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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的猫
李戴维

1. 意外的旅程

一次坐火车,从科隆到慕尼黑。时刻表上说,本次列车沿莱茵河向南,中途将经过罗累莱。那段河湾传说中有个塞壬式的水妖,曾经被诗人们反复吟咏,著名的有施莱格尔和海涅。罗累莱在德国的文化地理中的地位,有点象三峡(当然是没建水坝的那个)之于我们中国。

火车驶出科隆,就再没见过河的影子,直到法兰克福,才明白上车时没留意听改线通知。同行的汉学家朋友樊克忙说抱歉。听广播是他份内的事。我斗大的德国字认不到一麻袋,唯一能说溜的一句德语是“我不会说德语”。好多年前有个一起鬼混的女孩去维也纳出差,回来之后非要考究我奥地利那个字的德语读音,可“东王国(Osterreich)”这个词一到我嘴里,怎么听怎么象英语里的鸵鸟(ostrich)。从此决定对德语实行“鸵鸟政策”。

学语言得有耐性。可我缺的就是这个,而且功利得不行,尚未得鱼,便已忘筌。有一阵哭着喊着要学日语,为了能看原版小人书,还想自习剑道。后来发现日本连环画的英语版多到让马尔萨斯做恶梦,宫本武藏的《五轮书》也有不止一个译本,随便哪个图书馆都借得着。学日语的事,就此按下不提。

樊克见我苦大仇深地一脸旧社会,说要不这样吧:从法兰克福再向东就是巴伐利亚境内,途中经过斑贝格,非常值得一看。

斑贝格?我知道那里生产优质灯泡,有个很好的交响乐团;做过几天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心,但不是维也纳、特里尔或布拉格那种正式的都城;1919年社会主义者造反,占领慕尼黑,这里又成了巴伐利亚政府的临时所在地,历时两年。对了,1944年谋刺希特勒未遂的国防军上校施道芬贝格也曾经在此驻防。

在中国,施道芬贝格上校是很多长我半代那批人的偶像。他们对失败的贵族英雄有一种特别的好感。谋叛,事败,光荣赴死,是他们醉心的美感。这种美感决定了他们的意识形态;他们的正义之脸黑白木刻似地俯视平庸卑俗的我们。我发现很多时候,正义其实是一个美学问题。鲁迅说改造民族性,我想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改造中国人的审美口味。欣赏女人缠足蒙面的爷们,又怎么舍得让这一半同胞掌握政治权力?

不感兴趣?那就再向东走,不远就是拜洛伊特。

可我不想不去拜洛伊特。当时不是歌剧节档期,我也不是瓦格纳的戏迷。他的作品如七宝楼台眩人耳目,拆碎下来,不成片段。我的歌剧口味比较守旧,认为德语世界真能把握意大利式戏剧性的,莫扎特一人耳。更糁人的是他的超级粉丝,比如路德维希二世(修建过追摩《唐豪瑟》意境的新天鹅石堡),还有那位更具国际知名度的阿道夫.希特勒,全都是自杀的疯子。

“那就去斑贝格好啦。告诉你吧,那是我的老家。”

原来入彼。

对我来说,一个欧洲城市地位如何,得先看它是不是拥有一支特牛逼的足球队,所以老把慕尼黑看成德国首都。至于斑贝格,只好跟着波恩、萨尔布吕肯还有个甚么柏林一起,统统给我坐到替补席上去。这是粗人的口味,现在的说法应该叫“蓝领”,在“高脑门”的知识分子中间十分“招瞪”。唉,无事生非的知识分子,我的口味真要让这些阻塞道路的文化交警们,摆布得找不着北了。

2. 古城暮雨

下了火车,正满城雨轻风小。

很多古城,其实并不真古,一般能沾点晚期巴洛克的光就不错了,例如俄国的彼得堡。斑贝格是真古,街上一式的米字木板屋;啤酒坊供应酒精含量18度的鲜酿,还允许客人自带食品。莱格尼兹河窄窄地穿城弯过,各色建筑依岸而设,有些则半桥半榭地起于水中,比如旧市政厅。沿河排比着不少昔日渔家的小屋,有“户臧?浦,家具画船”的意趣。

喝过两杯熏香浓郁的Rauchbier,我被樊克领到市中心的老广场,一路走一路还侃:这儿的啤酒,我们北京的燕莎全都有卖的。广场一端是昔日的主教府邸,另一端是大教堂,型制是是罗马到哥特式的过渡,一共四座塔尖,中殿设有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希二世和教皇克莱芒二世陵寝。樊克说他从小参加这里的唱诗班,唱童中音。难怪他会拉丁文。这里还有一座建于18世纪的剧院。卡尔德隆和莎士比亚的戏,最早就从这里介绍到德国。当年主持这项工作的是浪漫派作家霍夫曼。1808年,他在这里谋到一份薪酬微薄的差使。

最早知道霍夫曼,是因为音乐舞台上不少剧目来自他的小说。演出最多的,是柴可夫斯基根据《胡桃夹子和老鼠王》改编的芭蕾舞剧。在巴黎,深得路易.波拿巴眷宠的奥芬巴赫则把《魔药》改写成轻歌剧《霍夫曼的故事》。再有就是《葛佩丽娅》了。第一次看这出戏是上世纪70年代末,演出单位是松山芭蕾舞团。那是中国资助的一个日本舞蹈团,专门从事中日友好宣传,同时在他们国家介绍一点《白毛女》之类的剧目。

《葛佩丽娅》是从短篇小说《沙人》移植的,讲一个从小受过刺激的大学生爱上教授制作的机械女孩。教授把发条驱动的机械人当成女儿。大学生从一个魔鬼式人物手里买了一只望远镜,用来偷看街对面的教授家。后来这个邪恶的光学仪器唤醒了他的心魔,还导致他的横死。小说流传到法国,被德里布改编成轻喜剧风格的芭蕾舞剧,多了一个大团员结局,情节里还插进一些皮格马理翁式的噱头。听着是不是有点儿好莱坞?

《沙人》的内容关系到当时的机械人热。本来在欧洲,所谓机器大体不出纺车、磨坊,还有打仗用的攻城锤和抛石机,这么一个范围。装填火药的枪炮,也可算是“非往复式活塞机”。达芬奇设计过旋翼机、自行车、旋转炮塔和装甲车,等等。限于当时技术条件,那些天才的创意无一真正落实,虽然他发明的塔吊,以及齿轮、蜗杆和链条等传动装置,至今没有过时的迹象。到了18世纪,靠着技术改良加上新思潮的怂恿,他们开始敢想敢干起来。法国的还俗修士伏冈松造了一个吹笛子的机械人,肺和口腔模仿人类构造,还有自动触键的手指;不光吹气儿,还会捏眼儿。霍夫曼笔下的机器女郎奥林匹亚也在一次大学生聚会上唱歌,弹羽管键琴。据说伏冈松还装配过纺织机械人,打算引进到丝织行业,结果引发了1747年里昂的织工骚乱,比英国摄政时代砸机器的“卢尔德份子”,早了好几十年。他最负盛名的作品是一只机器鸭子,外观惟妙惟肖,模仿鸭子吃喝排泄也都酷似活物。路易十五龙颜大悦,给他不少赏赐。他最大的野心是实现机械人的批量生产,为此他试制过原始机床,有些技术规范至今还有影响。

伏冈松之后,匈牙利人卡佩兰在这方面成就最高。他造过一个穿土耳其长袍的机械人,会下象棋,据说在一次对弈中赢过拿破仑;由此引起的轰动不亚于前些年的“深蓝”。拿破仑不象卡斯珀罗夫,一生戎马倥偬,除了孤岛楚囚的晚年,哪有余暇参详棋艺。当时的风气大概是以君子之心度人,居然没有谁想到卡佩兰作弊。现在我们知道那个箱型座位里藏了一个通晓棋艺的真人。这样,整个装置成了从内部操纵的木偶。机械人(automaton)顾名思义,应该是自动装置才对。就是有了这套自动机,传统木偶才不再传统。

经过启蒙运动,欧洲一些思想上比较开放的人宣告人不光是宇宙中心,万物灵长,而且是肉长的机器(哈姆莱特不就如此自况?)。据传笛卡尔晚年就组装过一个机械姑娘,而且告诉别人那是他女儿。有人说那是为了纪念他夭折的女儿,叫法兰西娜。很长一段时间里,理性主义者们喜欢把死亡说成机器停摆。不过,笛卡尔曾在人和机器还有动物之间做过一番比较。他的结论是,人的独特之处在于拥有一个“理性的灵魂”。

后来有人造过一个会写字的机械人,它会反复书写笛卡尔的著名口号:我思故我在(Cogito ergo sum)。可气人的是,只要输入另一个程序,它的笔下就会出现这样的疑问:我不思想,我还存在吗?

这还真是个问题。幕末时期,日本有个爱迪生式的人物叫田中久重,制造过日本最早的蒸汽机车和电报机。他创办的田中制作所是东芝的前身。他用传统工艺造了一个会射箭的机关人形,从弯弓搭箭到命中鹄的,一招一势酷肖真人。他也造过一个写字的机械人,反反复覆描摹一个“寿”字。这件玩具不幸流落美国,所遇非人,整个系统停了摆,直到近年运回日本,又被一些技术人员修理“复活”。这位田中先生好象没有笛卡尔的那种哲学嗜好。于是人们不禁要问:在一个更严肃的意义上,他的创造物存在吗?他所属于的那个缺少反思功能的文化存在吗?

我知道很多人认为不光是人,就连整个宇宙都是一部机器。这种“天人合一”的想法让我产生给自己上发条,往骨节里滴润滑油的冲动。从小老师教育我们好好做一颗合格的螺丝钉,准备安装到一部更大的机器里。螺丝钉属于随时可以淘汰的零件,所谓“永不生锈”,那叫革命的乐观主义。我们的世界就象永动机驱动的钟;我们头顶上的天宫是另一座大钟,祭祀们成年累月地观星望气,帮着当头儿的看时间,以免误了“大事”。外国话的星象学和钟表制造术都根植于希腊语的“小时”一词,看来不是偶然。

制造机械人用的是钟表技术,当时属于“高科技”。你要有高弹力钢做发条(据说日本偶人是靠鲸鱼齿须的弹力驱动的),大大小小的螺丝、齿轮也得做精密加工。伏冈松早年在修道院就钻研过钟表和发条的制作。再就是光学和材料技术。机械人的玻璃眼珠是象镜头一样磨制出来的;上文提到的机器鸭子,它的肠子是拿当时还很罕见的橡胶做成管道。由于硫化技术一个世纪后才会出现,对发条鸭子来说,肠粘连的折磨一定是少不了。

离开广场,再走几个街区,就是霍夫曼故居。四层老屋的斜顶上开着老虎窗,门边的铭牌上蚀刻着:恩斯特.戴奥多.阿马徒斯.霍夫曼(1776-1822)。又是一个未得天年的才子。我想起莫扎特的中间名就是阿马徒斯(Amadeus,意为“神的宠儿”),于是问其中是否有些关联。樊克说霍夫曼正是要向后者致敬,才用这个中间名替换掉原来的威廉。

“你不知道他还是作曲家吧?”他问。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霍夫曼的文字作品和音乐结缘不浅,至于他本人“善自度曲”,对我来说还是新闻。后来听过几张唱片,知道他的音乐成就在文学圈得算首区一指。浅薄如米兰.昆德拉辈自不待言;安东尼.伯吉斯和帕斯杰尔纳克也难望其项背。

霍夫曼在斑贝格享受的地位,有点象鲁迅在绍兴。其实这里是他一生中的麦城,身后的盛名不过迟到的补偿。当年他主持的剧院濒临倒闭,所谓的工作纯属赔本赚吆喝。他只好靠教钢琴糊口,还跟一个刚满14岁的女学生,闹出过有违师道的不伦之恋。不过,他的工作有一种炸弹引信似的“延迟效应”——要不是他向德国公众大肆推介莎士比亚,后来门德尔松的《仲夏夜之梦》配乐或许也就无从谈起,那么现代人的婚礼仪式可能都会因此而不同。

霍夫曼在斑贝格的一大收获是接触直接形期的心理学。靠朋友的职位之便,他探访过斑贝格疯人院,后来根据这一经验写过一篇《圣咏》。故事讲一个女高音在教堂唱弥撒时半途退席,事后自认背弃天主而悔惧交加,从而导致失声。为治她的心病,医生设计出一个有点象包公审案法子。他重演发生在教堂的最初情境,让她通过自己的镜像走出心理困境,最后恢复了嗓音。

镜像是霍夫曼的小说中反复出现的意象。对反光体和影像的强烈偏爱,后来在阿根廷诗人薄鹤石的写作中回光返照。当代中国也有不少仿效者,用碎玻璃折射虚幻的阳光,加入一场没有公约密码的摩斯信号混战。这场运动据说叫做“先锋文学”。

我有个姨夫,晚年忽然爱好起烹饪来,整天捧着一本《大众菜谱》,系着围裙围着油锅转。不知怎么的,每次看到我们的先锋文学,我都会想起姨夫那本溅满半透明油点子的“灯影”菜谱,于是敬庖厨而远之。这样描画长辈很不象话,可我实在是忍不住。

日色向晚,我们离开作家故居,回到火车站。我们还有路要赶;慕尼黑还在两小时以外的南方。我们都是穷浪人,处在没人邀请接待的空白期,在外面住店会超出预算。

火车站前斜卧着一座风格冷硬的现代水泥建筑,好象按比例缩小的空港候机楼,在老城朴拙的文脉中十分突兀。那就是今天的霍夫曼剧院,门外立着一尊作家铜像,神态、体量仿佛真人。“不过去看看?”樊克说。“我肯定你感兴趣。”等我走近,看清铜像手里有一只猫,抱在肩上;他们瑟缩在潇潇暮雨中,彼此温暖。

“霍夫曼也养猫?”

这样问是因为我在北京有过一只叫耗耗的猫。共处的十一年里,我辞谢了所有长途旅行的邀请,直到命定的那天来临,在香山为他辟出一块秘密的墓地。我从没想过制造一只名叫耗耗的机器猫,除了拙于技艺,再就是不敢自认拥有复制一个生命的权力。新千禧年前夜,我去国他投,就此沦为专职流浪汉。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君臣父子的纵向秩序早被各种横向外力扭曲;结果父母先我之前相继远游,去了南加州,而我本人则留守北京,用修正主义立场把儒教的古训解读成:猫在,不远游。那些年里,猫是我写作的模特;他象一个现成的人物,极力寻找安身立命的虚构故事。于是我把这个焦虑的符号失业者,安置在一个开放的非线性叙述中。这是一个违背分工原则的角色安排,它的承担者需要一点自欺欺人的自主性。结果我的猫偷渡到一个让叙述者鞭长莫及的幻象世界。

耗耗是我的小说《集梦爱好者》(1996)里的要角。在这本关于虚拟世界的书里,一只生在红旗下,长在“酷”时代的猫被带到洛杉矶,成了好莱坞的卡通明星。支撑这一想象结构的,首先是叙述者的情人们。她们矗立成一排希腊式女像柱(caryatids);而我的猫,则是建筑上唯一的兽形雕饰(gargoyle);唯一的不同是:圆圆胖胖的迪斯尼风格取代了狞厉的哥特式造型。小说的另一线索是猫的主人,一个不务正业的音乐家。这个凡俗生活的囚徒总是处在符号漫游的半途和性爱冒险的尾声,变幻的片段化叙事堆砌出一个支离破碎的自我,似乎遵循着心理学家布鲁纳的格言:“自我是一个不断改写的故事。”很长时间里,我为自己小小的叙述发明颇感得意,直到在斑贝格火车站前听到下面这句话:

“霍夫曼不光养猫,还写猫呢。”

我们的话题转到德国文学中的猫。樊克当年在海德堡读日耳曼学,在浪漫主义作家上下过不少功夫,对我这样一个老外传道解惑一番,自然不成问题。顺便说一句,我永远信不过一类中国通,他们对母语文学所知极少,说起鲁迅、金庸、高行健倒是如数家珍。

几个星期后,我从慕尼黑去纽约。临行前,樊克送给我一本霍夫曼的《公猫妙儿的生平和见解》。当然是英文的企鹅版。飞越大西洋上空的几个小时里,我翻开那本写猫的小说(也可以说是猫写的小说),没读几页就飞高了,比飞机还高,等魂归原位,系好安全带,我盼着美国更远一点,让飞机载我先一路飞向月球。

3. 一个幽灵,一只猫的幽灵

《公猫妙儿的生平和见解》(下简称《公猫》)这个标题,明显是拿《特里斯特朗.项迪的生平和见解》——既我们常说的《项迪传》——寻开心。在这部早期“复调小说”的序言里,作者假托一位编辑的名义解释本书缘起:一只能读会写的猫希望与广大读者分享他的天才,于是我们有了一本关于书写的书:这只小公猫遵照康德“Sapere aude!(要敢于使用自己的理性!)”的伟大号召,勇敢掌握了自己的被启蒙权;他偷读主人的藏书,摆脱了智力上的被监护状态。“我要读书!”是他幼年时的“心声 (cri de Coeur)”,就象那本忆苦思甜小说里的高玉宝。

妙儿通读古今典籍,上自普鲁塔克,下至“狂飙突进”运动,终于成长为一个文艺复兴式的小畜生;学时虽未见多苦,学成倒是极乐,从来不忘记掉掉书袋,转文炫示一番。他不理解知识与生俱来的局限性。他酷爱一切显身份、重情调的对象,停在家门口的一辆华丽马车是他平日午后打盹的固定去处。看到这里我回想起自己的猫,每次家里买来颜色鲜亮的东西,他都得端详一番,然后伏到上面去睡觉,象征性地将其占为己有。可世事无常,固定的去处有时也会变得不那么固定。一天妙儿正在黑甜之乡受用,马车突然驶离原位,径奔闹市。车轮雷鸣,他骤然惊醒,大恐,不顾性命跳离车座;刚从硬着陆的疼痛中缓过神来,又发现自己陷入了街道的迷宫。如同所有成长小说中的英雄,他开始了一段“漫游时代”。 这只象牙塔中娇生惯养的猫,一朝流落红尘,自是饥寒交迫。满街有眼无珠的法利赛人,谁也不会看在他满腹诗书就施舍一根香肠。由此观之,我们知识分子能不左吗,能不痛恨小市民吗,虽然我们自己作为这个阶级的成员和子弟,从未超越过其庸俗的集体本性,虽然挂在我们嘴上的总是牛棚马号里的不幸。妙儿沦为过街之猫,丧家之猫,就要滨临绝境;千钧一发之际,一只邻家的狗救了他,当街表演杂耍,为他讨来食物,结果非但未获谢恩,反被讥之为“俗”。

某种意义上说,妙儿是一个反成长小说(Mi?bildungsroman)里的反英雄。他初式文墨,便堕恶流。他的自传写作自始至终就是一次恶作剧;他用的吸墨纸,是从主人的一本书中撕下的书页。那是一本传记,传主是一个音乐家叫克赖斯勒,一个小诸侯国的宫廷乐长。此人命运多舛,言行乖张,事业爱情两不顺遂,除了吹拉弹唱一无所能,偏又身逢历史大变局:外部是拿破仑帝国的威胁压迫,内部则肉食者鄙,出了附庸风雅地听听音乐,说几句“散装法语”,一无所能。戏剧性的矛盾冲突在德国当时的文艺作品中并不罕见。霍夫曼有个伟大的朋友贝多芬,在音乐中对这一“时代精神”做过最充分的表达。

妙儿的写作方式把自己的手稿弄得象五花肉(小资们可能愿意说象培根),里面夹满克赖斯勒故事的散页,结果出版的时候,它们穿插在新书中又被重印;小说每隔几页,妙儿的故事就被打断一次,话分两头,进入另一个叙述空间。当代读者可能由此产生一种解构批评理论提前预支的错觉。后来卡尔维诺在《假如一个冬夜,一个旅行推销员》中,把这个噱头改头换面调和到《十日谈》式的结构中。克赖斯勒的故事按逆时顺序布局,最终回到起点,完成一个循环(克赖斯勒的名字本身就有轮转回环的暗示);就象探案故事(霍夫曼是侦探小说鼻祖),它不断否定先前提示的线索,把读者抛入挂满哈哈镜的游乐房,被无数重迭的虚像围困而不知所措。每个齿轮都由一个事先未知的齿轮驱动,同时驱动更多未知的齿轮;它们咬牙切齿,嘁嘁喳喳,走走停停,被妙儿不断的再现现身打断,好象象钟表里配置了一个发疯的擒纵器。类似的阅读经验,人们还将在一些当代作品中重温,比如约翰.福尔斯的《魔法师》。

反之,妙儿的自传则带有显而易见的连续性,严格按线性时序发展,每次被克赖斯勒的故事打断,都会从前面的中断处重新开始。这只花猫操着舞台腔,追述自己的成长历程——他的童年、他的古典文献自修、他和一只卷毛狗的友谊、他的初恋和短暂的婚姻,和别的公猫决斗;他加入过一个猫兄弟会(影射政治上不安份的大学生组织),可他的志向是沿社会阶梯更上层楼,成为狗的一员。长话短说,妙儿顺利成长,一切按步就班地进行。除了一个问题。对于理性主义意义上的人格成长,猫的自然寿命是一个太小的“定义域”。随着妙儿突然病故,一个目的论叙事就此中断。

这一讽刺性结果具有大不敬的意味。歌德曾在《威廉.麦斯特》中为成长小说提出一个浸润着启蒙理想的叙事范型:一个平民少年取代中世纪骑士成为男一号(当时还没轮到简.爱和爱玛.包法利投胎);他的生涯始于和社会的冲突;他通过教育不断成长,成熟,最后和社会达成和解。成长小说的高潮通常是一桩体面的婚事,那是社会对男主角成功奋斗的奖赏。在汉语世界,这类故事更多发生在武侠世界,屡屡伴随着血腥的复仇,其暴力程度远远超过PG级,所以有了“成人童话”的说法。这类小说的大量流行,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中国仍固执地拒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理性、法治的市民社会。

霍夫曼描画出一副歪曲的成长者面貌:自学成材的妙儿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势利眼。他时时表现出渴望归化的热忱,远比体面社会的固有成员积极上进。如此优良质量岂可以不示人?于是有了这部花哨卖弄的折衷主义文本。他的文明质量是获得性的,这更证明了教化之伟力。然而,塑造理性灵魂的教育却不能让他作为成熟的一员,获准进入社会秩序。摩西.门德尔松(音乐家门德尔松的祖父)论述犹太人应该放弃犹太特性,彻底加入德国主流社会;霍夫曼本人在柏林出任公职期间,也曾负责帮助犹太人把希伯莱姓名转换成德语。后来的不幸历史证明了归化的不可能性。妙儿的卷毛狗朋友的主人,一个美学教授,就是一个叫嚣要用暴力镇压公猫们集会的史前法西斯份子。

在一个升级换代后的版本中,作为个体的妙儿将自觉反抗资产阶级文明异化,去做一个高贵的野猫,直到再上层次,发动社会文化革命,把猫和人类文明之间的压抑关系颠倒过来,并把这一关系最终交还给猫本身。

霍夫曼身后一个世纪,托马斯.曼在《魔山》中对这一成长主题另有一番衍绎。在达沃斯的山间疗养院,汉斯.卡斯托普面对各种流行思潮无所适从;多亏他没赶上后来的财阀论坛。他成长为一个德国陆军新兵,在战火中毫无个性地送命。我开始怀疑曼,一个诗礼簪缨之家的子孙,后来抵制纳粹政权的时候,究竟是反对其极权政治实践,还是他们粗鄙的底层大众习气。

回到公猫妙儿,假如活在二十世纪,只怕他也会泡在阿多诺咖啡馆,朝那些机械复制的,印着史瓦辛格式“块儿爷”的政治宣传画撇嘴,耸肩,翻白眼,胡子上还沾着一小渣奶酪。一旦流亡洛杉矶,也会板起一副法兰克福脸,战斗在消灭迪斯尼鼠疫的最前线,批判的爪牙掘地三尺,缉拿动画耗子,而且是有耗子要抓,没有耗子创造耗子也要抓。这就是思想者的境界,昨天逃出动物农场,今天就得清算水深火热的美丽新世界。不象我们,整天唠唠叨叨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考,老陈寅恪的龛位前,香火鼎盛得快成文坛的关公了,可结果呢?

宫廷乐长克赖斯勒是个自传性人物;妙儿所本,也是霍夫曼家养的宠物。小说伊始便通知读者:妙儿将被原来的魔法师主人转交克赖斯勒抚养。妙儿叫春的时候,音乐家在给心上人唱小夜曲;妙儿为一只母猫打架,克莱斯特在为爱情决斗。两组故事交织出复调的对位关系,如同巴洛克式大协奏曲中相互竞争的两个动机。在这背后,还有一对更大的动机,即不断交叉换位的现实和梦。诺瓦利斯说:“Die Welt wird Traum, der Traum wird Welt(这里拙劣地解释为:“世界变成梦,梦变成世界)”。多懂辩证法?我们宣讲马克思主义几大来源,总忘记老先生还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传人。

其实我们的日常生活充满了《公猫》式的“元叙事”。我从小习惯一边听评书连播讲古代英雄骑马打仗,一边写作业,包括抄写老师布置的革命故事。这样的接受经验早已有之,于今为烈。比如电视上放韩剧,每隔一阵就会插播广告,提醒你这是人为编派的戏说;你哭天抹泪半天,不过是为外国古人担忧。也许你会拿起遥控器,切换到另一个频道,看一眼进行到半程的球赛,或是另一部连续剧。事情就这么简单。

不简单的是小说的万花筒风格。这是一本引文写成的书,一个词句构成的综合艺术体(Gesamtkunstwerk),背景文本间的“同类相食”形成文际关系的迷宫。作者是在管理操作来源迥异的风格资源,比如斯特恩的片段叙事、比如让.保罗的复调结构,比如蒂克的会说话的猫。他更象是一个舞厅DJ,台下聚满来自文学史深处的幽灵们;他在主持,同时也在观赏一场文学的“死魂灵秀”,而妙儿则是场上最耀眼的小丑。

更不简单的是小说花马吊嘴的语言;《公猫》决无一般浪漫派文学文以载道,主题先行的通病;和感伤主义滥情更是绝缘。

4. 庸俗的题外话

所谓题外话涉及文化体制对作家的册封,以及作品的历史地位。文学的亡灵们,不论是在字面还是隐喻意义上,需要在封神榜上各安其位。这件事的正式说法好象叫做“典律化(canonization)”。

十二岁前,我能把梁山泊一百单八将的坐次倒背如流,带星座,带外号,次序不乱;二十岁后,我便不再关心诺贝尔文学奖的新科状元们(说中彩者也许更贴切;谁知道卡涅蒂、大江之流的家伙们都在胡扯些甚么)。但后来的一件事说明这种多神教流毒还远未从我灵魂深处肃清。我平生最后一次打赌是和饭桌上遇见的一位作家,赌的是米兰队首获欧洲冠军杯的年份。我赢了,因为我知道1956至2000年间的历届冠军,甚至某些年份进球队员的名字。愚蠢的拜物教。这种无聊的谱系学热情,往往把人引向对于鸡零狗碎事物的膜拜。

可我还是忍不住想象了一下《公猫》的历史地位。根据个人观察,历史上最伟大的作品,不论《伊尼阿斯纪》、《堂诘珂德》还是《红楼梦》,都有一个简单的标签,因为对它们的任何形容描述均属多余;至于人们如何判读,那是他们私下的问题。这些作品是写作学徒描摹的典范,它们的内容梗概是文学殿堂第一道大门的准入口令。

次一等的标签就多了,彼此间也颇有争议。这往往给人一种错觉,以为它们吸引了文学世界最多的眼球。这些作品相对年轻,象《尤利西斯》、《追忆往昔》和《城堡》。每当武侠江湖上崛起一个无门无派的少侠,不也总比少林、武当受到更多瞩目?它们多有空前绝后的气质,无一例外地拒绝模仿——自断其后,未尝不是始做之俑自命孤本的策略——虽然它们的龛位前,模仿者进香的队伍永远络绎不绝。

《公猫》属于再次一等的作品。它承上启下,手腕圆熟,不带分毫决绝的气质。作为莎士比亚、拉伯雷和斯特恩的精神嫡裔,它的巴洛克式开放性使它莞尔面对后来者的仿效。它在气质上是讽刺的,轻盈而飘逸(板着扑克牌脸的讽刺,会让飞翔的鸟重新退化成匍匐凡尘的恐龙)。我们不断从后世的作品中发现妙儿的基因。这些作品的作者名录可以从爱伦.坡、狄更斯、波德莱尔、陀斯妥也夫斯基、王尔德、毕希纳、一路排到晚近的几位“后现代”名家。

美国作家多克托罗称他的新作《长征》是一部俄国小说。其实在中国,描述知识分子生活的《围城》也是一部汉语的英国小说,就象我们不妨把川端康成的《浅草红团》看作日本的法国小说。若此论不谬——恕我得寸进尺——《公猫》则更象一部德语的欧洲小说。它的影响甚至不以欧洲为限,比如布尔加科夫的《大师与马格丽塔》和夏目漱石《我是猫》,都是该书的公开仿作。由于效仿者的过分优秀,这类作品常会带给它们的创作者“作家的作家”的称号。作家的作家算甚么作家?王维说:大作家在那边。

《公猫》无疑可以跻身经典,享受后世的香火。但较之文学万神殿中峨冠博带的偶像们,它是一部毫无“经典相”的经典作品,处处留下影响,却免除了被影响者的焦虑。它非但缺少古典主义的雅人深致和庙堂气,更糟的是,书中还大量出现地方性、实时性的的语言现象,从各路闲谈到戏仿精英人物的言论,还有流行歌曲,不一而足。现试举一例:一次妙儿在家接待一个猫兄弟会的资深成员。享用过一副鸡架之后,那位老兄怀着满心的狂喜和感激辞别而去,飞身越出窗子,然后跳过一连串陡峭的屋顶。妙儿一面欣赏他一路绝尘的后影,一面赞叹他的矫健身手,一面还联想起当时德国方兴未艾的全民健身运动(跟老蒋的“新生活运动”有异曲同工之处),心中大发感慨。我读着间隔近两个世纪的调侃,感觉竟毫无窒碍。不要忘记霍夫曼和我之间还横亘着一道英语翻译的牢篱,虽然两位译者如此出色;他们的牢篱更象水晶烧制的围屏。

听过不少文学人物的训诲。依他们高见,一时一地的语言现象就象因化学性质活泼而容易失效的药物,非但不宜入诗,散文作者也应慎用。现在看来,这样的告诫不无杞忧之嫌。谈到文学用语,我想暂借岳帅谈兵的老话: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想想莎士比亚和纳伯科夫吧。有个崇尚古典主义的诗人对我说,他追求的是废墟般的语言质地,繁华藻饰涤汰已尽,只留下最坚实的部分。我请他举例说明,世界上有哪座废墟从一开始就是当做废墟设计建造的。

如我所料,诗人顿时语塞。他一定觉得我手上拎着一只拔了毛的鸡,存心抬杠。问题在于他的机会主义诗学剃刀貌似锋利,却找错了下刀的部位。这个世界所以值得书写,全在于万物的转瞬即逝。这可不是来一声逝者如斯之类的叹息就没事了,否则普鲁斯特、布罗岱尔这些人忙乎半天,还不都成了瞎掰?很多貌似经久的东西未必牢靠,包括所谓的经典、传统;试想金字塔建造之时,又有甚么传统或典范可供参照?单说汉语,除非早已割裂多时的传统,比如那些让“五.四”运动反掉的东西,或许还能带来催生活力的异质基因。我从小就是把《法家文选》和《唐诗三百首》当成外国书读的。异国情调来自距离。而距离,有空间的,也有时间的。

有时我不得不怀疑,古典主义本身背离古典精神最远。这是一种把审美元素制度化的努力,代表一种反古风的,现代化的审美口味。所以我特烦哈罗德.布鲁姆。他所反对的一切,本就来自他所维护的那个现代文学传统。老先生或许脑子进了水,急赤白脸非要切掉一块磁铁的负极。

霍夫曼是作为流行的哥特小说家出来混的。他的书很火,但不是《浮士德》那种火法,而是《哈里.波特》那种火法。有人说他搞得是通俗文学。通、俗二字,我是从不混用的。通是通,俗是俗;有人通而不俗,更多的人俗而不通。 霍夫曼多少是个圈外人,没有大学教职,也没混上个宫廷秘书之类的干干。他志在音乐(被德国浪漫派奉为艺术的最高形式),写过不错的歌剧和室内乐,但更出名的是音乐评论,至少贝多芬觉得搔到了痒处。谁让他不幸托生在德国;换成俄国,早成民族乐派之父了。作为法律执业者,他的职场生涯还算有点成绩。这个来自康德故乡的酒色之徒曾代表普鲁士利益宦游四方;供职华沙期间,赶上拿破仑大军进城,可他拒事新主,被法国人摘了鸟食罐,狼狈跑回柏林。

1813年,拿破仑与俄军在德累斯顿城下激战,霍夫曼目击了战斗场面,有三发炮弹落在距他不远处爆炸。可在当天的日记里,他只记载了和朋友聚饮的场面,成为卡夫卡那句“下午游泳”的名言的早期样版。直到翌年,他在斑贝格发表了另一篇文字,详尽记述了入侵者的暴行。

霍夫曼的文学活动处在一个反动时期。理性主义的漫天要价在拿破仑战争的狼?中落地还钱。歌德一代知识精英的启蒙蓝图没能兑现。德意志诸侯对这套法国舶来品只是附庸风雅地玩玩——众声喧哗,好,可最后得我说了算——就象昔年无愁宫的主人斐特烈王。

在某些后来者眼里,喧嚣一时的启蒙煽动好象一次政治文化的非法集资:理性许诺一切,理性的鼓吹者事后赖帐,从不兑现理性的承诺。它只能遮蔽,而不是改变世界的暴力本质。理性原本要为一个魍魉世界“除魅”,可最后理性自己成了“魅”,以魅易魅,五迷三道,好象只要路线对了头,世界更上一层楼;结果混乱了意识,败坏了道德,弄得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原来打不过的法国人,现在更打不过。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读书人开始缅怀(说想象或许更准确)美好的中世纪。诗人们或皈依保守的天主教会(如施莱格尔兄弟)或整理国故(如格林兄弟),怪力乱神在文艺界重新时髦,就象今天一些被压迫民族的魔法写实主义。

对那些浪漫主义愤青(也有愤怒的老头)的怀旧热不好较真。他们的招魂活动可能另有怀抱,并非真要请回旧时代的本尊,那个他们并不打算回到的往昔。或许这里还隐藏着某种割裂文化脐带的欲望。这一俄底浦斯式冲动,往往把人的目光引向更为遥远的往昔。仅就霍夫曼这一个案而言,发生在他笔下的故事,哪个不是发生在工商业繁荣的市镇?这个舞台将继续做大,直到容纳一个更大的幽灵作祟。启蒙将再次进行,那是一种技术官僚式的简化版启蒙,配上煽情的瓦格纳式的背景音乐,而多余的想法将不被鼓励。富国强兵将成为历史的唯一目的,大家只管本份做事,享受社会福利(俾斯麦的伟大创举);否则象那些提出激进主张的大学生们,是要遭到武器批判的。与此同时,少数流亡份子也将继续磨砺他们批判的武器。启蒙就此成为煽动。

这些事情涉及德国的历史和哲学,属于我不敢妄谈的领域。以上只是一些略加引申的小儿科知识,更多的话留给内行人去讲。想起在海德堡的哲人小道遛弯;那条山间曲径历经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尼采等众多先贤杖履所及,检点一番就是半部德国哲学史,可它就是不能把我引入幽玄的冥思。要是让妙儿撞见,判词只有一个字:“俗”。

井底之蛙的一次意外巡礼,成了一次更加意外的寻根活动。我的一条精神根系穿过黑暗的地层,竟蜿蜒到世界如此遥远的一角。

有个词叫Serendipity,有点无心插柳,摔个马趴捡一钱包的意思,是英国人沃普尔1754年生造的。词的背后有个故事:三个王子从锡兰(古称Serendip,今斯里兰卡)旅行到外国,遇见一个人找他的骆驼。虽然没见过他的牲口,几个王子却问那头骆驼是否瞎了一只眼,少了一颗牙,还有点腿瘸。他们又问骆驼是否一边驮的是奶油,另一边是蜂蜜;再有,它是不是背上还骑了个孕妇。牲口的失主闻言大惊:你们怎么知道的?骆驼肯定是你们偷了。王子们争辩说,他们见道旁草丛只有一侧被啃过,咬痕乱七八糟,肯定是吃草的动物独眼而且齿缺;他们还注意到人的足迹,歪歪扭扭,显然是上下骆驼时腿脚不便;至于奶油和蜜,那是从左右分别麇集的蚂蚁跟苍蝇看出来的。

这个故事有个皆大欢喜的结尾,我们不去管它。文学读者更感兴趣的,一定是这种似曾相识的推理方式。多年以后,这个略带阿拉伯古风的故事在《巴克维尔斯猎犬》中借尸还魂。我不知道科南道尔是否听说过三个古锡兰王子,但博学如艾科者应该会吧?福尔摩斯身后又过多年,这段情节还将在《玫瑰之名》中再度转世。

烟雨中,耗耗的鬼魂随我走过斑贝格;眼前的街景,正一路暗淡下去。我们好象漫画里的丁丁和他的狗。他遇见自己在虚构世界中的祖先,两缕猫魂在冥冥中隔空相对,用无需翻译的秘密语言交谈。那是梦的语言,霍夫曼说,那是象形文字般的语言。我只知道,耗耗和妙儿谁也不是对方的Doppelg?nger(德国浪漫派小说中一种类似替身的鬼),不象另一座城市,另一片暮色中的两个薄鹤石,彼此面对镜像般的第二自我。耗耗的故事无关乎成长。他做了卡通明星,不为自然生命所限;他从没有过使用理性的经验,虽然他也经历过模棱两可的学徒时代(看迪斯尼动画)和漫游时代(移民加州)。他没有妙儿那样一个“理性的灵魂”;他留下的,只是我们北方人所说的“魂儿”。

5. 抒情总结

这么大人整天写猫好象有点不着调。对于现行的删节版现代文化(价值上迷信理性而心理上反对理性),一切使用语言的动物都是该遭放逐的游魂野鬼。我们这些经过移风易俗的,摩登时代的准机器人,断无相信万物有灵的道理。曾经在一本杂志上读到,1930年湖南省政府下令查禁《艾丽斯漫游仙境》,原因就是书里的动物居然能说话。

在我最早的记忆中,“不语怪力乱神”的原则始终得到了彻底贯彻。有些情况下,动物说话的问题还要上升到反对封资修的高度去理解。我不知道这是基于自然原理的论证,还是脚踢石头式的庸俗经验主义。总之,浪漫主义由此被划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科勒律之所谓的“超自然因素”,只好囤进后者的仓库。重要的是有用,而不是有趣,为了有用必须无趣,即使无用也要无趣。这既是美学教条,也是伦理准则,从训导写作到身体写作,无不遵奉这一圭臬。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呕着嗓子装男低音,后者挥舞着下肢学拉拉队。

我进小学那年,书店柜台里出现了一本叫《三打白骨精》的连环画。小人书的问世带给我关于社会进步的最初感性认识。那个故事我没全懂:一个骷髅变成的女妖试图唤起一个前往印度留学的和尚的恋尸癖,但她不断变幻的法术被和尚的保镖,一只神奇的猴子,一一挫败。让我着迷的是里面的图画,铁画银钩般勾勒出一个又一个半人半兽的人物,还有款型各异的铠甲和兵刃。那是当时见到最酷的形象。后来我熟悉了一个叫做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概念,当然只是在语音意义上,因为它在广播里出现的频率很高。当时正就着《新华字典》看《西游记》,披荆斩棘似的,再没有余力读别的文字。

文化检疫逐渐松弛(否则不会有朝一日轮到我的猫升堂入室)。后来有个叫《好猫咪咪》的动画片很出名,里面的公猫用女声配音,听着就象退役二十年的女少先队长,有种“超怪异”的感觉。可直到今天,我们也从不缺少一类人物,四则运算他们做不上来,可跳起科学主义大神来,全跟上了弦,打了鸡血似的。在他们无机化的想象世界里,动物和语言无关,自然和语言无关——天何言哉——因此可以随意处置。对这些人来说,彼得.辛格及其同道都该关进疯人院,尽管他们对逻辑的运用,完全可以编入课本示范学生。批判的武器就此失效。

我看过一些《聊斋》之类的故事集,发现很多花妖狐魅都是放弃了固有身份,乔装成人类,或者说被“后殖民化”之后,才能干一些“另类”勾当。文化猎巫的后果之一,就是我们得从迪斯尼进口能说会道的耗子、鸭子。《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据胡博士说也是印度移民,是《罗摩衍那》里那个猿猴勇士哈努曼的旧精魂。这部伟大的天路历程写于海禁时代,敦煌经卷还要再等三四百年才见天日,谁也不知道它的作者是否了解猴王故事的更早版本《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所有破案的线索都是可能的假设,我们又对当时社会的知识状况所知极少。

我情愿这样猜测:那猴头本属凡胎,只是一个无名作者的宠物;也许他们搭过一个杂耍班子,走乡串县,赶上节庆日子,还在社戏里跑跑龙套,客串几个小角色,这样相依为命十多年。再后来,那个作者不堪忍受失去猴儿之后丧子般的悲伤;他要让那个小精灵复活,至少能享受字面上的不朽,就跟妙儿和我的卡通猫一样。我想象中的孙悟空和任何文化旅行无关,即不是石块孕育的神奇小子,也不是次大陆的某位神祗从一个文本投胎到另一个文本的结果。他产生于家常的人性和爱。

印度人对此或持异议。去年曾传说孙悟空可能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吉祥物。我在《印度时报》上读到一篇文章,欢呼三年后的北京将举办一届哈奴曼的奥运会。有人要上门催旧账了。就此打住。所有的一切,都从一只猫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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