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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世之书——格非访谈

发布: 2012-3-09 08:05 | 作者: 木叶



        木叶:和《敌人》、《欲望的旗帜》相比,我感觉“人面桃花”三部曲野心蛮大的,但是从语言、语气、语调上来讲, 挺放松,咱们能不能从这里开始?
        格非:我觉得你这个开头很好。从《人面桃花》到《春尽江南》是越来越日常化的,《人面桃花》行文方面还有点夹生。我希望它能够平实一些,日常化一些。因为我自己很希望真正能够驾驭日常生活。这三部曲就是这么一个过程,我完成了这个过程。接下来可能会做一些新的实验。这三部曲语言是有连贯性的,我希望它越来越朴素。
        木叶:第一部是雅致;第二部可能是受制于五六十年代的那个背景,有一种“仿”的感觉;《春尽江南》就又生活化了,“放松”的过程能看得出来。这个名字我也很好奇,《人面桃花》、《山河入梦》、《春尽江南》,一种古典的意韵,但它遭遇了一个时代,说大变局也好,说越来越粗鄙化粗粝化也好,从书名到表达的内容,有点对峙了……
        格非:这个我没有仔细想过,如果有这方面的考虑,恐怕也是无意识的。但你这么一说,我觉得你是有道理的,我不希望我要写日常生活了,就所有的都日常生活化。当然这跟三部曲的结构也有关系,我希望至少从书名上来讲,有一点连续性。
        木叶:书名有连续性,精神的延续性也特强。我国有巴金的三部曲等,外国的三部曲非常多,格非先生还专门提到过阿拉伯大作家马哈富兹,他也是以三部曲著称。自己这三部曲,像三个珠子一样,到底怎么串连,应该也是颇费周张。
        格非:是,我这个小说写了这么多年,随时会有变化,也会有很多修订,改变原来的一些意图。你说颇费周张,是这样的。我以后肯定不会再写三部曲了,这个过程给了我一个很大的教训,我没想到这个作品持续这么长的时间,也许我觉得一年一部,三年就写完了,没想到它居然牵扯了十多年的精力。
        木叶:牵扯了十几年,但它的跨度是约百年,相对来讲很值得。《春尽江南》刚开始这个女主角叫李秀蓉,后来变成了庞家玉,这个转换,你当初是挺得意的还是不得已而为之?
        格非:当然这个话不应该由我来说,应该由读者去看。这个小说我是做了一些设计的,里面所有的故事都发生过两次,这是我自己写作时候的考虑,读者不一定看出来。如果认真读的话会知道所有的事情都发生过两次。庞家玉这个人物设计的时候,因为我已考虑到上世纪80年代和当前生活的区别,所以我想怎么把这两个人区分开来,当时没有办法,有的时候就很痛苦啊。后来我想到可以用两个名字,把它合理化。剩下的就很容易了,让她认识一个人,比如是公安局的,他父亲怎么怎么样,让它合理化……但是我考虑让她确实变成两个人,让这一个人变成两个人。这样一个变化实际上有两个考虑,一个就是谭端午(谭功达之子),当他和庞家玉结婚以后,他永远会想到若干年前在招隐寺的那个女孩(李秀蓉)。第二,会让读者感到这两个时代是不同的,她们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时代,其中的界限应该是是非常清楚的。
        木叶:家玉找的小保姆来自安徽无为,这是一个“无”;谭端午供职的地方志办公室“老大”叫老冯,这个知识分子的名言是:得首先成为一个无用的人,才能最终成为自己。这话是说给也算风光过的诗人谭端午听的。这两个“无”在前二十页全出现了,仿佛作者把一根绳子交到读者的手里了。
        格非:嗯,冯延鹤有一些特殊的观点,但是并不能代表我的观点,我觉得成熟的读者会看到作者的意见跟老冯的不同。但老冯有一些意见也能代表作者的意见,这个很复杂。跟另外两个朋友也谈到了,我希望让小说里所有的人物来分摊作者的意见,不管这个人好坏,好人会有精彩的思想,坏人也会有精彩的思想。所有这些人物在我笔下一视同仁,他们或多或少会代表一些作者的想法。
        你说的无用或者无为,是我思考的一个方面。我觉得在当今社会当中,一个个体要能接受失败、接受无为,我觉得这个已经变得特别重要了。整个社会已经停不下来,在发展主义关于成功的道路上已跑得太快了,停不下来的话就不会有自我意识的反省,就不会对自己的生活、生命进行反观,这在中国是最可怕的。小说里面有个“新人”,一代“新人”开始出现——这是老冯的想法。实际上是我自己的一个观察,我觉得社会出现了很多新人,这个“新人”在绿珠眼里就是“非人”。
        木叶:当初读《欲望的旗帜》,就感觉里面哲学思考或精神性的探讨多。《春尽江南》里这两个“人”让我们想到,比如尼采“末人”、“超人”的说法,小说的这种安排是否也对应于当下人的一种焦虑?
        格非:有各种各样的人,所以我把第三章的题目就定为“人的分类”,我自己也不断把人在分类。我们会把人分成各种各样的种类,但这种分类,我自己已经感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小说里面我也写到布莱希特,我特别喜欢布莱希特。布莱希特所考虑的问题还不是社会腐败到什么程度、崩溃到什么程度,而是这个社会里面的个体,具体的个人。他那个《四川好人》对我影响很大:这个社会机制是不允许好人出现的。我小说里写到了布莱希特的这个见解。这个社会在成批地制造“新人”,因为新的规则出现了,一定会有新人出现。对于像端午这样的人,从80年代延续过来——你知道80年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对端午这样的“过来人”来讲,当然会有恍惚之感。这是我们日常经验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所以我想把这个部分作为一种类型加以展开。
        木叶:说到人,还有像冷小秋这样的角色,他对应于现在搞强拆的这种混混,但是你在里面赐他“国舅”之名,这个像是作者一种坏坏的叙述策略。“国舅”等于皇亲国戚,契诃夫说你安排一杆枪,到最后它一定要打出去的。
        格非:(笑)我不能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考虑。这样的人物我确实碰到过。另外,顺便说一下,我真的有个朋友叫冷小秋,但他是个好人,为人很善良。他是做装修的,原来是我同班同学,就生活在我的老家,我当时随手就写了他的名字,但写的是另外的人。我认识一些这样的人。他们会告诉我,他们怎么去做拆迁,带有一点炫耀。我经常跟他们聊天,因为我自己的老家也被拆了。你知道苏南的一些地方已经看不见像样的村庄了。不久前碰到韩少功,我说你写《赶马的老三》那个小说我非常羡慕,你们湖南那个地方还有那么多的村庄,还写到那么多的农民,我们那个地方已经完全没有了,连村庄都没有了,都是城市,一个个的小城镇。我们村子里面已经有四星级宾馆,常有外国人出没,你就感觉到这个世界突然变了。
        这里面有的事情实际上是我个人经验,特别是朋友的经历。
        木叶:说回女主角家玉,我发现她无论是跟自己的父母还是跟孩子,情感是断裂的,她要教育的东西是小孩不要的,但她到最后突然发现人的平安健康至关重要,其余是其次。和老公端午也常吵架,最后写邮件说“我爱你。一直。”这也算一种幡然醒悟。
        格非:你觉得是醒悟吗?
        木叶:还是死亡对人的一种规训?
        格非:嗯,我的解释不一定对,但是我可以试着解释,我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呢?家玉如果不死,还是跟以前一样。一个人是斗不过这个社会的。那么多父母折腾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去出人头地,你以为他们不爱自己的孩子吗?因为社会提出了要求,你小孩成绩不好,一定会成为社会的垃圾,所以父母没办法,也很纠结,会让孩子不断地储备,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然后把他整个生活毁掉了。这是一种自觉的无意识悲剧。但是家玉恰好有一个“机会”,她要死了。她不再像常人那么去思考问题了,所以她会有悔悟,这个悔悟有价值吗?有价值。但是坦率地说,如果家玉发现她的病突然治好了,她又变成一个健康人,她仍然会像以前一样。这个背后实际上是社会机制强加的一种规则。
        木叶:我不知道这个是否扯得有点远,我就想到《非诚勿扰》,冯小刚拍的,王朔写的,孙红雷演的,最后那种死亡方式,大家有一定质疑。我们只能用死亡来警示当下忙碌又焦虑的人?作为艺术创作者可能会有无奈的感觉。
        格非:这是必然的,因为我觉得最后只有这个东西。对人的生命来说,最大的反省动力就是死亡。
        木叶:因为猜到了,家玉不是说跟他不好了才离婚,而是她得了绝症。有人也讲过类似故事,有点老套,我不知道你当时有所担心吗?
        格非:我不担心,这个事情我是公开的,我可以透露一个信息。我原来小说里面有这么一个句子,就是说有一帮朋友在讨论养生的问题,喝什么牛奶,喝什么水,怎么样让自己活得长一点。底下有一句话:其实他比家玉死得还早。我希望在很早的时候就先告诉读者,这个人会死,这个不是悬念。后来我把它删掉了。我之所以第一稿会写这句话,并不是把家玉的死作为一个悬念来安排。我刚才说我所有的事情都写了两遍,比如家玉有个同事(徐景阳),查出来肺癌,突然又宣布不是。敏感的读者读到这个地方,就会知道家玉会死。因为这两个人刚好是互为镜像的,一个人说是得癌症,结果查出不是;一个人看着很健康,最后就会死。所以死亡这个东西在小说里面,它不构成很重要的悬念。我没什么可担心的。
        木叶:当死亡或者失踪出现的时候,旁人会“发自内心”地说一些话。家玉的律所合伙人徐景阳就对端午说,家玉其实不是真正的法律专业出身,她对法律的认识,好像是不对的。徐景阳说法律不是以公平和正义为出发点的,现代法律从没带来过真正的公平,而是着眼于“社会管理的效果和相应的成本”。这赤裸裸的思维,可能是现实教给这个人的。
        格非:你怎么看,你同意他的看法吗?
        木叶:这句话未必没有道理。
        格非:说实话,我是有一点认同的。法律本来就是这么一个东西,法律不是为公正而设立的,它是为了怎么有效地管理这个社会。法律为谁服务?答案一目了然。全世界都如此。它永远在为社会的主体服务,所以它肯定要牺牲掉一些人。比如现在正讨论的《婚姻法》,它的制定必然有一个背景,它要满足特定群体的需要。对法律的这种理解,有一句话很著名,所谓的法律实际上就是某种意识形态。当然不是我说的,是马克思的话。马克思对所谓的法权,对现代法律的批判是非常深刻的。实际上我觉得作为家玉来说,她可能误解了,尤其作为女性,她有很好的精神情感方面的敏锐性,所以她受不了,受不了那就会出问题。但是徐景阳他们很清楚。
        西方社会里面的法律更加复杂。我个人认为,西方的现代小说,是从反思法律开始它的历史进程的。从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到加缪,法律问题一直是文本的核心。
        木叶:有人认为是假定人本质上有一定的恶,所以通过制度或者法律法规来规范。我谈一个好奇的地方,就是诗歌,因为最终的结局是把那六句诗续完整了,《睡莲》。为什么要以一首残诗开头(时名《祭台上的月亮》),又把它续全作为结尾?网上有人说这诗蛮美,而且以前没发现你有这种才华,他们挺喜欢那个“睡莲”的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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