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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来我一直想说的话

发布: 2016-5-16 18:26 | 作者: 宋彬彬



        三、我为什么参选“荣誉校友”
        2007年,实验中学要举办90周年校庆并评选90名知名校友(正式名称为“荣誉校友”)。有同学推荐了我,并通过了学校的初选。当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后来,在一些同学、朋友的劝说下,我接受了他们的看法:这是为自己澄清的机会。这期间,我也犹豫过,也曾想退出,怕接受提名给母校带来负面影响。可同学们告诉我,已进入了评选程序,如退出就等于默认了那些谣言。而且,我退出也会给学校和推荐人带来不好的影响。这样,我在犹豫不决、进退维谷中参加了“荣誉校友”的评选。我是麻省理工学院(MIT)地球和大气系第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博士,这是我被推选的理由。
        同年3月,我们班准备制作一张名为《六十回眸》的光盘作为校庆礼物,也是为我们自己共祝花甲。关于光盘的图文,班里形成共识,不提8?18,不用我给毛戴袖章的照片。因为我接受了“知名校友”的评选,所以班里把这个原则也反映给校庆办公室和校领导。我按班里的要求,把自己离校后的照片选了一遍,选照片时我百感交集,情不自禁写下一些抒发感情、说明背景的话,以供做光盘时参考。这些材料我在4月底发给了做具体工作的同学,没有想到这封私人邮件会上传到学校“荣誉校友”评选的网络上。7月23日,我在母校网站上发现后非常惊讶。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关于我的“个人简介”里还有8?18我给毛戴袖章的内容。我马上找到刘进,请她和学校联系,要求校庆办公室将关于我的图文全部从网上拿下来。虽然刘进和我多次催促,但直到校庆活动结束仍未见改变。
        在校庆活动当天,更让我感到震惊的是那张照片竟然放在大幅展板上,先竖立在人民大会堂的活动现场,后又陈列在校园里。《90年辉煌——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90年图志》的第三章也用了这张照片。
        我当选为荣誉校友一事在海内外迅速被热炒为政治事件,实验中学的校庆也由此成了为文革翻案、替红卫兵张目的活动。网上流传着不少声讨我的文章,最严重的指控就是我与卞校长之死有直接关系。读了这些文字,我的心情非常沉重。一是为文革中的死难者感到伤痛;二是为谣言难以澄清而心力交瘁。我希望过平静的生活,可是这个简单的愿望却难以实现。我想说清真相,但说什么都会被误解。我终于明白,试图通过一次校庆活动澄清自己的想法,在政治上是多么幼稚;同时也认识到,实验中学的校庆之所以会演化为一个事件,是因为它再次触动了文革受害者心中难以愈合的伤疤。文革的阴影还远远没有散去,我只考虑为自己澄清名誉而去参加荣誉校友的评选是错误的不明智之举。
        
        四、我的反思和道歉
        40多年过去了,我曾一次次地问自己,为什么会参与写女附中的第一张大字报?答案是,在那个年代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保卫党、保卫毛主席,不让资本主义复辟,都是响应党的号召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自觉地在阶级斗争的大风浪中经受锻炼。后来,我逐渐认识到,尽管文革是全国性的运动,但具体到我们学校,这张大字报实际上起的是拉开学校文革序幕的作用。我参与写了,就应当承担责任。作为女附中的一名学生,我永远忘不了1966年8月5日这一天。校长被自己的学生殴打折磨致死,这是女附中的奇耻大辱,也是我和许多同学心中无法解开的结。我从内心感到深深的自责,我不能原谅自己那天的阻止不力和反应迟缓,正当盛年的卞校长因受尽自己学生的凌辱和折磨而失去了生命,卞校长的丈夫失去了妻子,卞校长的儿女失去了母亲。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八五事件”中不幸去世的卞仲耘校长表示最深切的悼念,向她的家人和所有“八五事件”中受害的校领导及其家人表示深深的歉意。文革后,我一直想去看望王晶尧先生,当面表达我的歉意。但是,我的处境又使我不能不谨慎行事。2006年清明期间,几位同学去看望了王先生,向卞校长的遗像献花以表达我们40年来的思念、哀悼与歉意。我想去又不敢去,我不想因自己的敏感身份,给老人带去刺激和哀伤。
        女附中的“八五事件”,是长期以来“阶级斗争教育”的产物。当时,工作组因为犯了压制群众革命的错误而被撤走,党报社论号召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自己起来闹革命。因此,绝大多数同学想的也是怎样才能跟上革命形势的发展。8月5日,学生发起游斗所谓“黑帮”,出现了暴力局面,导致卞校长不幸去世。“阶级斗争教育”让我们大多数人在看见校领导被施暴时,虽然心里同情,但不敢说什么,更不可能站出来坚决反对。一些无力的劝阻虽暂时缓解了事态,但根本无法制止新一轮的殴打折磨。现在我认识到,这种对生命的集体性漠视也是发生悲剧的重要原因。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对上述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我将以对母校、对文革受难者、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继续进行反思。我更期望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永远不要再发生那样的动乱和悲剧。
        
        写于2007年12月,2012年1月改定
        
        注释:
        
        〔1〕八条要求:(1)大字报要贴在校内;(2)开会不要妨碍工作、教学;(3)游行不要上街;(4)内外区别对待,不准外国人参观,外国留学生不参加运动;(5)不准到被揪斗的人家里闹;(6)注意保密;(7)不准打人、污蔑人;(8)积极领导,坚守岗位。摘自郑洸《共青团历史上的人和事》中国少年研究中心,青运史研究文库,2005年内部出版,第219页。
        〔2〕美国女学者EmilyHonic及出版社的道歉信见《亚洲研究通讯》2003年春季刊(总第48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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