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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轨

发布: 2014-4-10 18:33 | 作者: 曾晓文



        他问她为什么做起“三陪”这一行。她倒坦率,说以前在衣厂打过工,累死累活,赚不上几个钱,但在“格调”,赚钱的速度可能比印钱还快呢。她吃的 是“青春饭”,幸运的是她有吃这碗饭的本钱。“感谢我妈给我这张脸蛋儿,不过我妈说,她当初要知道我现在这么不知羞耻,早就用刀把我的脸划破了……”雪兰 的神情黯淡下来,“我给她寄的钱,她都退了出来……”
        “其实做其它工作,也能维持不错的生活,”丹尼斯说,“在加拿大,垃圾工每年都能赚六、七万加元呢。”
        “真的吗?那能换四五十万人民币呢!”
        丹尼斯向她描述加拿大的生活。夏日里,成百上千个湖泊闪动粼粼波光,秋日里,满山满野的枫树鲜艳得醉人……他突然变得诗意起来,用了许多形容词。雪兰听得很认真,神情中泄露出向往……
        “在湖里能划船吗?”她问。
        “当然能!大小船都有!”
        “我很想白天去划船,”她叹口气,“像我们这种过夜生活的人,不知道白天是什么样子。”
        他突然怜惜起这个在睡眠中错过所有阳光的女子。
        回到多伦多后,黄钰撮合他和一位在香港出生的世家女子恋爱。他按部就班地走着恋爱的程序:烛光晚餐,晚场电影,牵手溜冰,新年夜的亲吻……在和 那女子做爱时,他想,如果此刻抱着一个“仿真娃娃”,感觉会柔软得多,而雪兰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在眼前飘然而过,他竟澎湃不已。 不久,丹尼斯发现那位世家女子有先天性心脏病,却向他隐瞒。她的谎言给了他脱身的理由。他意识到自己的全部心思都被雪兰牵动着,直到有一天受不了思念的煎 熬,就到深圳去找她。
        “格调”似乎还是老样子,只不见雪兰的踪影。他找到雪兰的好朋友,同是北方妹的红丫,才知道雪兰被老板关进顶层楼的仓库里反省。当年东北一霸蒋 三爷的部下“韩瘸子”,特地到深圳来,出高价买雪兰的钟,可雪兰似乎天生和“韩瘸子”有愁,死活不肯,把老板气得七窍生烟。老板是广东人,大小也算个“地 头蛇”,被他调制过的“鸡(妓)”至少有上百只,但还没有哪个像雪兰这么死倔。他派手下人狂打雪兰几十大板,她竟然没有求饶,甚至连眼泪都没掉一滴。他不 想惹出人命官司,无奈就把她关进仓库。“韩瘸子”扬言要把“格调”炸掉,吓得老板求人奉送一大笔钱,还特地从香港请来一位歌星服侍他,才算把这件事摆平。
        丹尼斯在昏暗的仓库里找到雪兰。雪兰几乎赤身裸体地躺在一堆纸板上,满面尘灰,奄奄一息。她显然被他的脚步声惊醒,吃力地睁开眼,看到他,两眼 立即闪出惊喜的光芒。那光芒激发了他潜藏已久的英雄救美的气概。他突然单腿跪到地上,向她求婚。这个在瞬间做出的人生决定,重锤般敲击着他的心鼓,发出震 耳欲聋的轰鸣。
        雪兰挣扎着坐起身,慌乱地用一块纸板遮住胸部,双肩微颤,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其中包含更多的成分不知是感激,还是恐惧。她终于泪光盈盈地点了点头。丹尼斯贴近她,扯过她手中的纸板丢在一旁,把她轻轻地搂进怀里。
        一个星期后,丹尼斯和雪兰在深圳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几个月后,丹尼斯替雪兰办好探亲签证,接她去多伦多。他和雪兰,似乎出演中国版的好莱坞 浪漫电影《Pretty Woman》(《风月俏佳人》)。一个阔少(理查德·基尔)和一个妓女(朱莉娅·罗伯茨)相遇,妓女虽举止粗放,但本质并不放荡,被阔少稍加雕琢,就变成 上流社会的优雅女人,于是两人坠入爱河……丹尼斯陶醉于自身经历与爱情童话的重合。
        送别雪兰那天,“格调”里的女人都动了感情,当然动的幅度有大小。幅度小的,红了眼圈;幅度大的,涕泪横流。也许所有的堕落,都是为了从良。有 情人终成眷属,即使是风尘中的女人,也迷恋这样的结局。而红丫,更哭得惊天动地。虽然她比雪兰大三岁,但凡事拿不定主意,精神上一直依赖雪兰。雪兰的离 去,使她倍感孤苦无助。
        丹尼斯和雪兰在多伦多富人区买下一幢房子,安定下来。丹尼斯带雪兰到加拿大的十几座湖上划过船,还坐豪华游轮,游览过加勒比海海岸的几个国家和 美国的阿拉斯加。一年后,雪兰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他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是一段夫唱妇随的好时光,但好时光像串在感情丝线上的珍珠,线断,珍珠就东 零西落。丹尼斯曾希望女儿成为连接自己和雪兰的丝线。用孩子拴住婚姻,常是女人的企望,但他站在了女人的位置上,常常因为位置倒错悲哀。
        雪兰离家时,似乎挣断了所有束缚,丹尼斯想,但死神却把她无情捆绑……
        2、
        丹尼斯以往到温哥华出差,总遇到雨天,他猜想这一回也不会例外。当心被撕开一个裂口,他希望每一座城市都陪他一起下雨。不过,当他走出飞机,却 看到天空高悬一轮无忧无虑的艳阳。因为时差的缘故,温哥华仍是下午。他坐进一辆出租车,渐渐进入城市中心。沿途的餐馆、酒吧、咖啡馆几乎都装饰着鲜花,摆 满露天座位,而座无虚席。顾客们的各色皮肤被太阳映照,无不闪动光泽;白色啤酒沫悠闲地涌动,咖啡飘出不绝的芳香。
        他人的生活丝毫都没有被改变,丹尼斯不无悲哀地想,这座城市不会因一个女人被谋杀,而改变享受生活的态度。
        他在警察局找到了威廉。威廉是白人,三十左右年纪,褐发卷曲,额头光洁,令人怀疑他的经验和成熟程度。他在威廉的引领下,走进尸检房。冰窟般的 尸检房没有窗户。靠墙站立的几个巨型不锈钢柜透出清冽的光,更加深房中的寒意。钢柜中的尸体似乎不约而同地欠起身来,冷眼麻木地望着丹尼斯。
        伤痛原来只是活人的奢侈。
        丹尼斯看到房中间有一张铺着白被单的床,在床与被单之间,是一具曲线玲珑但永远沉睡的身体。他的心狂跳起来,他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捂住自己的嘴,唯恐发出骇人的惊叫。
        威廉轻轻揭开被单,一张女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是雪兰!
        这是雪兰最丑陋、也最安静的时刻。丑陋与安静,似乎和雪兰从没有过关联。她被人用刀割破双唇,刀斜切下去,抹去全部娇红,留下触目惊心的疤痕。
        丹尼斯的双唇仿佛刚刚摆脱麻醉剂的控制,突然灵动起来,在记忆中探出头,寻觅雪兰的唇,像寻觅伊甸园里红苹果的汁液,忘忧谷里甘冽的溪水……转瞬间雪兰的唇却变成罂粟的花瓣,渗透着毒汁,缭绕着火焰,灼烧他的五脏六腑……
        “为什么一定要割破她的嘴唇?”丹尼斯愤怒地问。
        “也许嫉妒她的美丽?也许惩罚她出言伤人?泄露秘密?”威廉说,“谁知道呢?”
        生活中有太多的“也许”。丹尼斯每天处理各式各样的案件,总要冷静地分析杂七杂八的“也许”,但此刻他头痛欲裂,只能把全部精神专注于一桩事实:
        雪兰永不会醒来,从此凯莉没有了母亲,而他没有了幻想!
        他冲威廉点点头,算是对雪兰尸体的认定。
        威廉把白被单盖回到雪兰的脸上,说,一个到斯坦利公园晨练的人,在森林中发现了雪兰,她被人刺了十几刀,致命的当然是插到心口的那一刀。他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现场照片给丹尼斯看:
        雪兰背朝天躺在一片草丛中,侧着脸,卷曲的长发遮了半边脸,却没挡住一双惊愕绝望的眼睛。她身上的奶白色裙装被刺穿多处,露出一片片细腻的皮肤,那被丹尼斯亲吻过无数次的皮肤,被鲜血溅出残暴的凌乱……
        威廉说:“根据法医的鉴定,雪兰在死前喝过酒,还有过性行为……”他停顿一下,“你知不知道雪兰和哪个男人交往比较密切?”
        “我对她离婚后的生活,不了解!”丹尼斯语气变得冷硬。
        “对不起,如果我的问题触犯了你……从你的名片上看,你是律师,我想你会理解,我的问题都和办案有关。”
        丹尼斯点点头,神色缓和了一些。
        “雪兰有没有遗嘱?尸检结束了,我得处理她的尸体。”
        “我手上有一份,是我们的女儿凯莉出生那年,她请律师起草的。在那份遗嘱里,她选择火化,但我不知道她后来有没有更新。”
        威廉说,他和同伴在雪兰的公寓里细细地搜查过,取了所有证据,但没发现任何遗嘱。另外,剩下的私人用品,如果亲友不拿走,房东就会把它们扔进垃圾箱。他问丹尼斯是否有兴趣去看一下。
        丹尼斯点点头,感谢威廉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威廉开车载着丹尼斯,来到座落在本纳比的一幢公寓楼。公寓楼显然是六、七十年代建的,像个芳华已逝,又被时尚遗忘的女人,索性也不再修饰。到了 七楼,走廊上的壁灯光线微弱,但丹尼斯还是立即看到不远处有一团白色的东西。走近后,看清是一束康乃馨。威廉带上橡胶手套,翻开挂在枝条上的小卡片,看到 一行字:
        “送给蜜雪儿——你像我尝过的最纯正的白兰地,永远在记忆中散发芬芳。”
        威廉说,“雪兰接客时用的名字是蜜雪儿。”
        雪兰英文虽差,倒给自己起了个颇具诱惑的英文名字,丹尼斯想,她活着时,向每个送花的男人展出笑靥,死后,竟也没给他留下怀念的专利。
        送花人没有留下姓名。丹尼斯从鼻子里“哼”一声,“也许送花人就是凶手,杀了人,又被罪恶感折磨,假惺惺地送花哀悼……”
        威廉说他会把康乃馨带到警察局检验指纹,随后打开公寓门,自己却留在门口,善解人意地给丹尼斯一点儿独处的时间。
        雪兰离婚后,立即搬到温哥华,和她的好朋友红丫重聚。现在回想起来,红丫的出现,像一把无形的小刀,给丹尼斯和雪兰的已然薄弱的婚姻又划开了一道裂痕。
        三年前,红丫持旅游签证到了温哥华,下飞机第二天,就进入“舒坦按摩院”打黑工。在那段时间里,雪兰经常给红丫打电话。每次通话,她似乎都很开心,无所顾忌地说起东北话。
        丹尼斯在英国时,曾看过一出名叫《卖花女》的戏,戏中男主角是一位伶牙俐齿的语言学家,和友人打赌,要在六个月之内,把满口乡音、在伦敦街头卖 花的少女改造成大家闺秀,出席上流社会的舞会而不被揭穿。语言学家说服卖花女接受发音及仪态训练,并保证她由此会脱离贫困。六个月后,卖花女成为舞会上最 优雅的女子,使富家子弟纷纷拜倒到她的石榴裙下……
        丹尼斯对那出戏印象深刻。语言,不管在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是等级的象征。精通英语、法语、国语和广东话的他,曾反复纠正雪兰的东北口音,还教过她英语,但她从来没有像卖花女那样用心过。说话一不留神,就会满口“玉米馇子味儿”。
        丹尼斯并不鼓励雪兰和红丫交往。雪兰已开始中产阶级的生活,为什么要和“性工作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但他也不愿明确地反对。在那段时间里, 雪兰的母亲向婉刚得脑栓塞,左半身偏瘫,只好取消来多伦多探亲的计划。母亲一直希望雪兰过正常安稳的生活,现在希望成真,却不能来看看,雪兰为此遗憾难过 了很多天。丹尼斯一再劝慰她,母亲知道她的状况,早已感到安慰,可她却固执地认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她在多伦多没什么朋友,和红丫聊聊天、解解闷不是坏 事,给她一些自由也理所应该。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银行帐号里少了一万加元,而他和雪兰同时拥有这个帐号的签名权,才意识到自己对自由度的掌握过于宽松。他 回到家里,立即问雪兰钱的去处,她倒供认不讳,说是借给红丫急用。
        “急用也要征求我的意见!”丹尼斯吼起来,“一万元不是小数目!”
        “红丫的哥哥做生意赔了钱,急需资金周转,说好过一个月就还,我想到时候把钱存回到帐号上,你不会注意到……”
        “你怎么可以这样?这些钱,没有一分是你赚的!”
        雪兰沉默了。丹尼斯击到了她的痛处。专职做家庭主妇的雪兰,常为自己没有经济收入而郁郁不乐。
        丹尼斯又说:“需要钱周转的人多了,你帮得过来吗?”
        “可红丫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见死不救!”
        “你一个女人,干嘛这么讲义气?”
        “我天生就这么个人!”
        “你得改改你的脾气!”
        “我不要改!我不赚钱,腰杆就硬不起来。我明天就去找工作!”
        “你能找到什么工作?就凭你那三句半英文?”丹尼斯语气尖刻起来,“到唐人街当侍应生?赚一点钱还不够付凯莉的托儿费!”
        那天两人吵得很凶。丹尼斯记不清彼此都脱口说了些什么。他们像在黑夜里狭路相逢的冤家,把身上藏的刀剑不由分说地都甩出来,不管是扎到了对方的眼睛,还是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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