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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翻的“自作孽”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28 08:22:42 / 个人分类:随笔

虞翻的“自作孽”

 

孟子在《公孙丑》里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虞翻在吴王孙权面前的一次次折腾,似乎印证了这一条古训。据《三国志》陈列其“作孽”经历,分别陈列,以作剖析:

 

孙权以为骑都尉。翻数犯颜谏争,权不能悦。又性不协俗,多见谤毁,坐徙丹杨泾县。——孙权登基后,曾以虞翻为都骑尉。“数犯颜谏争”中的“数”,盖有二三次以上。终于,有一次让孙权忍无可忍了,把虞翻踢出了建康,发配到丹杨郡泾县去做个芝麻官。幸亏日后吕蒙援手,以缺少医官为名,把他给解救出来。

他日,权乘马出,引禁并行,翻呵禁曰:“尔降虏,何敢与吾君齐马首乎!”欲抗鞭击禁,权呵止之。后权于楼船会群臣饮,禁闻乐流涕,翻又曰:“汝欲以伪求免邪?”权帐然不平。——这是关云长水淹七军,于禁投降东吴的故事。于禁降吴后,孙权用相当优厚的礼节待之。有一次出门,孙权与于禁并驾齐驱,虞翻看到忿忿不平,骂了不够,还想用鞭子把于禁抽一顿,被孙权阻止;孙权与群臣在楼船饮酒,于禁闻吴乐,思故土,眼泪鼻涕一大把,又引来虞翻的讥讽和嘲弄,这一次孙权没有阻止,只是“怅然不平”而已,却在内心埋下了愤怒的种子。

权既为吴王,欢宴之末。自起行酒,翻伏地阳醉,不持。权去,翻起坐。权于是大怒,手剑欲击之,侍坐者莫不惶遽。——这可能是君臣之间的最初一次冲突,作为虞翻“性不协俗”的典型案例,并记载在《三国志》中,这一经历可以和日后“死人神仙事件”相提并论。那是孙权刚刚登基为吴王的时候,设宴与群臣饮。孙权起身,向群臣一一敬酒,虞翻突然倒地而卧,似乎已喝得大醉了。待孙权敬酒一圈完毕,虞翻又翻身坐了起来——孙权怒不可歇,想借酒劲杀掉虞翻,后被大司农刘基死死抱住,才让虞翻免去一死。

权与张昭论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语神仙,世岂有仙人也!”权积怒非一,遂徙翻交州。——这是有史记载的最后一次“自作孽”。当孙权与张昭讨论神仙话题,虞翻插嘴败兴不够,更言“彼皆死人”。孙权“积怒非一”,非一者,多一之累积,直至最后的爆发临界点,遂把虞翻发配至岭南广州。

 

读《三国志》,发现虞翻在孙权之前,可不是这样一个混身长刺的人。至少他在孙策当权的时候,还没有产生过如此出格的言行,无论每一事、每一言都呈现出他的睿智、勇敢和忠心,言行有理有节。按理说,虞翻“犯颜谏争”的性格,是天生的,不可能只对孙权而论,可在孙策的年代,虞翻确凿没有这方面的不良纪录。是虞翻越老越糊涂了?还是有其它原因?或者是虞翻与孙策之间,原本就有着不同寻常的特殊感情?

虞翻早年为汉会稽太守王朗门下功曹,孙策征会稽,王朗不听虞翻劝谏,拒战败绩,亡走浮海。后虞翻归,孙策不计前嫌,重新任命虞翻为会稽郡功曹。《三国志》中有两句,十分值得推敲:“待以交友之礼”、“身诣翻第”。

“待以交友之礼”,就是在保持起码的君臣之道前提下,平等相待,以友相称。而“身诣翻第”,即是孙策亲临余姚城,准备了礼物,拜访虞翻及其家人,这可视作一种笼络的手段(类似于刘备七顾茅庐)。《三国志》之“江表传”并载“策书谓翻曰:今日之事,当与卿共之,勿谓孙策作郡吏相待也。”孙策来信的意图,即是不要让虞翻有什么君君臣臣的心理负担,“共之”即是共同承担或共同享受——很明显,孙策在信件中,把虞翻是作为一个知心朋友来看待。所以说,虞翻日后在孙策手下表现出来的忠诚和勇气,可以在此找到原由。

吴郡太守许贡手下三门客的复仇行动,虽是孙策死亡的直接原因,但主要与他生性好猎有关。这一点,虞翻曾劝说过他:明府用乌集之众,驱散附之士,皆得其死力,虽汉高帝不及也。至于轻出微行,从官不暇严,吏卒常苦之。夫君人者不重则不威,故曰龙鱼服,困于豫且,白蛇自放,刘季害之,愿少留意。孙策执意绞杀许贡,播下了生死因果的种子。另一个原因,是孙策的乘马太过精骏,从骑不能及,孤身一人游荡在山岭间,卒遇三人,孙策虽射杀一人,但为其余二人射中面颊。

孙策负伤回营后经过包扎,好好调养一番,应该能够康复(医官言:好自将护,百日勿动)。可孙策不是个能静得下心来,好好养伤的平凡人——他一生下来就是个战士,是个完美主义者。有一种说法,孙策照镜,谓左右曰:面如此,尚可复建功立事乎?——面对自己如此面目,内心突发暴怒和悲伤,于当晚创裂而亡。另一种说法,是每每照镜,看到镜子里是被他杀掉的于吉老道,而回过头来看,身边又无人,如是再三,所以扔掉铜镜大叫,创皆崩裂,须臾而死。

孙策负伤,直至创裂而亡的这一段时间,虞翻都不在身边。之前,虞翻被孙策安排到孙氏老家富春去做县令——这职位虽然不优厚,仅县令级别,却是作为孙氏家族的嫡系亲信而任命的,并且只是又一次提拔前的短暂调研任务。而虞翻在富春长职位上,得到突如其来的噩耗,并没有因此失去方寸,为了维护富春县内孙氏家族的安全,他冷静地处理了举丧礼仪,未给敌对势力和盗贼以可乘之机。

相信孙策的亡殒,给虞翻的打击是多么巨大——因为从没有一个上级或君主,能给虞翻这么多信任和情谊。虞翻给予这一段君臣感情的投入是全身心的,无论“日可二百里”、“善用矛”,还是数次为孙策充当说客(具有极高的危险系数),包括苦口婆心地劝说开导孙策,都发自内心地付出了他的心力。可是,孙策最终没有听从他的劝告,仍喜骑马狩猎,最终死于此好。

不可否认,虞翻登龙泉山时告诫子孙应居江北的前瞻性,和虞翻劝谏孙策不要随意外出打猎、防止意外发生的警告,都充分说明了他的预见事物结果的能力——这一些类似于先知、预言家的能力,是虞翻经过长期家传学说的熏陶和实践之后才拥有的。在虞氏家学中,《易》是一门特别光荣的专长,无论高祖虞光,祖父虞凤,还是嫡孙虞潭,从孙虞喜,都有所著述,并各自发扬了《易》学中的各个门类。虞翻在他那个年代,既是当时一致公认的易学大师,又是可以和诸葛亮相提并认的杰出预言家——但他怎么可能没有预见到自己的命运呢?怎么不能预见到将会被发配到交州,并在那里度过一生中的最后十余年呢?

也许虞翻已经预见到这个结果了——他所做的,就是为了这个结果而去的。当最后孙权发配号令的颁布,契入了他对于自己命运的预见。

虞翻在孙权面前如此放肆地张扬着他的个人性格,或许就是为了早卒的孙策,为了知遇之恩,为了朋友之爱,为了救赎,为了忏悔,为了拯救自己灵魂的不安——因为,虞翻认为,如果有他在孙策身边,是不可能让孙策遭遇如此厄运的,即使遭遇上,因他虞翻在,也能轻松化解;他认为孙策没有听从他的劝告,若是常伴随左右,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他觉得自己能有效地阻止孙策的狩猎爱好;他也是个有名的医师,即使在孙策受伤之后,觉得这点小箭伤应该不在话下。——这些想法对于虞翻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渴求苦行以获得心灵求赎——这就可以解释他在日后在孙权面前的异常行为——已与自杀没什么区别。

早年,虞翻曾对孙策说:“翻是明府家宝。”明府,是对上一级官员的尊称;而家宝,却有个人私有财产的意义。此句话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他的身家性命皆为孙策所有,若孙策需要,他可以做任何事,包括死。而一旦孙策命归黄泉,虞翻就失去了真正的精神依靠——根据孙权的个性和办事能力,偏安一隅尚可勉强,论作战和豪迈性气,都远远及不上其兄孙策——所以,他只能依靠着一次次的“自作孽”,和最后一次的“不可活”,用自己的命运来祭奠唯一的、和死去的孙策。

谋士张纮曾说:虞仲翔前颇为论者所侵,美宝为质,雕摩益光,不足以损。——但张纮没料到虞仲翔日后会被“自身”所侵,即使美宝为质,然其内心已死,雕摩之下,只是加剧了他命运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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