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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虞氏世族的政治实力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2-18 15:38:14 / 个人分类:随笔

余姚虞氏世族的政治实力

 

    在《二十四史》中,出身余姚的虞氏官宦,有具体姓名者近百人,并有大量位列九卿的高官权臣。较为著名的有日南太守虞国、零陵太守虞光、平舆令虞成、日南太守虞歆,骑都尉虞翻、散骑中常侍、宜都太守虞汜、交州刺史冠军将军、馀姚侯虞忠、河间相虞耸、济阴太守虞昺、卫将军虞潭、右将军司马虞仡、吴征虏将军虞察、吴兴太守金紫光禄大夫虞騑、除散骑常侍及著作郎虞预、吴国内史虞啸父、吴国内史虞谷、永嘉太守廷尉卿虞权、大著作兼东扬扬州二州大中正虞荔、太中大夫虞寄、金紫光禄大夫虞世基、银青光禄大夫及弘文馆学士虞世南等等。

    余姚虞氏官宦之活跃时间,大约自西汉初年的虞国虞光始(公元一世纪左右),至初唐虞世南(公元六世纪初)的五百年时间内。但虞氏世族的最繁荣期,当属东、西晋至侯景之乱的三百年间,从中诞生的虞氏官宦约占总数的八成以上。

    在光绪《余姚县志》之选举和列传部份,由汉至唐,几乎是虞氏一家的天下。究其原因,应是当时政治制度对于世族的优待,给世族的发展提供了迅速膨胀的土壤。尤其是在晋元帝司马睿在经营江左时期,他大量笼络因永嘉之乱南迁到江左的豪门世族,而原本就生存在江左的虞氏世族(所谓土著旧族),因根基久远,人脉深厚,更得东晋王朝眷顾。

其实,司马睿并非笼络江左世族第一人。早在太宁元年时,(西)晋武帝司马炎就发布诏书:令诸郡中正以六条举淹滞:一曰忠恪匪躬,二曰孝敬尽礼,三曰友于兄弟,四曰洁身劳谦,五曰信义可复,六曰学以为己。自司马睿迁都建康后,后继者晋成帝司马衍在太宁元年八月发布的诏书,对江左世族更是优待:“吴时将相名贤之胄,有能纂修家训,又忠孝仁义,静己守真,不闻于时者,州郡中正亟以名闻,勿有所遗。”这就是说当时的,东晋王朝因急需在江左立足,想从东吴或西晋时的官宦世族里去寻找和提拨官员——东晋王朝对所提拔的世族成员,要求也不是很高,仅是能篡修家训、能忠孝仁义、能静已守真即可(最后二条几乎是录用标准)。

此类优待豪门世族的“中正”官吏选拔制度,早在东汉延康元年就开始了。其先拔方式可分为三个步骤:

先在各郡、各州设置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郡中正最初是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手里。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其次,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的权力,其标准亦有三:家世(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道德、才能。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上品和下品。通常情况下,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二品为最高品。三品在西晋初期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最后,中正评议结果须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的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较快,且受人尊重;乡品卑者,被称为“浊官”,升迁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按照惯例每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的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其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假如定品违法,政府是要追查其责任的。

九品中正制在它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门第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标准,至西晋时终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评议中,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就可以了,中正的品第反而成为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直至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所以说,当时的中正选举制度,对整个江左世族力量的速度扩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正选举制度,是因巩固皇权需要而产生的。皇帝笼络大量世族,以得到更多资本世家的财力支持,和官宦世家的政治支持,这在皇权的巩固初期,确是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如此选举制度一旦长久执行,就暴露出它的诸多弊端来。

《晋书》载,刘毅曾上书朝廷,陈列九品中正制的八种厉害,极为条理地列出了中正选拔制度的各类弊端及造成的后果:

臣闻立政者,以官才为本,官才有三难,而兴替之所由也。人物难知,一也;爱憎难防,二也;情伪难明,三也。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讦之忌。用心百态,求者万端。廉让之风灭,苟且之欲成。天下讻讻,但争品位,不闻推让,窃为圣朝耻之。

夫名状以当才为清,品辈以得实为平,安危之要,不可不明。清平者,政化之美也;枉滥者,乱败之恶也,不可不察。然人才异能,备体者衅。器有大小,达有早晚。前鄙后修,宜受日新之报;抱正违时,宜有质直之称;度远阙小,宜得殊俗之状;任直不饰,宜得清实之誉;行寡才优,宜获器任之用。是以三仁殊途而同归,四子异行而均义。陈平、韩信笑侮于邑里,而收功于帝王;屈原、伍胥不容于人主,而显名于竹帛,是笃论之所明也。

今之中正,不精才实,务依党利,不均称尺,备随爱憎。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暨时有之,皆曲有故。慢主罔时,实为乱源。损政之道一也。

置州都者,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不谓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便坐之。若然,自仲尼以上,至于庖牺,莫不有失,则皆不堪,何独责于中人者哉!若殊不修,自可更选。今重其任而轻其人,所立品格,还访刁攸。攸非州里之所归,非职分之所置。今访之,归正于所不服,决事于所不职,以长谗构之源,以生乖争之兆,似非立都之本旨,理俗之深防也。主者既善刁攸,攸之所下而复选以二千石,已有数人。刘良上攸之所下,石公罪攸之所行,驳违之论横于州里,嫌雠之隙结于大臣。夫桑妾之讼,祸及吴、楚;斗鸡之变,难兴鲁邦。况乃人伦交争而部党兴,刑狱滋生而祸根结。损政之道二也。

本立格之体,将谓人伦有序,若贯鱼成次也。为九品者,取下者为格,谓才德有优劣,伦辈有首尾。今之中正,务自远者,则抑割一国,使无上人;秽劣下比,则拔举非次,并容其身。公以为格,坐成其私。君子无大小之怨,官政无绳奸之防。使得上欺明主,下乱人伦。乃使优劣易地,首尾倒错。推贵异之器,使在凡品之下,负戴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损政之道三也。

陛下践阼,开天地之德,弘不讳之诏,纳忠直之言,以览天下之情,太平之基,不世之法也。然尝罚,自王公以至于庶人,无不加法。置中正,委以一国之重,无尝罚之防。人心多故,清平者寡,故怨讼者众。听之则告讦无已,禁绝则侵枉无极,与其理讼之烦,犹愈侵枉之害。今禁讼诉,则杜一国之口,培一人之势,使得纵横,无所顾惮。诸受枉者抱怨积直,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而长壅蔽于邪人之铨。使上明不下照,下情不上闻。损政之道四也。

昔在前圣之世,欲敦风俗,镇静百姓,隆乡党之义,崇六亲之行,礼教庠序以相率,贤不肖于是见矣。然乡老书其善以献天子,司马论其能以官于职,有司考绩以明黜陟。故天下之人退而修本,州党有德义,朝廷有公正,浮华邪佞无所容厝。今一国之士多者千数,或流徙异邦,或取给殊方,面犹不识,况尽其才力!而中正知与不知,其当品状,采誉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则有不识之蔽,听受则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既无乡老纪行之誉,又非朝廷考绩之课;遂使进宫之人,弃近求远,背本逐末。位以求成,不由行立,品不校功,党誉虚妄。损政五也。

凡所以立品设状者,求人才以理物也,非虚饰名誉,相为好丑。虽孝悌之行,不施朝廷,故门外之事,以义断恩。既以在官,职有大小,事有剧易,各有功报,此人才之实效,功分之所得也。今则反之,于限当报,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隆虚名也。上夺天朝考绩之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损政六也。

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得其能则成,失其能则败。今品不状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若状得其实,犹品状相妨,系絷选举,使不得精于才宜。况今九品,所疏则削其长,所亲则饰其短。徒结白论,以为虚誉,则品不料能,百揆何以得理,万机何以得修?损政七也。

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当时天下,少有所忌。今之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清浊同流,以植其私。故反违前品,大其形势,以驱动众人,使必归己。进者无功以表劝,退者无恶以成惩。惩劝不明,则风俗污浊,天下人焉得不解德行而锐人事?损政八也。

由此论之,选中正而非其人,授权势而无尝罚,或缺中正而无禁检,故邪党得肆,枉滥纵横。虽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或恨结于亲亲,猜生于骨肉,当身困于敌雠,子孙离其殃咎。斯乃历世之患,非徒当今之害也。是以时主观时立法,防奸消乱,靡有常制,故周因于殷,有所损益。至于中正九品,上圣古贤皆所不为,岂蔽于此事而有不周哉,将以政化之宜无取于此也。自魏立以来,未见其得人之功,而生雠薄之累。毁风败俗,无益于化,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疏奏,优诏答之。后司空卫等亦共表宜省九品,复古乡议里选。帝竟不施行。

 

《晋书》卷四十八,载段灼上疏:今台阁选举,涂塞耳目,九品访人,唯问中正。故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则当涂之昆弟也。卷三十六,载卫瓘上疏:如此,则同乡邻伍,皆为邑里,郡县之宰,即以居长,尽除中正九品之制,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然则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俗与政俱清,化与法并济。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游,即华竞自息,各求于己矣。今除九品,则宜准古制,使朝臣共相举任,于出才之路既博,且可以厉进贤之公心,核在位之明暗,诚令典也。——武帝善之,而卒不能改。如同刘毅的下场,皇帝对于卫瓘的谏言没有进行采纳。

余姚虞氏世族官宦,通过九品中正选拔方式而获得仕途,并载在《县志》的有如下一些:

虞潭清贞有检操,州辟从事、主簿,举秀才;

诸葛恢临郡,(虞喜)屈为功曹。察孝廉,州举秀才,司徒辟,皆不就,又以博士徵,复下诏徵之,辞疾;

宗人共荐(虞)预为县功曹;

州辟(虞悰)主簿,建平王参军等等。

 

除中正选举,还有一部份是通过祖荫而获得,像虞仡、虞啸父等。虞世南之父虞荔,在陈朝时,还担任过东扬、扬州二州大中正的官职。

但余姚虞氏在东吴至南北朝期间的仕宦,何止是见诸于史志的一些——能见诸史书的,毕竟是绝少数,更多的大小官员,都被时间之大浪淘汰了。

 

中正之官,名之“中正”,谓其在选举时务必客观公正,没有偏倚。但是,在当时以世族为重心、又以世族成员为中正选拔官的政治环境中,是无“中正”可言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晋成帝司马衍的诏书中可能发现:有能纂修家训,又忠孝仁义,静己守真,不闻于时者,州郡中正亟以名闻,勿有所遗。——连朝廷都这样认为了,何况对自己利益休切相关的世族呢?

因政治和经济实力的互为补充和促进,江左世族的权力和财力,在魏晋时期达到一个鼎盛时期。《晋书》载:山遐为余姚令。时江左初基,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遐绳以峻法,到县八旬,出口万余。县人虞喜以藏户当弃市,遐欲绳喜。诸豪强莫不切齿于遐,言于执事,以喜有高节,不宜屈辱。又以遐辄造县舍,遂陷其罪。遐与会稽内史何充笺:“乞留百日,穷翦捕逃,退而就罪,无恨也。”充申理,不能得。竟坐免官。这就能说明当时余姚虞氏世族的政治能量,已经达到可以左右、乃至驱逐一个地方政府首脑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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