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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我弥留之际》及其背后

张祈 发表于: 2008-3-14 09:50 来源: 今天

福克纳、《我弥留之际》及其背后

何朝辉

《中华读书报》2008,3,5



  福克纳是在1929年10月25日(星期五)开始写《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的,当时他正在密西西比大学发电厂里监督那些上夜班的工人。福克纳曾说,他是在六个星期内完成《我弥留之际》的,并且没有改过一字。这样说有点夸张,因为后来知道,尽管手
稿是在六个多星期里完成的,但是在大约四个星期的打字期间,他对《我弥留之际》还是做了仔细而重大的修改。

  在创作《我弥留之际》时,福克纳正处于经济危机和艺术枯竭的时候,而国家的灾难(1929年的大萧条)使他的处境更为恶化。在1929年秋冬时期,他跟一个带有两个孩子的离婚女人结了婚。福克纳打算买一幢战后破旧失修的官邸作为新家,而此时写作还没有成为他谋生的手段。福克纳或许比任何人更想得到公众的认可。他认为这种认可就是“对死亡说不”,会使他在文学史上留名,当然也会缓解他的经济压力。

  然而,他周围的许多人都不相信他能成为一个职业作家,因为他以前作品的销售情况很让人失望。他写《圣殿》是为了挣钱,写《我弥留之际》是为了确立他在评论家心目中的名声。实际上,《圣殿》立刻被他的出版商给拒绝了,福克纳不得不另写一本。不久,福克纳就修改了《圣殿》(1931年他自己掏钱出版的,当时他勉强能够掏出这笔钱)并增加了一些艺术成分在里面。小说里面关于妓院和歹徒等的恐怖场面注定了小说是要挣钱的。1932年,福克纳卖掉了该小说的电影版权,同时也在好莱坞谋得了一个写电影剧本的工作。不过,这是两年多以后的事情。《我弥留之际》是在1929年《圣殿》遭到拒绝之后才开始写的,它在艺术上更为精湛。

  由于以前没有成功,同时还要支撑一个新的家庭,福克纳完成《我弥留之际》时在想,要么这是他写的最后一本书,要么这才是他职业生涯一个新的开端。对福克纳而言,写作《我弥留之际》是一次冒险的“技术壮举”,决定他是成功还是失败。他使出了所有的招数,譬如内心独白、多角度叙述和意识流手法等等,正是这些创作方法奠定了福克纳作为一个现代派小说家的地位。于是,读者就有幸读到了这样一本曾被福克纳称之为自己“最好的小说”了。

  在创作《我弥留之际》时,福克纳从老一辈作家比如约瑟夫·康拉德等那里借鉴了一些写作风格。康拉德的《“水仙号”船上的黑水手》讲述的是一个将死的黑人水手在思想上“控制”船上其他水手的故事,给《我弥留之际》提供了创作灵感。另一个有影响力的老作家是舍伍德·安德森,其小说《小镇畸人》中的故事为描写《我弥留之际》中本德伦一家(the Bundrens)的环境提供了额外的灵感:福克纳赋予这个家庭以现实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色彩。同样,詹姆斯·乔伊斯在他史诗般的喜剧《尤利西斯》中的内心独白也被福克纳用在他的小说中。影响稍少的要数T·S·艾略特的那些描写孤立之人的诗歌,尤其是《空心人》和《荒原》了。



  写《我弥留之际》时福克纳正在密西西比大学发电厂里上夜班。当时,他还不知道一个更大的“故事”已经发生了,正如报纸所报道的,在前一天(即现在所知的“黑色星期四”)已经发生了到当时为止华尔街历史上最大的灾难。有关“繁荣的20年代”的故事开始从报纸中消失,接下来的“30年代”或“大萧条时期”已经开始。

  从字面上说,《我弥留之际》讲的是小说中本德伦一家的女主人艾迪临死以及死后发生在这一家人身上的故事;但从比喻意义上说,《我弥留之际》之中的“我”可以暗指刚刚过去的“繁荣的20年代”,它虽已成过去,但是其影响还深深地留在美国人们的脑海里,20年代还在“弥留”着。毋庸置疑,福克纳在小说中触及到了存在于当时美国社会中的许多社会现实问题。鉴于该小说的重要性以及它创作和发表的时间来说,可以说,《我弥留之际》是20年代创作的最后一本重要的美国小说,也是在30年代发表的第一本重要的美国小说。

  在20年代,美国南方地区仍然在努力从1860年代的内战以及战后北方对南方的经济殖民中恢复过来。南方的农民已经处于长期的萧条时期了。在30年代,各种各样的合作行为几乎在整个美国都得到了鼓励。全国范围内,“集体主义”成了一种口号。在南方,平民党党员(Populist)和各种激进运动人士都在为提高弱势群体,尤其是贫穷白人农民们的经济和政治条件而斗争,即把他们聚集在一起去反对富有的种植园主和银行联盟者。虽然当时平民党主义(populism)的影响在不断扩大,但对南方而言,“集体主义”的故事却有着特别保守的涵义。从传统意义上说,南方的集体主义理想意味着一种对长期存在的集体关系和风俗的尊重。它意味着要讲究礼节形式。

  福克纳把南方这种集体主义理想写进了小说中。《我弥留之际》中的送葬过程虽然艰难重重,虽然屡遭非议,本德伦一家尤其是一家之主安斯还是坚持要完成死者艾迪的愿望。送葬过程中每个家庭成员都怀有他们个人的目的,这可以说是个人主义思想在作祟,而送葬过程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又迫使这些家庭成员努力去实现死者的心愿,这又说明他们之间具有相互合作的意识(其实送葬过程本身就是一种集体主义的行为)。但是,这一对矛盾的解决却是戏剧性和悲剧性的:长子失去了一条腿,老二发了疯,三子失去了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有得到想望的小火车,倒是男主人安斯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福克纳在小说中预见了30年代美国将要面临的个人主义和集体合作行为之间的矛盾,另外,他在家庭的名字及其与社会J政治的关系上也下了一番功夫。在小说中,有这样一句话:“本德伦(Bundren)一家人承载的负担(burden)就是他们自己”。福克纳也许是在玩弄“负担”(burden)和“本德伦”(Bundren)两个字眼之间的相似。福克纳曾在一个短篇故事《青少年》里使用本德(Bunden)这个名字(没有字母r),那其实是为《我弥留之际》做准备的。这也让人联想到“本德伦”(Bundren)与“本德”(Bunden)是双关语,指的是某种不同寻常的有组织的团体的意思,尤其是政治组织——同盟或联盟,而且在词源上与“捆扎”(bundle)、“绑带”(band)、“捆绑”(bind)和“联结”(bond)相关。福克纳懂得大量方言和标准英语词汇,对他来说,要碰到一个德语词源的本德(Bunden)不是很困难的。在一战期间和20年代,报纸上面充斥着关于德国政治和经济事件的各种新闻,福克纳看见这个字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不管是不是精心设计,“本德”(Bunden)与“负担”(burden)在“本德伦”(Bundren)里面的结合体现了福克纳对家庭政治的兴趣,而这种家庭政治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尤其是关于社会“合作”与承受“负担”之间关系的政治现状。

  福克纳曾把《我弥留之际》称为自己最好的小说。虽然现在看来,并非如此,因为福克纳还创作了其他一些非常优秀的小说譬如《喧哗与骚动》、《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和《去吧,摩西》等等。所有这些小说为这个来自美国南方的乡下人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并最终使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是,《我弥留之际》却是了解福克纳其他更具有挑战性小说的入口。这本小说已经为作者以后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系列作品做好了铺垫,其中本德伦一家要跨越的河流,就有一个古老的印第安名字“约克纳帕塔法”(它很容易拼读:约克—纳—帕—塔—法,意思呢,福克纳说,就是“水慢慢地流经平地”),而故事发生的地方也叫做“约克纳帕塔法县”。更为重要的是,在这本小说中,福克纳描写的不仅仅是南方人,他还触及到了整个现代世界和人类的生存状况,而这正是福克纳整个“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作品系列的主题所在。

最新回复

小杨柳 at 2008-3-15 10:55:43
福克纳的短篇小说全是为了挣钱而写的,这个人很有意思,不过我更喜欢海明威一些。问好张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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