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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的李大娘

发布: 2016-5-12 07:06 | 作者: 刘爱玲



        在三岁的我眼里,她的脚太奇怪了,呈三角形,脚面高高隆起,而且,和我的脚差不多一样大。我曾好多次把我的脚放在她的脚旁边,仿佛是不经意地,事实上,只有我知道自己的刻意——一个人的脚怎么能长成三角形呢?不光脚底,包括脚面,她整个的脚就是一只包裹的又密又结实的大粽子。
        想看她洗脚,想看那根裹着她脚趾连同脚面脚踝的黑色长布取开之后,里面的脚是什么样子的?是否跟我一样长着五根脚趾?而她的脚面上肯定垫了什么东西,不然怎么会那么高?为了解开这些谜,我强忍着呵欠长时间待在她家里不走,她却毫无知觉地在那里干活,忙前忙后,天知道在忙些什么!而我也总熬不过她,妥协于自己的眼皮和母亲的呼唤。
        一直没看到那鞋里的秘密,鞋的印象却留下来了:三角形,卡其布的鞋面上有一朵艳丽的牡丹,大红,有葱绿的叶子点缀于侧,而且,一尘不染。唉,那个肚子都吃不饱的年代,有一双新鞋穿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啊,而且,是这么特别的一双鞋。一尘不染的还有她头上的一方月白暗格子手帕,搭在她挽起的发髻上,仿佛永远都是新的。
        她就是我的邻居,我叫她李大娘。清楚地记得她家男人的名字叫李万顺,在搬运社拉架子车,母亲说,逢到他哪天的活重时,李大娘就去帮他。她那么小的一双脚竟然能拉架子车,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再说李万顺,这么一个风调雨顺的名字,他们的一生却没有自己的孩子,抱养的两个也是性格鲜明。听母亲说,那女儿大,是四十天时抱来的,买了只羊挤奶,就这样长大了。上学——李大娘说——看到本子上有错号,她狠狠地给了她一耳光,说她没用功。他们两口子都是识不了几个字,李大爷还行,能读个报,李大娘从没上过学,谁教她呢,只能用这种方式督促,而这女孩就记住了。一耳光——李大娘说我只打过她这一次,就是这一次把她打进了大学,毕业后留了省城。
        儿子是后领养的,来的时候七岁,李大娘为他从头到脚换了新衣,省下所能有的好吃的给他,却喂不熟。淘气,还不能说,一说就不叫李大娘两口子爹妈,吵着闹着回去找亲爹妈去呀。再生了气,就直呼:李万顺怎么怎么……有一次,他大约都二十多了,和李大爷闹别扭,提起一张铁锨就砍在了李大爷的背上。那一次李大娘气坏了,不再护着他,和李大爷一致同意,和他分了家,反正已经给他结了婚,让他去过自己的日子吧!
        其实李大娘是送了他去上学的,不过赶上文革,李大娘教他,百炼也没成钢,后来学了建筑,曾给我家垒过一面单墙,记忆里,他垒了一下午,垒了倒,倒了垒,我妈喊我:站远点!小心砸着你!最后也没伫起来,估计在工地上也只是个递砖推水泥的角色吧!
        儿子不听话,李大爷是长年有病的,哮喘,喉咙里像拉风箱。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他们出嫁在省城的女儿每个月都要寄钱回来,写的是:李万顺大人收,有时候那个收字换了个“启”字,其实都一样。回信都是我写的。李大娘说,第一句写:学义桂荣你们好!那时我上三年级,刚开始学写作文。写完了信,李大娘总要从她放在桌子上的朱红梳妆匣里拿点东西出来给我吃,有时候是两颗糖,有时候是一把葵花籽儿几颗花生果,这样的信竟然写了十几年!
        那个春天,许久没见的李大爷出来晒太阳,我放学回家看到他,他说有不有书找本看?我就手拿了本《小说月报》给他,上学的时候他还在门前坐着,还我书,说,字太小了,看不清。谁知下午放学却说他已经不在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消失如此迅疾,仿佛一阵风过就不见了。后来的好长时间上学,似乎还看到,他裹着一件黑布大衣,踡在一张藤椅里,消瘦、疲惫……
        李大娘的日子不好过起来。一直以来,她都只是一个家属,现在李大爷走了,儿子又不太管她,她的生活来源就只剩了省城的那位叫桂荣的女儿。那次写完信,我不知道该怎么落款,笔停在那里。因为以住都写的是“李万顺上”,现在,那个叫李万顺的人已经不复存在了。她似乎看出我的犹疑,说,还写“李万顺上”。下一次那个叫桂荣的回信我注意了一下,信皮上同以往一样:李万顺大人收。那时候我不光帮她写信,每一封来信也都是我念给她听的。现在想,她们就这样心照不宣地让那位亲人留了下来,仿佛他还活着,还在她们之间,而且从没走远过。这样的文字一直持续,直到李大娘也走完了她的一生,她终是没有与那个叫李万顺的人分开过。
        李大娘的鞋上不再有牡丹了,她说眼睛看不清了。但我见过她为孙子做的蛤蟆鞋,明黄的鞋面上,一只绿色的蛤蟆,用一点红丝线绷了眼睛,放在那里,那蛤蟆就似乎要扑出鞋面来。一阵风过,好像隐隐地还能听到几声蛙鸣……
        儿子不太管她,二十八斤的月供粮她吃,还让孙子吃,她不吃也要让孙子吃。抱着那小家伙就亲的不行,不管小家伙的爹妈怎样地对待她——她骨子里是爱孩子的。
        九0年我给她写最后一封信:学义桂荣你们好……完了写:李万顺上,折好,写了信皮,要走,她却不让,蹒跚着在屋子里转了半天,才从放在案板上的盆子里抓出一个馒头来要我吃。我不吃,她就硬往我嘴里塞。我不敢推她,她已经八十多岁了,一个人生活,衣服洗不动,就放了颜料煮,努力的,一尘不染,但她硬给我馒头时,我还是看到她胸前污渍的暗印。我说我吃,接过馒头掰了一块,放在嘴里,眼里却不听话地涌上泪来。
        没几天,我们搬了家,又不久,听说她得了老年痴呆症,又过了一段时间,在老宅的门前看到她,她说话已经不清,见了我只笑。我说:大娘,还好吧?她笑,不说话。我再说:大娘,还认得我不?她笑着唔噜了一句,我听清她在说:来家坐坐吧!但我知道,她分明已经认不得我,一生的记忆归零,她回到了人生最初的本真状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这一晃,又快二十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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