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豪集中营入口处刻著17世纪一位诗人的名言:「当一个政权开始烧书的时候,若不加阻止,它下一步就要烧人!」 「当一个政权开始禁言的时候,若不加阻止,它下一步就要灭口!」其出口处又有一预言:「当世人忘掉这些事的时候,那就是说,这些事还会发生。」...

[连载]权力的魔杖(第二章)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1-10 02:52:50 / 个人分类:华一杂谈(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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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魔杖

作者:华一

      第二章 那是一根什么样的木棍?

       (此接第一章文前人类渔猎采撷,或许没有强权产生?但相信由父系社会发端,便有了强权。母系社会的出现,据推测早于父系社会。作为母系社会(或氏族)的统领,除负有传承各种生存经验和维系本族血缘联系以及神巫之术(含文化)等知识受授之外,还有多少可以运用的权力呢?这个问题似无答案。但我们从云南(卢沽湖)摩梭族的社会形态中大致看出:此处没有强权。当然,作为保存至今的母系氏族的她们,较之其远祖而言,于历史发展的影响吸收了很多其他社会文明因素。可是,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字、习俗和生产方式,其基本的社会结构也保持较好。然而,这样一种没有强权——至少至今未发现强权的痕迹——祥和优美的社会,相对于周边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其发展却是如此缓慢,几近停滞不前,其原因除地理环境的阻隔,与其他文化交流不足以外,相比父系社会的发展的确不如。

        母系社会(或氏族)真的不如父系社会更适于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许是这样。这大约是因为这种柔美的社会形态无法抵御强权主义者的入侵,只好将自己隔离或封闭起来。这对于能够躲过父系氏族的强权迫害的她们,已是莫大幸事,如何奢谈竞争和发展?因此,这种对比或许可以作为这二种社会形态各自的功利强弱的判断,却不能作为衡量这种(母系)优美的社会风貌及其详和、安康和幸福的价值标准,正如所有不同文化之间是不能使用功利标准加以评判一样。否则,我们将无法理解人类社会随其发展,越来越趋向于至善(即自由、平等、博爱),而非更恶(即专制、强权、极权)。如果我们的价值观更加认同于前者(至善)而非后者(至恶),是人类发展和文明的方向及必由之路,那么,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否认摩梭族人为我们保存的这份文化遗产的宝贵价值,且无法拒绝这种优美的文明所展示于我之巨大美学诱惑。(价值的事物,提供资讯和借鉴,以其形态或模型展示存在的意义)

        人类社会文明的形式多种多样,这也就是所谓的多样化发展——和种族、地理环境、生存选择、生产方式、文化或宗教信仰等模式关系重大。但本人不喜欢“多元化”一词。人类发展并非单个地、“单元”地发展的叠加,而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甚而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当然,这里不否认由于地理环境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某种事实上的隔离作用。如摩梭文化,其环境隔离的作用就很明显;台海两岸,政治的因素就很巨大,导致两岸政治文明差距巨大。虽然如此,但共性或普适价值却是比比皆是。又及埃及的金字塔和美洲的金字塔同样以其雄伟令人震撼,使人由衷仰慕其壮丽之美。形式感的不同不能作为区隔和否认这两种美之共通的美感,这种同质异构或异质同构的原理的共通之处在于共通原则的运用。

        至于文明之间的相互竞争,我们或许可以选择,或许无法选择,这要看该文明所处的环境和它自身蕴含的推动方式(这一点我们以后还会讨论到)。但绝大多数民族(或社会)都选择或被迫选择了竞争的方式(还包括对自身社会形态的选择或被迫选择)。毫无疑问,竟争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也是社会高速运转的另一种形态,但它并不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唯一动力。实则,只有满足人们生存之需和提高这些需求的物质和文化的创造,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竞争则把需求引向别路。(这里暂不讨论这些纯理论的东西)

        当继续我们对那人类历史的探索时,我们来看一群猴子,看看是否从中找到我们那远古祖先的影子。我的看法是,我们的确可以看到早期人类社会的某些特征:如,父系社会。 公猴王的绝对权威不知始于何种时?群猴当然对此习以为常,它们绝对不会提出这样的“傻问题”(这种墨守成规,各安其分和各认其命的态度,常使我联想到人类社会某些现象——习惯和顺从是我们过去和当今社会的主要人格特质——报歉!本人绝无亵渎各位高贵人格的意思)。但人类如果也象那群猴子一样“聪明”(不提那样的“傻问题”),我想人类就永远不会从树上下到地面发展了——凭什么要下地?凡是猴子不都挂在树上“幸福”地生活吗?

        我相信最先下到地上,并从此和禽兽分道扬镖,走向“猴类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的,一定是母猴而非公猴。各位莫急,我这样说,便自有我的道理。因为公猴要维护自己的领地和权威,而公猴的领地和权威在树上不在地上,他当然不会糊涂到舍弃自己专政权力的优势地盘和地位,下到地上来找死。我这样说会使某些强权主义者不高兴,但我还是要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是对公猴的绝对权威的一种挑战。此后,紧跟着又有一只小猴(母猴的子女?)下到地上,又有另外的猴子见状也跟着下来,结果不用说,后果很严重:人类自身的行为方式决定或影响了自身的发展(这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地被证实,至今如此)。

        我们下到地面上来了——别管那是怎么下来的,那绝对是我们自己要下来的,而非仅仅是出于对环境的适应。人是一种主观意识或叫自我意识很强的动物。我们看到非洲的黑猩猩和狒狒也常在地面上活动,却并没有由此脱变成人。人类学家认为,人类没能“进化”出动物那样“特化”的器官,这样,人便需要更加广阔的空间来满足多样化的需求,也就同时为人类那特有的好奇心和那从此以后见多识广的大脑的发育创造了条件。在母亲(祖母?)的带领下,最先从事的地上的“工作”大约是采撷和捕渔“生产”,那样的活动,据考察发现,最适合在河流、沼泽、森林边缘地带开展。这样,真正的战天斗地便开始了。

        也许当时的生存环境和条件更适于母系社会的建立(许多著作都提到母系社会先于父系社会建立,而且,从母性角度看来,更有优势和先决条件组建家庭这种社会单位)。比如:植物类食物比较丰富而多样,人类暂不需要采取大规模的猎杀活动;由于活动空间广阔,真正的氏族之间的激烈竞争的局面暂未形成,男人们暂不能在社会活动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但他们吃饱了撑着之时,便为争夺作父亲的角色整天打斗不止,甚至闹出人命——反正那时无法无天,没人管)。人类的暴力行为是与生俱来的,没有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假如食物并不缺乏,他们(男人)也会为争夺交配或配偶权而打得死去活来。而这种原始的暴力,正是原始的权力的最初形态,本质是占有的欲求。

        这些争夺食物,争夺交配权力的行为,从表面看来,似乎与动物的类似行为没什么不同,但不同之处却十分明显:人类对于自身行为、目的性的预设和控制。什么意思?即:人的思维的属性,包含对自身行为的方式、程序以及变故的预测和控制,以期达到预期的目的。但这些都不是我们的命题,我要说的是“获得”的问题,也就是目的性的问题。

        我们知道,兽类之间的竞争,表现为将竞争对手作为战胜之敌。从这种意义上说,动物不会有真正的“敌人”,只有竞争,只有胜利与失败。因此,动物分不清“该与不该”这样的问题,只有做(获得)与不做(失去)的问题。人类之间的竞争则不限于此,人类通过他们那“智慧的大脑”发现,如果杀死敌人,敌人就不会有“复仇”的机会(这一点上,兽类并无明显的目的性表现)。更进一程的是,与兽类相比,譬如狮子,“获得”一块肉的目的仅限于一餐之饱,或“占有”配偶则限于一时之需,之后便弃之不顾。所以,动物的行为仅在于“获得”而非“占有”;人类的行为不限于此,他们通过占有的实现,达到对自己行为、动机的复制,即对占有的复制,实现对占有权力的模式化。

        假如狮子的交配或用餐次数,说明它具有重复这种行为动机的能力,却不可能将此转化为一种“生产”,并将这种生产复制到下一次的“生产”中去;人类则能够通过复制这种生产,使其转化为一种生产关系。人类通过施用暴力“占有”他所“获得”的——动物却以此为目的——那么一种可以复制的权力(生产关系)。这便是我们更加厌恶人类暴力的原因。尽管我不能说人的每一原始动机,都是出于这种预设占有的目的,因为这不完全合乎事实,但我敢说,人类的暴力行为——不管方式如何——源自本能却又能够转化为意识形态。

        狮子在不曾饥饿之时,不会去争夺一块于当时并不想吃的肉或进行一次新的猎杀,而人类则不会“笨”到狮子这般程度,他会尽一切可能去占有可以得到的任何“有用”的东西。所以,只有人类才能够在制造文明模式的同时,也制造大规模的灾难,这些灾难也往往反制人类自身的发展(这是我们往后要着重讨论的命题)。

        综上所述,人类最“了不起”之处在于,人类将其“占有”的欲望,通过预设的手段或行为方式实现“占有”——区别于动物之“获得”——并将这种行为转化为生产和生产方式,并加以不断地复制,形成人类之社会的模式。(本节已完,下节待续)

第三章 那木棍是怎样变成权杖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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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发展 社会文明 竞争 血缘 选择

忘啦的个人空间 忘啦 发布于2011-01-10 08:52:22
继续
丸子发布于2011-01-10 09:55:39
建议各章之间不要分开发贴,合在一起,便于连贯阅读。
華一的个人空间 華一 发布于2011-01-10 18:52:23

QUOTE:

原帖由 丸子 于 2011-1-10 09:55 发表 建议各章之间不要分开发贴,合在一起,便于连贯阅读。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这样还能提高点击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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