名下,‘全民’和‘国家’是什么?从实际操作角度而言,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和‘观音菩萨’差不多。一个人如果偷了张三李四的东西,张三李四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但是如果偷了‘观音菩萨’或者‘如来佛’的东西,大家知道了只会一笑了之,即使庙里的和尚、方丈去追讨,底气也不足,如果和尚和方丈将‘观音菩萨’名下的财务据为己有,在外人看来几乎天经地义。这就是新体制和旧皇朝之间的第一个区别。但马上会有人质疑:同样的新体制,为什么最初的三十年几乎没有出现贪官,而后三十年却如井喷状?道理很简单:开始时,所有财物都是观音菩萨的,即使是和尚或者方丈们,最多也只是比别人多吃点,个人突然拥有大量财物,根本无法藏匿隐蔽。但实施改革开发,允许一些人在寺庙门口摆摊卖大碗茶、卖香火供品积累财富,和尚方丈们和卖茶、卖香火的人合伙经营,甚至乘机将观音菩萨以及寺庙财物据为己,民众无从知晓,以至于愈演愈烈也就在所难免。

  2、定性和查处:封建王朝,法制不健全,好人坏人,贪官清官全凭皇帝一句话,所以定性和查处的程序简单,成本也很低,虽然这个制度造成了一些冤案,但在惩处贪官方面的实际功效也非常显著。我们现在实施法制,贪官的定性和查处基本上要按照法律程序,一方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给贪官创造了宽松的逃避条件。

  3、财产转移:在中国历史上,大贪官不少,贪纳的财物数额巨大的也不少,其中最有名的当然要数大名鼎鼎的和珅,几十年间,贪纳财物价值十几亿两白银,相当于当年清朝国库15年的收入,可惜的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世界还是处于封闭状态,纵有家财亿万,还是在‘王土’范围,皇帝一个手谕,亿万资产轻轻松松回到皇家手中,可怜和坤扮演的只是一个仓库收货保管员的角色。皇帝呢,也大可放心,小子,你就尽情地贪吧,孙悟空跳不出如来的掌心。可现在呢,整个世界成了一个‘地球村’,官员们的财富可以轻易地转移到‘皇帝’也管不了的地方,应该说,就贪纳的大环境而言,当今社会是比较宽松和理想的。

  4、惩罚:封建王朝,所有制明确,一旦发现官员贪纳,充军发配、枭首示众、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等等可怕的惩罚随时降临,威慑力实实在在摆着,遏制作用也是明显的。现在呢,讲究法制和人道,像陈同海这样的贪了两个亿也没有判处死刑。查不到最好,查到了几乎没有生命之虞,更没有株连的顾虑,大家的胆子越来越大也是必然的,如果国家宣布废除死刑,或者再极端一点,贪纳五千万以下处3年徒刑,将会出现什么情景,大家一定能够想象的到。

  5、人员迁徙;和财物转移相类似,封建王朝时期,贪官无数,但几乎没有听说那个贪官贪了大把财物,携儿带女逃到蛮夷狄戎,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在皇帝的眼皮底下诚恐诚惶装孙子,现在呢?先将财富转移到安全、可靠而且生活环境格外优越的地方,然后将家人转移过去,一有风吹草动,溜之大吉,别说国家动乱、即使天崩地裂有如何?

  6、财富总量:封建王朝,生产力水平低下,清王朝一年的国库收入只不过区区几千万两,如今科技发展,社会财富增长到了令人头晕目眩的程度,官商勾结、官商一体、亦官亦商,每年培养一万个千万级贪官,贪纳总数也就是千把亿,真的算不上什么大事情。

  7、伦理观念:从历史上看,贪纳从来都是罪恶,但到了当今中国,有一批杰出的思想和理论家,总结了人类发展几千年的经验,石破天惊,发明了冰棍理论、贪官不可避免以及贪官有助于社会发展等等规律。满满一仓库的粮食,如果没有好的分配方案,迟早要烂掉,还严重污染环境,仓库保管员将其据为己有难道不是对社会的一大贡献?可惜诺贝尔奖的那些评委有眼无珠,又搞种种歧视,对这个新理论居然不予理睬。好在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自产自销也大有市场。

  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的一个大致推论是:和历朝历代项比较,当今中国可以称之为贪官的天堂,几十年间,被查处的十数万的贪贿案件似乎也可以作为一个旁证。因为环境宽松,条件充分,不少人因为贪纳沦为阶下囚并不奇怪,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是很有才能甚至于个人品行也不错,原本可以成为国家栋梁,对国家和个人而言都是悲哀。

  一条河流总是有人被淹死,连游泳健将也不能幸免的话,我们一定会想:这不是一条普通的河,而是一条充满漩涡,要人命的罪恶之河,应该改造一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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