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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的千言万语
夏维东

莫言从不用文绉绉的语言,他滔滔不绝地讲着 大白话,小说中的场景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幕幕,但他借用想象的巨翅有力地翱翔在平庸的生活之上,寻常由此显得不同寻常。他的那些“聊斋”类的短篇,真 实与虚幻互为表里、水乳交融,真假之辨在莫言的小说里注定是徒劳的。他最近发表在《收获》上的一个中篇《司令的女人》,当读者以为故事里的美丽与哀愁都到 了谢幕的时候,他冷不防让一个死去的女人在深夜敲门,于是先前所有的推测都得推翻重来,悬念在结尾象幽灵一样再次浮起。

莫言有个叫 《奇遇》的短篇很少人注意,文长不足两千字,故事非常简洁。“我”回村探亲,抵达故乡的时候是黎明时分,太阳将出未出。“我”在村口遇见了三大爷,“我” 给三大爷敬了支过滤嘴香烟,三大爷则让“我”把玛瑙烟袋嘴捎给父亲,因为他欠了父亲五元钱。“我”回到家,若无其事地把烟嘴递给父亲,而父亲犹豫着不敢 接,母亲说三大爷前天早晨就死了!我觉得那把“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就是一个很好的象征,它是虚构交给真实的信物,或者说真实的恩怨情仇最终在时光里凝结成 一把玛瑙烟嘴,如此而已。

这把无言的玛瑙烟嘴既真实又荒诞,它将时空推入不可知,而不可知又刺激着读者知性的解读,“不幸”的是在解 读的过程中,读者落入作者的叙事圈套而成为“笼中人”。《十三步》比卡夫卡的《变形记》还要怪诞,那个关在笼中的疯子喜食粉笔,观众喂他粉笔他就讲故事, 他的故事比武侠小说的“乾坤大挪移”还要离奇,什么换头、还魂的活儿胜若闲庭信步,观众全被笼中人的狂想吸引住了。悖论由此产生:笼外的人进入笼中人的故 事,笼中人的故事被笼外人传出笼外。那么谁是笼中人?谁又是笼外人?内与外的互动,是不是也意味着虚构与真实的妥协?是不是也意味着主体与客体的错位?萨 特有名言曰:他人是地狱,在莫言这里,他者甚至自身都意味着不可知。疯子的疯言疯语,闻者津津有味,但说与听的双方均无交流。疯子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听 众也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作为观众的读者呢?我甚至连“十三步”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只清楚一点:随着疯狂的叙事,读者将进入一个个(不是一个)语言的深 渊,意义在深渊中沦陷,一切不可能都变得可能,因为不可能粉碎了可能,面对一地的语言碎片,岂是“满纸荒唐言”了得——当正常不成立的时候,何来荒唐?

那个疯子吞下最后一把粉笔面儿后,他为自己找到了新的娱乐:用一把从女生铅笔盒里找到的铅笔刀,“对着窗玻璃切削自己的脸皮”,然后他把血肉模糊的脸面 对我们,让我们一起听粉笔的歌唱:“我们有皮/我们有瓢/我们美丽/我们芬芳……前程多辉煌。”哦,我们有皮有瓢还有脸,什么都不缺,除了心,因此我们辉 煌的前程只能是“我们终于,到底与你共居一笼中,这时,美丽的西天彩霞使我们辉煌,我们吃着多姿多彩的粉笔,看着它对我们走来”(引自《十三步》第十三部 最后一节)。我的天!大家全进了笼子,那么谁是我们的听众和观众?一种形而上的荒谬苍凉地自粉笔灰中升腾。

如果说《十三步》是一只皮 瓤崩裂、摔得不可收拾的西瓜,《酩酊国》就是一锅杂七杂八的稀粥。《酩酊国》开头一本正经得象好莱坞版本的“铁血柔情”侦探片,写着写着就“不象话”了, 怎么荒唐怎么来。他让一个有可能成为“反腐败”的小说变成创作谈,创作谈又变成酒的加工工艺;酒文化再到性文化和食文化,食什么?吃小孩。小说里卖孩子的 叙述冷静得让人毛骨悚然,欲哭无泪。没被吃掉的小孩成了妖精,变本加厉地报复着成人……评价这样一步混沌的文本我力不从心,莫言那泥沙俱下的语言和肆无忌 惮的言说让我目瞪口呆,我觉得他写这部小说的时候可能每个毛孔都散发着酒气。他用语言颠覆语言,让结构解构结构,读完这部小说,我似乎也有点醉醺醺的,不 知道说什么好,唯一能联想到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关于“吃人的历史”和“救救孩子”的呐喊。小说里刑警的失败意味着拯救的失败,因为这个勇敢的、莽撞 的、色迷迷的、有正义感的、身手不凡的侦探是在与历史作战、与现实挑战,他的失败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怪诞的,就象堂.吉珂德挥动长矛向风车进攻一样。

我以为莫言是个比王小波更出色和有力的反讽者。王小波象个写小说的哲学家和逻辑学家;莫言则是个“老奸巨滑”的小说家,他的反讽借助于描述而非解说,他 总是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让你看见生活狰狞得可笑的面目。“救救孩子”这个形而上的命题在《白狗秋千架》以形而下的姿态呈现出来。大学教师“我”十年之后返 乡遇见过去的青梅竹马,那个昔日的女孩已经被生活蚀得面目全非,嫁了个哑巴一胎生了三个小哑巴。她对曾经有负于自己的“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要个会说话 的孩子……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你不答应就是害死了我了。有一千条理由,有一万个借口,你都不要对我说。”作者没让“我”说出一句话来,小说至此嘎然而 止,只留下一排省略号。这排省略号就象一排黑漆漆的瞳仁,不怀好意地嘲笑着伦理、道德以及知识分子自五四以来的呐喊。在这个可怜农妇的呐喊面前,那些慷慨 激昂的呐喊是如此、如此的苍白,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这一幕依旧发生在高粱地,依旧发生在两具肉体之间,但发生的不再是爷爷奶奶辈轰轰烈烈的爱情。醇红的 高粱酒醉人的高粱酒变成了一杯无法入口的苦酒。

《丰乳肥臀》则是一坛母爱的苦酒。小说的名字当年招来不少非议,莫言曾苦着脸写了一篇 五千字的文章登在《光明日报》上解释他为什么起“丰乳肥臀”这个名字,因为这个词朴素地表达了繁殖、生命力,也即母性的象征。这部五十万言的大书,想象瑰 奇,文辞粗犷,犹如黄河之水,滚滚东流,一泻千里,激情充沛地描绘出了一部中国近百年的历史沧桑。这样的题材照理说是最受官方媒体欢迎的,但事实却相反。 这部小说一九九六年获得首届“红河”文学奖,评委之一李锐的评语在我看来最中肯:“在这个传奇中没有任何具体的‘事件的真实’,但却深刻地表达了生命对苦 难的记忆,表达了人面对灾难和种种困境不屈的生命力。”关键就在于“没有任何具体的事件的真实”,因为莫言没有将个人或者家族的历史放进“伟大、光荣、正 确”的参照系里。作为故事讲述者的上官金童是母亲与一位外国神甫的结晶,也是母亲唯一的儿子,也是母亲的希望,然而这个儿子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一个疯 狂的恋乳癖和性无能者。这是个尴尬的“崭新的文学形象”,而且越是“推敲”越尴尬:那样一位集诸善于一身的母亲,怎么就养出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和八个同 样不争气的女儿?这样的儿女能够继承母亲的爱与力吗?这些懦弱、自私的儿女们与《喧哗与骚动》里康普生家族的后裔倒有得一比。

莫言在 “红河”文学奖的授奖仪式上这样说:“我狂妄地想在这部书里艺术地勾勒出我的故乡高密东北乡的百年历史;我真诚地想在这部书里歌颂母亲,歌颂大地,歌颂人 民……当然我也激烈地想在这部书里批判光荣的高密东北乡背后的落后与愚昧……”他这段一本正经的发言令人莞尔,国务院新闻发言人也不过如此了。还是他早些 时候在《红高粱》里的几句话说得实在:“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 方。”

莫言的小说出色地表达他自己的“最高指示”。高密东北乡必将和约克纳帕法县一样成为著名的“文学地理”,莫言亦将因为高密东北乡而留在现代文学史。

转自<<国风>> http://www.civilwi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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