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曾一个人空间除注明转帖外,均为曾一原创作品,凡转载和发表必须注明原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我在沙上写作\但不属于任何一个沙龙

耳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1-27 16:20:39 / 个人分类:泸州曽一的个人空间

查看( 121 ) / 评论( 0 )
石本天生物,
任尔评与说;
始不失其真,
终未失其朴。
荣耀或羞辱,
皆如耳旁风。
应拜石作师,
自然美为宗。
生伴拙石居,
仙乡何须求?



TAG:

我来说两句

(可选)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